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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研究

2016-04-21闫石

科技与创新 2016年6期
关键词:数字化保护数字技术非物质文化遗产

闫石

摘 要:一直以来,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靠口传心记、言传身教传承的,它具有生态性、无形性和传承性等,而且保护难度也比较大。随着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数字技术的飞速发展,如何充分发挥数字技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作用是值得研究的问题之一。简要分析了目前山西省内外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的现状,提出了统一的技术标准,并针对加强理论研究、人才培养等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解决方案。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技术;数字化保护;数字博物馆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5913/j.cnki.kjycx.2016.06.061

进入21世纪,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数字化技术迅猛发展,并在各个领域被广泛应用。随着3D扫描、3D打印、虚拟现实、大数据库等新技术的出现,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了全新的技术——高精度、高逼真的数字化遗产保护技术。

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建议》(国办发〔2005〕18号)中明确提出,“要运用文字、录音、录像和数字化多媒体等方式真实、系统、全面地记录非物质文化遗产,并建立相关档案和数据库。”这标志着国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工作正式启动。近年来,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工作也取的了较好的成绩。

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文中简称“非遗”)资源多、种类全、价值高。本文针对山西省非遗保护工作的发展现状和数字化保护的相关内容,阐述了如何利用数字化技术丰富和发展我省的非遗保护工作,以期进一步推动山西省非遗数字化技术的发展。

1 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现状

目前,世界各国已经在非遗数字化保护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大部分发达国家也已经把文化遗产转化为数字形态。20世纪90年代,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举办的“世界的记忆”项目推动了全世界非遗数字化的发展。1996年,我国启动了国家数字图书馆工程,逐步实现了文化资源的数字化。2010-10,文化部启动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工程”。与此同时,国内一些机构也开展了一些实质性的数字化保护项目,比如浙江大学CAD&CG国家重点实验室的“民间表演艺术的数字化抢救保护与开发的关键技术研究”,浙江大学计算机学院现代工业设计研究所的“楚文化编钟乐舞数字化技术研究”,“云南斑铜工艺品数字化辅助设计系统”,成都图书馆建成的“蜀风雅韵——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博物馆”。尤其是中国艺术研究院2006年开办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博物馆”,项目名录体系健全,信息资源丰富。另外,该机构还开展了“民族民间艺术音像档案数字化抢救”工作,在系统建设、音像档案抢救、保护,音像资源利用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2006—2009年,山西省开展了非遗普查工作,搜集线索20.5万条,采录信息8.23万条,共发现了重大项目135个,采访并登记了8.8万传承人的资料,并运用摄像、录音、录像、数据库等手段记录、保护、宣传了项目的相关内容,同时,还拍摄照片21.3万张,拍摄视频资料3 091 h,录制音频资料3 366 h。目前,被列入国家级非遗的项目有10多项。近年来,山西省非遗保护工作成绩斐然,2013-01,实施了《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为非遗立法奠定了基础;2010-06,经文化部批准,成立了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它是我国首批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之一。此外,山西省还拥有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3个,国家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3个,省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15个,专题博物馆10个,省级传习所8个,而且还整理、出版了大量文献。

在数字化保护方面,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心开发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普查管理系统”,并根据普查结果制作了“山西风雅颂”数据库,其中包含大量山西省非遗项目的文字、数据、照片和视频。目前,该系统设置在山西省图书馆,并通过图书馆官网向公众提供链接。另外,山西省音乐舞蹈研究所还建设了“山西民间艺术资料数据库”“山西民间音乐(民歌、乐器)音频数据库”等。由张珉于1999年创建的“三晋道”网站也收录了一些与非遗相关的资料。目前,山西省文化厅正在筹备建设“山西省文化云平台”。

2 非遗保护技术

非遗数字化就是利用数字采集、数字储存、数字处理、数字展示和数字传播等技术将非遗的相关内容转换、再现、复原成可共享、可再生的数字形态,并以新的视角加以解读,以新的方式加以保存,以新的需求加以利用。山西省非遗数字化保护与应用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2.1 数字化采集、整理和存档

数字化保护的核心是非遗数字化信息的采集和存档。随着高精度的图形、图像技术,设备的面世,诸如三维影像技术、虚拟现实(VR)技术、照片缝合系统、超高精度扫描系统、3D自动成像系统、3D打印和磁盘整列等新技术的发展,为数字化保护提供了高精度、高质量的图像获取和保存手段。目前,山西省开展的数字化采集和存档工作主要采用的是二维扫描、录音、数字摄影、摄像等相对简单的手段,三维建模、高精度扫描、数字模型等的运用比较少,所以,就谈不上动作捕捉和后续数据分析了。另外,由于采集设备比较落后,采集人员专业技术匮乏,采集方式单一,导致已采集到的数据质量较差。

