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陕苏区军政人员粮食供给问题探究
2016-04-12罗其芳
罗其芳
(四川文理学院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四川达州635000)
川陕苏区军政人员粮食供给问题探究
罗其芳
(四川文理学院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四川达州635000)
摘要:川陕苏区在其存在的两年零四个月中,面对川东北贫瘠的土地、落后的生产方式和蒋介石政府与四川军阀的经济封锁,为了保障庞大的军政人员的粮食供给,采取了多形式、多渠道的粮食筹措办法,如:开展土地革命,实行“红军公田制”;向群众和富农征收公粮;对地主、豪绅实行没收,对富农实行强制征发;打破经济封锁,派人到白区购买粮食等。同时,设立专门机构对粮食进行管理;设仓库和粮站集中保存粮食;提倡节约,反对浪费。川陕苏维埃政府和红军在粮食筹措和管理方面的实践为中共早期执政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关键词:川陕苏区;军政人员;粮食;供给
1932年12月,撤出鄂豫皖根据地的红四方面军从陕南进入川北,旋即建立了川陕革命根据地,1935年4月西渡嘉陵江撤离。在川陕苏区存在的两年零四个月中,苏维埃政府和红四方面军的粮食保障问题成为我们今天研究那段历史不可回避的问题。
一、川陕苏区军政人员粮食供应面临的困境
(一)川陕边区农业生产条件恶劣与百姓生活困苦
川陕边区的地形、地貌如清人严如煜所述:“陕西之汉中、兴安、商州,四川之保宁、绥定、夔州,湖北之陨阳、宜昌,地均犬牙相错,其长林深谷,往往跨越两三省,难以划界。”[1]“犬牙相错”和“长林深谷”的地形、地貌虽然为红军的军事斗争和川陕革命根据地的创建与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但同时也给红军和苏维埃政府在此生存、生活和发展壮大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川陕边区农业生产的自然条件极其恶劣。川陕边区不仅土地天然贫瘠,而且其地形地貌致使多数农田在30-60度左右的山坡之上,再加之20世纪30年代在中国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的桎梏下,广大农民不仅要缴纳高额地租租种地主的土地,而且因贫穷买不起耕牛、农具和肥料,他们要么租借地主、富农的耕牛、农具,要么人工拉犁,刀耕火种。恶劣的农业生产自然条件和原始的农业生产状态,造成川陕边区各种农作物产量极低。比如通、南、巴一带,川陕苏区建立以前,粮食亩产一般在一百斤左右;自然条件稍好的巴中县的恩阳地区,水稻亩产也只有二、三百斤,麦子亩产大概90斤左右,棉花亩产就只有十几斤。[2]
贫瘠的土地、落后的农业生产方式、沉重的租税剥削,使广大劳动者不仅终年劳作不息,而且食不果腹。20世纪30年代初,川陕边区有一首民谣这样描述:“尖尖山,二斗坪,包谷红苕胀死人,弯弯路,密密林,茅草棚棚篱笆门,想吃干饭万不能”。在这种境况下,当地百姓的基本生活都无法保障,谈何保障庞大苏区军政人员的生活给养!
(二)蒋介石政府和四川军阀对苏区的经济封锁
川陕革命根据地的迅猛发展和红四方面军的日益壮大,威胁着蒋介石为首的国民政府的统治。在蒋介石的支持和督促下,四川军阀在“剿匪总司令”刘湘率领下,不仅在军事上对红四方面军和川陕苏区发动了疯狂的“三路围攻”和“六路围攻”,而且实行严密的经济封锁。
1933年11月,四川“剿匪总司令”刘湘颁布了《对赤区的封锁条例》,规定:“凡属军用及日用一切物品,无论整批零贩,绝对一律禁止输入匪区”。“粮食、食盐、可供制造军火之材料,汽油、煤油、电料、卫生用品及材料,尤应特别取缔”。如若违犯条例,“主犯济匪者处死刑”,“故意放纵者处死刑”。①严密的经济封锁,给红军和苏区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困难。
(三)各级苏维埃政府的建立和红军队伍的迅速扩大
1932年12月,红四方面军入川时仅有4个师 1.5 万余人;到 1933年10月苏区最鼎盛时期发展为5个军15个师总计8万余人;地方武装也达 28000 余人。②
川陕苏区鼎盛时期控制区域东起城口、万源,西至嘉陵江东岸,北到陕南镇巴、宁强,南抵达县、渠县,面积达4.2万平方公里,人口500万。在这片土地上,中共先后建立了1个省级苏维埃政权,24个县级苏维埃政权,160多个区级苏维埃政权,990多个乡级苏维埃政权和4300多个村级苏维埃政权。[3]根据1933年2月《苏维埃组织法及各种委员会的工作概要说明》对各级苏维埃工作人员的编制及数量的规定:县苏执委27人,常委会11人,脱离生产的工作人员不得超过10人;区苏执委9人,常委7人;乡苏执委7人,后补2人,常委3人,工作人员不超过2人;村苏3人均需参加生产,村苏不能起伙。[4]157可以计算出川陕苏区县、区、乡三级政权干部及工作人员17500多名,加上省陕维埃政府、各交通站及仓库粮站工作人员等总计2万人左右。
