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GOSP看汉语语气的突显性
2016-04-13王飞华
王 飞 华
(四川师范大学 国际教育学院,成都 610066)
从GOSP看汉语语气的突显性
王飞华
(四川师范大学 国际教育学院,成都 610066)
摘要:汉语中,时是不突显的范畴,而语气范畴比体范畴更突显。从语法化来看,汉语语气表达手段语气词的语法化既早于体标记,程度也高于体标记。从系统性来看,汉语中既存在系统的体范畴,也存在系统的语气范畴。从遍布性来看,语气标记也比体标记使用得要广。从强制性来看,汉语语气标记的使用也不亚于体标记。
关键词:GOSP;汉语语气;语气范畴;体范畴;突显理论
突显性理论,有多位国外的研究者谈到。Newman于1954年在《语法系统和词汇单位中的语义问题:方法探讨》中指出,一种语言系统中,有某些标准可以用于确定其不同范畴中相对突显者。他着重提到了强制性与选择性的对立,凡强制性表达的范畴,是突显性的范畴[1]83。Lehmann也指出,一种标记的完整性使其区别于其他标记,保证了其在标记中的突显性[2]112。Bhat在《时、体、语气的突显》一书中较为系统地提出了时、体、语气的突显理论。他认为,在动词性范畴中,一种语言通常侧重于时、体、语气这三者之中的某一范畴,而不是给三个范畴相同地位。被选中突显的范畴就成为基本范畴,与这个基本范畴相关的概念差别就呈现得相当精细。没有被选中的另外两个范畴,各语言会使用一些边缘系统(peripheral system),比如助词或其他间接手段来体现。这种对动词性范畴进行选择性突显的倾向,形成了语言类型学分类的一个基础。范畴的突显,体现了该范畴在语法化(grammaticalization)、强制性(obligatoriness)、系统性(systematicity)和遍布性(pervasiveness)(以下合称GOSP)四个因素上远远超过其他范畴,而其他范畴的概念倾向于在此范畴内部得到隐含。同时,这四个因素很可能在某种程度上是相互独立的。[3]1-8,91-95
GOSP的意义,可简要说明如下。语法化(G)指语法单位的语法化程度,它可以有不同的梯度,如实词<功能词、迂回形式(如英语中的will+V,be+V-ing)<派生词缀、派生词缀<屈折词缀,最高程度是实现“屈折化”。强制性(O)指语法化的概念具有强制性组成范式,范式中的不同子成分各代表其语法化概念的一部分,其形式或标记的使用是强制的。系统性(S)指某一语法范畴中,由标记或形式组成的范式通常构成得较其他范畴更完整。遍布性(P)是另一个确立突显范畴可运用的标准,凡语法中局限于较小领域的概念均不如扩展占据较大领域者来得突显。这种遍布性,Bhat指出:在有些语言中甚至可以表现为,一个动词性的范畴竟从动词性系统扩展到名词性系统中来表现,如语气系统,在克亚帝尔德语(Kayardild)中,就不仅由动词的词尾表示,还可以用名词的格来表示[3]96-97。Bhat特意列举了多种语言,如芬兰语等,用以说明遍布性与非突显范畴的“降级”(relegate)是不同的。综观其陈述,可以看出,遍布性是指:突显的范畴,其表达手段可以体现在多个方面,包括主要的和次要的;而非突显的范畴,往往可能会被限制于用不太主要的手段来表达或较少范围内的手段来表达。如芬兰语是时突显的语言,其体范畴是不突显的,于是它本来应该由动词形态表达的完成体和非完成体,却被降格为用宾格与与格的区分来体现。
Bhat认为,英语同德语等印欧语及芬兰语等乌拉尔语一样,是时突显的语言。这些语言的时范畴比体和语气的范畴语法化程度更高。英语中,体现于动词系统的形态屈折,其区别在现在时和过去时之间。动词的派生形式的复杂情况也大多出现在这些时态形式中,尤其是过去时。而体与语气则没有语法化到时的程度,他们只是以附于现在分词和过去分词的助动词形式出现[3]120。英语是时突显的语言,与Bhat观点一致的学者很多。
但对于汉语的时、体与语气突显程度的研究并不多。而且,由于多数汉语语法研究者对于时体范畴的研究兴趣远高于语气,因此语气的突显性,更是鲜有考察。本文将试图探讨:汉语中时、体、语气三者中,是否以语气最为突显?
