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初中国商会职能探析
2016-04-18郑猛遵义师范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管理学院贵州遵义563002
郑猛(遵义师范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管理学院,贵州遵义563002)
清末民初中国商会职能探析
郑猛
(遵义师范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管理学院,贵州遵义563002)
摘要:作者简要考察了清末民初中国商会的职能如商会联络工商、调查商情的职能,商会商事协调、裁判的职能,商会的教育职能,商会的政治职能等。内地商会、沿海商会努力使商会职能得以发挥,在近代历史上有一定的作用。
关键词:清末民初;中国商会;职能;贵阳;上海
孙子曰:“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在近代,中华民族处于危亡之秋,“兵者”固然重要,政治、经济等的发展也是中国当时亟需直面的问题,在近代工业十分落后,且工业的发展、积累不是一蹴而就的情况下,商业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就显得日益重要,商战情绪弥漫中国朝野,盛宣怀慷慨激昂地呼吁:“夫兵战之日短,商战之日长。兵战之亡速而有形,譬如风吹灯灭。商战之亡缓而无形,譬如油尽灯灭。有形者易备,无形者难防。”当商关乎国家的存亡,这个世界就必须以商为中心了。世界之事莫大于战争,而如今的大部分战争,从某种程度上甚至可以说,战因商、和亦因商,商左右着人们的行为。我们的商业时代可追溯于近代,当列强用大炮打开中国的大门,以经济为手段侵略我们时,中国商业在绝地中蓬勃发展,商人在内忧外患下组织起来,跟西方列强进行着“隐形”的战争,发挥着其特有的作用。这场隐形的战争从未停止,时至今日依然如故,现在兵战在减少,而商战却有过之而无不及。“以史为鉴”,如何在商业社会中生存,如何认识今天的商人组织和商人力量,研究商业史特别是商业和商人的中心“纽带”——商会,尤其是其职能,是有现实借鉴意义的。
一、清末民初商会成立概况
清末外商势大,且本国封建势力对商人的压迫也十分残酷,此种不利处境要求近代中国商人必须加强自己的团结,只有团结才能求得生存和发展,19世纪70、80年代的上海商业会议公所第一次章程六条的《明宗旨》就明确指出:“上海西商各有总会”,“凡商务切己厉害之事,无不考求详审,而我华商和而不同,涣而不聚,商务厉害,未能专意讲求”,“今仿照日本设立会议公所”,不蹈官场积习,“一切以商务为指归”。[1]义和团运动,清政府惨败,被迫与西方重新修订商约,作为谈判主要人物的盛宣怀受西方启发,建立一定的组织作为其咨询机构,于是被称为“中国第一商会”——上海商业会议公所成立。[1]上海成立商会组织后,各地纷纷效仿成立自己的商会组织。为了顺应形势发展,清政府于1903年设立了商部作为商业指导机构,随后于1904年1月颁行了《奏定商会简明章程二十六条》,“凡属商务繁富之区,不论系会垣系城埠,宜设立商务总会,而于商务稍次之地设立分会,仍就省分隶于商务总会”,①《奏定商会简明章程二十六条》,东方杂志,1904,(1):4.商部发布《商部劝办商会谕帖》,“总期上下一心,官商一气,尽力整顿,广辟利源,凡我商人同享大利。”在清政府的鼓励下,各地相继成立了自己的商会组织。作为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②《商部劝办商会谕帖》,东方杂志,1904,(2):36.在清政府的劝告下,“贵州商务总会”于1909年在贵阳成立。下表为清末民初全国商会发展情况(1902-1912):
商会成立年份省、市商务总会 县、乡镇商务分会成立数 会董数 会员数 成立数 会董数 会员数1902 1 33 35 — — —1903 1 71 1370 — — —1904 3 130 2188 19 484 4349 1905 10 462 14703 33 778 6390 1906 15 622 10256 95 3606 19316 1907 10 477 3553 68 1671 15222 1908 6 220 5102 87 2154 16970 1909 2 55 1210 185 4547 41531 1910 4 112 880 183 3930 33066 1911 3 122 1022 117 2499 17145 1912 2 60 1937 84 1762 10470合计 57 2364 42256 871 21431 164459
