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审美意识的特质
2016-04-12朱志荣
朱志荣
(华东师范大学 中文系,上海 200241)
审美意识是主体在长期的审美活动中逐步形成的,是一种感性具体、具有自发特征的意识形态。它存活在主体的心灵里,传达到艺术和器物中。其中既有社会环境的影响,又包含着个体的审美经验、审美趣味和审美理想。天人合一的思维方式在审美意识中起着重要作用,体现了诗性特征。历代的艺术品和工艺品等,都是审美意识的活化石。从历代具体的代表性艺术品、工艺品和器物等入手,揭橥审美意识与环境、主体的关系,以及其在形态上与美学思想和美学理论的关系,探寻审美意识的源流变迁,继承和发扬光大其中的精华,将更有助于继往开来的审美创造。
一、审美意识与环境的关系
审美意识是主体由长期的审美实践积累形成的一个民族优秀的传统。审美意识有继承,有扬弃,是人们在长期的审美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它感性地存在于人的脑海之中。人们在审美实践中历史形成的审美经验,通过艺术品、工艺品和器物等创造物进行交流,得以传世,得以继承。优秀的艺术家们通过艺术创造展现其审美意识,引发人们的共鸣和接纳,久而久之,便形成了生生不息的审美意识变迁的洪流。
中国古代审美意识的历程与中国人生活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生活的历史进程是密切相关的,人们的一切活动都会在审美意识中直接、间接地得以体现。在历史的长河中,审美意识随着整体环境的变化和审美实践的积累而不断变迁和发展。人们从日常生活的体验中积累了丰富的审美经验。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包括宗教环境和政治环境等,对人的情感的生成和丰富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其中体现了人与自然、人与人乃至个体自身的和谐。审美意识在与自然、社会及时代的交互往来中孕育出与其他意识迥然相异的发展性特质。
自然山水在中国人审美意识的形成中起着重要作用。中国古代的自然山水等环境、农牧业与生态等影响着中华民族的审美意识,使华夏民族的审美意识打上了农耕文明的烙印。我们可以走出华夏大地,去异国他乡,但我们身上总会带着中国传统审美意识的基因。人们对自然的审美乃是对自然的诗性的体现,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一个悠久的传统。《文心雕龙·物色》云:“山林皋壤,实文思之奥府。”[1](P679)强调自然山水对主体心灵尤其是灵感的激发。中国画论也强调林泉之心等,都说明自然山水对我们产生审美意识的影响。王应麟《诗地理考序》云:“人之心与天地山川流通。发于声,见于辞,莫不系水土之风而属三光五岳之气。”[2](P84)也在强调自然山水对人的性情的影响。《管子·水地篇》曾讲人的性格、性情与水等环境相联系。[3](P205~212)朱长文《琴史》卷四载唐代赵耶利说:“吴声清婉,若长江广流,绵延徐逝,有国士之风。蜀声躁急,若急浪奔雷,亦一时之俊杰。”[4](P45)说明山水地域对民风和个性的影响。
不同时代的社会风尚也会在审美意识中打上深深的时代烙印。人们在工艺器物、服饰、建筑等领域表现了独特的审美意识,体现了独到的审美理想。先民们庆祝丰收、祭祀祖先的各类舞蹈,其仪态、动作、节奏与韵律等,都是审美意识的具体体现。历代器物等物化形态乃是千百年来审美意识的活化石,其中保存了历代审美理想和审美趣味。如在陶器的纹饰中,对鸟、鱼、蛙等各种动物的描摹和组合表明了人们对外在物象的体认,寄托了古人的审美理想。诸如石器时代对石材的选择,赋予色彩以特定的文化意味等,都是审美意识的体现。到龙凤图案的建构等,则表明生殖崇拜、宗教仪式和理想观念等已经较为成熟了。
