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诒徵的《春秋》学研究*①
2016-04-13孙旭红
孙旭红
( 江苏大学 中国近现代史研究所,江苏 镇江,212013 )
柳诒徵的《春秋》学研究*①
孙旭红
( 江苏大学 中国近现代史研究所,江苏 镇江,212013 )
柳诒徵学术思想的基础是经史合一,因此经、史同名同实正是其“史术贯通经术,为儒术之正宗”观点的体现,这一观点正是他对《春秋》学的发挥。所以,柳诒徵认为《春秋》为“史”且视三传为史学研究之法,但《春秋》在与《周官》相贯通并经圣人笔削后又具有微言大义。同时,柳学浓厚的政治性融化在其《春秋》学中,并对他认识史书撰述宗旨、正统观念、史学体例等史学发展的内容与形式诸方面均产生重要影响。可以说,柳诒徵的《春秋》学是在为儒家经典的政治功能赋予新的生命支点,尤其是在抗战时期民族文化面临严峻挑战的形势下,柳学也在为追求国家民族的根本利益以实现“文化”认同而努力。
柳诒徵;《国史要义》;《春秋》学
国际数字对象唯一标识符(DOI):10.16456/j.cnki.1001-5973.2016.05.009
柳诒徵(1880-1956),字翼谋,亦字希兆,号知非,晚年号劬堂,江苏镇江人。在20世纪前半期,他与陈寅恪并肩获“部聘教授”与“中央研究院院士”两项殊荣。柳诒徵早年曾在南京江楚编译局担任编辑,也受聘于江南高等学堂、南京高等师范学校(即东南大学)等校任教,后又主持江苏省立国学图书馆。柳氏著述等身,代表作为《中国文化史》与《国史要义》。这两本书的写作动机是柳诒徵在“晚清以来,积腐襮著,综他人所诟病,与吾国人自省其阙失,几若无文化可言”*柳诒徵:《中国文化史》,北京:三联书店,2007年,第4页。的情况下,进行的一场自觉而兼有自遣式的文化批判。特别是《国史要义》,更是成于抗战最艰苦的相持阶段,其时民族危亡所引发的民族文化与前途的焦虑,使得时人不得不深沉而严肃地寻找民族文化的希望与出路,以避免绵延承续几千年的中华文化遭受泯灭之祸。而且,柳氏宣扬的“史术贯通经术”、“儒学即史学”而一归于“礼”等诸多论述,在其《春秋》学中都得到了相得益彰的体现。因此,本文意欲寻绎柳诒徵的史学方法论在经学领域的展开,领悟其对“史术”的坚定信念、传续意识,以及维持、复兴民族文化的担当精神,进而更深入地领略“中国文化”的魅力。
一、柳诒徵的《春秋》学渊源
1880年,柳诒徵出生于书香世家,但不幸自幼丧父而致其家“寒素”,更遭兵祸,故“所见先世遗物止先高祖春林公手写《性理汇解附参》手稿一本,朱墨灿然,外此无一卷一叶也”*柳曾符、柳佳:《劬堂学记》,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2年,第21-22页。。幸而其母鲍还珠出身于当地诗礼名门之家,故柳诒徵从七岁起便在其母口授下研读“四书、五经、《孝经》、《尔雅》、《周礼》,以及古文、《古诗源》、唐诗”等,此过程一直延续到十五六岁时为止,学习方式就是“逐日念生书、背熟书”*柳诒徵:《我的自述》,柳曾符、柳佳:《劬堂学记》,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2年,第10页。据柳诒徵自述:“我母亲鲍氏,是镇江世族,最著名的有海门公讳皋、论山公讳之钟、野云公讳文逢,都有诗集行世。我外祖仲明公讳上宗,是海门公的次子笙山公讳之墉的孙子,凌秋公讳迥的次子。”。1895年,17岁的柳诒徵中秀才并成为优贡生。其父柳泉的学生陈善余是镇江有名的学者,曾任张之洞的幕僚,他介绍柳诒徵进入南京江楚编译局并拜缪荃荪为师。硕学名儒缪荃荪履践的是“以经学为礼学,以礼学为理学”的治学路向,亦即将哲学与史学结合,打通汉宋门户,此后,柳氏即专以经史经世之学为业。而这时经学己经衰落,柳氏亦顺应时代而不以经学家自居,且立足于史学,将其经学立场在史学领域展开,即其所言之“史术即史学,犹之经学亦曰经术,儒家之学亦曰儒术也。吾意史术通贵经术,为儒术之正宗”*柳诒徵:《国史要义》,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261页。。在清末民初的特殊时代,这使得柳学在辞章与义理之辨的基础上,更增添了中西文化交融的丰富内涵。
值得注意的是,柳氏家学的影响亦是他长于《春秋》学的重要渊源:“京江柳氏学术氛围浓厚,如:柳可法(六世)、柳如长(七世)治《左氏春秋》学;柳加蔚(七世)、柳春林(八世)讲理学;柳兴恩(十二世)治《榖梁春秋》学,柳荣宗(十二世)治《说文》、小学,不愧‘经术代有传人’之誉,这是柳诒徵以学术安身立命的家族背景。”*卞孝萱、武黎嵩:《从三部〈京江柳氏宗谱〉看国学大师柳诒徵》,《淮阴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2期。可见,其家学中传统经史学的传统较为深远。《国史要义》引述文献中,《春秋》学相关资料占了全部引文的三分之一,足以见“柳先生论述国史时对于‘春秋学’的重视程度。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柳先生表彰了‘春秋精神’在国史中所居的重要地位”*胡楚生:《柳翼谋〈国史要义〉中“春秋学”之成分及其特质》,《中国学术史研究》,台北:台湾学生书局,2009年,第644-655页。。据盛成论其师之学道:翼谋先生“以《榖梁》治史学,得司马父子西汉学之精华。成《中国文化史》”*盛成:《仰止劬堂老师》,柳曾符、柳佳:《劬堂学记》,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2年,第107页。。从中可见柳诒徵以经学为治史之法及承家学《榖梁》之证。
