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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叙事下当代被拐妇女生存困境之分析与反思*
——以贾平凹新作《极花》为中心

2016-04-17杨一香港大学中文学院香港999077

妇女研究论丛 2016年4期
关键词:极花拐卖妇女胡蝶

杨一(香港大学 中文学院,香港 999077)

性别叙事下当代被拐妇女生存困境之分析与反思*
——以贾平凹新作《极花》为中心

杨一
(香港大学 中文学院,香港 999077)

极花;妇女拐卖;生存困境;性别暴力

作为一个长期困扰中国社会的问题,妇女拐卖同样引发了文艺界的关注。2016年3月,茅盾文学奖得主贾平凹出版新作《极花》。小说根据真实事件改编,讲述一位向往城市的农村女孩胡蝶,从拐卖到获救,最后又自愿回到被拐乡村的经历。本文以《极花》为主要研究对象,探索虚实相间的小说笔法背后,被拐妇女群体在去与留之间惶惶不安的当下和未来;并连同其他一些以拐卖妇女为主题的电影、电视作品,揭示作者所代表的介于传统伦理和现代法治之间的矛盾立场;分析徘徊于新兴都市与塌陷乡村的罅隙里,当代被拐妇女不得不面对有关于性别暴力与道德偏见等命题的生存困境。

在重男轻女观念历史悠久、新生儿性别取向较为强烈的中国社会中,出生性别比偏高成为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在一些现代化程度较低的农村地区,这种带有父权制色彩、渗透到社会生活与风俗内的不平等,加之独生子女政策下违法超声波检查的使用与堕胎,进一步造成了男女出生比率的悬殊,继而对社会、经济等多方面造成影响。根据国家统计局2016年1月19日公布的统计数据,截至2015年,中国总人口性别比为105.02(以女性为100),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3.51①具体参见人民网:http://society.people.com.cn/n1/2016/0119/c1008- 28066961.html。,自2009年以来实现了连续第七次下降,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形势仍严峻。普利策奖得主马语琴(Mara Hvistendahl)2013年出版专著《非自然选择:男孩偏好所导致的“男儿国”》(Unnatural Selection: Choosing Boys over Girls,and the Consequences of a World Full of Men),该书主要探讨生殖技术、性别选择和性别比失调等问题,其特别指出,作为男女婴比例失衡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在当代中国,一些妇女被当作商品贩卖并伴随暴力滥用是适婚女性短缺所造成的主要后果之一[1](PP159-178)。此种触目惊心、违反妇女基本生存尊严的暴力行径,不仅严重侵犯人权,更给受害者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不可磨灭的伤害。对此,中国政府签署了多个联合国国际公约,包括《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和《儿童权利公约》,旨在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减少全球范围内的非法人口交易活动。此外,还制定了一系列自主行动计划,严惩贩卖妇女和儿童罪,如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2008- 2012年)的通知》。但据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3月8日公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法院审结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853件,判处犯罪分子1362人②参见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local/2016- 03/08/c_128780997.htm。,拐卖妇女犯罪仍在持续困扰着中国。

这样的社会热点自然引发了文艺界的关注,2016年《人民文学》第1期刊登了茅盾文学奖得主、著名作家贾平凹的最新现实主义长篇小说《极花》。情节改编自贾平凹老乡一家惨痛的真实经验,讲述了一位云南女孩被人贩子拐卖至西北农村,被迫与当地人结婚生子,历尽千辛万苦终于被解救之后,却又主动返回被拐之地的故事。与社会学或法学领域对妇女拐卖问题冷静客观的研究分析不同,《极花》作为一部虚实相间的文学作品,在缠绕、纠结的艺术笔法背后,可以看到作家关于拐卖妇女现象理性的洞见或非理性的情感表达。本文以该小说为中心,并连同其他一些以拐卖妇女为主题的文艺作品为素材,试图探索现代观念与传统伦理对抗、纠结中被拐妇女在去与留之间惶惶不安的当下和未来,揭示、分析并反思被拐妇女所面对的有关“性别暴力”与“道德偏见”等命题的双重生存困境。

一、无法逃离的乡村

1952年出生在陕西省丹凤县棣花镇的贾平凹,在其四十余年的创作生涯中,沟壑纵横、空旷辽远的黄土高原,一直是他不断寻觅、思索和描绘的对象。作为中国当代乡土文学的旗手之一,陕西农村之于贾平凹,如同高密东北乡之于莫言。2016年,贾平凹出版新作《极花》,从当代乡村以及被拐妇女的跌宕命运出发,直击拐卖妇女这一重大时事问题。

