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全面推行对四大行业财务的影响
2016-04-28
“营改增”的最后战役即将打响。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全面实施“营改增”,将房地产、建筑业、金融服务及保险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四大行业同时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这意味着增值税将彻底取代营业税适用于销售及进口货物以及提供服务及进口服务等所有环节,而营业税将退出历史舞台。
“营改增”是国家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宏观经济有重大影响的政策。而即将实施“营改增”的建筑、房地产、金融和生活服务四大行业涉及了近1000万户纳税人,对应的营业税是1.9万亿,在原来营业税总收入中占比达80%。可见,此次增值税扩围将对国家经济产生自“营改增”实施以来最大的影响。
根据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的报告,当所有企业都完成“营改增”后,企业从增值税改革中得到的节税额估计会达到9000亿元。同时由于税率的变动,房地产及建筑业等行业受到的影响要比其他行业更大。这里就“营改增”对四大行业的主要财务影响做一前瞻,未雨绸缪,助力“营改增”顺利收官。
房地产及建筑业
许多房地产开发商﹑业主﹑房地产基金及其投资者对于适用11%的增值税税率持有疑问,包括是否会加重税务负担、是否会推高项目造价以及是否需要在增值税实施前加速出售存量项目等。这些问题并没有简单统一的答案,而是需要对相关财务模型进行财务影响审阅及分析。其主要影响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
(1)现有合同的条款。如果合同已经签订且无法转嫁增值税,并且供应商在合同签订时以较低税率(3%或5%)的营业税作为定价标准,则供应商有可能需要自行承担11%的增值税税负。
(2)土地占整个项目的价值比例。预计政府部门将不需要就出让土地使用权缴纳销项税,然而希望开发商购买土地使用权时,也许可就土地使用权的价格视同进项进行抵扣,就意味着当开发商出售已完成的项目时,其增值税应纳税额将由增值税销项税额与“视同”进项税额决定。此外,如果建筑劳务和材料占项目开发总价值越高,则可抵扣进项税额越高,因为材料的进项税税率为17%,而建筑成本会带来11%的进项税。
(3)销售模式。出售已完工房地产项目和出售房地产企业的股权,可能适用不同的增值税处理方法。
(4)过渡政策或豁免政策所带来的影响。在具体实施细则中,预期将会出台过渡政策或豁免政策,以应对房地产开发商在“营改增”前已开工的项目中使用的材料不能抵扣进项税,而销售此类项目时却需要按照销售价格总额的11%缴纳增值税的情况。
(5)企业运营结构。许多开发商通过特殊目的公司(SPV)运营各开发项目,如果汇总申报无法实现,意味着每一次开发新的项目时,都需要让每个特殊目的公司尽早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确保可以尽早获得进项税抵扣资格。然而,直到各公司产生销项税时才能实现相关进项税额的经济效应。因此,增值税对企业现金流会产生显著并长远的影响。此外,当以特殊目的公司架构运营时,一个项目产生的进项税将不能用于抵扣另一个项目产生的销项税。
金融服务及保险业
在“营改增”之前,我国已经对利息收入征收5%的营业税,很大程度上为征收增值税奠定了基础。对金融机构而言,6%增值税取代5%营业税并不会对其整体税负产生重大影响。因为进入增值税体系后,金融机构将可以就费用支出进行进项税抵扣。
在商业贷款方面,企业普遍希望可以对所支付的贷款利息抵扣进项税。预计暂不可以针对利息费用抵扣进项税,从而使得6%的增值税变成融资的实际成本。
对于保险行业而言,由于进入增值税体系后保险机构可以就费用支出进行进项税抵扣,因此6%的增值税取代5%的营业税对其影响不大。需注意的是,保险业增值税政策法规可能规定保险公司不能对现金理赔抵扣进项税。此外,人寿保险可能免征增值税。
生活性服务业
“营改增”后酒店和餐饮业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由于可以就货物服务采购支出抵扣进项税,因此整体税负可能有所降低。但餐饮业将面对新的挑战——销售食品(外卖)需要缴纳17%的增值税税率,而堂食则只需缴纳6%的增值税。如何区分提供货物或服务(服务中也包含了货物的销售)的地点将可能成为新的争议热点。同时,对于向小规模纳税人采购食材的餐饮业来说,如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将是一个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