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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明杭州胜莲社考论

2016-04-13

蓝 青

(山东大学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山东 济南250100)



晚明杭州胜莲社考论

蓝青

(山东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山东济南250100)

摘要:胜莲社是产生于明万历二十二年、活跃在杭州西湖畔的佛教社团,持续时间较长,活动频繁,在当时颇具影响力。胜莲社以戒杀放生为宗旨,成员以文人居士为主,除放生念佛之外,亦多有文学活动,分韵赋诗、酬唱结集,不仅产生了一批宣扬戒杀放生的作品,还促使诸成员的诗歌风格由雄豪奔放与俚俗轻佻转向清虚恬澹。

关键词:胜莲社 ; 成立时间 ; 社团成员 ; 社事活动 ; 文学意义

胜莲社是明代万历中后期活跃在杭州西湖畔的一个佛教组织,以戒杀放生为宗旨,又名放生社,当时不少文坛名流如屠隆、冯梦祯、虞淳熙等都参与其中。胜莲社不仅仅是一个宗教社团,它对诸成员的文学创作亦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然而,相对于胜莲社在当时的地位和作用,目前学术界对它的关注显然不够,尚未见专门研究胜莲社的文章发表。何宗美《明末清初文人结社研究》、李玉栓《明代文人结社考》、陈宝良《中国的社与会》以及夫马进《中国善会善堂史研究》等都对胜莲社有所涉及*参见何宗美:《明末清初文人结社研究》,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112~114页;李玉栓《明代文人结社考》,北京:中华书局,2013年,第403~405页;陈宝良《中国的社与会》,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190页;[日]夫马进著,伍跃、杨文信、张学锋译:《中国善会善堂史研究》,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年,第129、132页。,为学术界进一步研究做了必要的铺垫,但限于篇幅,未能展开详细论述。因此,我们有必要对胜莲社进行深入探究,梳理其成立的背景、时间、成员、社团宗旨以及活动内容等,并对其文学意义进行细致分析。

一、胜莲社的成立背景

明万历时期,禅悦之风在士大夫阶层兴起并迅速流行,“学者盛谈玄虚,遍天下皆禅学”[1],士大夫学佛者可谓俯拾皆是。如晚明王元翰称当时“学道人如林。善知识则有达观、朗目、憨山、月川、雪浪、隐庵、清虚、愚庵诸公,宰官则有黄慎轩、李卓吾、袁中郎、袁小修、王性海、段幻然、陶石篑、蔡五岳、陶不退、蔡承植诸君。声气相求,函盖相合。”[2]佛教向来倡导戒杀放生,《梵网经》十重戒之首即“戒杀”,“若佛子,以慈心故,行放生业”[3]。在晚明这股风靡士林的崇佛风气影响下,放生活动亦随之兴起,在江南地区尤其盛行,如明末陈洪绶称:“江南之人奉放生教者,十家而五。”[4]不少士人还组织有放生社团,如湖州钱叔达“屡结放生社”[5],绍兴祁彪佳“举放生社于六竹庵”[6],张芝亭、王云来等人于万历二十九年(1601)“创放生会于城南”[7],等等。与上述放生社团相比,杭州胜莲社成立时间较早,持续时间较长,成员较多,影响较广,非常值得深入研究。