《极花》的主人公名叫胡蝶,来自云南省楚雄自治州营盘村。幼年丧父的她与母亲弟弟相依为命,因为母亲坚持“弟弟是咋们家的希望……女孩子学得再好将来还不是给别人家学的”[2](P48),胡蝶初中毕业就被迫辍学,与母亲一起进城收购废品。走出农村的胡蝶即便生活在城南贫民区,仍然被这里的一切所吸引。她喜欢上了高跟鞋、小西装,默默暗恋着房东老伯正在读大学的儿子青文。从外表装束到行为举止,都迫切希望达到城市少女的标准,不再重复祖祖辈辈的历史轨迹,并摆脱贫穷落后的烙印。然而胡蝶近乎卑微又虚无缥缈的、有关于城市生活的梦想迅速被残酷无情的现实所击碎。在一次外出求职的过程中,她不幸被人贩子拐骗到中国西北一个更加人迹罕至的农村。

秦岭深处贫瘠荒凉的小村庄里,男女比例超乎想象极限的失衡。“这些年来,村里的人口越来越少,而光棍却越来越多……他爹一有空就做石头女人,做好一个放到这个村道口,再做好一个放到那个村道口,村里已经有了几十个石头女人了……那些还没有媳妇的光棍,就给村里的石头女人都起了名,以大小高矮胖瘦认定是谁谁谁的媳妇了,谁谁谁就常去用手抚摸,抚摸得石头女人的脸全成了黑的,黑明超亮。”[2](P23)当前农村女性面向城市或发达地区的流失,则进一步加剧了偏远地区贫困青壮年男性的择偶难度。站在小农经济即将分崩离析的废墟上,他们怨恨迅猛发展的城市化进程卷走了本该属于乡村的妇女。虽然在女主角胡蝶看来“农村里没有了姑娘,农村的小伙就不会去城市里有个作为而吸引女性”[2](P10)是更好的解决方案。但在实际上,当娶媳妇、传宗接代成为沉甸甸压在每个农村家庭心头的第一要务时,采取的一个办法却是“像土匪强盗一样地拐卖。”[2](P10)

为了不让几乎花费一生全部积蓄换来的“新娘”离开,以被拐妇女名义上的丈夫为主角,以其所在家庭为核心,整个乡村社会和集体“群策群力”,用心理压力同肉体暴力编织成密不透风的巨网,孤立、威胁、监视和驯服作为“商品”和“外来人”的被拐妇女。在小说中,胡蝶深夜独自逃走被全村人合力抓了回来;帮助过她的麻子婶被打断了门牙;统管村庄事务的村长告诫她要安心过日子,把黑家的脉续上;而派出所则形同虚设,没有多少作为。言语“感化”未果后,被非法囚禁了整整三百零三天的胡蝶,在众目睽睽的围观和助纣为虐下,惨遭买主黑亮强暴。整个施暴的场景以暗无天日的破旧窑洞为舞台,不分演员和观众。站在艺术与生活的交界线上,贾平凹利用狂欢化诗学将血腥的迫害转变为充斥着欢呼雀跃的虚拟象征。所有人在狂欢中都是积极的参加者,生活中本来应该遵守的规则、秩序、法律与限制,以及随之延伸的不同形态的敬畏、同情、善意和礼节等,在这个“只有破破烂烂的破窑洞和一些只长着消化器官和性器官的光棍们的村里”[2](P20)统统被忽视或无视,呈现出的更像是一群脱离道德羁绊、生生不息的乌合之众。

事实上,《极花》还不是首部将批判目光投向人口拐卖中的女性受害者,聚焦于该群体在被拐乡村所经历的被劝服、被监禁、被强暴、被迫生育等重重生存困境以及整个过程中她们彷徨、挣扎直至不得已妥协的文艺作品。2007年,中国电影《盲山》荣获布拉提斯拉瓦国际电影大奖。故事讲述的是女大学生白雪梅在毕业找工作时被人绑架到陕西省秦岭一个小乡村,卖给年过四十仍然单身的农民黄德贵做“老婆”。白雪梅从此失去了人身自由,被反锁在黄家。以7000块不能白花为冠冕堂皇的借口,黄父“鼓励”儿子强暴了白雪梅。同样身为女人的黄母,也并未对雪梅怀有更多天然的同情,而是反复地劝说她:“事情已经这样了,女人家,嫁谁不是嫁……”白雪梅从未放弃对回家的渴望,在忍受“丈夫”和“公婆”虐待的同时,不断向其他村民寻求帮助。但在乡土中国封闭的熟人社会中,无论是小孩、教师抑或邮递员,没有谁愿意替这位“外来媳妇”传递消息,反而自觉不自觉地支持黄家对她严加看管。白雪梅每一次逃跑都被抓回来当众毒打,在村民们冷漠又理所当然的瞳孔里,映照着孤立无援的被拐妇女一步步走向崩溃。