尚新运用Bhat的突显理论,认为:英语是时突显的语言,而汉语是体突显的语言。他从GOSP几个方面论证了汉语中体的突显性。但尚新得出汉语是体突显的语言,只是将时、体二者比较得出的,而没有将语气考虑在内。他认为:“‘将来与非将来’的对立二分是建立在某种语言是情态范畴①突出的基础之上的,侧重表达现实与非现实的关系(realis vs. irrealis),但汉语很明显不是情态突显的语言。”[4]42但Bhat在论述任何一种语言的范畴突显性时,都是将时、体、语气三个范畴进行比较得出的,如果不经比较就将其中一项排除在外,也许不太合适。不过,Bhat对语气的考察,的确是以现实性和非现实性作为主要的分析方面来做的。这种对立二分,也确是很多西方语言的语气或情态特征。但是,一种语言的语气没有这种对立二分特点,并不能认为这种语言没有语气范畴或语气范畴不突显。Bhat的语气“现实性与非现实性”二分理论来源于Palmer。而Palmer阐述这一理论时就已指出,语言在涉及语气(情态)时,可以有不同的类型学特征,如命令,有的语言可能将其标记为非现实性,有的则可能标记为现实性,还有的可能根本不会把它当作情态系统的一部分,也就不会进行这种二分;他在书中某处谈到条件从句时,就明确指出不是所有语言的条件从句都能进行现实非现实的语气二分;他结合他人的研究认为,汉语、日语、朝鲜语、蒙古语、泰语等很多远东的语言都是这样[5]214。这足以说明,汉语语气的现实非现实性对立二分的确不明显,但这并不能否认汉语中有语气范畴或据此认为汉语语气范畴必然不突显。现实非现实的区分只是有些语言(尤其是印欧语系语言)的显著语气特点或者说语气分析的一个主要方面,但这不是语气范畴定义的必有内容。汉语并非没有语气系统,突显性的比较,直接排除语气,显然是不合理的。
当然,当我们试图利用Bhat的理论来考察汉语语气范畴的突显性时,与Bhat考察西方语言会略有不同。他考察的三个语法范畴(verbal categories),本来都与动词有关,主要考察动词的屈折形态。但进行语言类型学研究时,语法范畴及其表现形式是一种相对广义的分类,虚词等的语法表达手段也考虑在内。不同语言在语法化的梯度中可能会只选择某一方向发展,即在Bhat所述的“实词<功能词,迂回形式<派生词缀,派生词缀<屈折词缀”[3]1-8,91-95中选择其中某一梯度,如汉语只朝“实词→功能词(虚词)”这一方向语法化。如果一种语言并不朝屈折词缀方向语法化,比如只是使虚词这种语法标记更“虚”,也应该算是语法化程度比较高的表现。实际上,Bhat在考察有些非印欧语系的语言时,也考察了虚词,如他指出克亚帝尔德语(Kayardild)用一些格标记来表达语气,这些格标记在句末,与动词之间有宾语或时间词等其它成分,他也默认其与动词有关[3]138。因此,我们考察汉语语气的突显性时,与考察体范畴一样主要看虚词,主要是语气词。
我们认为,汉语体比时显著,但语气比体更为显著,汉语是语气突显的语言。参照Bhat的GOSP,比较体与语气,我们可以找到这样一些证据。
(一)汉语中时是相对不突显的范畴。很多汉语语法学者有相对较为一致的看法,认为汉语中有体无时,如高名凯[6]、王力[7]、Comrie[8]、戴耀晶[9]、尚新[4]等。这一点,前人的论述很多,不再赘述。由此可见,汉语中时不是突显的。
(二)从语法化的角度来看,语气表达手段——语气词的语法化既早于体标记,程度也高于体标记。
1.上古汉语语气词的发展不仅可以说明语气范畴语法化早于体范畴,程度高于体范畴,甚至也可以说明在当时语气范畴的强制性、遍布性、系统性方面都高于后者。