明万历中后期杭州西湖兴起戒杀放生活动并成立胜莲社,与杭州地区的历史文化和经济条件有着一定关系。

先来看历史文化方面。杭州自古以来寺庙繁多,宗教氛围浓厚。据田汝成《西湖游览志馀》记载:“杭州内外及湖山之间,唐以前为三百六十寺,及钱氏立国,宋朝南渡,增为四百八十,海内都会,未有加于此者也。”[8]至晚明,杭州依旧佛寺林立,灵隐寺、净慈寺、径山寺等寺院僧侣众多,香火不断。放生活动在杭州亦有着悠久的历史。陈隋时期智者大师(538-597)居浙江天台山,凿放生池,并举办放生法会,首开浙江大规模放生风气;至宋代,天台宗知礼大师(960-1028)制《放生文》、遵式大师(964-1032)撰《放生慈济法门》,为放生活动订立仪规,并经常举行大规模的放生法会。放生活动并非只有民间提倡,亦曾得到过官方的支持。宋天禧四年(1020),宰相王钦若上奏将西湖作为放生池,禁止猎杀鱼鸟,得到了朝廷批准,此后每年四月初八佛诞日西湖上都会举行盛大的放生活动,“郡人数万会于湖上,所活放羽毛鳞介以百万数”[9]。元至元二十五年(1288),西湖再次被定为放生池。[10]官方的提倡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放生活动的流行,每年四月八日于西湖放生已经成为杭州市民的传统。如此悠久的佛教文化传统无疑为晚明杭州放生活动的兴盛提供了有利的宗教氛围。

再来看经济方面。民众参加放生活动,首先需要资金来购买市场上的鱼、鳖等面临被宰杀的动物,所以必须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繁盛的经济可以说是放生活动得以顺利展开的物质保障,若处于穷乡僻壤或灾荒时节,放生活动势必难以维持。自南宋定都以来,杭州经济达到了空前繁荣,据吴自牧《梦梁录》载:“自高庙车驾自建康幸杭驻跸,几近二百余年,户口蕃息近百万余家。杭城之外城,南西东北各数十里,人烟生聚,民物阜蕃,市井坊陌,铺席骈盛,数日经行不尽,各可比外路一州郡,足见杭城繁盛耳。”[11]孟元老《西湖老人繁胜录》称寒食前后“西湖内画船布满,头尾相接,有若浮桥。……岸上游人,店舍盈满。路边搭盖浮棚,卖酒食也无坐处,又于赏茶处借坐饮酒。南北高峰诸山寺院僧堂佛殿,游人俱满。”[12]从这两则材料就可以看出南宋时期杭州经济之繁华与市民生活之富足。至明万历时期,杭州乃全国最繁华的都市之一,高攀龙称杭州“阛阓之盛,自金陵而下,无其比已”[13]。据《(万历)杭州府志》:杭州“内外衢巷,绵亘数十里,四通五达,冠盖相属。即诸下邑,亦襟联袂接,络绎不绝。民萌繁庶,物产浩穰,征于斯矣。”[14]商业之繁荣与民众之富裕为晚明杭州放生活动奠定了必要的经济基础。

放生活动在晚明浙江尤其是杭州地区的流行还与云栖大师的提倡有着密切联系。云栖袾宏(1535-1615),俗姓沈,名祩宏,字佛慧,自称莲池比丘,因久居杭州云栖寺,亦称云栖大师,浙江仁和人,晚明著名的净土宗高僧,与紫柏真可(1543-1603)、憨山德清(1546-1623)并称为万历三大僧。袾宏对晚明的僧人与居士群体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其弟子尤以文人士大夫居多,据释德清称:“(袾宏)道风日播,海内贤豪,无论朝野,靡不归心。闻名而感化者若大司马宋公应昌、太宰陆公光祖、宫谕张公元忭、大司成冯公梦祯、陶公望龄,并一时诸缙绅先生,次第及门问道者,以百计。”[15]袾宏与屠隆、冯梦祯、虞淳熙、黄汝亨等浙江文人往来密切,这些文人后来大多成为胜莲社之成员。祩宏在杭州地区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与号召力,万历二十三年(1595)其于杭州南屏净慈寺讲《圆觉经》时,“七众咸臻,四民同集,星驰雾合,每至万人。惟当撤讲下座之时,并执香花,罗拜于道,几无置足之地。”[16]袾宏“极意戒杀生,崇放生,著文久行于世,海内多尊奉之”[15],其文集现存有关戒杀放生之作多达三十余篇,其中《戒杀放生文》最为著名,在当时几可谓“家传户诵”[17]。该文对晚明文人之思想心态产生了不小的影响,例如诗与陶望龄、书与董其昌齐名的黄辉阅读了《戒杀放生文》后决定不再杀生*黄辉(1559-1620),字平倩,又字昭素,号慎轩、无知居士、云水道人,南充县人。诗书俱佳,时称“文章动朝廷,书法妙天下”,著有《铁庵集》80卷、《平倩逸稿》36卷等。,并将该文重刻后广施众人。[18]袾宏是放生活动的大力提倡者和组织者,曾组织过上方善会,每月一会,以月晦前一日聚于上方寺*月晦,即农历每月最后一天。,活动内容主要是“读诵大乘戒经,兼之放生念佛”[19],不少胜莲社成员在胜莲社成立之前曾参加过上方善会组织的放生活动*例如冯梦祯《快雪堂日记》卷二戊子年日记:“柴野松来,邀予至上方寺省莲池师。途中省吴桂轩,遂与同行。晤虞长孺,随喜放生。”可见,万历十六年(1588)冯梦祯等人就已开始了放生活动。,这就在一定程度上为胜莲社的成立做了铺垫。