2015年,拍摄于2009年的电影《嫁给大山的女人》再度引发了舆论关注。这部电影同样根据真实事件改编,影片原型名叫郜艳敏。1994年,年仅18岁的郜艳敏在石家庄市打工,准备回河南老家探亲的途中被两个人贩子以招工为借口拐骗至河北省曲阳县灵山镇下岸村,以2700元的价格卖给一个比她大6岁的羊倌。郜艳敏也遭受过强奸与暴力折磨,在孤独、恐惧和茫然中为“丈夫”生下一子一女。尽管几次试图逃脱,还曾三次自杀,但在买主严密监视、全村人集体噤声甚至共同包庇的多重压迫下都未能成功。12年过去了,她始终没能逃离那个山村。

纯铜光谱标准样品T02(中铝洛阳铜业有限公司),其定值元素有12种,包括P、S两种非金属元素以及Fe、Ni、Zn、As、Sn、Sb、Pb、Bi、Se、Te 10种金属元素;纯铜实际样品。

与白雪梅、郜艳敏一样,原本对未来怀着美好憧憬的胡蝶,在见证了原始兽性的狰狞面孔后也曾经奋力反抗过。但情节的走向却在胡蝶为买主黑亮生下儿子兔子之后发生了戏剧性的逆转。长期的规劝、箴训与施暴、囚禁,加之怀孕、生子后与“陌生”家庭、乡村所建立起的事实关联,从生理到心理上逐步泯灭了她反抗和撕扯的勇气,逐渐向命运低下了原本抗争、不屈的头颅,在矛盾和怀疑中动摇着:“我是这个村子的人了,我和肚子里的孩子都是这村子里的人了?命里属于这村子的人,以后永远也属于这村子的人?”[2](P124)胡蝶开始主动认黑亮的父亲为爹,学会侍弄鸡、骑毛驴、做各种西北风味的食物。在买了她的黑亮看来,胡蝶“最最重要的是学会做圪梁村的媳妇了”[2](P170)。规训、强暴与被迫生育反而将胡蝶锻造为一个“合格”的妻子与母亲。她会在与买主黑亮激烈争吵后,转而担心他雨夜里开手扶拖拉机会不会有危险;会在终于回家后疯狂思念被逼生下的儿子,甚至激烈反驳前来安慰自己的母亲:“我有娘了,可兔子却没了娘,你有孩子了,我孩子却没了。”[2](P198)按照黑亮不无得意的说法:他们一家三口是攀缘缠绕在黄土地上的何首乌,孩子兔子是根茎,被拐卖的胡蝶与加害者一起长成了藤蔓。陌生的乡村内,在与世隔绝、暴力滥用、法制力不能及又缺乏救助的情况下,胡蝶与其他被拐女性一样,命运、肉体、声音都不由自己所掌控,而不得不以角色认同作为自我防卫,以“和解”与退让来换取被拐空间内最基本的生存权,被动接受并适应被拐卖后的生活。

二、难以回归的故土

然而在小说中,《极花》具有颠覆和争议的部分还不止于此。“后记”里,贾平凹老乡夫妇的女儿被人贩子拐走,他们苦苦找寻三年后,女儿才好不容易被公安民警解救回来,结果仅仅半年她又去了那个被拐卖的地方。事情的缘由是“女儿回来后,因为报纸上电视上连续地报道着这次解救中公安人员的英勇事迹,社会上也都知道他女儿是那个被拐卖者,被人围观,指指点点,说那个男的家穷,人傻,说她生下一个孩子。从此女儿不再出门,不再说话,整日呆坐着一动不动。我的老乡担心着女儿这样下去不是要疯了就是会得大病,便托人说媒,希望能嫁到远些的地方去,有个谁也不知道女儿情况的婆家。但就在他和媒人商量的时候,女儿不见了,留下个字条,说她还是回那个村子里了”[2](P204)。