家学之外,柳氏后人述柳诒徵的学术师承,即言“翼谋先生在二十岁以前即从陈善余之劝,舍辞章而专力经史根底之学”,又曾比较柳氏与王国维学术思想,为“二先生皆是由经入史,并为经史通儒”*柳曾符、柳佳:《劬堂学记》,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2年,第182-183页。。柳氏尝自言:“陈善余(陈庆年字)最深于史学,劝我不要专攻词章,因此我也就不大很做诗和骈文”*柳曾符、柳佳:《劬堂学记》,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2年,第12页。。《国史要义》中之《史义》与《史例》两章论及《春秋》义法时,尝以王闿运之说为证,可见其在治学方法上受到王闿运的启发,奠定柳诒徵通治《春秋》与《礼》学的治学方向。另外,在柳著中常见修正刘知几《史通》与章学诚《文史通义》的观点,亦可算为学术脉络的师承。因此,从柳学兼蓄今古、会通众家的学术风貌而言,很难确定柳诒徵的明确师承门径,只能说他受刘知几、章学诚的史学思想的影响,在求学道路上受陈庆年、王闿运、缪荃荪的启发或帮助更多,最终形成了《中国文化史》中通经史典章制度以经世致用的思想;实践于《国史要义》“史氏本于礼”、“《春秋》通于礼”、“打通《周官》与《春秋》”等观点。
二、柳诒徵的《春秋》经、史观
(一)贯通《春秋》与《周官》
清儒章学诚曾论“六经乃先王政典”及“三代盛时,典章法制,见于政教行事之实”,进而提出“六经皆史”论。柳诒徵在此基础上以史官政教之学说明六艺经传的源头:“史官掌全国乃至累世相传之政书,故后世之史,皆述一代全国之政事。”*柳诒徵:《国史要义》,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8页。故《中国文化史》中将“史”视为文化、人伦之源头:“史之外,无有语言焉。史之外,无有文字焉。史之外,无人伦品目焉。史存而周存,史亡而周亡。是故儒者言六经,经之名。”同时,柳氏并不单纯视六经为史书、上古史料,而更为强调“言外微旨”,所谓寓其理想,非专限于事实。*柳诒徵:《中国文化史》,北京:三联书店,2007年,第250页。在“礼学与史学,非有二也”*柳曾符、柳定生:《柳诒徵史学论文续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611页。的观念下,他所谓的“史”,“乃‘学术’之代词。而‘经’则是他所谓‘政治’、‘实用’、‘礼’的对应语”。易言之,“史”就是“经”,“史术”通贯“经术”,并均以“礼”为内核。*李红岩:《史术通贯经术:柳诒徵之史观》,《中国近代史学史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年,第306页。因此,董仲舒、司马迁之讲《春秋》,直至清代章实斋之讲史学,皆为一脉相承。*柳诒徵:《国史要义》,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85页。
在经、史合一的观念下,柳诒徵致力于贯通《周官》与《春秋》两经大义。如所周知,《周礼》与《春秋》大义相通论,历来《春秋》学者亦有见于此,司马迁曾言“《春秋》者,礼义之大宗也”;熹平四年卢植上书争立《毛诗》、《左氏》、《周礼》于学官,而言“今《毛诗》、《左氏》、《周礼》各有传记,其与《春秋》相表里”*范晔:《后汉书》,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2116页。;明儒何桥新言《周礼》、《春秋》皆为尊王而作*何桥新:《椒邱文集》卷一《六经》,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249册,第10页。;清儒惠士奇、方苞皆认为,《周礼》与《春秋》乃王道王政。柳诒徵认为,《周官》“积千百年之经验而成书,其所禁戒防制者,比皆古代之所有之事,始于官制、官规中胪举而制裁之。故欲知古代朝野上下特殊之思想行为,皆可于《周官》见之”*柳曾符、柳定生:《柳诒徵史学论文续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593页。。且“吾国自《周官》以后,殆无一代能创立法制。设官分职,大抵因仍演变,取适一时”*柳诒徵:《国史要义》,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46页。,因此,他断言“中国经制之学,只有《周礼》一书”*柳定生、柳曾符等:《柳诒徵劬堂题跋》,台北:华正书局,1996年,第292页。,周公制礼作乐,创立《周官》之义法经世,其影响者乃为“陶冶后代国民性之具”*柳诒徵:《中国文化史》,北京:三联书店,2007年,第193页。。而《春秋》不但为“记动之史”,而且“根据《周官》五史之成法”,因此,柳氏致力于完成刘师培与章学诚皆未能完成的贯通《周官》与《春秋》的学术事业。*柳曾符、柳佳:《劬堂学记》,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2年,第185页。柳氏尝评“以刘(刘师培)之专门古文学家,于《周官》、《左氏》皆笃信者,而于史法尚不能贯通。缘其所长,专在搜辑琐文佚义,而统观全体之功夫尚欠也。章实斋论史本于《周官》,亦未能打通《周官》与《春秋》,余可知矣”。柳诒徵:《刘师培左盦集跋》,载柳定生、柳曾符等:《柳诒徵劬堂题跋》,台北:华正书局,1996年,第165页。