资料来源:《中国年鉴》(第1回),第1544-1570页“各省商会详表”,《农商公报》《农工商部统计表》(光绪34年编订)《第一次农商统计表》等补充。转引自徐鼎新:《旧中国商会溯源》,工商史苑,1983年,第1期。
上表反映出,清末民初中国商会的发展速度之快及数量之庞大,其数量巨大的会员群体是当时中国社会不能忽视的重要政治、经济力量。各地商会成立后,极力开展一系列活动,力求充分发挥商会职能,维护商人阶层的利益。
二、清末民初中国商会的主要职能
1.商会联络工商、调查商情职能
商会成立后,各地华商之间的联系不断加强。商会的设置地点,一般是省城及其他大都会设立商务总会;县设立商务分会,商业较为发达的城镇也可以设立商务分会;较为繁荣的某些商业小镇可以酌情设立商务公所。这样,通过总会、分会、公所这种层级机构,整个工商业届的联系大大加强了。这种联系网络优越性比较明显,克服了旧式会馆、公所等商业组织的地方狭隘性,同时,也克服了行会以行业划分组织的狭隘性,使整个商业界能够在重大事件面前及时协调,充分发挥商业组织的协调性。1905年,全国爆发的反美爱国运动,影响深远,究其深层原因,是当时上海商务总会提出“伸国权而保商力”的口号,号召各地商会响应并积极发动各界群众参与的一次大规模反帝运动。在国际商情及政治交流方面,中国商会步伐比较忙,“当民国十七年,吾人游学巴黎,即闻国际商会有讨论中国问题之动议;时距国际商会成立之期,既八年矣,然吾国初未注意及之矣。与国际经济有密切联系之工商界,奈何默然不加闻问夫?翌年,国际商会中国问题讨论会成立,举行预备会议于巴黎;同年七月,国际商会开第五次大会于荷京,我上海全国商会联合会始有推派代表出席参加之举。”[2]
同时,商会很重视商情的调查。一般情况下,各地商会定期召开常务会和会员大会,遇特殊情况召开特别会议,以便互通商情,解决问题。例如,光绪32年(1906),江苏省地方当局为解决地方财政困难,决定增加牙贴税税额,在经办过程中,相关办理人员趁机勒索商民,极大地增加了商人的经济负担,商民极为不满。在当时群情激昂的情况下,苏州商务总会领头,联合一部分商务分会,具文商部力陈商困,商部迫于情况紧急,行文江苏省当局立即解决,而且在《商务官报》上公布了相关情况,以施压于江苏省地方当局,最后,江苏省不得不放弃增加牙帖税的打算。
随着全国各地商会的次第成立,商业界也着手加强商人、商会团结的工作,经过几年的努力,1914年,中华全国商会联合会在上海正式成立。中华全国商会联合会成立后,为了加强商会的完整化和规范化,尽力整合商民力量进行各方面努力,终于迫使北洋政府做出让步,1914年修正公布《商业法》,规定:为适应形势发展,“总商会、商会得联合组织全国商会联合会,全国商会联合会得设立总事务所。”[3]
2.商会商事协调、裁判职能
在商会成立前,官府控制了商业活动的商事裁判权,每当商业纠纷时,官府总是从中渔利。商会成立后,这种商人受政治权利压迫的局面有所改观。很多商会内部都附设了事务公断所和裁判所等商事裁判机构,以处理商务纠纷,维护商人利益。1913年,北洋政府为规范商业事务的公断,司法、工商部公布了《商事公断处章程》,在第一章总则中规定:“第一条、商事公断处应附设于各商会;第二条、公断处对于商人间商事之争议,立于仲裁地位,以息讼和解为主旨;……第五条、公断处办事细则,由各商会拟定,报明各该地方长官核准后,转报司法部、工商部会核。”[4]。商会的商事裁判较之衙门判决更能让商人接受。
在协调商事方面,清末民初,中国经济发展的整体趋势是由封闭走向开放,自然经济逐步解体,整个经济形态处于一种过渡时期。再加上当时社会动荡不安,外国资本主义在国家政治、经济等方面的影响不断加深,整个中国社会经济状况动荡不安,社会中大量不确定因素的存在使得经济活动风险性不断加重。这种社会状态强力呼吁产生商人自己的有声望的组织,以降低商业活动中的风险成本,降低政治等不确定因素对商业活动的影响,使得商业活动能有序进行,商会在这方面作用显著。尤其是在金融风潮或是经济危机发生时,商会作用更加突出,这是因为商会作为商人自己协调商事的组织,更容易取得商人的信任从而能更多的聚集商人的力量。如1910年前后上海“橡皮股票”事件引发了信用市场的剧烈动荡,从而引发金融风潮,商会在平息此次风潮中作用显著。