发生在老乡女儿身上的这段真实境况,被贾平凹原原本本地重现至《极花》的情节中。急白了头发的胡蝶母亲,在记者和打拐民警的帮助下找到了胡蝶。然而饱受摧折的胡蝶在得到解救之后,却发现刚刚挣脱一个牢笼的自己又被重新套上另一重的枷锁。走出大山、回到城市出租屋的胡蝶被安排坐在院子里的椅子上,面对一批又一批拿着摄像机和照相机的记者,一遍遍地说着感谢派出所所长的话,一次次回答她是怎么被拐卖的,那是一个怎样贫穷落后未曾开化的地方,买下她的男人是不是面目可憎的残疾老光棍,生下的儿子叫兔子是不是因为得了兔唇。胡蝶反感他们的提问,觉得自己正在被扒光了衣服羞辱,最后不堪忍受地晕倒在地。即便不再接受公开采访,还是不断地有陌生人前来。从媒体舆论到街坊邻里,人们或光明正大或窃窃私语,好奇偏远农村里发生过的一切,肆无忌惮地评价着胡蝶的遭遇。络绎不绝的喧闹和探视,重复撕开胡蝶血淋淋的伤疤。甚至亲人也并不理解和同情她的痛苦,弟弟残忍地表示被拐卖的姐姐非常丢人,害得自己抬不起头来。母亲每天去找房老伯说话,胡蝶本以为是要借钱给她买承诺过的新衣服和高跟鞋,以此安抚可怜的女儿。事实却是母亲想把胡蝶介绍给某租户在河南老家的跛脚侄子,只有嫁得远远的,才没有人知道胡蝶曾被拐卖和生育过。在当地,她无法外出找工作,也不能再和母亲一起收废品。故事里的胡蝶从来没有像她的名字一样自由地飞翔过,不堪承受返乡后永不停歇的被评价与被窥视,加之迫切思念留在西北的儿子,她最终选择踏上返回被拐之地的列车。

暂不考虑虚拟文本与作家主体性的关系,以及作者本人的现实态度是否可以等同于他在文学作品中传达出的性别意识。贾平凹选择让胡蝶回归,与其说是粉饰太平,毋宁说是对真相近乎忠诚的还原。女性在文本中怎样被描述,映射了她们在现实的生活空间内如何被对待。从这个意义上,《极花》不仅仅是贾平凹的个人文学创作行为,更通过具有重要象征性的虚构艺术形象为读者提供了典型的事实,是中国当代被拐妇女在返乡之后所面对的生存困境之真实写照。

21世纪的胡蝶们,在被拐卖到比之前生活环境更加艰苦凋敝的农村前,大多数受过教育,有一定的文化水平,曾在城市里靠打工谋生、自给自足,也曾热切地描摹过人生的各种可能。尽管相比那些沉默的、未被解救的群体,她们尚且称得上幸运。但在拐卖、强奸与强迫生育真实发生后,故土对她们而言竟成为一种近似于永无乡(Never Land)③永无乡(Never Land)是英国作家詹姆斯·巴里(J. M. Barrle)的小说《彼得·潘》(Peter Pan)里一个远离英国本土的海岛,在这里人们永远长不大。所以永无乡也隐喻永远的童年、无法回归的家园以及避世。的概念。

关于带着“嫁给大山”光环的乡村女教师郜艳敏,似乎我们都遗忘了事件的本来面目。被拐卖一年后,郜艳敏在羊倌“丈夫”的陪同下回河南老家“探亲”时,曾迫切地表示想留在家里。最后得到的竟是父母的拒绝,劝她回到河北跟“丈夫”踏踏实实过日子。理由其一是对方也是穷苦的农民,买她的钱是借来的,不能让别人人财两空;其二是以郜艳敏现在的情况——一个结过婚的女人——在家乡已无法找到好对象,不如早点认命。

在中国此类题材的文学、电影与电视中,很多都展示了被拐妇女所面对的双重困境:该群体明明是人口贩卖、绑架、监禁与强暴的受害者,但在被拐乡村内,她们遭受了长期的规劝、箴训与施暴、囚禁,不得已逐渐与新环境进行妥协、和解,慢慢地认同加害者,甚至对加害者产生依赖和情感。在被解救之后,面对饱含道德偏见的舆论重压,故乡却成为无法回归、无法调节身心、寻求安慰的“陌生之地”,又反向推动着她们回到买主身边。

三、双重困境的“推手”

下面我们将进一步追问,在介于都市与乡村的罅隙里,是什么因素导致虚实相间的艺术笔法背后所集中反映的,当代被拐妇女有关性别暴力与道德偏见两个主要命题的生存困境?女作家静心曾指出:“女性的问题不是孤立的性别问题,它和阶级、种族、文化、宗教等等很多问题都交织在一起,而且其中的错综复杂很难用一个简单的概念区分。所以,在关注女性问题的时候绝不能目光狭隘,也绝不能单线思维。”[3]本文认为,乡村内部的“情理”逻辑、贞顺节义的历史怪兽、猎奇的媒体和善于以咀嚼弱者痛苦为乐的大众等合力造成被拐妇女在去与留的双重困境中所呈现出的“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倾向,并进一步将她们逆向推回被拐乡村。

