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供应商履约评价与招投标信息联动的重要性
2016-04-23张素青
摘 要:据统计,现阶段供应商的履约率仅为80%,对电力系统的建设和电网安全运行有着非常不利的影响。为此,做好供应商履约评价以及招投标信息联动工作非常必要。本文主要通过对供应商违约的主要表现及其产生的具体原因的介绍,探讨了相应措施,希望能够为我国供应商信用发展提供借鉴。
关键词:供应商;履约评价;招投标;信息联动;重要性
供应商履约能力直接关系到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有些情况下,正是因为供应商恶意违规,致使电力系统很多问题都无法及时解决,而酿成了大事故。值得庆幸的是,各有关企业以及部门都已经意识到了这个问题,正在努力建设供应商履约评价机制,并且采取一切方法实现招投标信息联动,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1 供应商违约的主要表现及其原因
1.1 供应商违约的主要表现
电力物资都是通过招标的方式来选择物资供应商,这样更有利于电力企业选择质优价廉、履约诚信的物资供应商。但是近些年来,某些供应商却屡屡出现违约的情况,具体表现及其原因如下:
第一,设备材料性能不佳,比如某些物资供应商在没有经过允许的情况下就降低技术标准,为了节约成本,偷工减料,这对电力系统的安全性非常不利;第二,由于制造商任务比较多,或者是因为配件生产商厂家由于各种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物资生产,导致物资不能依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交货;第三,市场价格波动幅度过大,导致供应商违约。比如铜铝等物资价格涨幅幅度都比较大,而一旦这些有色金属出现了明显的涨幅,导地线以及其他设备等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涨幅,这使得中标价和市场价格相比,有着非常大的价格差,由此导致供应商违约,不再愿意履行合同义务;第四,售后服务非常差,供应商并未依照合同中规定的要求及时有效的处理,导致电力方面的某些事故迟迟不能解决,严重影响了电力系统的有效运行。据有关数据统计,电力生产物资供应商履约率仅为80%,这足以说明供应商违约情况非常常见,有待解决处理。
1.2 供应商违约的主要原因
之所以会出现上述供应商经常违约的问题,主要是因为如下因素:
1.2.1 履约意识不强。现阶段,我国供应商法制意识普遍不强,很多供应商都会故意违约,不讲信用的情况。再加之,供应商为了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时常会选择质量不佳的材料,在其看来“法不责众”,其他参与者都违约,自己违约也不会出现任何问题。另外,由于我国社会信用机制还未建设完全,即便违约供应商也不会受到任何信用影响。上述这些因素均不同程度的造成供应商违约。
1.2.2 供应商在低价中标后难以按照规定履约。某些供应商依照依照标书中最低价格来竞标,并未考虑到自己现有情况,也未对市场进行深度调查,就盲目的报低价。招标结构依照相应的规定,要预先选择最低报价者,因此通常情况下都是最低报价者中标。但是中标之后,由于资金不足,供应商不得不降低技术标准,以次充好,这样就降低了电力工程所使用的材料质量,不利于电力工程整体质量的把控。
1.2.3 缺乏科学合理的监督。目前,我国供应商履约评价机制有很多值得商榷的方面,市场本身就缺乏权威性,再加之,监管惩处力度并未达到震慑的作用。此外,供应商不良违约行为整体的发现率、公布率都不是非常高,电力企业无法辨别,而且如果电力企业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发现供应商存在着违约行为,但要纠偏清理则有一定的难度,可能损失会更大。
2 供应商履约评价与招标信息联动实现的具体措施
2.1 提升供应商履约信用意识
有关部门首先要加大诚信教育,让所有的供应商意识到诚信的重要性,除此之外,就是要构建履约评价机制,要让每一个违约的供应商都受到相应的惩罚,尤其是信用惩罚,只有如此,供应商履约意识才会逐渐的提升。有关部门每季度定期召开供应商座谈会,通过不断地交流工作经验和意见,解决履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努力营造电力物资市场领域“诚信为荣,失信可耻”的舆论氛围。
2.2 不断完善履约评价体系框架
从网省电力公司到地市供电公司、县公司设专人负责,实行月报制,要求基层单位每月填报“供应商履约行为报告书”,每月反馈供应商情况,年终提交供应商年度履约评价报告书,反映所辖范围的供应商情况;有关部门对于确实不良的供应商给予系统内通报批评或纳入黑名单。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禁止其参加系统投标。通过对供应商的产品和工程质量、售后服务、廉洁自律等内容进行全过程跟踪,形成供应商评估体系,实行定期评估、动态管理,并作为下一轮评标的重要依据。
2.3 加强供应商管理
对第一次中标或入围,或受到举报的投标人进行实地考察,对其整体实力、产品质量、工艺水平、运行业绩、原材料采购等情况进行比较深入地调查和了解,取得第一手材料,并形成制度,纳入供应商评价管理体系的重要内容,为招投标工作提供依据。并将考察的数据和结果形成考察报告,通过局域网发布,在行业系统内实现资源共享,规避招投标工作所带来的风险。对供应商的飞行考察报告和每月供应商的不良履约记录都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作为资格审查和评标的参考依据。
2.4 完善设备监造管理机制
为积极应对低价中标供应商带来的工期和质量风险,杜绝后患,有关部门应该开展供应商设备集中监造,在产品制造过程中发现的质量和进度问题及时给予纠正和整改,对不合格、不良履约、不守信用等问题出台相关办法或补充规定给予处罚,并将设备监造中的制造质量、交货进度等履约评价信息与招投标工作联动,作为投标人资格预审和评标的依据之一。通过加强联动机制确保中标人严格履行投标承诺和供货合同,保证设备材料质量与交货进度,真正做到闭环管理和良性循环。
2.5 完善违规违纪惩处体系
在现有法律法规对违法违规行为制定过于原则,法制环境建设与经济信用环境适应度不高,依法行政的难度较大的情况下,还制定了适合电力建设市场的《关于供应商违规违纪处理办法》为《供应商履约评价管理办法》的补充内容,健全失信惩戒和守信褒扬机制,严厉惩治失信市场主体。
结束语
综上所述,可知供应商履约评价的建设及其实现招投标信息联动非常重要。一般而言,招标信息联动的实现需要做好供应商履约评价工作,因为如不做好相应的评价工作,招投标中会存在着很多虚假信息,信息联动也就毫无意义。目前,国家以及相关企业都在积极推进供应商履约评价机制建设,以期能够为招投标信息联动的实现奠定条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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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张素青(1969,7-),女,山西忻州人,本科,经济师,主要从事经济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