“旧”事为何成新闻?
2016-05-04
民生周刊 2016年8期
近日“医用问题气体致盲”事件持续发酵。其实该事件发生在去年7月。一则“旧”事为何成了新闻?
我想,事件的直接责任方——天津晶明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最有发言权。此舆论场形成之时,在江苏和北京的涉事医院通报情况之后,国家食药监总局和国家卫计委相继就此事作出回应之当下,他们一定有话说。实事证明,我错了。涉事企业成为我采访名录上唯一没有接受采访的对象。他们多次推诿,最终告知我“不接受采访”,并表示“我们要说的都在网上,你自己找。”
对患者、北医三院、北京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国家卫生计生委等进行采访后,对于“为何一则‘旧事成新闻”我有了体会。
尽管主管部门认定涉事企业生产了不合格产品,但截至目前,究竟何种杂质在毒害患者眼睛仍然不明,医生只能把问题气体从患者眼中抽除,却无法对症治疗。该气体易吸收的特性,也导致无法彻底抽除。受害者魏勤辉在北医三院接受左眼问题气体抽除术后,残余气体已开始影响其右眼。
即便如此,涉事企业负责人仍称自检结果和出厂结果一致。现在看来,企业自检结果和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的检验报告并不一致,但为何企业不举证证明自己合格,反而接受行政处罚?
涉事医院在事发后采取了积极措施救治患者,从实践看,医方对医疗器械、耗材的质量控制,完全建立在厂商供货质检结果基础上,医院并没有检验能力。而市场监管部门以各种证照进行背书。未来,医用器械、药品的质量安全如何保证?主管部门又将如何把关?
上述盲点不解除,百姓关注在所难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