二、胜莲社起讫时间考证

学术界一直未能确定胜莲社成立的明确日期,仅推测出一个约略的时间段。何宗美先生根据“冯梦祯为万历五年进士而结社在其晚年以及虞淳熙于万历二十一年京察罢归”,推算出胜莲社的成立时间当在万历中后期。[20]113李玉栓先生根据“万历二十一年虞淳熙为言官所劾削籍归里”,以及冯梦祯《快雪堂集》卷五八载万历二十八年冯梦祯曾赴放生会,推断出胜莲社的结社时间在万历二十一年至万历二十八年之间。[21]404笔者在检索释大壑的《南屏净慈寺志》时,发现了虞淳熙《寿筠泉六十》一诗,该诗首句曰:“放生社起甲午岁,今年丙午盟还缔。”[22]虞淳熙是胜莲社的发起人之一,曾执笔社团章程《胜莲社约》,其关于胜莲社成立于甲午年即万历二十二年(1594)的论述应属可信。另外,《虞德园先生集》诗集卷二有虞淳熙《胜莲社放生十功德诗》,该诗题下有序,记录了“甲午年春节前一日”虞淳熙与张维光等人的胜莲社集会放生活动。[23]此即胜莲社成立于1594年之旁证。

万历三十三年(1605),胜莲社的两位重要成员屠隆、冯梦祯相继辞世,然而这并未影响到胜莲社的继续进行,现有不少关于胜莲社在1605年之后依然组织放生活动的记载。目前笔者所见关于胜莲社最晚的社事活动之记载存于《南屏净慈寺志》卷九,该书称万历四十二年(1614)正月,为庆祝袾宏八十大寿,金学曾、虞淳熙、黄汝亨、郑之惠等社员捐资购地三亩三分七厘四毫扩建放生池,同年三月葛寅亮购地六分七厘继续进行放生池之扩建。[24]可见至1614年胜莲社仍然存在,并积极开展放生活动。另外,《武林梵志》卷八曰:“西湖胜莲社云栖大师建放生会,历二十余年不废。”[25]此可作为胜莲社至1614年仍然存在之旁证。

综上,胜莲社成立于万历二十二年(1594),至万历四十二年(1614)社事不辍,前后长达二十余年,持续时间如此之久的社团在晚明浙江地域是不多见的。

三、胜莲社成员考证

何宗美《明末清初文人结社研究》根据《西湖志》卷二十一《名贤三》“冯梦祯”与“陆振奇”两则材料考得胜莲社成员共计11位,为袾宏、冯梦祯、邵重生、虞淳熙、虞淳贞、朱长春、徐桂、屠隆、陆振奇、郑之惠、葛寅亮。[20]112李玉栓《明代文人结社考》在此基础上另据虞淳熙《募僧助放生池疏》补充了谢耳伯一人,并对袾宏、冯梦祯、虞淳熙、虞淳贞、徐桂、屠隆、陆振奇、谢耳伯这8名成员的生平与著作情况作了简单介绍。[21]404笔者根据《快雪堂日记》、《甲秀园集》等材料又考得吴之鲸、杨中麓、黄汝亨、韩敬、汤宾尹、金太初、张孺愿、柯绍皋、卓云从、费元禄、潘之恒、吴二水、吴德符、陈春阳、张维光、沈士安、秦舜友、金学曾等社员共计18人,现据所得材料整理如下。