1910年春,由于橡皮股票大幅度升值,吸引了大量社会资金,投机若狂。鼎盛时期,人们对到上海招股募集资金的40多家外国橡胶公司的股票趋之若鹜,争相抢购。然而好景不长,这种虚幻的投机泡沫迅速破裂,大量钱庄等金融机构倒闭,上海金融市场顿时一片混乱,庄票、汇票等信用工具无法正常流通,汇兑陷入停顿。外资金融机构又趁机缩短中国金融行业信用工具的流通期限,整个上海金融业受到沉重打击。在此情况下,上海商务总会尽力平息市场、稳定金融:一方面与外国银行团交涉,向外商银行融通借贷资金,以缓解金融业资金的燃眉之急,另一方面尽力争取与华商有密切贸易关系的各行各业外商的理解、支持。在这些努力措施下,上海金融市场逐渐趋于稳定,经济活动也逐渐趋于正常。商会与政府之间有重要的协调组织功能,如一战爆发后,为更好地协调战后经济发展,农商部向各省商会及海外中华商会发出了呼吁合作的呼声,“对德宣战以来,既可乘外货缺乏之机,更不受中立拘束之困,所有关于战时或战后之需要与供给,正宜及时预筹,通力合作,以为将来经济发展之地。”①《农工商部致各省商会及海外中华商会函》,政府公报,1917年。1918年沪商对于北洋政府的征税政策发生恐慌,上海县商会就很好地加强了政府和商民的沟通,并请求政府维持土布免税案等,以安人心。
3.商会教育职能
晚清时期,振兴商务和发展实业被提升到“救国救民”的高度,但是振兴商务和发展实业都离不开人才,而人才由教育出,所以教育受到人们的重视。在发展教育方面,商会的表现很积极,对中国的现代化,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发挥了其教育职能。
商会的教育活动几乎是与其自身的诞生同时开始的。为了在中外贸易中与外国资本相抗衡,各地商会成立后,立即试办商业学堂、讲习所、展览会、陈列所等,促进商人的交流和学习。学堂和讲习所等培养商业人才的机构,通常是入不敷出,需要大量社会资金的支助,大部分资金由商会筹拨,或者是社会集资、商人捐赠等。在课程设置、学生来源、教学安排等方面,则需要咨询商会及各业商董。商会直接参与实业学校的创建和管理,是资产阶级认识到培养专门人才对经济发展重要性的体现,在经济现代化方面,这种人才培养的作用也是非常巨大的。
发展教育,对于商人,可以大大改善整个社会的商业观及提升商业管理水平,促进工艺技术的改进;同时,商战的展开必以学战为后盾,因为人才是最根本的,因此深知这一点的商会积极发展教育事业。
4.商会政治职能
清末民初,清政府虽迫于形势在一定程度上鼓励商人自治团体建立,但在很多时候又担心这些团体失控,影响其统治利益,于是在诸多方面加以限制。例如,清政府商部力图把商会活动限制在商业事务上,以防止其过问国家内政、文化、外交等事务。1904年颁布了《商会简明章程》,对商会相关权利和活动做了规定。但当时中国半殖民地的特殊社会形态,商会尤其是上海商会组织,利用这种复杂形势,极力摆脱政府影响,积极参与各种政治活动,1904年至1911年的收回利权运动,1905年的抵制美货运动等都不乏商人及商会组织的身影,很多时候商会还提出自己的政治主张,力图承担起运动领导的任务,政治觉醒不断加强。如五卅运动后,在关税自主权方面,海宁潘忠甲《致上海总商会解决关税十大问题意见书·弁言》中明确提到“不平等条约之撤销,不外二途。一由义务国单独否认,如土耳其式;一由缔约国协议废弃,如日本及暹罗式。五卅案后,吾国既牒请改约于前,复据华会关税条约召集特别会议于后,是吾国所循之途径。乃日本与暹罗式之协议改善,而非土耳其式之片面否认,彰彰明甚。然则广益集思、悉心研讨,以备外交当局之参酌,乃吾国民应有之职责,无关其为局内与局外也。”[5]参政议政,已经上升到国民职责的高度。
由于商会网络遍布全国城乡,又有着坚固的社会基础,商会在很多方面行使了政府的管理职能,在政府“鞭长莫及”之地,商会便充当政府的角色参与社会管理和建设,特别是地方自治思潮影响日益加深的情况下,商会在地方组织了很多自治机构,对地方行使治理权。如1926年上海县商会成立的保卫团,为加强地方治安(其实更主要是应对当时日益高涨的革命形势),与政府协商保卫团统一问题等,可见其在地方自治中的作用。
国际商会成立后,中国商会为维护民族利益,在中国国际地位低下的情况下,很多时候不得不充当国家代表的尴尬角色,在国际会议上据理力争,为祖国民族争取更多利益。如20世纪20年代在巴黎举行的国际商会“中国问题讨论会”预备会议上,中国商会要求各国商会与各国政府协商,形成国际性的压力,与中国人民一起争取让列强交还租界租借地、取消领事裁判权等,充当了政府代表的角色;在国际商会第五届大会举行期间,中国商会要求废除列强在中国的治外法权及签订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等。[6]这些要求其实就是政治上的,当然也与经济有着极大的关联。
