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加快福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2016-04-16中共福州市委政研室课题组

福州党校学报 2016年1期
关键词:福州市福州诚信

中共福州市委政研室课题组

(中共福州市委政研室,福建 福州 350001)

加快福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中共福州市委政研室课题组

(中共福州市委政研室,福建 福州350001)

近年来,福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许多问题与差距。必须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明确目标路径;突出基础先行,完善平台系统;坚持科学实用,加强应用管理;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诚信氛围;强化组织领导,提供有力保障。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用福州”

为加快福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造“信用福州”,根据市委领导的指示要求,近期市委政研室通过全面摸底、专题座谈、赴杭州等地学习考察等方式开展专题调研,提出加快福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一、福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状

2007年,市政府出台了《福州市政府信用建设工作方案》,福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入常态化阶段,各级各部门随后施行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2015年6月,福州市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进行调整,将成员单位扩充到51家,并按照《福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对工作进行部署,为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奠定了基础。

一是政务诚信建设稳步推进。在全省率先建立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42家市直部门7944项行政职权已全部面向社会公布;建立了市级网上审批和效能监察系统,逐步将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纳入网上运行;成立了市行政服务中心,实现所有部门审批事项入驻;建成“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实现12个县(市)区互联互通;实施自来水、燃气、电价改革等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率先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截至2015年6月,全市已公示年度报告的事业单位达1795家。

二是信用建设创新试点初见成效。初步建立了全市统一规范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系统,推进商务诚信试点工作,开展创建“诚信一条街”和“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等活动;出台《福州市城区“两违”查处规程》,将“两违”情节严重的纳入福州市征信系统,通过曝光“两违”相关信息、限制产权等措施依法予以惩戒。

三是金融领域征信体系逐步完善。截至2015 年6月,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为77193户企业、其他组织、自然人分别建立了信用档案,日均查询约6.7万次;正式开通小贷和融资性担保公司接入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互联网平台,已实现9家公司接入;累计建立小微企业信用档案14189户,其中2943户企业获得银行融资;截至2015年一季度末,已为911650户农户建立信用档案,对已建档的147833户农户累计发放贷款745亿元。

四是重点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探索。积极探索建立法人和自然人的信用记录档案,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市委文明办联合市法院等7个部门印发了《“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已发布失信被执行人13890名,并在招标投标、融资信贷、资质认定、高消费等方面予以限制;工商、税务、食品药品监管、质检、住房与城乡建设、司法等部门联合推行“红黑榜”公示制度;市食药监局开展“质量安全诚信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商务部门指导行业协会树立行业诚信典型,涌现出永辉超市等一批诚信本土企业;福州海关执行海关企业认证标准,按月发布通报和提示预警,加强对企业守法状况的监管。

二、制约福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问题

虽然福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一定成绩,但对比杭州、温州等城市,还有较大差距。

(一)信用建设滞后

一是试点工作落后。据了解,国家发改委已初步确定杭州、南京、温州、惠州等十个城市作为首批国家信用建设示范创建试点,并已准备发文公布;省里已初步确定厦门、泉州、三明三地市作为省级试点,福州不在名单之列。二是工作进度落后。根据《福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要求,自贸试验区社会信用平台建设需在2015年7月底完成,目前已超时限;市级平台2015年年底也要基本建成,时间紧迫,各项工作进度滞后。三是市场开放落后。杭州已在电子商务行业探索信用信息应用,通过线下信用注入阿里巴巴互联网信用体系,利用大数据分析,形成互联网信用模式;建立开放公共信用信息资格审查制度,保证具有资质的信用服务机构合法合规使用公共信用信息;在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全面推行应用第三方企业信用报告,拓宽信用产品销售渠道。在以上围绕市场应用信用信息方面,目前福州市基本缺失,需要进一步培育、强化。