柳诒徵贯通《周官》与《春秋》的努力,首先在于认为《春秋》是承继上古史官政教之学,即周公制礼作乐所呈现的周代政教之道。这从孔子作《春秋》之旨便可知晓:当“昭、穆以降,并非举先代所制之礼,一概废除,惟行之不合于礼意,则诗人从而刺之”*柳诒徵:《中国文化史》,北京:三联书店,2007年,第191页。。此亦孟子所言“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之义。因此,柳氏论《春秋》“反周之文,从周之质”,即为孔子述作《春秋》乃针对当时徒行礼仪而不知礼义,寓圣人义法以复三代礼义之醇厚。孔子并非创立一个新的制度,而是作为提供政治原则以为经世之法。具体言之则为“内中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四夷”*柳定生、柳曾符等:《柳诒徵劬堂题跋》,台北:华正书局,1996年,第257页。,其途径便在于“正名分,寓褒贬”。而“名分”便是礼:“礼者,史之所掌。天子、诸侯、卿大夫、士之于君臣、父子、夫妇、兄弟及国际友朋之礼,胥有典法,示人遵守。”*柳诒徵:《国史要义》,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6页。且“名分”之用在于“明民广教,为政治统一之工具,初非为礼家表彣彰,史家立义法也……尚文之世,必广为之礼,以寓其教民淑世之旨。”*柳诒徵:《中国文化史》,北京:三联书店,2007年,第17-18页。柳诒徵论《春秋》所以重正名,在于使人伦归于礼,然后天下能正,天下正则治。由此可知,柳氏以为孔子所悬想的文明世界亦不过行道德伦理于世*“《礼运》正论历史事实,故由大同降而小康;《春秋》悬想文明世界,故由升平而至太平。顺逆虽殊,其为孔子所怀抱的宗旨一也。”柳诒徵:《中国文化史》,北京:三联书店,2007年,第297-298页。,而《春秋》藉褒贬、正名以道德伦理作为政治教化、国家社会的纲领。
在经济迅速发展的大背景下,煤炭企业必须转变以前依据资历评工资的管理模式,应当引入进先进的绩效管理体制,科学掌握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与一线员工之间的待遇差异。同时对不同阶层的工作人员构建相应的工资管理机制,让企业工作人员可以得到与之期望相一致的工作待遇。根据国资委颁布的相关条令表明,煤炭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与一线工作人员间的工资水平差别需要尽可能把控在5倍之内,唯有这样方可缓解一线工作人员的不满情绪。
其次,在经、史合一的视角下,柳诒徵对《春秋》的经、史性质亦同样进行了关注。众所周知,《春秋》虽列于经部,实则兼具经学与史学的双重性质。若就后世所形成的诠释传统而言,《春秋》属于经学;孔子的微言大义向来就是《春秋》经解的核心问题;但若以《春秋》文字所载鲁国242年之间的史事而言,其史学的特性又难以遮掩。在柳氏看来,《周官》五史之职寓于《春秋》中,因此他对刘知几曾言“夫子之所修者,但因其成事,就加雕饰,仍旧而已”反驳道:“《春秋》之为实录,刘知几尝以‘汲坟出记’证之矣,第又疑孔子无所笔削,不知梁亡、郑弃其师,故无加损,而天王狩于河阳、卫侯出奔齐之类,则非旧文,此所谓知其一而不知其二也。”*柳诒徵:《国史要义》,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19页。柳诒徵举《榖梁传》僖公十九年“梁亡,自亡也。湎于酒,淫于色,心昏,耳目塞,上无正长之治,大臣皆叛,民为寇盗,梁亡,自亡也。如加力役焉,湎不足道也。梁亡,郑弃其师,我无加损焉,正名而已矣。”可见,柳诒徵认为孔子所以不加修文,意在“正名”。这个说法无疑是指孔子所作《春秋》,即便文字上无异于旧史,但其中一定寓有孔子的微言大义,不可以一概视之。那么,孔子的《春秋》不管在文字或大义上,自然与旧史皆有所区别。可见,孔子之“作”主要体现在“据旧史而益加精严”,虽然“旧史之书事,久有义例”,但鲁史官相传之书并非孔子所修,只有孔子所书者才为经例*柳诒徵:《国史要义》,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30-31页。,且“已非泛泛记事之书。其所书与不书,皆有以示礼之得失”*柳诒徵:《国史要义》,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8-9页。杨伯峻《春秋左氏传注》亦言“《鲁春秋》即《孟子·离娄下》之‘鲁之《春秋》’。《春秋》为列国史之通名……下言‘吾乃今知周公之德与周之所以王也’,则韩起所见鲁《春秋》,必自周公姬旦以及伯禽叙起,今《春秋》起隐公,讫哀公,自惠公以上皆无存。《公羊传》又有所谓《不修春秋》,即未经孔丘所改定之《春秋》。万一其言可信,韩起所见必《鲁春秋》简策原本”。杨伯峻:《春秋左氏传注》,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第1227页。。可见,《鲁春秋》之义例并非皆出于孔子,故柳氏推断杜预所言“礼经”为周礼:“周公所制,虽无明文,要以五史属于礼官推之,史官所书早有礼经以为载笔之标准,可断言也。”*柳诒徵:《国史要义》,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8-9页。孔子未修之《鲁春秋》所本义例为周公所制之礼法,但鲁之《春秋》何以能见周礼?