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转向创新驱动发展方式的路径
2016-04-17于志文
于志文
(宁波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浙江 宁波 315211)
浅析转向创新驱动发展方式的路径
于志文
(宁波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浙江 宁波 315211)
十八届五中全会将创新作为一大发展理念,明确提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驱动的增长方式不只是解决效率问题,更为重要的是依靠知识资本、人力资本和激励创新制度等无形要素实现要素的新组合,是科学技术成果在生产和商业上的应用和扩散。我国转向创新驱动发展方式有个过程,但必须以此为目标推动发展方式的转变。
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科技创新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是中国成为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标志。其判断标准,首先是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发达国家一般已经达到 70—80%,甚至更高。其次是创新要素的高度集聚(包括高端创新创业人才,科研和研发机构,风险和创业投资,科技企业家等),从而有较强的创新能力。这也可以成为是否转向创新驱动发展方式的衡量标准。目前我国这方面的差距还很大,这说明我国转向创新驱动发展方式还有个过程,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转向创新驱动发展方式的路径:
一、加大创新投入
美国商务部提出的判定高新技术产业的主要指标有两个:一是研究与开发费用在销售收入中所占比重;二是研发人员占总员工的比重。这两个指标同样可以成为判断是否进入创新驱动发展方式的衡量指标。被称为创新型国家的研发费用一般要占其GDP的2%以上,而对科技创新企业来说一般要达6%以上。我国目前这方面的差距很大。这也表明由主要依靠物质资源投入转向创新驱动,只是指创新驱动可以替代和节省紧缺的能源土地环境之类的物质资源,但不能替代资金投入,恰恰是要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也要求资源向创新领域流动和集聚。新增长理论的一个重要思想是,投资投在科技创新上比直接投在生产上更有效益。
创新投入还有投资结构的要求。在创新驱动中最为重要的是两个方面:一是人力资本比物质资本更重要,因此人力资本投资成为投资的重点,其中包括提高劳动者素质,但更为重要的是集聚高端创新创业人才。这里需要纠正长期占主导的低成本战略理论所强调的以低劳动力成本作为比较优势的观点。创新的基本要素是人才。低价位的工资只能吸引低素质劳动力,只有高价位的工资才能吸引到高端人才,才能创新高科技和新产业,从而创造自己的竞争优势。二是孵化和研发新技术成为创新驱动的重点环节,创新投资更多的投向孵化和研发环节,才能获得源源不断的新技术。这两个方面的投资有保证,就可能转向创新驱动的发展方式。
二、制度创新
就如十八大所指出的,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创新制度的建设也是这样,既要尊重市场规律,又要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就创新投入制度的创新来说,既要有市场创新,又要有政府创新。市场创新主要是发展科技金融。从创新驱动型经济对金融的需求以及金融自身的创新要求分析,商业性银行和金融机构应该也可能成为科技金融的主体。因此金融创新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发展科技金融,推动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的深度结合,促进金融资本开展以科技创新成果孵化为新技术、创新科技企业为内容的金融活动。政府创新主要是政府提供创新投入。在一般的情况下,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调节作用。但对科技创新需要介入政府投资。原因是创新成果具有外溢性和公共性的特征。政府必须提供自主创新的引导性和公益性投资。同时为创新成果的采用提供必要的鼓励和强制措施,包括政府优先采购自主创新的产品和服务等。当然政府的创新投入不能替代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更不能挤出企业的创新投入。
政府介入创新最为重要的是对企业的技术创新与大学的知识创新两大创新系统的集成。集成创新即创新系统中各个环节之间围绕某个创新目标的集合、协调和衔接,从而形成协同创新。政府对包括产学研在内的创新系统进行整体协调和集成的主要方式是建立大学科技园,搭建产学研合作创新平台。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我国的产学研协同创新前需要加一个“政”字,即政产学研合作创新。这说明,为提高自主创新的能力和动力,已经建立的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继续完善和发展,政府的推动和集成作用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创新环境建设
转向创新驱动,环境建设非常重要。当年沿海发展开放型经济时着力打造“几通一平”的引进外资的环境。现在发展创新型经济,转向创新驱动,需要引进和集聚创新资源,创新要素涉及创新人才、创新机构、创新投资、创新成果等。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创新人才,尤其是高端的创新创业人才。因此,创新环境和开发环境不完全相同。突出的是为高端创新创业人才提供宜居、宜研、宜产业化的环境。这里涉及其包括网络信息通道在内的基础设施建设,产学研合作创新平台的硬件建设和创新创业人才的宜居环境建设,活跃的风险和创新投资,创新文化建设等。
就激励创新的公共环境来说,首先是要强化市场竞争,增强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的压力。同时要建设激励创新的公共服务环境,其中除了政府批准项目的效率和政府对创新的支持政策外,最为重要的是提供法制特别是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单纯的竞争机制只是解决创新外在压力,不能解决创新的内在动力,更不能解决连续创新的动力。而且,市场经济体制能够较好地解决效率问题,但不能完全解决创新问题,特别是不能在制度上解决创新的动力机制问题。由此提出在保障必要的竞争机制的基础上确认一定程度垄断的作用的问题。创新企业在一段时间内垄断和独占创新收益,可以使创新者的创新成本得到充分的补偿。以专利等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垄断不仅可以克服对创新成果免费搭车的行为,还可增强创新动力。
总而言之,实施创新驱动的发展战略是个系统工程,既涉及知识创新,又涉及技术创新,既涉及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也涉及相应的经济体制的重大改革。既要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又要政府的积极介入。需要各个系统形成合力,促进创新资源高效配置和转化集成,把全社会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创新发展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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