(一)乡村内部的“情理”逻辑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明确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如奸淫被拐卖的妇女、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等),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5年9月最新版),参见“找法网”:http://china.findlaw.cn/fagui/p_1/363931.html。。但在被拐乡村和原生故土这两个空间之内,身处社会底层的拐卖妇女参与者乃至被拐妇女本身的亲人,在劝诫被拐卖妇女时,几乎都自觉或不自觉、主动或无奈地以“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女性终须嫁人生子”这样刻板的性别角色论来形塑、规训她们的思想和行为,要求她们主动接受被拐卖、结婚、生育的既定事实,按照传统社会人伦纲常准则所认可的角色规范立身行事。《极花》里的麻子婶就曾劝慰胡蝶:“折腾和不折腾一样的,睡在哪里都睡在夜里。”[2](P75)意义相近的表述还有《盲山》和《嫁给大山的女人》里的台词:“女子,嫁谁都得嫁。”这也是现实中郜艳敏父母拒绝她回家的理由。《女性主义社会学》(An Introduction to Sociology: Feminist Perspectives)指出:“相较于男性,人们更常以女性的身体、肉体属性来定义他们。”[4](P148)在大多数文化的两性功能分工解说里,男性被视为力量的象征,承担捕猎、战斗等工作;而具有生育功能的女性,通常负责繁衍后代、家务和照料子女。从农耕文明到工业文明,男性始终是政治、文化、礼法、宗族等结构的中心,女性作为男性的被动附属品,她们的身影往往难以走出家庭的限制。直到20世纪70年代,现代社会学在工作分化与男性支配模式的理论假设上,仍然以帕森斯(Talcott Parsons)提出结构功能主义(structural functionalism)为主导,即传统的两性分工有利于社会的整体稳定,女性的职责由她的生理结构决定,“女子主要的身份是她丈夫的妻子、她孩子的母亲”[5](P523)。

在中国的底层乡村内部,这样充满性别歧视和差别待遇的伦理观念和道德立场仍在持续运作。《极花》中另一位被买卖的妇女訾米,作为花费三万元得来的“宝贵家产”,辗转于吵闹着自立门户的立春、腊八两兄弟手中。胡蝶责问麻木的訾米:“你没意见?你是人还是财物?!”訾米的回答令人不寒而栗:“我只是个人样子。”[2](P118)在当地对人口拐卖的纵容和消极对待下,花钱从人贩子手中买来的被拐妇女,被错误地判定为属于村民的“合法财产”。面对女性除了为人妻、为人母以外难以首先为“人”的场域,女性的存在价值主要服务于以男性为主导的生育机制,而这种价值和窑洞里的柜子、箱子、方桌子和五个大瓮一样,可以被物化、被分割、被金钱衡量。

在男女平等为基本国策、追求妇女发展、维护妇女权益已成为很多人共识的现代文明社会,在偏远乡村内部,这样充满性别歧视和差别待遇的伦理系统为何仍在持续运作?这种物化女性、维护男权、维护加害者的规则和逻辑如何被植入人们的集体无意识?贾平凹着力表现的急剧社会转型蜕变里农村文化形态、宗族伦理、婚姻模式等延续、吸纳、对抗同自我塑造的过程,给予了我们一定程度的解释。梁漱溟先生在《乡村理论建设》中指出:西方社会的基本特征是“个人本位,阶级竞争”,而中国社会的基本特征是以家族为社会组织细胞的“伦理本位,职业分途”。道德以伦理为原则,伦理以血缘为根基,达到的具体效果是家族宗法的道德判断可能会凌驾于国家制定的法律条文之上。当今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不平衡,尤其农村女性人口向城市地区成规模的流动,进一步加剧了城乡间的差距。一些具体矛盾尤其是适龄人口的婚配问题变得越来越突出。农村的衰败和面临的困境往往把那些相对于城市的弱者们进一步集合到一起。为对抗婚姻挤压、维持或保障自身利益,在乡村社会中,一些国家政策与法律条文往往难以落实执行,而一些明显违反人权精神和法制理念的行为做法或道德伦理秩序却被加强,并演变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情理”及逻辑。这种隐藏在中国当代社会飞速发展背后的复杂性悖论,在贾平凹的小说《极花》里得到了比较充分的体现。除去女主角胡蝶本人,仅仅同村内,有名有姓的被拐妇女至少还有六个。有的甚至刚买来时就被打瘸了双腿,有的跑了三次都被抓回来、生了三个儿子才“安生”下来。买卖妇女这样的恶性犯罪在村民们淡漠的口吻中如吃饭喝水一般平常。《盲山》的电影名称,也被导演李扬寄予了多层次的含义。大山里参与妇女拐卖的群体的“盲”,是文盲、法盲,是对被拐妇女血泪与哀号的司空见惯或视而不见,更是对群山峦绕所阻隔的大山之外现代法律和道德体系认知的背离。在《盲山》的开篇,买下白雪梅的黄德贵一家大肆操办婚宴邀请乡亲邻里,前来贺喜的村民们不断夸奖买到女大学生的黄德贵艳福不浅,希望自己买媳妇的时候也能有这样的好运气。在偏远乡村的风俗民情和伦理系统内,买卖奸淫、暴力虐待妇女是违法犯罪的基本事实被有意或无意地忽视甚至无视。拐卖妇女的恶行被描述为充分利用女性的生育功能繁衍后代,是避免无后为大的孝悌。罪恶占据了符合“伦理秩序”的道义制高点,被包装成“正当的情理”。这种具有排他性的乡村内部“情理”逻辑,一方面维系了千百年来中国基层乡土社会的稳定与发展,而另一方面,当其精神内核不能与现代社会相适应时,传统伦理和现代法治在兼容替代中产生了矛盾,积淀下的诸多问题则可能导向“理所当然”的野蛮罪行。