汉语语气词在先秦古汉语中就已经广泛而普遍的使用了。向熹谈到上古汉语语气词的发展时指出:西周时期语气词“哉”已使用较多,尤其是《尚书》,“矣”、“焉”、“乎”偶然出现,没有其他语气词,春秋以后语气词就已成为—个很活跃的词类[10]112;同时他指出,“跟甲骨文一样,上古汉语动词的基本句法功能是作谓语,没有时体的区别,动作发生的时间由副词、时间词、语气词和上下文来表示”[10]30。此时表示时体意义的虚词标记还根本没有产生。另一方面,按Bhat的看法,一种语言中突显的范畴会把不突显的范畴通过自身反映出来。向熹所说的动作发生的时间,也即时体的意义由语气词来表示,正体现了这一点。如《论语·先进》中孔子的话“由也升堂矣,未入于室也”,前半句用“矣”,后半句用“也”,原因在于,“矣”表示事态的变化或完成,“升堂”是已经完成的行为,“也”表示判断,表静态的情况,“未入于室”是未完成的情况。“矣”用于表达这种事态完成的意义,就是时体的内容。这正说明当时突显的语气范畴表达了不突显的时体范畴的意义。
而当时语气词的系统性、遍布性和强制性也很明显。春秋以后,语气词已非常完备,并且有较明确的功能分工,分布也很广泛,几乎遍布于所有的句类。如主要用于陈述句、判断句的“也、矣、已”等(如上所述,“也、矣”还有更细的功能分工),多用于疑问句的“乎、与、邪”,多用于感叹句的“哉、夫、兮”。这足以看出语气词在当时的遍布性和系统性。语气词的出现对于区别句子是陈述、疑问还是感叹起了很大的作用。这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其强制性。尤其从古汉语书面形式来看,由于没有标点,语气词很大程度上起了断句的作用,强制性更明显。
另外,汉语语气词的发展从古至今一脉相承,始终是一个重要的语法范畴,并没有出现衰减的现象。语气词虽形式多有变化而功能却稳定延续。有的语气词从上古至现代一脉相承,有的虽是近代新产生但功能上也承前延续。如上古的“也”在近代汉语中经音变产生“哑、呀”等形式并发展至现代汉语,近代的“罢”发展为现代的“吧”。又如现代汉语的“了”,虽不是从上古“矣”发展而来,但功能上却继承了“矣”表示新情况出现的意义,现代汉语的“吗”功能就相当于上古的“乎”。
2.从现代汉语来看,语气范畴的语法化程度也高于体范畴。
汉语体范畴的语法化始于中古汉语,逐渐完备于近代汉语。汉语“了”、“着”、“过”等体助词最初都是实体动词。“了”在中古汉语开始虚化,到南北朝,“了”作为表示完成的助词,才逐渐明显,经常紧接在动词的后面。如:“禾秋收了,先耕荞麦地,次耕余地。”[11]19近代汉语“了”才普遍用来表示动作的完成。“着”在唐代开始虚化为表示动作持续或进行的助词,如敦煌变文中的句子:“有黑狗出来,捉汝袈裟,衔着作人语,即是汝阿娘也。”[12]717“过”虚化为体助词,始于唐代,完成于宋代。宋代“过”作为体助词的例证其实也并不多,主要见于《朱子语类》。因此,石毓智等人甚至认为“‘过’在元明时期才真正成为一个体标记”[13]143。这些都说明汉语体范畴的语法化主要完成于近代汉语时期。但是实际上直到现代汉语,体标记还是在虚化的过程之中。戴耀晶就指出汉语的形态是逐渐演化发展出来的,这个过程目前仍在继续。例如“过”这个体标记,20世纪40年代几部重要的语法论著都不提及,这说明当时“过”还没有成为体标记。看现代汉语中的“过”,其意义也构成了一条演化链,由实到虚,从“经过”(时间、空间)义至“完毕”义再至“经历”义[9]57-58。如:
(1)我们过了这座桥就到旅店了。
(2)我们在老家过春节。
(3)我上车就睡着了,不小心坐过了站了。
(4)我们只要扛过了这个月,就可以营利了。
(5)小张想过了,过了年就回老家去创业。
(6)这个演员也红过几年,现在没几个人知道她了。
例(1)和(2)是实体动词,指经过空间和时间;(3)和(4)中的“过”不是作为主要动词出现,而是附在其他动词之后,但也是其实在意义,分别表示经过时间和空间;(5)是半虚化的“完毕”义;(6)才是虚化了的抽象“经历”义。由这些例证可以看出,现代汉语中“过”的实词义与虚化的语法义共同存在,“过”的语法化并没有完全完成。这种情况与现代汉语表示语气的语气词基本上没有实词义与之相混的情况很不相同。