审美意识的传达往往需要感性具体的物象或言语来传达。一切主体的创造物均为主体审美意识的载体和呈现。主体的艺术和工艺创造,作为审美意识的具体体现,表现了主体的审美理想、审美趣味以及创造精神。审美意识更具体、更丰富、更贴切地反映了主体的审美趣味和审美理想,并且通过器物等物质形态加以物态化,使时人和后人得以体验和欣赏,乃至激发创造和灵感,形成了一条不息的川流。譬如魏晋时代的药、酒等,都对时风乃至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即使是文字的书写,也体现了主体的悟性和灵感,更以篆、隶、真、行、草等书法的多样引发人们无限的暇想。
不同的器物在造型上相互借鉴,相互影响。如编织物的纹路由印痕而在陶器上呈现。新石器时代器物的纹饰,由写实塑造向象征表意的方向发展,装饰性特征更为突出。早期的陶器在造型和纹饰上对青铜器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而青铜器发达以后,又反过来对陶器的造型和纹饰产生了影响等,使得审美意识在历史的长河中得以丰富和发展。
审美意识在长期的变迁中体现了社会性与个性的统一。存活在艺术品和器物中的审美意识,既包括民族的共性及时代的精神风尚,又充分体现了创作者的个性和特定的情境。审美意识体现特定群体的特征,但总是通过具体的个体得以表现的。其中既有民族和时代的烙印,又有个人的独特创造。实际上审美意识都是体现个性的,其中不同程度地包含着主体的独特审美体验和创造精神。从另一个角度看,审美意识的变迁,乃是诸多个体的独特创造推动的。审美意识的变迁史,在某种程度上说,是审美个体创造积累史。每个人的审美意识具有个性特征,个体的创造对群体起着引导作用。对个体来说,审美意识是在生理基础上的心理特征,是在先天素质基础上通过后天的实践和学习形成的。其中群体的审美经验及其交流,个体的创造性的积累,是审美意识发展的基础。天才的形式感,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审美意识。个体的差异与交流,共同推动了审美意识的发展。审美意识中的经验积累是经历个体独特到群体认同,再影响到具体的个体。如此反复,不断向前推进。
中国当代的审美意识有时代的烙印,社会意识、时代精神都包含在审美意识中。其中有全球化视野和交流的痕迹,但依然与传统的审美意识一脉相承、血肉相连。不同时代对历代审美意识的研究会有不同的特色和效果,时代风气在审美意识中打上烙印。时代的要求,时代精神的感召,会对美学研究提出不同的要求,这些要求对于资源丰富的审美意识重视程度和审美视角是不同的。特别是在当今的视野下,在与不同文化背景交流的深入中,审美意识的研究会与历代思想家面对的审美意识截然不同。因此,当下对历代审美意识的研究,与历代思想家的美学研究会有一定的差异。
二、审美意识与主体的关系
审美意识既感性具体,又丰富深刻,通过直觉感悟瞬间发挥作用,其中既包含着主体整体心理功能的综合作用,也包含着主体在审美实践中长期的积累,体现了自觉性与非自觉性的统一。
审美意识是主体意识的有机组成部分,与其他社会意识相互渗透、相互影响、互补共存。社会意识的变化影响着审美意识的变化。审美意识与认知能力、道德意识、宗教仪式等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中国古代的审美意识是主体意识的有机组成部分,与伦理意识、宗教意识是相通的,从中体现了美与善的统一、情与理的统一、感知与妙悟的统一。中国人的审美意识与道德意识和认知意识之间不是泾渭分明的,而常常是水乳交融的。但是,审美意识又不能与认知意识、道德意识、宗教意识相混同。审美意识与道德意识、宗教意识等共同构成主体意识,有时会交织在一起,形成相互依托的态势。
审美意识在主体的审美实践中得以丰富和发展,主体在审美活动中起着重要作用。审美意识存活在主体的心灵中,包含着日积月累所形成的心理定势,体现了主体的审美趣味和理想,影响着主体的审美活动。审美意识就其诞生来说,是奠定在自我意识形成的基础上的。审美意识中包含着主体的自我意识,自我意识是审美意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主体的心灵像一面镜子,在映照万象中投射了自我。柳宗元说:“美不自美,因人而彰。”[5](P730)离开了人的体验,外在的物象和事象都无所谓美丑。