(二)贞顺节义的历史怪兽

进入21世纪,时代在进步发展,女性的自我意识不断增强,贞操的观念看似越来越淡泊。但贞洁作为一种长期存在、约束妇女的伦理要求,在家庭和社会文化生活中依然持续左右着国人的心理和行为。在男权意识的领地里,女性作为男性的私有财产,赢得女性贞操的同时即拥有对她的所有权和支配权;“贞操是女孩给婆家最贵重的陪嫁!”仍然是具有社会影响力的“合理化妇德”。这些观念同时影响着加害者乃至受害者周围的人群。《极花》里黑亮强奸胡蝶的主要动因就是受到乡亲的怂恿:“上呀,上呀,你不上她,她就不是你的,她就不给生孩子,你就永远拴不住她”[2](P68)。在对胡蝶施暴之后,黑亮立即表示“媳妇,媳妇,往后我不关你了。”[2](P69)

美国学者苏珊·桑格塔(Susan Sontag)在《疾病的隐喻》(Illness as Metaphor and AIDS and Its Metaphors)中曾论述结核病、癌症和艾滋病“如何一步步隐喻化,从‘仅仅是身体的一种病’转换成一种道德批判或政治态度。”[6](P1)被拐卖的经历对于这些表面上重获自由的妇女而言,同样犹如患上了终生无法治愈、饱含道德和生理隐喻的疾病。以满足农村单身男性婚姻和生育需求为首要动机的妇女拐卖,往往意喻着受害群体需要承担社会对妇女失贞、失婚的偏见,亦同时导致被拐女性“婚姻市场价格”的贬值,甚至累及整个家族的声誉。只要当这一群体的惨痛经验被持续当作邪恶的、不可克服的污点而不是仅仅被视为值得同情、能够被翻过的个人经历来对待,那么大多数被拐妇女即便得到营救,仍会在熟悉的人际交往圈内感受到道德上的低人一等。作为曾经被拐卖的妇女,往往不得不承受外界加诸她们之上的沉重心理压力,容易被周围的环境唤起一种羞耻感,这些因素动态挤压着她们原本就有限的生存空间,禁锢她们推倒过去的勇气,阻拦她们开始全新的生活。

(三)作为“旁观者”的媒体与大众

鲁迅曾用犀利、尖刻的语言反省作为国人劣根性的看客心态:“即使无名肿毒,倘若生在中国人身上,也便‘红肿之处,艳若桃花;溃烂之时,美如乳酪’。国粹所在,妙不可言。”[7](P27)浸淫于“看客文化”之传统,大众在围观他人的不公与屈辱时,时常具有如同在肺结核病人脸上寻找红晕般可怕的冷静。对中国妇女,特别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妇女所承受的苦难,往往习以为常,甚至在弱者的痛苦中获得平衡和满足。“这个人贩子,黑亮这个人物,从法律角度是不对的,但是如果他不买媳妇,就永远没有媳妇,如果这个村子永远不买媳妇,这个村子就消亡了。”⑤参见2016年5月7日《北京青年报》记者张知依对贾平凹的采访。以此为理由歌颂被害者为延续个体和乡村生命所遭到的磨难。以“受的是侮辱和苦难,回报的却是宽爱而不是仇恨”⑥2006感动河北评委贾永华致辞,参见新浪新闻:http://news.sina.com.cn/c/2006- 12- 25/032710852108s.shtml。来赞美她们被迫的忍耐与牺牲。作为“旁观者”的媒体和大众宽容了无底线的恶,把黑暗经营成荣耀,却忘记告诉被拐卖的妇女们,抗争没有错、愤怒没有错、不原谅加害者其实也没有错。