此外,“起来”和“下去”也是现代汉语中的体标记,但它们的虚化程度比“了、着、过”还低,保留了一定的词汇意义。如:
(7)他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跑步去了。
(8)一按开关,衣服就在洗衣机里转动起来。
(9)七点多,集市上开始热闹起来了。
三例中前一例的实词义很强,后两例才是较典型的起始体用法。另外,汉语的短时体是由动词的重叠形式表达的,如“看看、说说”等,显然实词性也是比较强的。
可以看出,现代汉语中体标记的语法化过程还在进行之中。与此不同,现代汉语语气词是极易辨认的一种虚词,意义基本上与实词无相混之处,功能也很明确,语法化也已完成。而且,汉语有些语气词是由体助词进一步语法化产生的,二者有密切联系。如“了”,依据语法化研究,是由实体动词“了”语法化为时体助词“了”,再语法化为语气词“了”的。因此,我们可以认为汉语语气范畴的语法化既早于体范畴,完成程度也高于体范畴。
(三)从系统性来看,汉语中存在系统的体范畴,但也存在系统的语气范畴。
尚新认为,汉语中的“了”和“过”体现了说话者的视点对情状的内在结尾阶段进行观察,它们之间的接续(continuativity)与非接续(non-continuativity)对立性表明了完整体内部的对立性和系统性;“在”与“着”作为非完整体的标记,体现了视点对情状的内部阶段作局部的观察,它们对所附着的动词语义有统一的要求,即持续性。非完整体和完整体在表达情状特征上有着齐整的有序对立性:
“了”VS.“过”:接续VS.非接续;“在”VS.“着”:动态VS.非动态。[4]43
现代汉语中语气词的使用也很有系统性。齐沪扬对六个典型语气词从书面语进行分析,处于句号前面的主要是“的”和“了”,处于问号、感叹号前面的主要是“吗、吧、啊”,而“呢”是游移于句号和非句号之间,但主要是用在非陈述形式的句子中[14]142。标点符号显示不同的停顿和语气,不同标点前对应不同的语气词,正可以看出语气词的系统性分布。从口语来看,虽然有的语气词出现于不同的句类,如“啊”可用于陈述、疑问、感叹、祈使等,但大多数还是有一定的分工。如“吗”是一个典型的疑问语气词,主要用于是非问句句末。“呢”可以用于疑问句和陈述句,用于疑问句主要用于特指问、选择问、正反问,一般不用于是非问。“的”与“了”主要用于陈述句,二者也有分工。“的”主要用以加强对事实的确定和未来的推断,而“了”表示对已然事实的确定和推断,与“的”不同,它重在报告一个新的情况。而“吧”主要表示说话人对自己的看法不很肯定,可用于陈述、疑问、祈使句句末。这些功能上的分工反映的也是系统性。语气词在表义功能上也呈现出系统性,如传信功能与传疑功能之间可以建立一个连续统,六个典型语气词由此端到彼端呈离散状态分布在连续统的不同位置[14]191:
的了呢2啊吧呢1吗②
传信功能传疑功能
此外,语气词可以连用,但连用顺序也是有规定的。如:
I:的、了
II:吗(么)、呢、吧
III:啊
这三个层次的语气词,可以I和II、I和III、II和III或I、II、III一起连用。但连用时,I在II和III之前,II也要在III之前,不能颠倒。如:
真的吗?/真的呢。/事情就这样嘛(么+啊)!/我做好啦(了+啊)/你吃过的哪(的+呢+啊)。
从这种顺序性也可以看出这些语气词使用时的系统性。
(四)从遍布性来看,语气表达也比体的表达要广。
