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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探《产品质量法》的经济法属性

2016-04-29田宗宇

今日财富 2016年15期
关键词:产品质量法销售者法律责任

田宗宇

关于《产品质量法》属性的争论,即便没有统一的定论,但始终没有停止过。究竟应该将《产品质量法》归属到民商法中还是经济法中,学术界与司法领域就此问题一直争论不休。近年来关于产品质量的事件不断出现,促使人们对《产品质量法》不断思考如何更好的发挥其作用。在市场失灵表现越来越突出的情况下,促使《产品质量法》的经济法属性表现的更为突出。本文就《产品质量法》的经济法属性进行简单分析。

其实从《产品质量法》制定开始,即便已经经过多次修改,但是无论是从整个法律内容还是属性来看,争议就不曾停止过。不少学者分别从立法性质、内容以及立法模式等方面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批判。其中要属产品质量法的属性争议最为激烈,应当将《产品质量法》归属于民商法领域还是经济法领域的争议,始终存在。关于《产品质量法》的争议不曾停止过,但是并没有形成统一的定论。现如今,在产品质量不断出现问题的时候,研究分析《产品质量法》的属性更有必要。这样才能够为产品质量事件提供可靠的法律根据,并且对那些违法乱纪的行为起到震慑的作用。从这就可以看出,研究分析《产品质量法》的经济法属性具有必要性与紧迫性。

一、《产品质量法》产生基础的经济法属性

其实学者在研究的时候就发现,经济法产生的基础就在与市场失灵,社会生产发生变革。在这样一种环境下如果使用传统的民商法是难以解决其中的纠纷。针对这样一种情况,不断的进行深入研究,并分析产品质量法中的相关概念,继而就得出产品质量法其实就是经济法的组成部分。产品质量法产生的社会基础就是有市场适量引起的经济问题与社会问题。关于产品质量的规定,有多部法律给予正面的支持,但是产品质量法并未确定。直至经济社会逐步发展,产品质量法也获得较快的发展。在这样一种形势下,社会生活中的产品短缺问题愈来愈严重,对人民正常生活产生一定影响。有的时候还影响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基于此,市场经济由此产生,产品的生产者与销售者已经成为行政经济纠纷调解的关键。在市场经济体制的影响下,追求利益需要对市场进行调控,以期能够维持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可见,产品质量中出现的诸多问题,关于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的关系,交由市场秩序是难以解决的,同时也并不是个体利益追求的最大化的体现。因而也就不能应用民商法来解决,需要经济法进行调控和规范。而产品质量法的出现具有其自身的法律原因,市场交易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是民法不能解决的,同时这两者解决基本矛盾的法律基础也是不同,使得民商法也就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产品质量中存在的问题。经过这样的分析就可以了解到,其实产品质量法的产生基础,就是经济法兴起的重要因,同时经济法的制定其实就是解决了质量法中难以解决的问题。可见,产品质量就应当属于经济法的一部分。

二、《产品质量法》立法宗旨的经济法属性

经济法的立法宗旨通过经济法来调整实现一定的目标,这个目的其实与经济法需要解决的问题、基本矛盾具有一定的联系。因而可以说解决经济法中存在的基本问题与矛盾就是经济法的立法宗旨。从产品质量法的第一条就可以知道,其立法的目的本身就带有经济法的特点。首先就是加强产品质量的监督。产品质量历来就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产品质量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影响。国民经济运行状况,综合国力与国家形象都与经济具有直接性的联系。在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的时候,仅仅依赖于产品质量相关的双方是很难解决其中的问题。而这也不是民商法所能解决的。基于此,就需要加强监督管理,打击违法行为,提高产品的质量,促进经济增长,提高经济效益,而这其实就是经济法的立法宗旨。其次,确定产品质量责任。产品质量的责任人是生产者与销售者,关于这两者之间的责任承担,相关的法律都有明确的说明。法律规范中就已经明确生产者与销售者的责任,这属于违约与侵权的具体表现。但是这其实也说明产品质量保护生产者、销售者的同时,还需要维护经济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很明显这为经济效益的提升提供鉴定的基础。最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權益。在产品质量上明确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实就是要实现真正意义生的公平、公正。民商法关于这方面的说明仅仅是停留在表面上,并没有实质性的说明。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始终贯穿于这一点。消费者在市场环境中,其合法权益是依法取得,理应受到保护的。其实相关的法律都有这样的说明。而这也正是经济法保护人权的基本体现。

三、《产品质量法》法律责任的经济法属性

法律责任其实就是对行为人行为的一种否定。任何一部法律都不会缺少法律责任这一部分。经济法的责任是根据经济法律关系运行,同时也是经济行为的以规范的基础。作为法律责任的一种,经济法责任其实就是经济主体由于违背经济法的相关规定,应当承担的不利后果。而责任的主体就是经济行为的主体,对其产生的经济行为予以否定,同时这种责任是客观存在的。而产品质量法的责任就是违背了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其实细细研究分析就不难发现,产品质量法中的责任规定无论是责任承担的根据还是具体的表现形态方面,都有着非常明显的经济法属性。而这些并没有包含在民商法的领域中。产品质量法责任最为鲜明的一点就是关于责任主体的界定,这就是经济法主体身份的一种体现。可见,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具有明显的经济法属性。

总而言之,在产品质量法属性争议的过程中,需要从多方面进行考虑。而在分析的时候就不难发现其中存在的经济法属性,而这就是本文论述所在。(作者单位为恩施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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