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调整
2016-04-16武筱婷
纺织机械 2016年1期
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调整
根据近年来国内装备制造业及其配套产业的发展情况,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单位对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有关目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目录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据了解,与之前版本相比,此次《目录》修订,在重大技术装备方面删除了高速喷气织机、涤纶短纤维成套设备、高速粘胶长丝连续纺丝机、环绽细纱机、粗纱机等产品,这些产品将不再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在调整的关键零部件方面,删除了高速喷气织机所有零部件、环绽细纱机的气动摇架、粗纱机的气动和板簧摇架等产品,这些产品也将不再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
修改后的《目录》新增了部分受惠项目,纺机装备领域中,纺熔复合非织造布成套设备、纺熔复合非织造布成套设备熔喷纺丝装置进入新目录。但不予免税目录中也新增了纺熔复合非织造布纺丝、牵伸机和氨纶卷绕机等产品。
此次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目录的调整,反映出了中国纺机装备的纺纱、织造等领域装备的技术提升,与此同时,也表现出了随着产业用领域的发展,相关装备技术尚待提升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