如前所述,遍布性主要是指突显的范畴,其表达手段可以体现在多个方面,而非突显的范畴,往往可能会被限制于用不太主要的手段或较少范围内的手段来表达。语气范畴,指语气是通过语法形式表达的说话人针对句子命题的一种主观意识。语气表达手段大致包括这样一些方面:语调,语序或某些句式结构,情态动词,助动词,语气词,部分副词、形容词、动词、代词,叹词和时体成分及人称等。其中,有些是汉语独有的手段,如语气词;有些是英语独有的,如基本助动词(指do、be、have等)、时体成分等。
汉语中语气范畴的遍布性,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一方面,从语气表达手段来看,汉语语气的表达所用的表达手段体现在较多的方面,也就是使用的范围较广。赵元任早在1926年就指出实词、副词或连词、单呼词(感叹词)、语调的变化及语气词等都可以表示语气[15]。齐沪扬更明确指出,语调、语气词、句式变化、助动词、语气副词和叹词都是语气表达手段[14]24。语调是一种语法手段,这一点有大量的学者专门阐述过,如Lyons[16]、Leo Hoye[17]以及上述的赵元任、齐沪扬等,无庸赘述。重要的是,语调作为一种表达语气的手段,这是强制性要使用的,任何一个句子都需要使用,因此也有很强的遍布性。此外,语气词的使用范围也是比较广的,加上表达语气的语气副词、情态动词等的使用,足以看出汉语语气的表达手段体现在较多的方面,使用的范围较广。相比而言,汉语的体,主要体现在体助词上,还有就是使用副词辅助表达体的意义,使用的手段较少;而且从下文可以看出,汉语中不使用体助词的句子大量存在,从遍布性来看,体明显弱于语气。
另一方面,从汉语所有的句子类型出发,我们可以看到,在汉语所有的句子中,使用体标记助词的其实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而语气表达明显广于体。由于汉语不同于英语(英语的谓语基本上必须是动词),体标记在汉语句子中出现的总量只占所有汉语句子的一部分,也许还不到一半。这与英语作为时突显的语言,几乎任何一个句子都要体现时范畴(过去或非过去)完全不同。体助词和动词有密切关系,但汉语中除了动词性谓语句,还有大量的名词性谓语句或形容词性谓语句甚至非主谓句,这些句子往往不用体标记。如:
今天春节吗?/老王一脸麻子。/里面干干净净的。/好美的花呀。
汉语中还有一类特殊的主谓谓语句,也多没有体标记,如:“这首歌调子很好。”叙述句或描写句中有很多不是动作句,也不出现体标记。如:
可能很多。/他不会说汉语。/这个苹果很红。
第二句虽然有动词,但不是动作句。又如动词谓语句中的判断句“是”字句,也不用体标记,如:“他是个学生。”此外,感叹句总体来说一般是不能出现体标记的,少数带的往往要语气词的帮助,如:“啊!终于找到油啦!”这些句子,除了上述必有的语调外,语气词等的使用也是很明显的。有很多句子本身已经带上了表达语气的成分,如“吗、呀、可能、会”等等。而且有一些句子,可以加上语气词而不改变句意,但不能加上体助词,如“他不会说汉语的”、“这个苹果很红的”、“可能很多了”等。遍布性,如Bhat所阐明的,并不是指语言中所有的句子必然要有该范畴的表达手段才叫遍布性,而是通过时、体、语气三大范畴比较,在表达上比例占据首位的,就可以认为这一范畴更具遍布性。前文早已指出,汉语中有体无时,这是共识,因此比较时、体与语气,可以认为语气范畴所体现的遍布性是强于体的。
(五)从强制性来看,汉语语气标记的使用也不亚于体标记。
尚新对汉语体标记的强制性的解释是:在“了”表达完整体意义(一个有界事件)的“原型用法”中,“了”确有强制性。“了”的强制使用是由“了”的完整意义即体意义与有界(完整)情状互动关系决定的。“了”表达完整意义,使用的语言环境是有界情状。而有界情状的最高程度是宾语得到严格限制,即有定性。“了”在原型用法中具有强制性,如“我打死了那只蚊子”中的“了”。此外,他以述补短语在谓语位置很少带“着”为例说明“着”的强制性(强制不用):述补短语的完整意义与“着”表非完整的语法体意义不兼容造成它的不用[4]41-42。