现实中那位“以坚忍的姿态接受了不公平的命运、用宽容回报着山村、用爱点亮了40多个穷孩子的前程”⑦2006感动河北评委贾永华致辞,参见新浪新闻:http://news.sina.com.cn/c/2006- 12- 25/032710852108s.shtml。感动河北的乡村女教师郜艳敏,在受到伤害后做出的饱含大爱的决定,固然值得每一个人肃然起敬。但这并不意味着媒体和大众就有权要求所有被拐女性都要学习这种无私奉献、舍己为人的精神。无论被拐卖妇女是怎样的伟大和崇高,都不能掩饰或改变她原本是需要关爱与拯救的受害者的既定事实。“在消费文化背景之下,面对市场,较之男性,女性往往面临着更大的被利用、编码的陷阱和危险。”[8]回归大山的例子经媒体美化宣传,被拐妇女们作为静默无言的“第二性”,带着众口铄金中洗不掉的人生污点,站在扎根乡村、用爱化解仇恨的道德高台,“嫁给大山”竟是当下不得已而为之的一种选择。人贩、购买者和冷漠的看客共同毁灭了她们原本平静的人生道路,于是我们一次又一次沉痛地看到,这群“折翼的蝴蝶”在短暂的成功出走后,最终还是重新迈向了回归买主的路程。因为曾经有过更多改变命运的机会,都被彻底夺走了。

四、论争之后的反思

《极花》单行本于2016年3月末甫一出版,就在网络和新媒体上引发了相当激烈的争议。支持者表示《极花》不仅是对拐卖妇女现象的走进与发现,更是对中国传统文化和乡村文明的全景描摹。而另一种观点则⑧针对贾平凹《极花》在网络上引发的争议,可参见李然:《贾平凹〈极花〉的四重境界》(今日头条)、侯虹斌:《贾平凹为何渴望一个拐卖妇女的农村能永续存在》(腾讯·大家专栏)等。尖锐批评贾平凹为拐卖妇女辩护,他同情娶不上妻子的农村大龄青年,唏嘘不断凋敝的乡村,却对同一事件中被拐妇女所遭受的深重苦难选择性失明。

尽管以《极花》为代表的,以当代被拐妇女为主要叙事对象的文艺作品是建构在真实事件上的虚拟世界。但我们亦无法否认,它们包含着作者及作者身后整个时代或隐或显的价值判断,在陈述、取舍、演绎和发挥的过程中,反映的问题和困惑带有相当的普遍性。从《阿霞》到《嫁给大山的女人》再到《极花》,可以看到性别叙事下当代中国文艺作品对被拐妇女重重生存困境的还原度在不断提高,随着历史和观念的发展进步,也逐渐以越来越公正客观的立场评价社会的疮疤与人性的复杂。但同时也存在诸多不足,如在价值观和出发点的多重碰撞下还是可以清晰地看到,拐卖妇女是侵犯人权的赤裸裸犯罪,还是基于“情理逻辑”延续乡村家族命脉的“合理行为”,这两种观点在针对妇女拐卖问题的争议与实践中各执一词、自说自话。而不少被拐妇女仍然在被拐—逃离—回归之恶性循环中,不得不面对着难以解脱的双重生存困境。

2008年12月一个下雨的清晨,韩国安山市人赵斗淳在檀园区残忍强暴了上学途中的8岁女孩,造成其终生残疾。这桩真实的女童性侵案于2012年被改编为韩国电影《素媛》,影片以近乎冷酷和强硬的手法,直面性别暴力对女童心灵和肉体造成的无可逆转的伤害,以及她的家庭同时承担的来自社会各方的压力与歧视。当被害小女孩躺在病床上虚弱地问道:“我做错什么了吗?”电影给出的回答是掷地有声的:孩子,你没有错。没有蓄意的回避和遮掩,这部改变了韩国法制史的影片引发全韩范围的关注甚至抗议游行,时任韩国总统李明博亲自向国民道歉,承诺推动强奸幼女法案的修改,并于同年正式批准化学阉割。同样是性别暴力和道德偏见里被侮辱与被损害的女性,在一些反映被拐妇女的本土文艺作品里,我们遗憾地看到,尽管时代的阴影浮出了地表,但既没有用强大的舆论鞭笞施暴者,也少有实际行动督促法律对恶行的参与者实施应有的惩罚,甚至对受害者吝于给予更多真诚的安慰和无私的救助,而往往把耻辱美化为正能量,为被拐妇女戴上“大爱无疆”“嫁给大山”的滴血桂冠。

从农村走出的贾平凹在专访中曾公开表示:“我关注的是城市在怎样地肥大了而农村在怎样地凋敝着,我老乡的女儿被拐卖到的小地方到底怎样,那里坍塌了什么,流失了什么。”⑨《贾平凹谈〈极花〉像刀子一样刻在心里》,参见人民网:http://paper.people.com.cn/rmzk/html/2016- 05/04/content_1676196. htm。关于衰落的乡土文明与被拐的蒙难妇女,哪一边更值得挽救和同情?《极花》中确实流露出由单一性别视角所主导的某种程度的犹豫、模糊或不确定。“《极花》只是呈现了这个时代中的痛楚,却无力找到消除痛楚的利剑,更为无奈的是,连造成痛楚的原因都模糊了。”[9]所以触发争议,在反思被拐妇女问题上被质疑欠缺力度和深度也可以称为事实。虽然我们需要承认无论《极花》成功与否,它在真实揭露当代被拐妇女的生存困境中已迈出了至关重要的一步。相比集体性的长期忽略,或视面向女性的暴力为“正常”,对《极花》的讨论,本身已将更多的目光引向被拐妇女这一弱势群体。但在涉及拐卖妇女这一关乎基本人权、法制、伦理和人性的严肃命题时,肩负道德责任的作家,其写作立场除了还原真相,也许更应秉持知识分子感时忧国的精神,在以文学作品引导社会道义的方向上更进一步。