学者但取《墨子·明鬼篇》所述周之《春秋》、燕之《春秋》、宋之《春秋》、齐之《春秋》所载神鬼之事,与孔子所修之《春秋》相较,“惟鲁史虽一禀礼经,而犹有未尽谛者。如晋侯召王,虽为实事,不明君臣之分,故必书曰‘天王狩于河阳’。又有属辞未简,有所改订。如雨星不及地尺而复,修之曰:星陨如雨。则著作之演进而益精者也”*柳诒徵:《国史要义》,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0页。。可见,孔子述作之《春秋》重在“借事明义”,而《鲁春秋》“最重人事,不载一切神话,其体最为纯洁,其书最有关于政治”。加之“礼官兼通天人,而又总摄国政,知神话之无裨人事,乃有史例以定范围”*柳诒徵:《国史要义》,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9页。,此皆最宜“正谊明道,权衡万世”的经世意旨*不仅如此,即便如公羊家所标榜之“三世”说,亦与《周礼》相合:孔子修《春秋》,“欲明明德于天下,而生于乱世,不得不慨想升平。《公羊》家之说,非以《周官》证之不明”(《史义》),即未来的理想的政治理想亦需要一个良善的政治制度配合。这种说法是对晚清《公羊》家宣扬的“讬古改制”的反驳,即《春秋》非有“讬古改制”的空言,而是具体落实于《周礼》所范围的具体制度中。。可见,史官出于礼官,掌管礼法作为政治人事制度的准则,因此论及“春秋论治”,则以较重人事政治的鲁《春秋》为主。
另一方面,既然《春秋》“借事明义”,则何以所载之“事”如此简略呢?柳氏认为一则因当时竹简短狭,不能多书,一简裁二十许字,“故必扼要而言,或为综述之语”,故时人“诋《春秋》为帐簿式,不足称史书者,皆未就古人用竹简之时代着想”*柳诒徵:《国史要义》,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3页。。另则又引杜预之言道:“诸称书、不书、先书、故书、不言、不称、书曰之类,皆所以起新旧,发大义,谓之变例。然亦有史所不书,即以为义者。此盖《春秋》新意,故传不言凡,曲而畅之也。”*柳诒徵:《国史要义》,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51页。可见,《春秋》简略乃因其承继了上古史官的史法,加上“借事明义”的部分。因此,柳氏沿用“六经皆史”的观念是欲通过对“史官政教之学”的论述,整合章学诚“六经皆史”与经世传注经典而阐发“微言大义”的立场,以此作为统合一般意义下古文家尊周公以六经为史,以及今文家尊孔子以六经为后王立法的观点。此则再次验证了柳氏的史学观点是经学观念的延伸,其目的在阐述圣哲的微言大义而经国济世。因此,视柳诒徵为古文经学派,是不见柳氏的经世意涵,亦不知其在六经皆史层面上所提倡的“述道之学”。
(二)偏爱《榖梁传》并认为《春秋》三传为史学研究法
对学人《春秋》学的关注,几乎都要涉及其对《春秋》三传的态度。柳诒徵对待三传的态度是兼采经、传而不专主一传。同时由于其倾向于《春秋》为借事明义之史书,故《公》、《榖》二传自然更受柳氏偏爱。早在求学时期,柳氏便曾言《榖梁》胜过《公》、《左》之处:“《榖梁》隐而短”,且较“《公羊》显而详”,且“《左氏》述史多就事论事,《榖梁》释经多透过一层……《春秋》之义,诸侯与正而不与贤也”,皆比《左氏》推勘刻挚。*柳曾符、柳佳:《劬堂学记》,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2年,第183页。显然,柳诒徵三传兼采但偏向《公羊》、《榖梁》且以《榖梁》尤胜。如其《史例》曾举《东塾读书记》论范宁注《榖梁》为“无穿凿迂曲之病”*柳诒徵:《国史要义》,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229页。,在论书法义例方面,亦有“《公羊》广而《榖梁》精”的评价*柳诒徵:《国史要义》,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227页。。柳诒徵于此还引柳兴恩《榖梁大义述》论时月日例,肯定“《榖梁》善于经”。此外,柳氏在《春秋》经义的解读上也相对倾向于《榖梁》的理解。如《春秋》“桓公十五年天王使家父求车”与庄公二十三年载“丹桓宫楹,刻其桷”两事,虽三传同言非礼,但柳诒徵通过这两条经文,隐含论述《三传》解经的优劣:“《榖梁》尤尚正义,故迭言非正礼之原起于非正之心,斥庄公以非正之心饰夫人,因之肆行非礼也。”*柳诒徵:《国史要义》,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1页。又如论史义有正、变之分,柳氏引《榖梁传》僖公四年、昭公五年、僖公五年为例,说明“《榖梁传》最重正变之义,有明正,有复正,有变之正”*柳诒徵:《国史要义》,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86页。。凡此种种,皆为柳诒徵《春秋》解经取向上较取《榖梁》之义的体现。