王守仁《传习录》说:“你未看此花时,此花与汝心同归于寂。你来看此花时,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便知此花不在你的心外。”[6](P107~108)外物因主体的体验而精彩。叶燮《集唐诗序》也说:“凡物之美者,盈天地间皆是也,然必待人之神明才慧而见。”[7](P8)熊十力在继承《周易》基础上所说的“翕辟成变”,[8](P68~70)落实到审美的层面上,乃指在物与心的反复交融中推动审美意识的变迁。审美意识中的审美理想是在审美经验的基础上形成的,同时体现了主体的愿望。其中既包含客观的形式规律,对和谐、对称、均衡等形式规律有着一定的意识,又包含主观的愿望,是主体“从心所欲不逾矩”[9](P22)的结果。不同的审美心理,不同的审美趣味,不同的审美理想,会对外物做出不同的反应。
审美意识作为精神层面的意识,是奠定在物质层面享受的基础上的。审美意识中体现了主体生理与心理体验的统一,同时满足了生理和心理需求,并且不断地在主体新奇的体验中释放自己。味觉和嗅觉都是通过感觉挪移的通感,经由视听感受而得以上升到精神层面,味觉感受与视听体验在诗意的层面上是相通的。审美意识是主体在本能基础上所形成的心态,从情绪的反应到情感的生成是审美意识生成的关键。自然环境、人种特征、生活方式和社会风俗等都影响了审美意识的形成,体现了主体的自然性与社会性的统一。从实用到审美,审美意识使主体的情趣得以升华,从对万物的体认和功利性的考量中升华成精神的价值。
审美意识中,通过直觉、灵感和想象力加以体现,包含着自由和创造,体现了气象、情调等特征。审美意识包含着情感体悟。这尤其集中体现在艺术创造中,主体通过艺术创造充分体现自己的理想。主体由感物动情到艺术创造的抒情,都是审美意识的具体表现。优秀的工艺等创造物,在有限的时空中追求无限和永恒,或追求旷达、高洁,在体验中形成对形式的理想,在创造中充分表现了主体的审美理想。艺术中反对唯形似论,主张“妙在似与不似之间”,则是在运用传达的张力,最大限度地传达意味,给主体留下想象再创造的空间,并获得传神的效果。艺术品中的气势等,都是主体审美理想的体现。审美意识主导下的艺术创造的过程,无论是先民们在表现力与象征性融合等方面所做的长期探索,还是中国书法对法度与筋骨和谐的不懈求索,正是主体在适应中征服法则和语言形式以传达审美理想的过程。
族群和时代特征等,都会在审美意识中打下自己的烙印。审美意识是动态变迁的,中国传统长期以来是多元融合的。闻一多曾说过,龙是氏族部落整合的结果,而华夏的审美意识是多部落融合的结果。[10](P7)外来审美意识的融合,积极推动了审美意识的变迁和发展。重大社会历史事件,会影响到人的心理,会影响到审美意识的变迁。审美意识在多元融合中得以变革和发展,整个审美意识也是在不断融合中变化的。
天人合一的思维方式在审美意识中起着重要作用,体现了诗性特征。审美意识从早期对自然的崇拜进化为天人合一,人与自然之间表现为一种亲和关系。自然万有与主体之间是一种亲和关系。在审美活动中,比拟联想和象征是主体体验外在物象和事象的诗性思维方式,而不仅仅限于具体的艺术创造。柳宗元说:“心凝神释,与万物冥合。”[11](P314)这种物我冥合的现象,是主体心灵的真情实感,是一种借助于想象力的比拟性体验。主体在比拟性的体验中体现了审美意识。中国古人观物取象、立象尽意、创构方式等,都是中国审美意识的重要特征。其中既有中国人审美意识的独特之处,又有与西方等外国人审美意识互补互证的内容。
审美意识具有超越性特征。在审美意识的发展历程中,它们常常通过器物等物态形式而得以物态化,超越时代而持久地发生影响,影响历代的审美理想和审美趣味。审美意识可以超越时代影响,体现古人审美意识的创造物,可以在不同时期获得共鸣。由艺术品和工艺品所表现的审美意识,让世世代代的欣赏者获得设身处地的同情体验,引发共鸣。审美意识基于现实又超越现实,是理想的体现。审美意识活动是在心物交融基础上的主体超越。
