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全面深化改革求发展促转型
2016-05-04关世君陈广清
关世君++陈广清
16户国有企业完成股权重组,注册成立抚顺龙晟国有资本集团公司;抚顺热电厂依法破产、抚顺铝厂政策性破产基本完成;启动市直党政机关所属企业脱钩改制;在抚顺县、新宾县全面推开公立医院改革;专项清理民生领域证明材料,沈抚新城成立行政审批局,试点区直审批项目集中审批……2015年抚顺市以解决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为重点,全面深化改革蹄疾步稳,动作频发,各领域改革异彩纷呈。
简政放权不断深化,
市场环境持续改善
抚顺市坚持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为先手棋和当头炮,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政府服务效能大幅提高,共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权限139项,公布了权责清单,保留职权1440项,与2011年相比减少了3601项。深入落实辽宁省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指导意见,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时间由275个工作日压缩到40个工作日以内。沈抚新城成立行政审批局,将各职能部门的部分审批权限及审批职能调整到行政审批局,试点区直审批项目集中审批。调整市直机构设置,市物价局并入发改委,市煤监局并入安监局,成立市不动产登记局。清理了民生领域证明材料,保留需要社区(村委会)开具的证明材料16项,取消60项。
商事制度改革不断加快,积极推进“先照后证”登记制度改革,启动“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已办理“三证合一”登记业务5310件。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取得新进展,“互联网+”工作已经起步,清原县成功晋升为首批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试点县,沈抚新城电子商务示范区晋升为省级电子商务集聚示范区。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全面理顺,全口径取消收费46项,缓征收费8项,当年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9993万元。
国有企业改革破冰前行,
市场主体活力不断增强
抚顺市以产业转型升级为引领,持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进改革重组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不断增强国有企业活力和核心竞争力。制定出台了《抚顺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方案》及相应子方案,坚持“一企一策”,整合全市16户企业资产股权127亿元,注册成立抚顺龙晟国有资本集团公司。重点企业破产清算进程进一步加快,抚顺热电厂申报依法破产,抚顺铝厂政策性破产和厂办集体职工安置等工作已基本结束。开展驻抚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启动市直党政机关所属企业脱钩改制,完成42户工业企业分立改革。
推动设立了城市发展产业基金、创业投资产业基金、中小企业扶持基金三个产业投资基金,融资规模达9亿元。建立2亿元过桥基金,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积极推进抚顺农信社转制,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和重组做强做大抚顺沈抚农商行。
文化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舆论引导能力大幅提升
抚顺市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切实推进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全市文化创造活力。积极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制定出台《关于推进广电网络新媒体发展的实施方案》,以“辽东网”为试点,打造省内重点新闻网站,为新老媒体融合积累经验。加强手机APP建设,“生态清原”“即时新抚”“宜居顺城”等8个县、区的手机客户端上线,阳光政务、旅游景点等生活资讯受到网民的关注和肯定。开通了“雷锋频道”,为宣传雷锋、传承雷锋精神、建设雷锋城提供新的平台和保障。
大力推动文艺院团改革,稳步推进市满族艺术剧院转企改制和新华书店股份制改革。推动抚顺丰远热高乐园、抚顺金信园古玩艺术市场有限公司晋升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与嘉洺影视文化集团开展文化产业战略合作,倾力打造大型实景剧《印象抚顺》。
社会事业改革持续深化,
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抚顺市聚焦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快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努力实现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市人民。以政府为引导,推动中国石化抚顺石油化工研究院、辽宁石油化工大学、中国寰球公司辽宁分公司的合作和其他单位参与的“1+3+X”科技孵化器建设,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程及成果转化的重要载体,目前已确定28项科技成果进行先期转化和孵化。实施项目牵动,推动科技成果在企业转化,共申报国家火炬计划、星火计划等项目14类138个,选定市本级科技项目48项,安排财政科技资金2140万元。
加快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推进“互联网+教学资源”改革试点。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取消择校生,城区省示范性高中报名录取实行平行志愿,城区第一批、第二批省示范性高中开展自主招生试点工作。总结推广清原县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经验,在抚顺县、新宾县全面推开公立医院改革,7家县级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社会办医由398家上升到523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农村实现全覆盖。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进展顺利,
自然环境得到较大改善
抚顺是我省重要的水源地,肩负着保证辽宁人民饮水安全的重大责任。抚顺市委深刻认识到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把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制定了《大伙房水源一级保护区退耕实施方案》,推进完成一级保护区退耕工作,确保水源质量安全,制定出台了抚顺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意见。把环境质量和重点治污工程项目完成情况纳入各县、区、各相关部门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并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发布。大力加强环保行政执法工作力度,建立了环保与公安部门合作执法的有效机制,实现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衔接。全面实施污染减排攻坚战,基本实现主要污染物减排考核指标,完成47项燃煤锅炉脱硫以及钢铁行业烧结机脱硫污染治理工程,关闭污染严重的小冶炼、小水泥等企业40多家。全力推进蓝天、绿水工程,拆除213台10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开展了浑河排污口专项整治行动,建立了大伙房水库和浑河监测断面自动监测站,查处违法建设项目企业21家,查处违法排污企业52家,责令停止建设企业7家,责令停产企业12家,责令限期整改或限期治理企业9家。
党的建设制度改革重点突出,
核心作用显著增强
抚顺市通过强化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力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党组织的领导能力和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以基层组织阵地建设为抓手,全力夯实基层组织基础。截至2015年底,按照村阵地300平方米以上、社区阵地400平方米以上的标准,新建和改扩建村阵地530个、社区阵地253个,以“制度完善、管理规范、活动经常”为原则,分别制定了农村、社区组织阵地管理使用办法,全力保障阵地使用常态化、规范化。
以农村“三向培养”工程为抓手,强化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大力开展“三向培养”工程,创新采用“招生入学,单体培养”的办法,保证有关资金和政策等“开放性”资源优先支持。目前,全市“三向培养”对象总数稳定在5000人左右。有697名“三向培养”对象进入村“两委”班子,占村干部总数的21.8%。
以选派第一书记为抓手,全面整顿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先后从市、县、区、乡镇机关选派两批99名局级后备干部和处、科级领导干部到后进村担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制定了考勤登记、跟踪考核、工作奖惩等制度,统一印发《第一书记工作手册》,逐个签订目标责任状。通过选派“第一书记”到后进村,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000余起,使99个后进村全部实现了晋位升级,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向心力不断增强。
以解决县乡干部“走读”问题为抓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各县、区通过建设乡镇图书阅览室、改造干部宿舍、优先提拔重用等政策措施,为乡镇干部营造拴心留人的工作环境。加强制度约束,印发了《抚顺市规范县乡干部“走读”若干规定》《乡镇领导干部工作指导意见》《关于认真执行和督查〈意见〉的通知》等制度规定,形成杜绝“走读”、服务基层与群众的长效机制。
以整合基层服务资源为抓手,创新服务群众党建载体。坚持把积极引导、创新思路、总结推广作为推动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方法,全市各个领域、各个系统、各条战线涌现出了一大批具有新意、成果明显的服务群众载体品牌。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了清原县“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