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社会体育组织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
2016-04-17陈昶帆
陈昶帆
(上海体育学院 上海 200082)
当前我国社会体育组织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
陈昶帆
(上海体育学院 上海 200082)
改革开放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社会体育组织有了生存发展的空间和发挥作用的舞台,实现了持续健康有序发展,为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但是由于制度的限制、法律的缺位、资金渠道的狭窄、监管体系的不到位,使得我国社会体育组织治理的诸多问题亟待解决。随着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迫切需要大量的社会体育组织来承担部分公共事务的管理任务。因此,我国在这样一个社会转型时期,必须创造条件,推动社会体育组织快速、健康地发展,发挥其在公共管理中应有的作用。
社会体育组织;发展;对策思考
一、我国社会体育组织概况
谈到体育社会组织,先要明确社会组织的含义:广义的社会组织泛指一切人类共同活动的群体;狭义的社会组织,是指人们为了实现某种共同目标,将其行为彼此协调与联合起来所形成的社会团体。主要是以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己任,不以盈利为目的、具有正式组织形式,且属于非政府体系的社会团体。
国际上常见的称谓“非政府组织(NGONon-GovernmentOrganization)”及“非盈利组织”(NPONon-ProfitOrganization)都属于社会组织范畴。另外,与之近似的概念还有“第三部门”、“第三领域”“公民社会”等。在我国,官方常用“民间组织”这一概念。国家民政部将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三类组织统称为“民间组织”,并将其细分为教育类、科技类、文化类、卫生类、体育类、社会福利类等。
本研究将“体育社会组织”概括为:一切为促进体育事业发展、提高公民身体素质而组成的提供体育服务、咨询与培训,开展体育竞赛、表演、训练及健身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20 世纪 90 年代开始,一种新的群众体育形态出现—社区体育,随后逐步出现了相应基层体育社会组织,如社区体育协会、体育活动点、文体站、社区体育俱乐部等。截至 2011 年底我国共有社会组织 46.2万个,其中包括:体育类社团 13534 个;体育类民非7700 个。
二、当前我国社会体育组织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体育组织得到了很大发展,对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但是由于制度的限制、法律的缺位、资金渠道的狭窄、监管体系的不到位,使得我国社会体育组织存在的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一)对社会体育组织认识的局限和法律制度安排缺位,社会体育组织的发展受到限制。社会体育组织对大多数中国人来说还比较陌生,人们对社会体育组织的了解程度还极为有限,对社会体育组织的重要性认识也不足。政府对社会体育组织的政策缺乏连贯性,我国有关社会组织的法规还不完善,有很多地方都是法律空白,至今未有一部关于社会组织的专门法律,这也给对社会体育组织的管理带来了漏洞和难处。
(二)对社会体育组织支持不够,社会体育组织发展资金短缺,筹资渠道单一,自我生存与发展能力薄弱。社会体育组织的发展主要靠自筹资金、少量的社会捐助和一定的服务收费。这样,社会组织的发展难免陷于经常性的困境中,不能发挥其应有的社会作用。在当前社会公益意识薄弱,社会体育组织力量弱小,行政命令还有着深厚群众基础的情况下,社会组织的发展还需要政府和政策的大力支持。
(三)对社会体育组织缺乏管理监督,社会体育组织自律机制不健全。我国社会体育组织自律机制不健全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少数社会体育组织未经批准擅自成立并开展活动。由于有的社会组织缺乏依法结社的法律意识,未经批准就擅自成立,既无业务主管部门,又无挂靠单位,存在的问题较多。有的社会组织打着体育活动的幌子,搞非法活动;有的社会体育组织利用研讨会和民间刊物宣传一些错误观点和言论,给社会稳定带来隐患。二是一些社会组织内部议事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章程履行制度、工作人员录用与考核奖惩制度,无章可循、有章不循的问题同时存在。
三、我国社会体育组织进一步发展的对策思考
社会体育组织的发展是改革催生的新生事物。实践证明,社会体育组织绝不是可有可无的。目前,我国群众体育领域每时每刻都在发生着广泛而深刻的巨变,人们对体育的需求与供给的矛盾,产生了大量的不易解决的社会问题。随着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迫切需要大量的社会体育组织来承担部分体育事务的管理任务。因此,我国在这样一个社会转型时期,必须创造条件.推动社会体育组织快速、健康地发展.发挥其在公共管理中应有的作用。
(一)要加大对社会体育组织的宣传力度。对于社会体育组织的积极作用给予充分肯定,提高全社会对社会体育组织的正确认识和全面了解,对损害社会体育组织的行为和误读社会组织的偏向加以控制和纠正,传递社会体育组织的正能量。
(二)实行政社分开,理顺政府和社会体育组织的关系。我国的体育社团多政府的职能部门转变过来的,或者是政府部门直接建立的,它们在组织、职能、活动方式、管理体制等多方面严重依赖政府,甚至仍然作为政府的附属机构发挥作用。由于社团官方色彩过浓,民间性、自治性淡化,使其容易忽视或难以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愿望.丧失必要的社会信任和支持,也影响到社团的参与能力。政府要尽量减少对社会体育组织的行政性干预和对其口常事务的直接管理。以切实保证社会组织的独立性,从而达到人们对建设锻炼的满意需求。
(三)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体育组织的法律法规体系。尽快制定社会组织不同层次的专项法律法规,建立有关社会组织的组织管理、财务及收支管理、募捐与捐助、评价与监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用法律形式对社会组织的性质、宗旨、地位、组织形式、经费来源、权利和义务等予以明确.切实为社会组织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和依据。
(四)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提供对社会体育组织的支持,拓展社会体育组织的发展空间。政府要从促进市场与社会协调发展的全局出发,积极转变职能,为社会体育组织发展让渡空间,同时政府应给予社会体育组织提供更多的支持。一方面,政府通过制定市场规则、加强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提供公共服务,更加高效率地实现其宏观层次的职能;另一方面,社会组织可以更多地接替政府以往在中观层次的职能,在政府与市场、政府,体育组织、宏观与微观之间进行协调,向社会提供更多的更具灵活性的体育公共服务,促使其自身获得更快的发展。
(五)改善发展途径,加强社会体育组织自身建设。随着中国加入全球化浪潮,面对一系列的挑战和机遇,中国社会体育组织发展过程中必须不断加强自身的能力建设,注重培养社会体育组织专职工作人员,加强社会体育组织工作者的专业知识、相关知识以及社会组织管理技能等方面的培训,积极探索解决群众体育问题的新模式,全面提高其满足社会需求的能力,以真正发挥社会组织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为此,社会体育组织应该强化社会合作功能,不仅加强与政府、企业的合作,努力学习国外社会组织的先进经验,加强自身的基本建设,提高专业化素质和能力,坚持以独立性、非营利性、民间性的特色提供志愿服务、直面社会问题,解决群众对体育的需求。
(六)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对社会体育组织的管理监督。制度是社会组织存在和壮大的必要条件,一个社会组织如果没有制度的规范和制约,就无法正常运行。要在法律规范、制度监管、自律他律三个方面下工夫。
[1]中国社会组织年鉴[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8.
[2]俞可平.中国公民社会:概念、分类与制度环境[J].中国社会科学,2006,(1).
[3]李建国.体育强国的基础: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J]体育科研,2009 (4) :18
陈昶帆(1994-),男,汉族,河南省信阳市,体育硕士,上海体育学院,专业:社会体育指导,研究方向:社会体育、休闲体育时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