(二)缺乏顶层设计

一是工作机制不完善。杭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成立“信用杭州”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也相继成立信用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规划引领、总结协调、工作计划和课题研究四大工作机制。温州在金融、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商品流通等十大重点领域分别制定了信用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和年度推进计划。反观福州市,以市发改委、人行福州中心支行名义发文成立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并非常设机构,下设的信用办只有一人负责具体工作,51个成员单位职责不明确,衔接不顺畅,组织、人员和经费配置不足;信用建设工作督查和考核制度也未建立,信息目录、建设规划、实施方案都还在研究阶段,尚未出台。二是信用平台未建立。杭州的信用信息平台已建成了“一网两库三系统”(即“信用杭州”网站,法人信用数据库和自然人信用数据库,公共信用信息发布系统、公共信用信息现场查询系统、政府联合信用监管系统)。福州市由于公共信息平台建设的主体责任不明确,市发改委和数字办双方都认为应该由对方负责,导致信用信息平台仍未建立。三是规章制度不健全。杭州市编制了《“信用杭州”建设三年专项行动计划(2015—2017年)》,温州出台了《企业信用信息征集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企业信用信息目录》等一批信用建设制度。与之相比,福州市信用建设暂无地方性立法和制度出台,信用信息征集、记录、披露和使用的规章制度都不够健全。

(三)工作开展不平衡

一是重视程度不一。根据市信用办反映,福州市多数部门不知本部门哪些工作与信用相关,材料反馈材料不能对号入座,在征求信息目录时,有的部门推卸职责,有的部门甚至直接删去相关目录,信用建设重视不够,意识薄弱。二是成员单位进展各异。福州市信用建设成员单位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进度不一。市法院、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州海关、市市场监管局等12个部门已完成了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但市交通委、市安监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等30多个成员单位还未建设。三是信用规范管理不统一。杭州已出台信用信息的元数据规范标准和信用信息标准统一代码制度,并率先建立了信息分类管理机制,将公共信用信息分为社会公开类(A类)、授权查询类(B类)和部门共享类(C类),实现了模式的全国可复制推广。而在调研反馈中,福州市公安局反映公民信息尚难共享,城管委等25个部门反映无法集中归集信息,财政局等13个部门反映信用信息共享查询困难,这些都表明福州市信用体系建设的规范、标准、使用等方面都明显落后于先进城市。

(四)信息资源不共享

一是存量信息分割严重。杭州已经全面统筹27家部门83类6亿多条信用信息,实现信用信息与省级平台、兄弟城市平台、人行系统、阿里巴巴的对接,并延伸至县(市)区。而福州市个人联合征信平台建设尚未启动,现有法人及自然人等信用信息仍分别存于公安、银行、工商等职能部门,各部门信用征集、评价标准、管理办法各自为营,难以统筹,导致福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信息孤岛等瓶颈突出。二是信用信息应用不足。目前,杭州已完成了“信息归集共享”,迈进了“信息开放应用”的新阶段,相继出台了信用红黑名单发布、信用查询、异议处理和安全管理等10个开放应用制度。而福州市信用档案和报告在政府采购、工程建设、技术资格评定等领域还没有得到运用,信用信息产品效用缺失。

(五)奖惩体制不健全

一是部门联动不足。虽然市委文明办、市法院、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金融办、市国资委、市建委等联合印发了《“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但奖惩制度仍不健全。除法院依托网上执行联合查控系统对失信被执行人施以有效惩戒外,其他部门联合监管效果不佳。二是惩戒力度不足。与杭州对失信企业“一票否决”、重点监管、严加限制相比,福州市对失信行为曝光力度不够,处罚偏弱,限制较少,造成失信主体成本偏小,恶意拖欠、商业欺诈、偷逃骗税等现象时有发生。三是奖励机制缺失。杭州将个人信用信息载入市民卡,使之具有信用名片、信用钱包和信用积分等功能,成为“信用惠民”政策落地的通行证。比如,杭州建立志愿者对社会有益贡献信用货币化,并可在特约商户中使用;又如,杭州市建委、安监局对信用优秀的企业实行投标保证金减免等优惠政策,激励效用明显。而福州市在户籍管理、住房保障、考试录用、人才选拔、招投标等方面对社会信用主体的倾斜和奖励缺乏标准和规定,市场主体缺乏守信激励。

三、加快福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顶层设计,明确目标路径

1.确定总体思路。根据国务院和省里的精神,立足省会特色实际,以平台建设和制度建设为基础,以信用信息应用为抓手,以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诚信建设为重点,建立实施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实现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广泛应用,形成“组织机构相对健全、制度标准合理规范,信用平台基本完善、惩戒联动有序推动,信用市场蓬勃发展、信用理念深入人心”的新格局,争创全国信用示范城市。

2.制定建设规划。按照国务院和省里的《规划》,抓紧制定《福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并将其列入“十三五”规划编制体系的主要专项规划。同步推进相关规划方案的研究,加快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福州市创建全国信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等,明确近期福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阶段性工作重点,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