另外,既然三传同为解经之作,则《春秋》之“义”当存乎三传,又《春秋》为史,故三传为历史研究法:“吾国古无所谓历史研究法,然‘三传’之于《春秋》,各有师说,以解析《春秋》之义法。”*柳诒徵:《国史要义》,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48页。由三传述《春秋》大义虽“各有其微言大义,亦有各安其意以成口说者,不能尽以为得孔子之意,亦不能尽以为非孔子之意也”*柳诒徵:《国史要义》,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248-249页。,因此不能抛弃三传直接谈《春秋》微言大义。由于“礼”为吾国数千年全史之核心,且三传“注重礼与非礼则一也”,例如:天王使家父来求车,“后史承之,褒讥贬抑,不必即周之典法,要必本于君臣、父子、夫妇、兄弟之礼,以定其是非。其饰辞曲笔无当于礼者,后史必从而正之”*柳诒徵:《国史要义》,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1页。。可见,三传褒贬的核心仍在于“周之典法”。柳氏还将清代《公羊》学家讲求义例之学视为“史法”,并论左氏亲见鲁史作《左传》解《春秋》:“其所载史事,多出于《春秋》之外,然左氏不以其所见史料之富,而斥《春秋》之简略,且推究《春秋》所以不书之故,而归于《礼经》之凡例。”而且,《左传》传《春秋》的史法就是“衡物异之重轻,视人事之敬惰”与“慎位重信”*柳诒徵:《国史要义》,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48、151页。,即以事解义,《公羊》、《榖梁》则“专究经文,不复博考史事;而持属辞比事之法”诠释《春秋》*柳诒徵:《国史要义》,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51页。,即运用书、不书、先书、故书、不言、不称、书曰之类发凡起例以获悉《春秋》书法背后孔子的微言大义。
当然,柳诒徵解《春秋》偏向《榖梁》是相对的说法。事实上,《国史要义》对于《春秋》的理解源于兼采三传。三传兼采而暗合一传为唐宋以来《春秋》学的趋势,只是柳氏在家学的影响下,取义偏向《榖梁》较为明显。而另一方面,柳诒徵取义《榖梁》可能因“《榖梁》善于经”的理解有关。他曾认为《公羊》本就有许多可怪可议之论,自民国以来学者多采可怪可议之说,不知回归圣哲教化,欲自诩为今文家学、公羊家学,这可能使他在抉择的感情上,较容易认同本来就比较平实的《榖梁传》。
三、柳诒徵《春秋》学对其史学思想的影响
(一)《春秋》大义与史书主旨
孟子首倡《春秋》大义之说,分《春秋》为事、文、义三层。后世今文经学家则认为孔子借《春秋》之事以明“义”,且孔子作《春秋》本身就是在上无明君、下不得任用之时“垂空文以断礼义,当一王之法”*司马迁:《史记》,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第3299页。。柳诒徵极力推崇此种《春秋》精神,主张治史应先明《春秋》主旨。他批评那些不知推本《春秋》,认为《春秋》是经非史者,是不明中国史学的根本。“惟就史以求史,故其于《史》、《汉》亦不解所谓也。不但于《史》、《汉》不知所谓也,即众所似甚崇拜之史学家,若章氏之《文史通义》主要之语,亦不能解矣。”*柳诒徵:《国史要义》,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85页。基于此,他认为不能把中国史书仅看成是死的史料,而应看到其中所关注的作者思想,即所谓“义法”。义法的核心,仍然是《春秋》学传统中的“华夷之辨”与“君臣之义”两个面向。
“华夷之辨”与“君臣之义”乃《春秋》今文经学之义,亦为西汉以降公羊学之主旨之一。朱熹即曾言“尊王、贱伯、内诸夏、外夷狄,此《春秋》之大旨”,柳诒徵亦认为“学者读中国史籍,必先明吾国君臣之义”*柳诒徵:《国史要义》,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97页。。在此观念下,柳氏要求史书编纂的主旨应是宣扬及王道、封建、公私等儒学意义,鼓吹“王道”、“王法”,力倡封建的忠孝伦理。如他在《答朱绍滨书》中论民国学人所编修之《清史稿》曰:“此书既依旧史体例,自是先定一宗旨,采取史料,分入纪传,必与此宗旨一贯。吾国史法自《春秋》以来,不外二端,一曰明君臣之义,一曰严夷夏之防。民国初年在京时曾为友人草一稿述此旨,而赵次老大不谓然,以此知此书(《清史稿》),虽有体例,尚无宗旨。”*柳定生、柳曾符等:《柳诒徵劬堂题跋》,台北:华正书局,1996年,第284页。另柳诒徵于此言“民国初年在京时曾为友人草一稿述此旨,而赵次老大不谓然”者,即为《清史刍议》一文,观此文识语言“此在都门代某君所撰稿,其中皆旧史法立论,不敢讲新史学之义例也。后某君竟以此见摈于当事,盖史管诸公。十九清之达官,即此亦不谓然也……诸生有以修清史事来质者,爰出此示之”。柳曾符、柳定生:《柳诒徵史学论文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15页。进而指出:“《春秋》所重,君臣夷夏,挽近争端,莫剧于是。”*柳曾符、柳定生:《柳诒徵史学论文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15-16页。既然《清史稿》有体例无宗旨,即不明《春秋》严于君臣夷夏之义理。除了《清史稿》外,他对民国以降学人所编撰之“文化史”亦致不满,并于《中国史学之双轨》中论道:“近儒操笔,衿言文化,毛举细故,罕见大谊。”*柳曾符、柳定生:《柳诒徵史学论文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93页。这是在批评民国初年梁启超、王云五等人所归纳之“文化史”,包含政治、经济、教育、交通、科技等类项目,但就是不讲求圣哲推求人群之原理。因此,修史须如《春秋》高举义法,不能耽于“毛举细故”则止。
(二)《春秋》正名与史学正统
