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后备干部培训的实践与思考
2016-04-18倪加斌
倪加斌
2011年初,江苏省泰兴市制定并出台了《关于加强学校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泰委教[2011]2号),提出“后备干部培养每两年一个周期,针对后备干部队伍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培训方案,明确培养措施”。泰兴市教师进修学校作为教育系统师干训主要基地,积极谋划并开启了全新的培训实践探索。
一、 基本做法
我们自2011年7月起,协同主管部门各科室和基层有关学校,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办法对学校后备干部进行培训,培训共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组织政治理论教育,时间为半个月。政治理论教育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教育发展的政策法规和目标规划;中小学管理规则;教育工作者的思想道德规范和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大纲等。通过集中辅导、专题自学、小组交流和书面测试等方式强化理论、政策、法规的学习,并通过考察和考核,对每个后备干部的参学表现和学习成果进行量化评价。
第二阶段,组织重点工作推进,时间为一个半月。经过前期充分调研,梳理了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的十个专题:① 学前教育规模布局、建设投资、管理体制、投入机制、师资队伍和保教管理;② 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的重点、难点及推进计划;③ 社会教育管理体制、功能配置、场所建设、师资队伍和评价体系;④ 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清理、整顿和规范的政策措施;⑤不同学段教科研工作转化为实现教育教学能力的内容、方式和机制;⑥ 校长和教师绩效衡量的基本标准、评价手段及结果运用;⑦ 教师职称评聘与岗位职责、绩效考评的联动机制;⑧ 不同类型、不同学段学校常规管理包括教学活动的主要内容、基本方法和评价机制;⑨ 从学前教育开始推进素质教育的主要内容、方法和结果评价与运用;⑩ 信息技术在日常教学、资源共享、活动组织中的系统运用。根据后备干部未来培养方向,将他们编成若干重点工作推进小组,由主管部门职能科室组织引领推进相应专题的实践研究。各专题工作的推进要求明确,充分显现和检验每个后备干部对专题工作推进的方案设计、总体思路、组织能力以及实施效果等方面的水平和能力。
第三阶段,组织管理实务见习,时间为一个半月。所有后备干部下派到各有关学校(非本人原工作单位),参加学校领导管理实务见习。见习期间,后备干部是带着任务进学校,重点就四个方面调研、思考并尝试实践,如① 学校运行体系建立和完善的思路;② 学校领导班子发挥指挥系统作用的途径;③ 教师队伍管理、人才使用和绩效考评的办法;④ 重点工作推进、难点问题解决和突发事件的处置等。相关学校校长按照管理实务四个方面的预期目标,有针对性地对见习者安排相应的工作任务,并实行跟踪指导和实绩评价。
第四阶段,组织综合考评任用,时间为半个月。对上述三个阶段形成的考评结果进行综合评定,按比例确定重点考察人选,通过竞岗演讲、实地考察等提出任用方案,确定任用人选以外的人员,安排到原单位继续培养。
二、 主要特点
后备干部的培养培训,要重视序列化、规范化、层次化。助推后备干部成长质的飞跃的培训,大致呈现以下特点:
1. 各方协调配合。教育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以文件形式规范后备干部培训、培养、使用计划,并协调各方力量共同做好对后备干部的培训、培养和使用工作。
2. 夯实专业基础。除教育部规定担任中小学校长必须掌握的必修课程外,根据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对校长岗位提出的要求以及各自发展的实际状况,按需求增加、更新、拓展内容,既注重培训内容的系统性和专业性,同时又强调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使参训者获得校长必备的各方知识,夯实专业基础。
3. 理论实践结合。学校后备干部培训具有培训和使用一致性特点,注意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注重提高参训者的实践能力,因此采用“分散自主与集中辅导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观察及自我体验相结合”的培训形式,边学习边实践,理论及时指导实践,通过实践又进一步巩固对理论的掌握。既有在培训基地的理论培训,更有在见习基地的实践培训,从而有助于提高参训者的实践能力。
4. 学历提升培训。与有关高校联系,组织后备干部参加研究生学历培训。把研究生课程与后备干部培训课程相结合,以增强后备干部的学术素养,提升专业水平。
三、 初步成效