据冯梦祯《快雪堂日记》卷十载:“十一月初二,雨昼夜不止。赴放生会,吴伯霖作主,同赴者杨中麓、黄贞甫、虞长孺兄弟六七君子。”[26]则吴之鲸、杨中麓、黄汝亨皆为社中人物。

吴之鲸,字伯霖,浙江仁和人。万历三十七年(1609)举人,官江西浮梁知县。工诗文,与吴大山并称“江皋二俊”。与汤显祖、钟惺、李流芳、陈继儒等人交游甚密。著有《朗阁诗》1卷、《武林梵志》12卷。

黄汝亨(1558-1626),字贞父、贞甫,号寓庸居士,又号玉衡主人,浙江仁和人。万历二十六年(1598)进士,官至江西布政司参议。工诗书,曾师事茅坤。著有《寓林集》32卷、《天目游记》1卷等。李日华评其诗文“无不奇豪跌宕,务快胸臆”[27]。

杨中麓,不详其人。

据冯梦祯《快雪堂日记》卷十二载:“十四日,阴,雨,终日不开。先赴放生会,韩求仲作主。……新入会者汤嘉宾。……午后,金太初同出,至陆祠,太初病疟,往姚庄卧。移舟西泠桥暂憩。初更而起,至陆祠随喜,梵僧施食,朱太复、虞长孺兄弟、张孺愿、柯孝廉绍皋、卓云从诸君共事。”则韩敬、汤宾尹、金太初、张孺愿、柯绍皋、卓云从皆为社团成员。

韩敬,字简与,又字求仲,号止修,浙江归安人。万历三十八年(1610)进士,授翰林院修撰。与袁中道、汤显祖、钟惺、谭元春等人多有往来。

汤宾尹(1568-?),字嘉宾,号霍林、睡庵,安徽宣城人。万历二十三年(1595)进士,授翰林院编修,官至南京国子监祭酒。汤宾尹“以制举业名天下”[28],与袁宏道、汤显祖、钟惺、梅鼎祚等人相交颇厚。著有《睡庵稿》36卷、《再广历子品粹》12卷、《易经翼注》4卷等。

张邦侗,字孺愿,“东海三司马”之一张时彻之子,官光禄署丞。早年颇受范钦、王世贞等人赏识,与沈一贯、屠隆、王穉登、虞淳熙、徐熥等人善。著有《张邦侗诸草》10卷,《诗略》4卷。

金太初、柯绍皋、卓云从,不详其人。

据费元禄《甲秀园集》卷二十九《吴越纪行》载,“十五日早,出涌金门,赴冯太史放生会,虞先生长孺、僧孺、潘景升、吴二水、吴德符、吴伯霖、郑孔肩诸君各载生类数十头,向池诵佛放之,取广济之义。”[29]491“早后,往涌金门,赴放生会,新安吴二水为政,与者冯太史、虞僧孺、吴伯霖、潘景升、吴德符、陈春阳、张维光诸君。”[29]496则费元禄、潘之恒、吴二水、吴德符、陈春阳、张维光皆为胜莲社成员。

费元禄(1575-1620),字无学,又字学卿,江西铅山人。早年受复古派影响,“诗与文多拟议历下”[30]。至万历二十年(1592),“栖迟苫块,绝不与外事”,性情与文风为之一变,“机神玄朗,风韵清疏”,“语语烟霞,皆以实境道实语”。[31]费元禄与屠隆、黄汝亨、虞淳熙、陈继儒等人相交颇厚。著有《甲秀园集》47卷、《鼂采馆清课》2卷、《转情集》2卷、《费氏家训》10卷等。