3.选定目标路径。学习借鉴杭州、温州等地经验,结合福州市实际,以“信用福州”建设为引领,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通过自动化的数据归集、智能化的平台管理、移动化的授权查询、流程化的反馈处置的“四化”路径,努力实现信用信息全领域归集、全方位应用、全过程监管的“三全”目标,全力把福州打造成为全国信用示范城市。

(二)突出基础先行,完善平台系统

1.加快市信用平台建设。借鉴杭州市构建“一网两库三系统”的做法,采取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建立集全市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存储、查询、发布于一体的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充分发挥数字福建(长乐)产业园优势,推进平台的政务云迁移工作,实现对平台数据的后端管理。加快推进行业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各行业部门和12个县(市)区要加快依托省级公共信息平台的通用软件模块定制开发各项应用功能,加快建成行业信用信息系统。依托“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建设“信用福州”网站,为社会公众提供信用资讯和查询服务。

2.推进社会征信系统建设。加快编制福州市法人和自然人公共信用信息征集指导目录,健全信用信息征集工作保障机制。按照“先法人、后自然人”顺序,以市直部门纵向收集行业数据为主、县(市)区横向收集区域数据为辅的征集方式,逐步建立全市统一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发挥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的作用,扩容完善涵盖企业和自然人的市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推动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建设;发挥市场监管局的作用,加快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的应用共享。支持征信机构、信用评级公司等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建设社会征信系统。

3.建立信用信息交换平台。参照杭州公共信用信息分类管理模式,制定出台《福州市政务信息共享管理办法》,加快建立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依法推进各信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用信息的交换共享。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信用信息进行分类分级管理,确定信用信息公开属性和查询权限,及时通过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交换共享,对信息查询实行登记管理。鼓励支持社会征信机构加强对已公开发布的公共信用信息和非政务信用信息的整合,建立面向不同对象的征信服务产品体系,满足社会多层次、多样化和专业化的信用服务需求。

(三)坚持科学实用,加强应用管理

1.推进信用信息应用。坚持“以信促管”,重点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财政资金扶持和奖励等行政管理事项中,查询应用相关市场主体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采取“一票否决”,促进形成政府治理的信用模式。坚持“以信惠民”,在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环境保护、城市建设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鼓励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打造福州的“市民诚信卡”,使之具有信用名片、信用钱包和信有积分等功能。坚持“以信兴商”,出台《福州市社会法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管理办法》,对诚实守信的市场主体实行“绿色通道”和重点支持等激励政策,对失信者予以惩戒和曝光。

2.培育和规范信用服务市场。出台优惠政策,加快培育以中小企业为对象的信用服务机构,吸引国内外知名信用服务机构落户福州市。鼓励政府部门通过购买和使用第三方信用服务的方式,拓宽信用产品销售渠道。制定出台全市信用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建立信用服务机构准入退出机制。建立信用报告规范性审查工作机制,以规范信用服务机构业务行为。成立市信用协会,加强对信用服务机构的行业自律。

3.强化信用信息安全管理。在明确信用信息分类和信用信息公开属性的基础上,结合保护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依法推进信用信息在采集、共享、使用、公开等环节的分类管理;同时,加大对贩卖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行为的查处力度。按照国家和省里标准,建立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加快信用信息标准体系建设,统一信用指标目录和建设规范。

(四)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诚信氛围

1.打造诚信文化。结合传承弘扬闽都文化精神,加强对信用文化的研究,提炼福州信用精神,培育福州特色信用文化。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把诚信教育融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各方面,贯穿于公民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全过程。教育部门要把诚信贯穿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各领域,落实到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各环节。

2.树立先进典型。发挥政府的表率作用,加强诚信政府建设,树立诚信政府形象,提高信用体系建设的影响力。深入开展诚信企业创建活动,每年评选一批“诚信企业”、“诚信榕商”,激发诚实劳动、诚信经营的榜样力量。以“信义担当”为主题,开展争创诚信公民活动,挖掘诚信品质。

3.全面加强宣传。学习温州市把每年8月8日作为“诚信日”的做法,研究确定福州市“诚信日”,在全市倡导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把“诚信”主题作为常态化公益宣传的重要内容,开展“诚信在我们身边”等活动,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以及各种LED媒体等发布公益广告,成为榕城街头的一道靓丽风景线,引导广大市民以诚立身、诚信做人。

