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刀切”终结办理不妥
2016-04-29闵金龙杜云
公民导刊 2016年3期
闵金龙 杜云
代表重复提出建议,旨在权力的有效行使,问题的有效解决。笔者以为,这不是偷懒,更不是缺乏履职热情。恰恰相反,这种执着体现了强烈的代表意识和为民情怀。
分析人大代表建议重复提的原因,不外乎以下五种情况:从代表角度看,一是对已经解决的问题,部分代表不明情况再次提出;二是代表认为应该解决而未解决,或者应该解决但不清楚相关法律政策而重提;三是人代会期间,不同代表不约而同提出同一或相似建议。从承办单位看,一是因为法律法规政策不允许或受客观条件限制不能解决,代表对答复不满意而重提;二是因为未认真研究办理方案,敷衍答复代表而导致代表重提。
笔者以为,第一种属于无效重复,应当力求避免。其他的则属于有效重复,不仅必要而且应该。事实上,代表建议的重复更多表现为课题的重复,并不见得是案由分析的重复及解决对策的雷同。不同的代表受工作环境、教育水平等因素影响,对同一问题或事件有不同的理解与分析,提出的解决方案也不同。承办单位应从这些重复建议中博采众长、集思广益,从中找出更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