潘之恒(1556-1622),字景升,号鸾啸生,安徽歙县人。早年师事王世贞、汪道昆,后与袁宏道、钟惺、谭元春等人交游甚密。著有《涉江诗选》7卷、《鸾啸小品》12卷、《亘史》116卷等。

吴二水、陈春阳、张维光,不详其人。

据冯梦祯《快雪堂日记》卷十三载:“余赴放生会,屠纬真、朱太复、沈士安与焉。”则沈士安为社中人物。沈士安,浙江宁波人,孝廉,生平不详。

据虞淳熙《虞德园先生集》文集卷九《秦山人传》,秦舜友曾受虞淳熙之邀“入社放生”,然因家贫“不能赎片羽片鳞”。[32]则秦舜友亦为胜莲社成员。秦舜友,字心卿,号冰玉山人,安徽宣城人,后迁入钱塘。早年奉儒,后转修佛老,工书善画,为诗“温醇畅释,不用雕镂”[33],与黄汝亨、李流芳、李日华、娄坚等人来往颇密。

据《巡抚福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金子鲁学曾》,金学曾“时与诸宰官、与莲池大师结放生社于西湖之三潭。游舫所到,飞走游泳之物无不为之回翔者,其仁心感物有如此。”[34]则金学曾亦为社中人物。金学曾,字子鲁,浙江钱塘人。隆庆二年(1568)进士,授工部主事,官福建巡抚。著有《荆南榷署新志》12卷。

胜莲社在当时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吸引了一部分士人及僧人的到来,如冯梦祯《快雪堂日记》载,万历三十年(1602)四月初八,岭南学者张萱前往西湖赴胜莲社放生会;万历三十一年(1603)三月二十三日,昙旭、西来、休远、休明四位禅师赴会;万历三十二年(1604),妙峰禅师赴会。这些人或因心生向往主动前来,或受邀赴会,虽非社中成员,但他们的参与在某种程度上亦扩大了胜莲社之规模与影响。

胜莲社的创建者目前仅能确定有袾宏与虞淳熙二人(据《胜莲社约》)。不过,胜莲社的核心成员基本可以确定,即袾宏、虞淳熙、冯梦祯、屠隆,他们是胜莲社的积极组织者和参与者。至于谁是胜莲社之“长”即领袖,一般认为是袾宏。从《胜莲社约》即可见袾宏在胜莲社中的地位最高:“社友自远方来,萍水相逢,踪迹难问。今后经过下里,请先诣大师。大师使人云:某在斯。庶便相期。”“众议立此清规,取裁自大师,而淳熙操笔焉。”由此可知袾宏在胜莲社中具有决定性作用。不少社员都是袾宏的座下弟子,如虞淳熙、黄汝亨、吴应宾、葛寅亮等。无论从年龄还是威望上,袾宏都当得起胜莲社的领袖。除了袾宏外,屠隆亦曾被社员视为领袖,如虞淳熙《祭屠纬真先生文》称:“吾党祝网罗赎鳞羽而从之游,两湖凫鲤飞跃悦性,曰西泠放生之社,社必长先生,无敢争长。”[35]然而,笔者目前所见屠隆为社之“长”的材料仅此一则。

四、社团宗旨与集会活动

胜莲社有着明确的结社宗旨、规章制度以及固定的聚会时间,所以它并不是一个随意的、松散的、时断时续的组织。据《胜莲社约》:“西湖,南宋放生池也。丰碑屹立道上,第飞泳亭废耳。亭以飞泳名,将取山光悦鸟,濠游鱼乐。……社友以放生来,或者无生可放,仅仅随喜,倘自谓多费少益耶。请一思之。此后至社者,必携飞泳之类来,所费锾钱,自一铢至累镒无量。但空手如昨,罚银一钱,留次会或当日赎生。既名放生,不得不稍稍综核也。……是日所费世财,专为放生。”[36]498-499可知胜莲社专为放生而设,放生即该社的活动宗旨。