综上所述,在近代中国,半殖民地的悲惨处境导致了各阶层人们的不断觉醒,民族意识不断高涨,发展资本主义经济成为各方的迫切要求,商业的重要性不断提高,商人以超越以往任何时代的积极性、可能性得以在历史舞台上发挥其闻所未闻之作用。近代中国商会在特殊的历史环境中,取得了以往任何时代都不敢妄想的巨大成就,从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到西部经济落后的穷乡僻壤,商业活动前所未有的活跃,一定程度上构建了一张巨大的全国性的商业网络,在此基础上,商人组织商会不断整合商人力量,力图对国家民族发展产生一定影响,实现自己的政治主张及利益。而近代商会之所以能如此,正得益于当时的环境,当今的商会,有前车可鉴,更有历史经验。
参考文献:
[1]徐鼎新,钱小明.上海总商会史:1902-1929[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1.38-40.
[2]胡纪常.国际商会概论[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3. 2.
[3]虞和平.近五年来中国商会史研究综述[J].工商史苑,1991,(2).3.
[4]江苏省商业厅,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中华民国商业档案资料汇编第一卷(1912-1928)下册[M].北京:中国商业出版社,1991.134.
[5]潘忠甲.致上海总商会解决关税十大问题意见书[M].上海:华丰印刷铸字所(印),1925.
[6]朱英.近代中国商会、行会及商团新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38.
(责任编辑:魏登云)
On the Functions of Chinese Chamber of Commerce
ZHENG Meng
(School of Historical Culture and Tourism Management, Zunyi Normal College, Zunyi 563002, China)
Abstract:The author of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functions of Chinese chamber of commerce from the later Qing Dynasty to the early Republic of China,likecontactbusiness,businesssurvey,business coordination,referee,commercialeducation,politicalaffairs,etc.Inland chamber and coastal chamber attempted to bring the chambers into full play, which plays a certain role in Chinese contemporary history.
Key words:the late Qing Dynasty and the early Republic of China;Chinese chamber of commerce; function; Guiyang; Shanghai
作者简介:郑猛,男,贵州毕节人,遵义师范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管理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中国近现代史。
收稿日期:2015-06-12
中图分类号:K252-25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583(2016)-003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