一是严格执行新任校长持证上岗制度。学校后备干部培训的实践,我们借鉴了发达国家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工作的经验,它既是校长任职前的培训,也是真正意义上的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原国家教委关于《实行全国中小学校长持证上岗制度的规定》的通知(教人[1997]101号)中指出:“凡担任国家举办或社会力量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长(农村完小正副校长以上)职务的必须参加岗位培训,并获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因工作需要,培训前进入岗位的只能任代理校长,待获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后再正式任命或聘任校长职务”。但这一“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在很多地区的实际工作中并未得到真正的落实,几乎是只有被任命或竞聘为校长以后才有机会参加培训,一定程度上失去了资格证书的本来意义。有鉴于此,自2011年下半年起,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所有新任校长须经过后备干部培训后获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才能上岗,严格执行了新任校长持证上岗制度。
二是形成校长岗前后备干部培训体系。学校后备干部培训的实践中,我们确立了校长培训的新理念,形成校长岗前后备干部培训体系。它是为一切有志于从事校长职业的教师开展的培训,不是培训现任校长,而是培训未来校长。培训对象不再由教育行政部门指定,而是为一切有志者提供发展的平台,让更多的教师有机会作为管理主体参与到校长队伍的培训中来,从而把学习置于更为广泛的背景和愿望下,使他们熟悉校长岗位职责,掌握校长必备的知识和能力,拥有校长岗位聘任或竞聘的资格证书,这既可充实学校管理人才后备库,扩大校长优选面,确保校长“先有资格证书后上岗”,又可促进每一位参训人员的自身专业化成长。“十二五”期间,我们共培训学校后备干部近200名,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修养、履行校长岗位职责必备的专业能力等都有大幅度提升。
三是建立完善有效的培训与使用相结合的管理制度。我市《关于加强学校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泰委教[2011]2号)中明确指出:“今后新提拔学校领导干部原则上从学校后备干部队伍中产生,成绩突出,群众认可的后备干部优先提拔使用”。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对市委教育工委每两年明确的学校后备干部,通过开展理论培训,重点工作推进和学校管理实务见习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后备干部总揽全局、改革创新、攻坚克难的水平和能力,提升后备干部的整体素质。对集中培训的三种方式所形成的考评结果进行综合评价,按综合考评结果优选前30%的参训者作为重点考察人选;组织重点考察人选进行竞岗演讲,形成结构型评价结果;根据组织人事要求,对参加竞岗演讲的人选进行考察,并结合竞岗演讲的结果,提出占比不超过70%的任用方案,提交市委教育工委研究决定。确定任用人选以外的人员,安排到原单位继续培养,两年期满未能继续任用人员,本人自愿且符合学校后备干部基本条件的可直接纳入下一轮学校后备干部进行培养。第二轮培养期结束后,仍未提拔任用的不再作为学校后备干部培养对象。多年的后备干部培训实践中,我们真正做到把培训考核情况作为新任校长的必备条件和重要依据,改变了以往只培训不使用或不培训即使用的状况。“十二五”期间,从后备干部人选中提拔任用了近70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正副校长。
四、 存在问题
(一) 如何正确处理好选拔与作用的关系
我们的学校后备干部培训大多带有“急功近利”的性质,选拔性功能非常强。既然学校后备干部培训是培养合格校长的重要环节,是任职资格的培训,就应该区别于校长的选拔。校长选拔时可设立一定的标准进行任用,但后备干部培训应是在不影响教学工作的前提下,成为所有有志于学校管理的教师的一种权利,使他们都有机会参加校长任职资格培训,拥有“校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从而为今后的专业发展和职业定位奠定坚实基础。
(二) 如何根据培训的共性与个性特征科学设计培训方案
学校后备干部培训作为校长任职资格的培训,既有着作为校长培训的一般特征,又有其独特性,如培训的资格性、阶段的初始性、过程的规范性、对象的差异性等。如何根据这些特点选择适宜的培训策略,设计课程板块,理清培训内容,制定考核细则,完善评价做法等也是我们必须思考的。
(三) 如何做好学校后备干部序列化持续培养工作
学校后备干部培训期满只不过意味着培训告一段落,后续的培养与再培训,影响着后备干部的持续发展与稳定成长。我们可通过哪些方式来考察他们培训的发展和变化?我们该如何对他们的持续发展进行指导和帮助?我们如何做好“重点干部重点培养,优秀人才优秀培养”的分层培养工作,助推他们的良性发展?这些问题都亟待我们在以后的培训实践中不断寻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