胜莲社有着明确的规章制度,即《胜莲社约》。该社约系社中成员共同商议订立,由虞淳熙执笔成文。《胜莲社约》规定,该社之聚会为每月一次,由成员轮流作东,时间为六斋日中的一天*六斋日,指每月的初八、十四日、十五日、二十三日,以及月底的最后两日。,地点在西湖舟中,若有闲暇,也会去上方池、净慈万工池、昭庆香华池(皆为放生池)等地。每次聚会需楼船一艘,如果参会者众多,可以再加中船一艘,皆由该次聚会的承办者负责提供。欲参加聚会的成员需要提前告知承办者,以便统计人数。所有赴会者均需携带飞禽或鱼类等用于放生的动物,数量多少不限;如果空手而来,则罚银一钱,罚金作当日或下次聚会时赎生之用。

胜莲社的聚会活动有着浓厚的宗教气息:每次放生结束后成员要念阿弥陀佛号千声,或者静坐默念,“毋竞谈俗,谛以溷净”;每次聚会的餐饭均由寺院的典座提供*每位参会者需要向典座支付餐费。,斋饭简单朴素,“辰集解维,每一案,设果核粉面食共四器,器用一尺盘。午斋,蔬四器有副,四人共之。饭至,汤一瓯,晡时归舟,用茶食亦止四器”(《胜莲社约》);诸成员以年龄而不是社会地位排坐,例如冯梦祯《快雪堂日记》记载万历二十四年(1600)七月十四日聚会“太史应据首席,以让余齿,坐余下”[37],在这里只有年龄老幼之别,没有尊卑贵贱之分。

除放生之外,山水游览亦是一项重要内容。西湖附近山水秀丽,美景众多,社员们时常在放生活动结束后一起游览山水,如《甲秀园集》卷二十九记载万历二十九年(1601)放生结束后诸子“泊苏堤,登岸流览久之”[29]491,《武林梵志》卷五记载同年冯梦祯、朱长春、潘之恒在放生活动结束后游览无门洞。当然,山水游览活动并不是一项固定内容,而是根据众人的空闲与兴趣,随缘举行。

由于大部分聚会活动缺乏准确的时间记载,所以考证其确切时间具有一定难度。现根据诸社员之文集、诗集、日记等资料,统计出有具体时间可考的社团聚会29次,现将规模较大的几次聚会列于下。

1.万历二十六年(1598)十一月初二,吴之鲸作主,到会者有冯梦祯、杨中麓、黄汝亨、虞淳熙、虞淳贞等。(《快雪堂日记》卷十)

2.万历二十七年(1599)二月二十三日,冯梦祯作主,“来集颇众”。(《快雪堂日记》卷十一)

3.万历二十八年(1600)七月十四日,韩敬作主,到会者有袾宏、冯梦祯、金太初、虞淳熙、虞淳贞、张孺愿、柯绍皋、卓云等,新入会者汤宾尹。(《快雪堂日记》卷十二)

4.万历二十九年(1601),冯梦祯作主,到会者有费元禄、虞淳熙、虞淳贞、潘之恒、吴二水、吴德符、吴之鲸、郑之惠等。(《甲秀园集》卷二十九)

5.万历二十九年(1601),吴二水作主,到会者有费元禄、冯梦祯、虞淳贞、吴之鲸、潘之恒、吴德符、陈春阳、张维光等。(《甲秀园集》卷二十九)

6.万历三十年(1602)闰二月十六日,到会者有冯梦祯、屠隆、虞淳熙、朱长春、沈士安等,此日恰值虞淳熙五十岁寿辰,社员中有人绘《西湖放生图》为其庆生,冯梦祯作《题西湖放生图祝虞长孺五十》。(《快雪堂日记》卷十三、《快雪堂集》卷六十四)