2.2 数字博物馆

在数字博物馆中,只需敲击一下鼠标就可以将传统的演示和相关展品清晰地呈现在人们面前,而人们很难欣赏到的珍贵资料和场景也可以通过互联网看到。国内已经有很多机构,比如百度建设的百科数字博物馆等,积极与科技人员和设计师合作探索新技术,并拓展非遗展示空间。在山西省,比较典型的是“山西风雅颂”数据库。该数据库采用数据录入、拍摄、录音和摄像等手段,按照名录体系将相关信息发布在互联网上,并提供检索、下载等服务。此类线上平台的用户接口层与动态网站架设、交互式程序设计等技术密切相关。另外,逻辑层和数据层的设计要通过元数据、语义网等,而且它对应用技术也有较高的要求。目前,该数据库还未达到相关技术标准,数据库技术层级低,互动性差,资源整合不够健全,内容质量不高。由于当前数字博物馆需要使用的技术(特别是虚拟现实等展示技术)成本高、投入大,所以,相关机构只能望而却步。这一现状与非遗数字化保护的强烈需求形成了巨大的反差。

2.3 数字化辅助设计系统

利用数字化辅助设计系统可以对已有的非遗项目进行创新设计,从而创造出不同个性的、新的符合时代需求的产品。目前,山西省比较常用的数字化辅助设计系统主要针对的是平面图案的数字化辅助设计。高平市的山西吉利尔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在“高平刺绣”项目上应用了数字化辅助设计,通过对传统刺绣图案的数字转换实现了对图案的重新编排、设计和加工。

3 非遗保护数字化存在的问题

山西省是一个非遗大省,在生产、生活过程中创造出了许多非物质文明,但是,非遗保护数字化工作却比其他省份开展得晚,遇到的困难也比较多。近年来,在非遗保护数字化工作方面,山西省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也暴露出了许多问题。从技术及其应用的角度看,在非遗保护工作中,只在很小的范围内应用了新技术,并没有将其与非遗保护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3.1 数字化资源数量少、质量低

近年来,山西省用各种形式将许多宝贵的非遗资源,尤其是濒危项目的资料转化为了数字格式,形成了非遗数据资源。但是,与其他省份相比,资料的采集数量还比较少,并且这部分数据资源存在质量低、可利用性差等问题,主要表现为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一致性不足。另一方面,由于山西省的非遗数量大、种类多、分布广,所以,采集工作的难度大,采集效率低,缺乏连贯,导致采集结果存在“错、漏、冗、杂”的问题。

3.2 数据的整合度底,可利用性差

目前,山西省非遗数据大部分停留在简单的存档阶段。当数据被采集后,许多数据资源既没有因为数据被提炼而提高质量,也没有接受其他处理。由于采集手段较为单一,部分民俗、传统技艺、传统舞蹈等项目难以展示和共享,导致其可利用率较低。另外,现有的非遗数据库还没有完全结构化,缺乏统一的管理,所以,就谈不上分析、开发和利用了,而且也不可能对非遗保护工作作出技术指导。

3.3 技术应用程度低,未发挥数字化优势

目前,山西省非遗的数字化应用主要集中在非遗的存档、记录方面,在对其的深度开发和再诠释做得比较少——从其应用深度看,应用了数字化技术的非遗保护项目只是在形式上实现了数字化,还未充分发挥数字化的优势;从技术层面看,非遗保护工作中应用的技术较为简单、落后,许多新的研究成果并未应用其中。

在采集非遗数据时,使用的方式较为落后,大多停留在简单的文字、照片、录影和录音方面,新技术比如三维扫描、动作捕捉、数据模型等还未运用其中,而且也不能完整、系统地记录非遗项目的相关内容。非遗资源以文字和图像资料居多,视频、音频资料比较少,难以发挥数字化技术在保存传统技艺的工艺流程,歌舞、民俗活动等活态文化遗产中的作用。

在非遗传播和共享方面,从类型上看,以名录申报资料为主的数据库比较常见,专业性较强的专题库比较少;从功能上来看,数据库缺乏全面的数据分析能力,很难为使用者提供有参考价值的数据信息,导致现有的研究成果大多只是针对其技术实现,并未指向实际应用。现有的非遗资源数字展示平台存在展示风格单一,交互性差,检索功能不完备,用户界面不友好,不能充分发挥数字化技术交互性、趣味性等缺陷。目前,对已有数据库的开发工作仍停留在研发和试验阶段,还未投入实际应用。由此可知,研究成果的转化工作依旧任重道远。

3.4 缺乏标准化、整体化,资源共享难

目前,全国统一的非遗数据库还没有建成,虽然各个省市已经开始自行设计和实践,但是,由于数字化保护的分类标准不统一,各地数据库难以融合,不能形成一个非遗数据资源的有机整体。山西省的非遗资源形式多样,分属民间文学、传统音乐、曲艺、传统技艺、传统医药和民俗等多个门类,数据库的标准化问题尤为突出,即使是同一门类的非遗资源,不同项目之间也不能建立相关标准和协议,所以,很难规范非遗保护的数字化进程。

与此同时,大部分非遗保护项目并不符合国际元数据标准和数字图书馆建设的最新标准,难以与国外项目交流和共享。这种情况导致不同的非遗保护项目难以实现资源共享,存在重复劳动等问题。如何统一山西省的非遗数字资源核心元数据,建立符合数字资源管理需求的非遗项目分类体系,并与国内外接轨是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3.5 过于注重保护措施的数字化

