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告官”案政府必须派人出庭
2016-04-29
公民导刊 2016年8期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要求,行政机关不得借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等名义,以开协调会、发文件或者口头要求等任何形式,明示或者暗示人民法院不受理依法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或者对依法应当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行政案件不判决行政机关败诉。被诉行政机关不得仅委托律师出庭,不得以欺骗、胁迫等非法手段使原告撤诉。
2016-04-29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要求,行政机关不得借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等名义,以开协调会、发文件或者口头要求等任何形式,明示或者暗示人民法院不受理依法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或者对依法应当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行政案件不判决行政机关败诉。被诉行政机关不得仅委托律师出庭,不得以欺骗、胁迫等非法手段使原告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