五、胜莲社的文学意义

胜莲社虽然是一个宗教社团,但绝大部分成员都是文人居士,其中不乏像屠隆、冯梦祯这类在文坛颇具影响力与号召力的作家,参加胜莲社对这些文人的文学创作产生了一定影响,具体可归纳为以下三点。

首先是提供了诗歌创作的契机。胜莲社成员虽因放生念佛聚在一起,但诗歌唱酬也是一项重要内容。诸社员在放生或游赏之余,常常进行诗歌酬唱。袾宏虽为僧人,亦喜好文学,尤其喜欢作诗,他曾率领诸社员一起赋诗,如沈懋孝《览胜莲社经义一二首漫述》记载:“莲池大师拈闻声食肉一语,作座上莲花,诸公属而成之者十二首。”[38]诸社员文集中存有不少胜莲社集会时的诗作:冯梦祯作有《题西湖放生图祝虞长孺五十》,费元禄作有《同冯开之虞长孺二先生放生西湖》等。诸成员之诗曾汇为一集,题为《武林放生诗》,惜今未见,仅存虞淳熙所撰序文《武林放生诗序》,存于《虞德园先生集》文集卷四。放生活动结束后的山水游览活动亦为诗歌创作提供了绝好契机,诸社员时常分韵赋诗,记录湖光山色以及游览时的喜悦之情。如万历二十九年(1601)九月十五日,冯梦祯、朱长春、潘之恒三人在放生活动结束后游览无门洞,并分韵赋五言古诗,冯梦祯得金字,朱长春得瑟字,潘之恒得玉字。虞淳熙虽未至,亦受邀赋五言古诗三首,分商字。可以说,胜莲社虽然是一个佛教组织,但它在一定程度上亦促进了文学活动的开展。

其次是戒杀放生作品的涌现。文人创作的戒杀放生作品古已有之,如白居易《白氏长庆集》卷一有《放鱼》,吕本中《东莱诗集》卷十九有《戒杀八首》,王十朋《梅溪集》梅溪先生后集卷二十有《天申节放生》。然而,此类题材在明代之前尚属于个别作家偶尔为之,并未形成集体性创作高潮。至晚明,以胜莲社为中心,开始出现群体性放生题材创作高潮。胜莲社诸成员普遍接受了戒杀思想,创作出一大批宣扬放生的文学作品。诗歌方面如虞淳熙《胜莲社放生十功德诗》、费元禄《佛诞日放生》等;散文方面如屠隆《礼忏放生文》、汤宾尹《戒杀文》等;小说方面,冯梦祯撰写了不少放生故事,如《杀生报》《屠牛恶报》《鱼簾》《永富化犬》等,存于文言笔记小说集《快雪堂漫录》中。这些作品或采用佛教生死轮回、因果报应之说进行说教,如屠隆《戒杀文示诸子》云:“造化回薄,轮运毂转。人为异类,异类为人。”[39]501冯梦祯《乜烧鹅》云:“乜烧鹅者,胁下忽生水窠一带。痒甚搔破,水流不止,脏腑溃出而死。盖屠鹅必破其胁,此其报也。”[40]或采用“万物皆有佛性”、众生平等之说讽劝杀生者,如屠隆《戒杀文示诸子》云:“鸟雀能假梦以谢恩,鱼鳖能化形而乞命。是知肖翘贪生,含灵畏死。万物并育,各得其所。……天地生一种聪明贵重者,号之为人。又杂生千万种愚蠢轻贱者,号之为万物。均受生气,共处两间。譬之人生嫡长子,又生诸幼子、庶子,虽有长幼嫡庶,其为子一也。……譬如人生诸幼子、庶子,岂尽为养一嫡长子而生之哉?”[39]501这些戒杀放生作品体现出一种强烈的生态伦理意识,传达了对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的渴望,在中国生态文学史上应当占据一定地位。