针对郜艳敏事件,2015年7月29日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在微博回应“人贩子必须严惩,买主也须追究刑事责任。对受害人应当救助,不能纵容拐卖、同情买主。”⑩参见陈士渠微博:http://www.weibo.com/1890443153/CtkcD3uWL?type=comment。除了法律上加强对拐卖妇女罪的制裁惩处之外,在救助被拐妇女、改善被拐妇女生存困境方面,文艺的教诲功能在帮助革故鼎新、改良社会方面具有不可估量的力量和影响。1902年梁启超在《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开篇指出:“欲新一国之民,不可不先新一国之小说。故欲新道德,必新小说……乃至欲新人心,欲新人格,必新小说。何以故?小说有不可思议之力支配人道故。”[10]未来艺术作品对拐卖妇女问题的表现,除了将性别问题公共化,引起社会广泛反思以外,还应更多地站在被拐女性的角度,多一层批判和力度,谴责拐卖者和买主的行为,督促建立更加健全的保护机制,逐步消除性别偏见,唤起民众心中的正义感。尤其可以以小说、电视、电影等受众范围广、传播程度高的文学艺术形式为媒介,以潜移默化的警示和启发等方式,将正确的法治观、政策观和人权理念介入和渗透到乡村的传统脉络中,转变重男轻女观念,重建生育文化。另外,要正视亟待解决的男女性别失衡现象,改变乡村伦理运行中所积淀的历史问题,还需尝试运用多种手段引导和帮助农村未婚男青年树立积极、健康的择偶观,合法解决“光棍危机”,在消除妇女暴力、保障妇女权益方面才能走得更远。

[1]Mara Hvistendahl. Unnatural Selection: Choosing Boys Over Girls,and the Consequences of a World Full of Men[M]. NewYork: Public Affairs,2011.

[2]贾平凹.极花[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16.

[3]静心.女性主义的超越式写作[N].中国艺术报,2014- 09- 25.

[4]Pamela Abbott,Claire Wallace. An Introduction to Sociology: Feminist Perspectives[M]. London: Psychology Press,1997.

[5][美]塔尔科特·帕森斯著,南开大学社会学系译.社会系统[M].北京: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88.

[6]Susan Sontag. Illness as Metaphor and,AIDS and Its Metaphors[M]. London: Penguin Books,1991.

[7]鲁迅.热风[M].香港:三联书店,1958.

[8]宓瑞新.身体写作女性化探讨[J].妇女研究论丛,2006,(S2).

[9]孔令燕.回不去的田园:《极花》之痛[N].光明日报,2016- 05- 10.

[10]梁启超.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J].新小说,1902,(1).

责任编辑:含章

Reflections on the Survival and Predicament of Contemporary Trafficked Women under the Gender Narratives: Centered on Jia Pingwa's New Fiction Jihua

YANG Yi
(School of Chinese,University of Hong Kong,Hong Kong 999077,China)

Ji Hua;trafficking in women;survival and predicament;gender-based violence

As a problem that has long challenged the Chinese society,trafficking in women has also attracted attention in literary and art circles. In March 2016,the winner of the Mao Dun Literary Prize,Jia Pingwa,published his new fiction Ji Hua. This fiction is based on a real event,a young woman named Hu Die,who was born in the country but longed for life in cities,was trafficked,then rescued,and finally went back on her own will to the village where she was previously sold. This paper adopts Ji Hua as the focus of research,exploring the future and the past of trafficked women who are vacillating between leaving and staying on with the family who bought her as revealed by the story that has mixed the real with imagination. Furthermore,comparing with other movies and TV plays on the same topic,this paper analyzes the author's representation of the contradiction between traditional ethics and modem rule of law,and the survival and predicament of trafficked women who have to face a choice between modern cities and declining villages,and between lived experience with gender-based violence and prejudice.

I042文献标识:A

1004-2563(2016)04-0071-09

杨一(1989-),女,香港大学中文学院博士候选人。研究方向:比较文学、性别与现当代文学。

本文受到香港特别行政区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香港博士研究生奖学金计划(项目编号:HKPFS2014/15)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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