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将合并
2016-05-04
民生周刊 2016年8期
人社部近日发布《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提出阶段性降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此外还明确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待国务院制定出台相关规定后统一组织实施。这是中央部委首次明确具体的合并项目。
目前中国社保体系由“五险一金”组成。其中,养老保险总费率28%(单位缴费20%、个人缴费8%)、医疗保险8%(单位缴费6%、个人缴费2%)、失业保险费率2%(单位个人比例各省份自定),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由单位缴费个人不缴,工伤保险平均费率为0.75%,生育保险的平均费率为不超过0.5%。
【热评】@yuqing08:以前工作过的单位就没有缴纳生育险,结果我在办理异地出入境手续的时候被拒绝,今后至少这种事就不会再发生了,确实方便了百姓。(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