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考试作弊更可怕的是什么?
2016-04-29张育仁
张育仁
考试作弊在当今就像流行性感冒一样,成为了弥漫在社会生活当中的一种公害。无论是在校园里还是校园外,大凡考试就“必然”会有作弊者在“地下”从事“秘密工作”,与监考者暗中进行较量。
当然,考场作弊并非今天才有,其悠久的历史恐怕自有科举考试以来就开始了。查古代历史典籍可知,历朝历代对科场作弊防范和惩罚都是相当的严厉。
如鲁迅祖父周福清牵涉科场舞弊案就被革职查办,打入大牢。光绪皇帝亲自督案并下谕旨:“周福清着改斩监侯,秋后处决,以肃法纪而儆效尤。”不过算他运气好,后来改为“牢固监侯”,即无期徒刑。这件事导致了周氏一脉家道衰落,否则那个叫周树人的能否成为鲁迅还很难说。
与古代相比,现今考场作弊之所以泛滥成灾,有的地方甚至达到有恃无恐的地步,的确与法律惩戒的“柔性”或者“无力”的情形多少有关。
2015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刑法修正案(九),特意在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考试作弊入刑从此涵盖了诸如普通高考、研究生考试、成人高考、自学考试、公务员考试、教师资格考试和司法考试等国家考试等等范畴。法律威慑力加强,明显使失控的局面有了一定的改观。可是,真正因为作弊而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并不多见,更遑论有被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所以情况并不使人乐观。
那么,问题出在哪儿呢?除了不少作弊者对相关的法律法规缺乏了解,对作弊的严重性认识不够之外,自恃有接收器、感应器、针孔摄像机等“高科技”手段壮胆也是他们敢于“以身说法”的心理动因之一。然而,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这一代青少年在成长过程中深受一种“亚文化环境”的影响,将考试作弊视作“青春叛逆、反抗权威、挑战规则”的炫酷行为。
即使有的学生没有参与作弊,但出于对这种“亚文化”的认同,他们不仅对被抓者抱以相当的同情外,而且还将主要责任归咎于“考题出得不合理不人性化”,甚至将责任完全推到“教育体制”头上。
“考试作弊”在这种“亚文化”的装点和鼓励之下,竟然披上了“青春叛逆”的正义的外衣,甚至成为了一种荒诞的“英雄主义”行为。这种“青春心理”的“普适化”蔓延,作为一种文化潜流,其实质却是反道德反法律和反文明的。
我们不妨想想:这些青少年在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受这种“亚文化”的深刻影响而导致人格心理的分裂和倒错,将会给我们未来的社会生活,特别是我们未来的法制环境和文明社会的走向带来什么样的后果?因此,从治本的视角及早重视和切实制定针对这种“亚文化”的防治“预案”,恐怕比一味集中精力打击考场作弊者更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