“正统”观念是中国传统史学中最深层的观念之一,对史书编纂的诸方面均有重要的影响。这一观念大体萌芽于先秦时期,“昉于晋而盛于宋”*梁启超:《新史学》,《饮冰室合集》第1册,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20页。,北宋欧阳修首次将“正统的理论前提框定在孔子编订《春秋》的‘微言大义’之中”*王东:《正统论与中国古代史学》,《学术界》1987年第5期。。柳诒徵则对宋以来历代“正统”之争进行了系统的考察和批判,认为正统之论迭作乃因“传授之正,疆域之正,种族之正,道义之正,诸观念恒似凿枘而不能相通”,若“使四者皆备,则固人无异词,而史实所限,则必一一精析而后得当。骤视之似持论不同,切究之则固皆以正义为鹄也”*柳诒徵:《国史要义》,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75页。。他总结后认为,前人所论的相同点在于“正义”,所谓“正义”即尚统一、崇有德。这一观点的雏形早在《春秋公羊传》即已发之:“正者,所以正天下之不正也;统者,所以合天下之不一也。”欧阳修说:“由不正与不一,然后正统之论作。”因此,“正统”首先表现为政治和民族的统一,中国历史上虽然政治制度兴废更替时有发生,但各种史籍记述政教所及之区域,“要必骈举东西南朔所界,以示政权之早归于一”*柳诒徵:《国史要义》,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70页。。如司马光不持正统论,但他将能统一九州者,以天子之制处之,因此,对秦、隋不加贬削。其次,以“义”即道德定正闰。柳诒徵认为正统与否的最重要标准是“道德”,即“去无道,开有德,不私一姓”。如曹魏自立则同于新莽,所以他赞成习凿齿的“斥魏而正蜀”*柳诒徵:《国史要义》,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75页。。即使如王夫之辈不持正统论,但仍以华夷、道义为修史宗旨,“主萧齐以存华夏,斥杨广以诛篡逆”,以此明治统、道统所在。因此,此举“与尊南朝而闰秦、隋者,持义相等矣”*柳诒徵:《国史要义》,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78页。。总之,只有“持义之正”成为历史撰述中的指导原则,史书才能“经世而行远”。
如所周知,柳诒徵撰《国史要义》时,日本帝国主义占领了我国大片领土,并扶植了汪伪政权,妄图灭我中华,沦我民众为奴。在这民族存亡的危难之际,柳氏从积极意义上对“正统”说进行发挥,并非在于强调“一家传统”,而是强调持义之正,强调激励民族,不甘偏居,不甘为奴。可见,虽然柳诒徵与前人在阐释“正统”观念上有些许差异,但实质上殊途同归,都是中国史学政治功能观的时代体现。
(三)《春秋》笔法与史学义例
在中国传统史学领域,《春秋》笔法特指孔子修订《春秋》的书法,《史记》称《春秋》“笔则笔,削则削,子夏之徒不能赞一辞”,足见立法之严。但经由历代经、史学家进行逐步阐发、深化后,《春秋》笔法不仅成为一种史书编纂方法,更是一种影响深远的历史观念。这一精神自孔子倡导于前,左氏及公、榖继之于后,历代的史家都或多或少地在他们的史学上表露出崇善罚恶的意见。*钱穆:《宋代史学的义理观念》,杜维运、黄进兴:《中国史学史论文选集一》,台北:华世出版社,1979年,第404页。具体言之,《春秋》笔法在史书编纂上的体现,主要是通过一定的“义例”来体现。唐代刘知几更是认为:“史之有例,犹国之有法。国之无法,则上下靡定;史之无例,则是非莫准。”*刘知几:《史通》,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64页。柳诒徵则认为:“义不先立,例无由起。”*柳诒徵:《清史刍议》,柳曾符、柳定生:《柳诒徵史学论文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15-16页。且“吾史所以须讲书法,而讲书法必自《春秋》以道名分而来”*柳诒徵:《国史要义》,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234页。,后世学者所修之史“无有如孔子之足以表见中心思想者”,多由未能掌握史例而起。可见,史书体例是体现史书编纂宗旨的重要途径。
因此,柳诒徵总结中国传统史学后认为,史例为吾先哲积效千年之经验而成,为史家一贯“共守之规律”,不但“惟吾国所特创,他国史家莫之能先”*柳诒徵:《国史要义》,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221页。,而且我国任何一部史书都有一定的体例,即使“官局修史,杂出众手,要亦必有其共循之例”,一些未明言体例的史书,“治史学者就其全书寻绎,亦可以见其例意”*柳诒徵:《国史要义》,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232页。。他还指出,后世史例是在效法《春秋》的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各有发展。虽然“史例权舆《礼经》,计时已在春秋之前”*柳诒徵:《国史要义》,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221页。,但《春秋》属辞比事、褒贬予夺的标准便是“礼”,至后世如欧阳修、司马光、朱熹等人在各自的史书编纂中,更是将史例之详发挥至极致。缘此,柳诒徵认为史例是“承《春秋三传》、《通鉴》诸史而集其大成,所谓后起者易为功也”*柳诒徵认为礼法的标准是上古史官乃至《春秋》的依据,为后世史书体例的根本,如《史原》论:“夫本纪、世家何以分?