(五)强化组织领导,提供有力保障

1.健全体制机制。由市政府发文,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相关副市长为副组长的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市发改委;增设市发改委信用处,增加一定的人员编制,全职负责信用办日常工作;设立市信用信息中心,为主承担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建立信用建设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制度,构建领导小组统筹、信用办抓总、信用中心具体落实、相关部门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对信用建设落实情况的绩效考评,在年度绩效管理指标中增设信用建设项目,并建立主要目标任务跟踪反馈机制。

2.加大政策支持。加快制定推广使用信用产品和服务的扶持政策措施,鼓励信用信息应用和信用产品开发创新,并在数据库建设、服务收费等方面给予支持。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需要,将应由政府负担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对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信用标准体系建设等重点领域的资金需求优先安排。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社会法人资本、风险投资资本等社会资金投向信用服务市场。

3.培养专业人才。鼓励支持在榕高校设置信用管理专业、开设相关课程或与信用服务机构合作建立学生实训基地。建立健全信用管理职业培训与专业考评制度,加快信用管理师、信用分析师等专业人才培养,组织开展信用管理人员、信用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业务交流培训。建立完善信用专家和专业人才信息库,积极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信用理论研究专家和信用经营管理高级人才,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智力支撑。

四、近期加快启动福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几项工作建议

一是要全力争创第二批国家信用建设示范城市。市发改委、市信用办要牵头制定福州市国家信用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既体现国家规定动作,又彰显福州特色亮点。同时,主动加强与国家发改委和省里的对接,协调省级主管部门大力支持福州市信用建设工作,夯实前期工作基础。建议近期由市领导带队赴京拜访发改委等相关国家部委,从更高层面协调沟通信用建设有关事宜。

二是要加快建设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这是当前福州市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瓶颈,也是当前首要任务。建议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责任单位,对照省里要求,确保年内建成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另据了解,杭州市在建设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上已投入2000多万元,温州市2015年安排500余万元预算启动平台建设,建议福州市将信用平台建设和维护资金列入财政预算。

三是要加强信用系统模块开发和联通对接。尚未建立信用信息系统的市直有关部门要抓紧对接、复制套用省级公共信息平台的通用软件模块,定制开发各项应用功能,在最短时间内建立连通上下、传输便捷、兼容共享的信用系统。12个县(市)区也要同步启动联通对接工作。

四是要优先推进重点区域信用平台建设。适应自贸试验区建设和福州新区开放开发的需要,在已超建设时限的情况下,尽快完成自贸试验区社会信用平台建设,实现区域重点突破。

五是要实现重点行业信用信息归集应用突破。适应当前城市建设和社会管理需要,重点实现市容管理、违法建设等城建口企业法人和居民个人的信用档案归集应用的突破。建议由市建委、市城管委、市规划局等城建部门参照省里模块,建立一套信息归集应用体系,使“两违”主体受到应有的惩戒,着力将其打造成体现福州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特色的典型范例。

六是要加大失信曝光公示力度。建议由市委宣传部、市法制办等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协调各级新闻媒体,利用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和公交移动电视等公共传媒,依照有关规定,对失信行为和“黑名单”进行曝光,形成压力和震慑。由市民政局、工商联等牵头,鼓励行业协会对失信会员实行行业内通报等惩戒。

七是要抓紧出台奖惩办法。建议由市信用办、市法制办等牵头,近期重点加快《社会法人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管理办法》和《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等文件的研究制定工作。同时,尽快研究出台信用“红黑名单”发布以及退出机制、信用查询、异议处理和安全管理等开放应用制度。

课题指导:薛侃

课题负责:戴清泉林宗辉林开华

课题成员:李贵勇白俊超林吓清刘清雅沈秋贵周耿忭林徐峰张冰俞少奇

责任编辑:林善炜

F203

A

1674-1072(2016)01-069-05

2015-11-20

猜你喜欢

福州市福州诚信
以生为本 立德树人
——福州市冯宅中心小学简介(二)
以生为本 立德树人
——福州市冯宅中心小学简介(一)
我认识的几位福州女
福州市老促会到连江拍摄电教片
以爱之名 和谐至美——福州十中简介之三
以生为本:互动中落实高效讲评——以“2018年福州市质检卷”为例
美好生活离不开诚信
逐梦福州 只为“她”
我们和诚信在一起
寻味福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