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事件”在品社家庭主题教学中的有效运用
2016-04-14陈桂萍
陈桂萍
“生活事件”在品社家庭主题教学中的有效运用
陈桂萍
品德教学要与学生的生活紧密联系,但在当前的品社家庭主题教学中,教师选取的生活事件存在着远离真情、远离生活、远离学生成长的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教师应选择体现学生真实道德生活的事件,创设真正的道德冲突,激发学生真切的道德体验,形成辩证的道德判断,从而让学生获得道德成长。
品德与社会;生活事件;家庭主题
儿童品德和社会性的发展源于他们对生活的认识、体验和感悟,因此儿童的生活是品德课程的基础。教学中,教师常常运用儿童当下的生活事件开展活动,将课堂负载的世界与儿童生活的世界打通,以此实现在生活中发展,在发展中生活的课程理念。
一、当前家庭主题教学中运用“生活事件”存在的问题
家庭主题类内容在《品德与社会》教材中占有重要的分量。因此,教学中教师往往会选择学生家庭生活中富有教育意义的“生活事件”作为教学的起点,启发学生深入思考,引发学生的道德体验,但是在“生活事件”的运用方面存在以下的误区。
1.虚拟的“生活事件”远离真情。
真实的生活事件才有可能感动人。在家庭主题的教学中,我们或组织亲情故事交流活动,或围绕某个主题讲述家庭中发生的故事。例如,在教学苏教版《品德与社会》三上《父母的疼爱》一课时,有教师提出这样的要求:小组内说一说我们和父母之间发生的感人的故事,看谁说得最能打动我们,我们就请他在全班交流。为了满足教师的要求,学生们在小组内带来了很多家庭突发的“意外”:“身患绝症”的家长,“破碎”的家庭……这些虚构的故事还能有几分真情?这些虚拟的生活事件,没有以真实生活为基础,无论多么“感人”、逼真,都会让人有疏离感。因此,这些事件并不能让学生获得真切的道德体验与感知,更无法形成真实的道德行为。这背离了道德教育的初衷。我们引导学生讲述的生活事件,应从道德教育的角度出发,选取课程需要的片段,凸显亲情,放大父母关爱子女的细节,事件本身不能虚构。
2.特殊的“生活事件”远离学生生活。
在课堂上,我们通常会选取一些伟大的、感人的事例,以达到渲染主题的目的。还以《父母的疼爱》为例,教师在学生讲述亲情故事后,讲述了“托起生命的奇迹的故事”,父母在缆车坠地的一瞬间,把两岁半的儿子举起,保全了儿子的生命,自己却摔得粉身碎骨;一位母亲把自己的手送进黑熊口中,救了被黑熊袭击的儿子。深情讲述,配上图片和音乐,确实能让学生被这种大爱打动。
我们承认,伟大与崇高的“生活事件”具有震撼力,是伟大的爱,但却与儿童的日常生活有很大的距离,我们应引导学生从普通的生活事件中感受父母的爱。从特殊的、非典型的故事回归日常生活事件,可以让学生从这些生活琐事中认识自我、感受生活,从而塑造品性和人格。这才能让“伟大”接地气,让日常生活真正走进品德课堂。
3.虚妄的“生活事件”让学生远离成长。
道德教育要为儿童的未来负责,儿童也必定要长成成人。但是,现在与儿童是未来和成人的必由之路,也就是说,儿童当下生活具有无可替代的教育价值。有些教师用人造的道德生活事件取代学生正在进行的道德生活事件,这样,学生的道德体验就会脱离现实、具体与真实,走向虚假、空洞与抽象。
例如:在苏教版《品德与社会》三上《现在的我能做什么》一课的教学中,教师为了启发学生联系生活思考在家庭中做力所能及的事情,形成初步的感恩意识,在道德实践环节出示连线题:我是爸爸、妈妈、爷爷、奶奶的……选项有:小老师、小喇叭、小护士、小眼镜、小拐杖、小棉袄、小导游。三年级的学生是家庭的核心和宝贝,一家人围着他们转,很少能成为上述选项中的角色。面对这样的问题,学生们只能凭空想象,课堂看似热闹非凡、精彩纷呈,实际上事不关己、说说而已。
二、“生活事件”的有效运用
生活事件可以增强教学的真实感。有效地运用生活事件,能让学生通过认识、感知、体验,获得道德认知,形成道德情感,促进道德发展。
1.内容选择关注主体性。
苏教版《品德与社会》教材选用了大量的与儿童家庭生活、日常生活场景相关的资料。但由于教材编写是十多年前完成的,因此有些生活片段,并不能代表学生当下的生活实际。很多时候,学生带着好奇心去阅读这些故事,却没有进行深入思考,无法与文本产生共鸣,更无法激起内心的道德冲突。因此,进行教学设计时,教师应在深入了解学生与父母交往中遭遇的真实问题的基础上,自主选取那些最能贴近学生生活经验的典型事件,并让其成为教学资源,然后通过课堂讨论、对话等活动,诱发学生的道德冲突,深化其对道德的感悟与理解。
2.学习方式突出体验性。
在生活事件中获得道德成长,是学生道德发展最生动的方式。这种成长主要以主体的体验、感悟为主要途径。因此,我们在品德教学中,针对家庭主题类教学,应充分挖掘儿童家庭生活中有意义的生活事件,赋予儿童参与者、当事人的角色,引发儿童内心的道德冲突、反思、体验,引导儿童设身处地地感受、想象、思考与交流。儿童作为道德生活的小主人的自主性不断被强化,必然会产生源于内心的真实的道德感悟。
3.引导学生多角度地关注生活事件,获得更丰富的道德感知。