第三是促使众多成员的作品风格转向清虚恬澹。胜莲社成员如名列复古派“末五子”的屠隆以及冯梦祯、朱长春、潘之恒等人早年都以儒家进取思想为主,“慷慨赴急难,一身寡所营”[41],尊奉七子派复古理念,诗歌风格以李杜式雄豪奔放为主;同时,因其位于都市经济发达、享乐之风盛行的江浙地区,又兼具风流放诞之品性,“朝从博徒饮,暮向娼家眠”[42],在追求放荡自适、抒发性灵方面又颇类似公安派。而胜莲社的活动却促使诸成员之心态转向淡泊宁静、断绝尘缘。无论放生、念阿弥陀佛,或是焚香静坐,都旨在“毋竞谈俗,谛以溷净”[36]499,这就在某种程度上将诸成员与俗世生活暂时隔离开来,使他们处在一个恬静的空间中。这一空间对于成员们的精神心态具有双重意义:一方面促使他们远离政治,远离现实,从儒者的积极进取转向佛家的超然淡泊,消解了他们的济世热情与愤世不平;一方面促使他们戒绝纵欲习气,断肉断酒断色,严守佛家戒律,从纵情享乐转向清虚自持。随着诸成员晚年浸染佛学日深,其诗学主张亦逐渐趋向于清虚恬澹,屠隆就是一个典型例子。屠隆早年好功名,好济世任侠,自称“我本要离侠者俦”[43];亦好饮酒,好美色,追求感官刺激与享受。这种性格使其早年诗作呈现李白式雄豪奔放之风,复古派领袖王世贞更是誉其“如李青莲疑其仙去不死”[44]。屠隆晚年却转而提倡“诗为清物”,“诗于天壤间最清物也。亦恒吐清士口吻,山溜之响,琮琮然;松篁之韵,萧萧然。灵籁所发,涤人心神、沁人肌骨,必无俗韵。酒肉伧父,尘坌栖襟,垢氛填胸,彼乌知诗。”[45]其晚年所著《诗选》更是以“清旷、理足、趣长”[46]为选诗标准,自先秦至晚唐,只取诸家集中类似王孟韦柳清虚冲淡的作品,这与早年崇尚李杜的诗学旨趣大相径庭。在由雄豪奔放与俚俗轻佻向清虚恬澹的转变过程中,佛教无疑起到了重要作用。而胜莲社作为一个佛教组织,不仅以放生、念佛等活动促使诸成员对佛教浸染日深,更为他们提供了交流佛学思想的平台,其地位与作用不可忽视。

综上,胜莲社是一个具有明确的社团宗旨和章程,成立时间较早,持续时间较长,具有一定号召力与影响力的宗教社团。该社虽以放生念佛为旨趣,然亦多文学活动,酬唱结集、分韵赋诗,颇具文学气息。胜莲社诸社员身处佛教氛围之中,不独于创作之中留下痕迹,于文学批评亦颇受潜化。无论是宗教方面还是文学方面,胜莲社的地位与意义都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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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吕晓英)

Research of Hangzhou Shenglian Association in Late Ming Dynasty

Lan Qing

(School of Literature and Journalism, Shandong University, Jinan, Shandong 250100)

Abstract:The Shenglian Association is a Buddhist association which was established in the 22nd year in the reign of Emperor Wanli in the Ming dynasty and caught on around West Lake of Hangzhou. It exerted an immense influence with a long duration and frequent activities. It was mainly composed of literati whose aim was to stop killing and set free the captive animals. Apart from setting free the animals and chanting sutras, it organized many literary activities such as composing and collecting poetry. The activities made it possible for the writing of a batch of works on stopping killing and setting the animals free; they also prompted the poetic style of its members to turn from boldness and vulgarity to purity and tranquility.

Key words:Shenglian Association; time of establishment; member of the association; activity of the association; literary significance

作者简介:蓝青(1985-),女,山东济南人,山东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助教,文学与新闻传播学博士。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多视角下的明代文学复古研究”,项目编号:14BZW061。

收稿日期:2015-09-20

中图分类号:K248.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293X(2016)01-0069-08

doi:10.16169/j.issn.1008-293x.s.2016.0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