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2016-04-15
拼装车辆,不得转让
问:我儿子由于痴迷汽车,初中毕业就辍学了,现在已年满18岁。前不久他从朋友手里购买了一辆改装跑车,第一次上路就出了车祸,将横穿马路的行人撞死。请问,改装汽车造成交通事故,改装者是否需要承担一部分赔偿责任?
李兵(河北唐山)
律师意见:我国《侵权责任法》第51条规定:“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拼装和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由于其不能达到安全标准,上路行驶后极易造成其他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的损害。转让拼装的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本身就是违法的,上路行驶又具有更大的危险性,因此,《侵权责任法》对以买卖、赠与等方式转让拼装的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且没有法定免责事由,由买卖、赠与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受赠人一起承担连带责任。这样规定有利于预防并制裁转让、驾驶拼装的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行为,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受害人有损害时,也可以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获得较为充分的损害赔偿。
客户信息,不可出售
问:我有一个从事房地产行业的朋友,前不久他经不住金钱诱惑,偷偷把客户身份资料出售给他人,现在被刑事拘留。请问,他的这种行为最多会被判刑多少年?
陈勇民(四川达州)
律师意见:如果案发于《刑法修正案(九)》生效前,应适用修正前的《刑法》规定。根据修正前的《刑法》第253条之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惩处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的通知》规定,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主体,包括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公民个人信息的房地产业工作人员。因此,房地产业工作人员犯此罪的将被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如果此案发生于2015年11月1日以后,则应适用《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刑法修正案(九)》加大了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处罚,将《刑法》第253条之一修改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违约条款,未必有效
问:去年我被某IT公司聘为技术员,我和公司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这份合同有一条附加条款:无论是我还是公司,如果单方提前解除合同,均必须支付给对方违约金2万元。最近我找到了更适合的工作,于是向公司提交辞职报告,但是遭到了公司的拒绝。公司称,如果想办理离职手续必须支付违约金2万元。请问,劳动合同中订立违约条款,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吗?我是否一定要支付2万元违约金?
朱鹏举(河南郑州)
律师意见:我国《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第23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25条规定:“除本法第22条和第23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如果您与公司没有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同时公司也未对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或者提供过专项培训费用,那么您与公司约定的支付违约金条款当属无效条款,您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编辑:陈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