教学中,教师应认识到儿童眼中生活事件具有独特的教育价值,并以贴近儿童生活的教育内容和形式,拓宽学生视野,引导他们从自己的世界出发,多角度认识生活问题,形成更丰富的道德认知和道德情感。如在《现在的我能做什么》一课中,学生谈到能为父母长辈做些什么的时候,都说给父母洗脚、给奶奶捶背这些公益广告中宣传的场景。其实学生能做的有很多,如孩子可以做父母、祖辈的小眼镜、小拐杖、小棉袄、小导游……因此,在课堂上,教师可以给学生一些提示,比如:在父母遇到烦恼的时候,我可以……在和父母一起旅游的时候,我可以……在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生病的时候,我可以……这样,学生的讲述就会自然而然地丰富起来。在此基础上,教师可以设计一个情境练习,小组讨论:国庆长假到了,天天一家准备出游(或者去外地看望亲人),你如果是天天,可以帮助父母做哪些准备。以此让学生知道我是家中的一分子,做好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是应该的。
4.引导学生更细致地体悟生活事件,获得更深刻的道德体验。
家庭主题的教学,指向儿童的家庭生活,目的是让学生感知家庭中的爱。所以教师应尽可能地呈现生活事件,让学生用心去经历、体验,体验亲情的美好温馨,体察家庭生活的酸甜苦辣,体会父母的奋斗与努力,体悟父母的付出与艰难,从而让学生的心灵变得敏感起来、细腻起来,情感世界变得丰富起来,而这些只能在家庭生活的细节中挖掘。一位教师在教学《父母的疼爱》一课时就非常注重细节的把握。在初步感知父母子女间的亲情的环节中,教师出示两幅图,一幅是父亲背着孩子的画面,一幅是妈妈在校门口接孩子放学的画面。教师引导学生仔细观察图中父母的表情、动作,甚至眼神,让学生根据自己的生活经历想想父母此时的心情,由此引出父母对子女的疼爱。这种处理方式把父母的疼爱这一抽象的概念转化为具体可感的情感体验。有效运用基于儿童当下生活的事件,能促使儿童获得深刻的道德体验,继而使刻板、成人化的道德规范,变得真实可感。这样才能让儿童被生活触动,被细节打动,被情境感动,达到道德教育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效果。
5.引导学生辩证地分析生活事件,获得更全面的道德判断。
社会生活是多元的,学生对社会生活的认知与感受也各具特点。因此,教师应当依托生活事件,根据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引导学生辩证地看待问题,帮助学生完成独立思辨的过程。在《父母的疼爱》一课中,教师让每个学生准备一件小时候用过的物品,并与同学交流父母对自己关爱的故事。此举的目的是让学生从温馨的回忆中解读家人对自己的爱。在大家交流亲情故事的感人场景中,一个小男孩站起来说:“我读幼儿园时拿同学的玩具回家,爸爸还过打我呢。”从他的语气中,分明隐含着不满。似乎还有几个应和的学生,“嗯,是的,我爸也打过我!”面对这一生活事件的不同解读,教师怎么办?忽视已不可能。孩子真实的心理往往最能激起同龄人的共鸣。所以,教师只能正视它,抓住这一生成的资源,调整策略,朝着既定的教学目标前进。教师坦然而从容地顺着学生的思维,请他说说他最难忘的一次挨打的经历。特别是当时的感受。学生们纷纷附和说:“我爸爸太凶了!无论我怎么求他,他坚决不同意给我买iPad!”“我眼睛都哭肿了,我妈妈也不同意我不去上钢琴课。”……面对学生们“控诉”,教师首先表示同情。接着,请学生猜猜此时此刻打我们的爸爸妈妈心里的感受会是怎样的,学生们一下子愣住了,他们从来没有这样想过!教师此时作为一位母亲讲述自己的亲身经历,真切地道出“打在儿身,痛在娘心”的感受,然后顺势布置作业:课后采访父母当时的感受,下节课上进行交流。同时开展“父母严格要求是不是爱我们?”的讨论,以此引发学生的道德冲突,让其明白 “父母的爱是多元的,并非仅仅是满足我们的要求”这一种。
品德课程是活动型课程,教学过程中,教师作为支持者,应为学生的学习提供支架,创设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引导学生愉快地投入活动。品德课堂又充满着对话性,它强调对儿童文化的尊重,体现了一种师生平等的态度。因此在关注儿童生活事件的教学中,应讲求道德性,尊重差异,不轻易地比较、简单地评判,珍视每一个学生独特的生活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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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21
A
1005-6009(2016)44-0046-03
陈桂萍,南京市浦口外国语学校(南京,210031),高级教师,南京市品德学科带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