分于礼也。封爵、交聘何以表?表以礼也。列传之述外戚、宦官、佞幸、酷吏、奸臣、叛逆、伶官、义儿,何以定名?由礼定之也。名臣、卓行、孝友、忠义,何以定名?以礼定之也。不本于礼,几无以操笔属辞。”柳诒徵:《国史要义》,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2页。。具体言之,这些史例“有去取焉,有差等焉,有联散焉,有序第焉,有片语之例,有全书之例,有编年与纪传相同之例,有二体独具之例”等差别*柳诒徵:《国史要义》,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252页。,治史者只有先明了于此,方能“触处洞然,一切皆得是非之公矣”*柳诒徵:《国史要义》,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248页。。
根据上述观点,《国史要义》中多有论及史例之处。如《史联》一章中论钱大昕《廿二史考异》批评司马迁《史记》书孔子卒于多篇不合书法*钱大昕《廿二史考异·史记周本纪·孔子卒》:“案周秦二本纪,鲁、燕、陈、晋诸世家皆书孔子卒。而吴、齐、蔡、宋、楚世家,则不书。夫孔子,鲁人也。其卒宜书于《鲁世家》,孔子有东周之志,孔子卒而周不复兴矣,以其卒之系于周,则书于《周本纪》亦宜也。若秦、若卫、若陈、若晋与燕,于孔子何与,而亦书孔子之卒也。或曰:孔子之卒,史迁为天下惜之故,不独于鲁书。若然,则十二国宜皆书,何为而有书有不书也。且孔子之先,宋人也。齐、楚与蔡,孔子尝至其国焉。视秦、晋、燕之从未一至者,有闲矣。何为乎宜书而反不书也。”陈文和主编:《嘉定钱大昕全集》第2册,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6页。,柳诒徵辩以孔子事迹散见于年表、世家以及周、秦本纪之中为例云:“大书特书不一书,尤可见其用意”,“后世以博见强识为读史要务之见,未为知言也”*柳诒徵:《国史要义》,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99页。。又如论魏澹所修之《魏史》曰:“魏澹史例,亦本《春秋》,而其意重在差等。盖《春秋》道名分,尤为抉择史事去取既定之后所当注意者矣。”*柳诒徵:《国史要义》,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240页。如太子书名与否,牵涉《春秋》论天王不言出之意,以及孔子所褒贬的微言大义等。另外,柳诒徵论《资治通鉴纲目》载“征伐”一类辞例,为古今最为详尽。而论证“史学传注《春秋》义法”之合理性:“诸所言书、不书、故书之类,皆《三传》所以解《春秋》者,其去取、差等,晓然可见。”*柳诒徵:《国史要义》,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245页。根据柳诒徵的观点,所谓“史学传注春秋义法”,即是通过撰写史书,阐述《春秋》的微言大义,并将之应用至撰写内容、设立体例类目、对史事的评价以及论述中,即为“传注”之意。总之,柳氏因“史例”而论“史学传注春秋义法”,也就是说,《春秋》因其书法义例区分等差,明礼法,制人道。
可见,柳诒徵对《春秋》书法义例基本上是赞同的,但也肯定了不言书法义例的部分。如《史例》论朱熹与顾栋高皆不以例解《春秋》,这是意在说明凡例不一定由作者所写,但同时不反对凡例作为解读作者原意的合理性,因此才会说:“故即以《春秋》为史书,亦不妨由后之学者推寻其例也。”*柳诒徵:《国史要义》,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232页。而之所以注重书法义例正是阐述“《春秋》道名分”与“别内外”的精神,如其论《齐书》对于萧衍在称王之前即书梁王,称“书法混淆,莫此为甚”;又引是文对《北史》书法言“凡本国之事迹邻国交兵通使与本国相涉者,自应按其月日,依次而书;若邻国兴灭崩立之类,于本国无涉者,则第于一年之末,附书是岁某国某事,所以别内外也”。对此,柳诒徵自注:“其斤斤于一字一辞者,皆事理所应尔,非好为是纤琐也。”*柳诒徵:《国史要义》,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254页。此即可见《春秋》书法义例的精神正在礼教。柳诒徵不仅将“属辞比事”视为解读史事的方式,而且作为解读“意旨”的一种方式,在这点上是对前人的变通。
结 语
当代学者总结民国《春秋》学最显著的特点,是逐渐消除“经”的神圣地位,使“《春秋》学研究由以义例为主演变为对历史学、文献学等不同学科的具体研究,特别是开始将其作为传统文化进行研究,由此建筑现代学术体系”*晁岳佩:《民国期刊资料分类汇编:春秋学研究》,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09年,第4页。。柳诒徵的《春秋》学研究可能并未有“建筑现代学术体系”的自觉,但将其作为传统文化进行研究是显而易见的。
