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责任督学发挥出应有的价值
2016-04-15姚正光
姚正光
让责任督学发挥出应有的价值
姚正光
建立督学责任区是对我国教育督导制度的自我完善,也是我国教育督导领域的一项制度创新。建立督学责任区对辖区内的学校科学发展、细化内部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实现教育教学工作和谐健康发展都发挥着督促和推进作用。而要落实这些作用,关键就在责任督学。
一、用“五字诀”来苦练“内功”
1.“公”字诀。
责任督学要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廉洁自律,依法督导,不得接受被督导学校吃请、送礼和安排娱乐活动或旅游项目,不得在被督导中小学校领取和报销任何费用,不得实施与责任督学职责与身份不符的行为,不得私自公开需要依法保密或暂未公开的学校和相关个人信息。对有可能影响客观公正实施教育督导的情形应当回避。
2.“实”字诀。
责任督学要“报实情、说实话、做实事”。
报实情。责任督学要主动向教育督导部门反映基层的真实情况,以利于上级对大局的掌握。
说实话。在工作中要做到实话实说。实话实说是督学的一项重要的基本功,是督导实践中“导”的核心环节,是督学有为的积淀。实话实说就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恪守督学职责,敢讲实话、真话,既要善讲成绩,更要敢讲问题,客观评价被督学校所做的工作。
“实话”还要细说,要把看到的工作成绩说足,把存在的问题说准,还要把学校如何改进工作的办法、措施方面的建议说透。
“实话”还要会说,要依据被督学校的具体情况,激活被督学校的工作积极性,让优秀的更优秀,落后的有迎头赶上的信心和勇气。在交流和反馈时,有时“鸡蛋里挑骨头”,有时“骨头里挑鸡蛋”。反馈的结果要公正、真实、准确,有深度和广度,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有高度,让人家心悦诚服,干劲倍增,达到推进工作的目的。
做实事。提高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做到方案设计实在可行,工作过程脚踏实地,结果运用确实有效。总之,督学工作越实越好。
3.“结”字诀。
理论结合实践开展督导。督学工作政策性、专业性都很强,涉及面也很广,因此,需不断获取新知识、掌握新政策、树立新观念、开阔新视野,不断提升自身的能力和水平。
结合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工作目标开展。督导在督学过程中。通过理论传播、言传身教、推介典型等方法对督导学校、校长、教师进行指导、启发和引领,使其端正教育教学思想,掌握正确的教育教学方法,积极探索教育规律,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有所发现,有所前进。
结合学校的日常管理开展督导。从学校的日常行为入手,从细微处着笔,切实做到了解情况突出一个“真”字、查找问题突出一个“细”字、分析问题突出一个“透”字、指出问题突出一个“准”字、解决问题突出一个“帮”字。
4.“导”字诀。
督是手段,导是目的。教育督导是施行于教育领域的一种立足于导、以督促导的活动。它着眼于教育工作的过程与整体观照,具有防范性、启导性、劝导性效应。监督与指导是公认的两种基本职能。督者要比教者更有水平、更有境界、更有胸怀,更要有眼光发现问题、更要有觉悟认识问题、更要有能力解决问题。
要有观察力。学校进行教育工作督导时,从踏入校门就要看,看校园格局、校舍建筑、体育器材、园林小品等物质文化,也要看醒目校训、画廊、宣传条幅等精神文化,也要看学校的卫生、师生上课下课的精神面貌。会看就是有针对性地看,有目的地看。既要看到“树木”,也要看到“森林”。要以小见大,明察秋毫。
要会倾听。要列席参加学校各种类型的会议,召开师生座谈会,走访家长,调查当地的老百姓,推门听课……多听学校、学生、教师、家长及社会的呼声,倾听基层学校教师、领导对督学督导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提高自身的督导工作水平。把握教育发展的热点、难点、盲点问题,努力寻找解决矛盾和问题的途径和方法。
要有亲和力。依据被督导学校的具体情况,把督导的过程看作是为被督导者提供有效帮助的过程,设身处地地站在对方的立场考虑,与他们共谋工作思路,研讨发展大计,促进学校发展。态度上绝不能简单粗暴,应该本着与人为善的出发点,循循善诱,求大同,存小异,以达到认识上的基本一致。要激活被督学校的工作积极性,让优秀的更优秀,落后的有迎头赶上的信心和勇气。
5.“改”字诀。
改进工作方法。责任区督学主要实行随访督导,一般采用随堂听课、查阅资料、列席会议、座谈走访、问卷调查、实地查看等明查暗访的方式开展工作,这些方式具有普遍的指导性和借鉴意义。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绝对不能生搬硬套。我们要开动脑筋,紧密联系实际,积极探索适应督学工作需要的新方法,并进行有意的尝试,力求有所突破。遵循一般方式,做到在具体运用上有所突破;遵循教学规律,做到在科学指导上有所突破;遵循工作要求,做到在广泛结合上有所突破。
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发现问题不整改落实,问题始终还是问题。所以督学对在学校督导时发现和提出的问题整改情况要进行全程跟踪。通过督查发现并指出的问题,我们要跟踪到底,看问题是不是整改到位,一段时间后是否会有反弹,必要时我们要随时进行回访。特别要提出的是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的问题,责任区督学一定要长期坚持督查,并形成一项制度。对于违规办学的现象,一定要一查到底,并定期跟踪回访;对于整改不力、反复出现违规办学行为的学校,要及时上报追究学校负责人的责任。
二、对当前责任区工作制度的几点思考
1.“重”不明。
督学责任区的督学是“教育警察”,是运动场上的“裁判员”。工作中心和重点是围绕教育热点、难点、盲点问题开展经常性随访督查,重点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育经费的投入使用、教师绩效工资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等情况开展随访督查、专项督查和综合督查。对学校依法依规办学进行监督;对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进行指导;受理、核实相关举报和投诉;发现问题并督促学校整改;向教育督导部门报告情况,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意见。但实际上我们的许多工作是围绕上级的会议内容、检查任务而开展,忙于应对而疲惫。集体活动、被动活动、重结果活动多,单独活动、主动活动、重过程的活动少。以至于困惑“督什么?怎么督?”很难把握自我工作的重心。
2.“独”不够。
责任督学要具有相对的“独立性”。责任督学要与学校没有“私情”,“异地监督”,更可能做到公平、公正一些。督学的经费和待遇等须是“独立”的,为更好地监督学校的办学行为,督学的待遇应该不能和学校挂钩。有经费的保障,才能使责任督学更好地开展工作。
督学责任区工作摆在我们面前的困难还很多,而且,随着工作的逐步深入,新的矛盾和困难我们也难以预料。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一定要多看有利的条件:一是有一系列的政策法规作保证;二是有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三是有广泛的社会和群众基础。只要我们坚持不懈地认真工作,始终坚持用“敬业、尽责、求实、有为”来激励和鞭策自己,便能努力实现好“组织信任,师生赞赏,学校敬畏,社会认可”的督学价值。
(作者系湘阴县第七督学责任区专职督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