审美意识中的日常生活和装饰品等,都体现了审美的创造精神。审美活动是对审美意识的应用,主体在运用审美意识进行审美活动的过程中,同时满足了模仿欲和创造欲。审美活动中的拟象等,满足了主体模仿和创造的天性。同时,在审美意识的发展历程中,装饰性的追求是一个重要特点。在审美活动中,主体对外物的反应包括体悟、判断和创造,而对纯粹美的反应常常在瞬间进行。审美意识常常通过主体创造的器物、行为等得以体现,包含着风格形态等。主体积极主动地体验、判断和创造,通过创造物等遗存得以传播、交流和继承。
三、审美意识与美学思想、美学理论的关系
审美意识是美学思想和美学理论的基础,美学思想和美学理论是学者反思审美意识的结果。和美学理论、美学思想相比,审美意识是感性地存活在脑海中的,而美学思想是通过归纳和分析等诉诸文字表达的系统思想,美学理论则是通过一整套的范畴、术语、命题等进行论述的系统化的美学主张。审美意识既是审美活动的基础,又是美学思想和美学理论的基础。
审美意识是美学思想和美学理论的源头活水和最重要的资源。审美主体受自然、社会和时代所激而存于脑海的、模糊的、零星的、未定型的、类同电光火石般的灵感等,是美学思想乃至美学理论的基础。审美意识的外延大于美学思想和美学理论的外延,审美意识乃是美学思想与美学理论的源泉。历代对审美意识的概括总结,升华为美学思想和美学理论。历代体现审美意识的艺术品和工艺品等遗存,是美学研究的标本或化石。所有美学理论的创新都必须直面千百年来的审美实践,直面呈现在历代器物等作为审美意识标本或化石的遗存,是美学理论创新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源泉。
审美意识是具体、感性、鲜活的,被历代学者概括和诠释,通过文字得以表达和交流。这些由主体概括和总结出来的美学思想和美学理论,作为主体对审美意识的领悟和反思,对主体的审美实践和审美意识起着指导作用,使得审美意识从自发到自觉,推动了审美意识的变迁。因此,美学思想和美学理论,以审美意识和审美实践为基础,一经形成,成为自觉的思想和理论,可以指导主体的审美活动,对主体的审美意识起到规范、深化和校正的作用。
审美意识既是前人美学思想和美学理论的渊薮,也同样是我们总结和概括的基础。前人的概括和总结,无论多么精辟,比起丰富、复杂的审美意识,依然还远远不够,何况时代的局限性等,使得后人依然要从审美意识中加以概括和总结。在审美意识的具体研究中,人们通过具体的器物等物态形式与古人交流,受到感染与影响,并在此基础上对古人的审美意识进行研究、概括和总结。而前人在美学思想和美学理论中的概括和总结,同样可以助推主体美学思想的形成。这是一种三方交流,在交流中继承,在交流中创造。
当然,这些概括和总结,既有学者时代和个体视角的特色,又有着时代和个体视角的局限性。从事美学研究的学者应当充分重视审美意识的研究价值和意义,而不能囿于前人诉诸文字的美学思想和美学理论。美学理论的创新,只有回溯以往的实践,追源溯流,才能继往开来。历代艺术品和工艺品中凝聚了前人千百年来的审美精神,其中既有对传统的继承,又有时代精神的体现,还有各自独特的审美创造。人体解剖是猴体解剖的钥匙,固然有一定的道理,但人体解剖永远不能直接代替猴体解剖本身。同样,对历代美学思想和美学理论的研究,永远不能替代对审美意识的研究。因此,当代人对审美意识的传承一定有当代的视角。对审美意识的研究也是当下审美体验和审美创造的需要,是美学理论建设的需要。
总而言之,审美意识是动态变迁的,它的产生和发展与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及时代因素密不可分。审美意识是具体、感性和鲜活的,它给主体带来的感官享受和心灵快乐体现了人文精神和主体意识。多元的复合动力,推动了审美意识的变迁。它与美学思想和美学理论之间既有水乳交融的关联、又有泾渭分明的界限。我们在当下研究美学,要体现时代的要求,体现当下的视角和特征。我们可以充分重视前代学者美学思想和美学理论中对审美现象的总结和概括,但我们更需要关注历代的审美意识,直接从审美意识中概括和总结美学思想,以适应当下审美活动的要求。对历代文化遗存包括艺术品和工艺品中艺术的反思,有助于我们站在当下的立场,借鉴西方的美学方法,对其进行理论概括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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