柳氏不仅未消除“经”的神圣地位,反倒将传统经学所以明明德于天下、经世致用的儒者治世之用心寓于史学。他认为只要史学可以彰世变、知往察来,裨益于民族复兴,则经与非经当不必争论。*柳曾符、柳定生:《柳诒徵史学论文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105-106页。对此,向燕南指出:“柳诒徴先生所生也早,其知识直接生成于连续的、还未发生断裂的传统文化,西方文化在他的知识和思想世界中,尚未构成对传统文化真实的遮蔽,这就使他能够相对准确地传递传统知识与思想的信息。但是另一方面,此时西方文化挟着坚船利炮已开始涌入,即使是出于民族前途的忧患,也使他不得不正视这些来自异域的思想文化。于是,这样一个文化的“他者”,便很自然地,甚至可能是不自觉地被叠加到柳诒徵先生对中国史学要义的思考和论述当中,构成一个文化的比较视域。”因此,经、史同名同实正是其“史术贯通经术,为儒术之正宗”观点的体现,而这一观点正是他对《春秋》学的发挥。根据本文前述,《春秋》在柳诒徵的经史学理论中具有纲领性的地位,柳学重经世致用,他曾自述“治吾史,进而求圣哲、立人极、参天地者何在,是为认识中国文化之正轨”*柳诒徵:《中国文化史》,北京:三联书店,2007年,第2页。。而六经中之《春秋》“为孔子论治之书”,而《春秋》又与《易》《诗》《书》等群经大义相通,皆以“礼”为内核。但这种“致用”是建立在反对晚清以来的学者、政客利用《春秋》经义“讬古改制”、宣扬“孔教”基础上的。这主要是因为柳诒徵已经感觉到民国以降,以“科学”为核心的西学已经影响或威胁到中国文化甚至民族的生存。在他的观念中,作为伦理宇宙观信念体系支柱的儒家思想丝毫不能动摇。为抵抗西方文化的冲击,昌明国粹与增强民族生命力固然是最重要的,但绝不能为此而瓦解圣人王道的文化秩序。*李宇平:《柳诒徵的史学》,《国立台湾师范大学历史学报》,1988年第16期。在面对国门洞开之后西学的不断入侵,尤其是抗战最艰苦年代民族文化所面临的挑战,柳诒徵所宣扬的传统经典的致用功能,则最终归于“中国文化”上:“圣哲义法即寓于中国文化,中国文化正以自立其国乃至于西被于西方诸国。”这就为传统经典“义法”的当下延续赋予了新的生命支点。这是“真诚的文化保守主义,坚执的背后却是深患这些可贵的文化精神濒临丧失,故其维护之心总不免带有悲切的情怀”*王家范:《柳诒徵〈国史要义〉探津》,《史林》2006年第6期。。因此,柳学浓厚的政治性融化在其《春秋》学中,其以《春秋》为纲领而展开的史义、史例、史统等诸方面,根本目的便在于为国家民族的根本利益而实现“文化”认同。
责任编辑:时晓红
Liu Yizheng's Research on the Chunqiu Studies
Sun Xuhong
(Institute of Chinese Modern History, Jiangsu University, Zhenjiang Jiangsu, 212013)
Liu Yizheng's academic viewpoint was based on harmony between classics and history, which was Liu's elaboration on the Chunqiu studies. According to Liu Yizheng, the Chunqiu was history and he took the three commentaries (sanzhuan) as the law to study history. His research on the Chunqiu made an impact on historiography both in letter and in spirit. Through the methodology of inter-proving of the classics and history, the author points out that the essence of historiography has obtained ultimate identity. Liu's Chunqiu studies endowed Confucius classical political function with a new pivoting point of life. Especially under the condition of facing serious challenges to the national culture during the period of the Anti-Japanese War, Liu's studies made great efforts in realizing“cultural”identification for pursuing the basic interest of the nation.
Liu Yizheng;Main Points of Chinese History;the Chunqiu studies
2016-09-01
孙旭红(1982— ), 男,安徽庐江人,江苏大学中国近现代史研究所讲师,博士。
本文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14YJC710035)、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指导项目(2016SJD710020)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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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5973(2016)05-01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