目前,山西省的数字化保护工作还处于实践阶段,相关人员对非遗数字化保护原则、原理等内容关注得比较少,过分注重数字化技术在非遗中的应用,比如“确认”“立档”“研究”“保存”“宣传”“弘扬”等方面——强调用数字化技术为非遗建立档案库、资源库、网站、博物馆、图书馆、展览馆和教材等,而很少关注如何把数字化技术内化成非遗自身的传承方式和生存方式。在非遗保护措施的数字化改进实践方面,比较重视非遗保护中的保存、研究、宣传等措施的数字化,强调非遗的物质性和“物质化”实践,而对保护过程中传承、教育等方面的数字化则关注得不够,对非遗精神性方面的内容关注得也不够。在具体实践过程中,工作人员过分关注非遗数字化保护实践的规范和指导意义,却很少关注实践过程中如何保证非遗的个性等问题。因此,对非遗数字化保护的探讨不能仅停留在实践、技术层面,而应先从理论、内容等方面展开论述。

4 非遗数字化保护对策

结合山西省非遗保护现状,针对其中存在的问题,分别从技术、标准化建设、理论研究和人才培养等方面提出了保护对策。

4.1 应用新技术,丰富数字化保护手段

随着新兴技术的快速发展,技术应用的成本也在降低。因此,当条件成熟时,应积极投入三维影像技术、虚拟现实(VR)技术、3D自动成像系统、数字化编排与声音驱动技术等。另外,在工作过程中,要融合社会学、人类学、传播学等诸多学科的前沿理论和方法,采用多学科交叉的模式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不断丰富数字化保护手段。

4.2 制订统一的数据库标准

制订非遗数字资源的核心元数据元素集方案,即在复用都柏林核心元数据元素集的基础上赋予各元素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资源特征相匹配的元素注释,并适当增加元素语义修饰词,以期实现兼容性和适用性的最大化。同时,还要建立非遗项目分类编码体系,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分为传统表演艺术,传统工艺美术,传统生产、生活知识与技能,传统节庆与仪式4个一级类别,并在一级类别之下建立了二级类别,即“双层四分法”。相关人员在梳理了非遗数字化保护和数据库建设的整个标准体系的理论知识后,确定了非遗数据库标准化工作的具体内容,并引入了国际通用的数字化保存标准研究中资源格式、技术规范等方面的内容。

4.3 加强对非遗数字化保护的理论研究

现阶段,有关非遗保护数字化的实践和研究倾向于将数字化技术作为一种手段,通过改进非遗具体保护措施来保护非遗,过分强调技术性,忽略了非遗保护中文化性质的内容。非物质文化的本质是世代传承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表现形态的文化,它承载着一个民族的思维方式和文化传统。数字化保护是手段,最终的研究目的是要表现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科学价值、历史价值、人文价值和艺术价值。山西省是华夏文明的发源地之一,丰富的非遗项目为中华文化的“基因库”提供了大量资源。因此,在研究数字化技术的同时,要加强相关方面的理论研究。

4.4 大力培养数字化技术与复合型人才

非遗保护的数字化不仅仅是文化和技术问题,还是人才问题、管理问题和制度问题。要想实现非遗保护工作的数字化,不仅需要技术人才和专业人才,还需要管理、行政等方面的人才。因此,必须要加大各个高校、科研机构对非遗保护与开发数字化技术专业人才队伍的培养力度,在工作中融入民族、人文、艺术、信息和工程等学科资源,将培养复合型高层次人才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并将其纳入文化产业经济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中。可喜的是,山西省已经有部分高校开设了相关专业,比如山西省戏剧职业学院现在开设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专业,山西省艺术职业学院开设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与保护专业。作为一项系统性、持续性和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各个高校在坚持田野调查的同时,应增设IT方面的课程,以期实现优势技术应用与深层次文化内涵的结合。

由此可知,人才队伍培养是非遗数字化发展的关键。因此,在工作过程中,要建立多渠道、多元化、多层次和多方位的复合型人才培养机制,逐步建立一支懂文化、通管理、精技术的复合型文化人才队伍。

4.5 提升研究成果转化率

目前,山西省的数字化保护成果大多停留在试验阶段,很多还没有投入使用。在未来的工作中,应加强政府、高校、相关研究机构、企业之间的合作,提升研究成果的转化率,实现文化资源向文化产业的转化。

5 结束语

近年来,大数据时代引发的变革越来越多,通过搜集和分析数据获得的有价值的内容也越来越多,并且不断被人们认识。尽管山西省非遗保护数字化工作起步比较晚、程度比较低,发展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也遇到了许多困难,但是,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要相信山西省数字文化工程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只有清晰地认识这项工作的发展情况和其中存在的问题,才能有的放矢,把山西省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资源成功转变成数字文化产品,让三晋大地上的灿烂文化被传播和发扬。随着计算机技术、信息技术的发展,基于数据库的非遗数字化保护时代将会很快到来。

〔编辑:白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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