这种解释应该说不太充分。“原型用法”之说本身就说明有很多不用的例外了。而对“着”的说明,也是语焉不详。只用述补短语一种情况来说明这个问题,相当于只有一种他说的“强制不用”情况,而这一种情况还是引述李铁根的话,例证也没有出现。对于“过”等,则没有说明。
如前所述,汉语中语调作为语法手段的使用是强制性的,这一点不多陈述。我们试图进一步考察语气词使用的强制性。汉语中语气词的使用是比较灵活的,很多情况可以用也可以不用,产生这种情况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语气的“羡余”,即表达一种语气时,有多种手段,如果多种手段同时使用,就会产生语气表达的“羡余”。语气词可用可不用,有时是因为它是“羡余”成分,不用也不影响语气的表达,其功能被其他语气表达手段如语调承担了。但在有些句子中必须使用语气词,强制性还是存在的。
汉语中的语气词有成句作用。如说“我吃饭”不行,一定要在句末加上“了”才行。即便加上体标记如“了”、“着”、“过”,如“我吃了饭”、“我吃着饭”、“我吃过饭”,没有句末语气词,句子还是不能成立。又如某些含有次序义的名词句,也需要利用语气词才能成立,如“大姑娘了/三月了”。最重要的是,当说话人要精确表达其语气时,语气词的使用或者不用就成了重要乃至唯一的手段,这时语气词就是强制性的了。如表达命令语气时主要以不用语气词为常态,如:“回去!”但如果要表达委婉的要求,就要加上语气词“吧”。有的感叹句,如果没有语气词就会成为陈述语气,如:“你真好啊!”没有“啊”就可以是陈述句。这些情况,都可以看成是语气词使用的强制性。
从以上GOSP对比汉语时范畴与语气范畴,我们大致可以认为:汉语的时、体、语气三者中,时是不突显的,体比时突显,但语气也许比体更为突显。尤其从语法化的角度来看,它比体范畴的突显度要高得多。但是,如前所述,我们运用Bhat理论分析汉语语气范畴可能存在问题,因此我们以上的分析也许还需进一步检验。
注释:
①尚新将Bhat的“mood”称为情态,本文称为语气。按Bhat的原意,mood是与动词尤其是与屈折形态相关的一个范畴,是西方传统上定义的语气。同时,任何语言的语气范畴都不仅限于动词,如副词、语气词等都可与语气有关,这一点Palmer等语气研究专家早已指出。
②同一个语气词,有时会有几种意义,如“呢1”表“疑问”,“呢2”表“夸张”,二者在近代汉语中就有不同的来源,因此可占据不同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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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唐普]
中图分类号:H19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5315(2016)02-0101-06
作者简介:王飞华(1971—),男,江西安福人,文学博士,四川师范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汉英对比、汉语语法及对外汉语教学。
基金项目: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汉英语气系统对比研究及其对外汉语教学应用”(10YJC740095)及四川师范大学校级项目“对外汉语教学视角下汉英情态对比研究”(15YB023)研究成果。
收稿日期:2015-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