维持10多万苏区军政人员的基本生活所需,是当时川陕苏维埃政府必须解决的问题。
二、苏维埃政权解决军政人员粮食供给的实践探索
(一)粮食的筹措
为了生存和发展,川陕苏维埃政府采取了多种形式、多条渠道筹集粮食。
1. 开展土地革命,实行“红军公田制”
川陕苏区在开展土地革命时,苏维埃政府明确规定各乡或村要留“红军公田”。1933年2月,红四方面军总政治部印发的《怎样分配土地》中,要求各地分田时要先留“红军公田”。即“首先把红军的土地分好,红军(公)田提出来”,然后再将余下的土地好坏兼搭按人口与劳动力混合分配分给农民。[4]505
关于留“红军公田”的数量,川陕省苏维埃政府在第四次全省党员代表大会的《总结》中规定:“每乡田多的地方留一二十背③红军公田。不够的地方不留。”[4]520在《平均分配土地须知》中也有类似的规定:“红军公田不能留多,小村只许留十背,大村留二十背。”[4]181《川陕省苏维埃政府布告(第二号)》关于“土地、粮食、肃反”中甚至指出:“红军公田不得超过全部土地的百分之三。”[5]117但是,在具体实施时,川陕苏区各乡、村苏维埃政府所留“红军公田”的数量一般都超过规定。如,江口县四区三乡观音庵村苏维埃政府,土地革命分田时就多留红军公田60背,[4]181大大超过规定的一二十背。
红军公田划定后,其耕种方式基本采取由苏维埃政府雇人耕种和动员农民代耕相结合的方式。 对代耕者的报酬,一般“代耕人得十分之三,红军得十分之七”。[4]507实施过程中也视具体情况有所变通,如在《粮食问题问答》中指出: “地主豪绅的家属及富农编成的割谷队,由苏维埃供食宿,没有工钱。但勤务者分配谷子以示奖励。普通群众组织的割谷队,分收获粮食的十分之三,作为工资。如由苏维埃招待食宿则分收获粮食十分之二,路途远近得酌量增减。”[6]
关于红军公田的收获物,按《川陕省苏维埃政府优待红军及其家属条例》规定:“分给红军及其家属的田地上的一切粮食,归红军战士和其家属所有,任其自由处理”。[7]但在“一切为了战争,战争就是一切”的特殊时代,公田粮都作公粮和军粮用了,这为苏区庞大军政人员的生活提供了基本保障。
2.向群众和富农征收公粮
土地革命后,苏区大力发展粮食生产和经济作物,努力提高粮食产量。1958年,在对通江县永安乡进行调查时,当地农民回忆说:“土地革命前,每亩收粮食约100斤左右。而分土地后的1933年和1934年,每亩就收到200斤至300斤粮食,增产1至2倍。”[8]粮食收成后,分田的群众和富农要向苏维埃政府缴纳公粮。
《川陕省苏维埃政府公粮条例》对苏维埃公粮征收的原则、范围、数量、分配、保管等都作了具体说明。征收公粮,应“在自动原则上,在数量规定范围内,群众捐助粮食”。不能强制征收,更不能乱征收。规定:交粮数量“是由成年、老年、小孩,在每年吃穿尽够,还有剩余的粮食来决定。……成年收谷在五背以上者,应纳苏维埃公粮五升;六背以上纳七升半;七背以上纳一斗;八背以上纳一斗二升五;九背以上纳一斗五升;十背以上纳一斗八(五背以下统统不纳公粮)。老年、小孩由四背以上纳五升;五背以上纳七升半;六背以上纳一斗;七背以上纳一斗二升五;八背以上纳一斗五升;九背以上纳二斗(四背以下不纳)。富农由三背以上纳五升;四背以上纳七升半;五背以上纳一斗;六背以上纳一斗二升五,七背以上纳一斗五升;八背以上纳二斗。……可分两季交纳,秋收纳五分之三,春收纳五分之二”。[7]204
可见,苏维埃政府征收公粮的前提是百姓“吃穿尽够,还有剩余的粮食”;公粮不仅税率低,贫农、中农最高为6.7%,富农最高税率为7.5%,而且体现了阶级成分的差距,贫农、中农的起征点比富农的起征点高,税率比富农低。这与四川军阀预收的田赋与地主的地租有本质的不同,因此,“公粮条例”公布后,得到了分田农民的拥护。农民不称之为公粮,而叫“主动拥护粮”,反映了农民对苏维埃政府和红军的热爱和支持。
3.对地主、豪绅实行没收,对富农强制征发
川陕苏区时期执行的是消灭地主、打击富农的方针政策。
苏维埃政府对地主、豪绅实行完全没收的政策,没收其全部财产,分尽其粮食。当时,红军和苏维埃“打粮队”经常在当地百姓的引导下到地主、土豪家 “打家”和“打粮”,即将地主、豪绅家的粮财收个精光;有时苏维埃和红军还派人潜入白区边境去对地主、豪绅进行“打家”、“打粮”。
苏维埃政府还严禁窝藏地主、豪绅、富农的粮食。川陕省苏维埃政府1933年印发的《粮食问题问答》中,对地主、富农家粮食(谷子)的调查、处理作了明确的规定:“地主的谷子无条件没收,富农的谷子大人四贝(背),老小三贝(背)计算,应余剩下的强迫交出。”……“穷人保藏地主富农的粮食自动交出的,苏维埃和他对分,旁人报告出来的,将他保藏地主富农的粮食全部没收,苏维埃和报告人对分。每一个苏维埃公民,都不应该保藏豪绅地主的粮食和东西。”[7]895苏维埃政府虽然规定不准随便征发、强制征发,但实际上对富农的征发仍然明显带有惩罚性质。
4.打破经济封锁,派人到白区购买粮食
1933年6月24日,中共在汉中与孙蔚如达成秘密协定——“汉中协定”,这不仅减轻了军事上红四方面军的压力,使之得以集中全力对付四川军阀围剿,而且在经济上打破了根据地被敌人四面包围的封闭状态,根据地急需的物资从陕南得到了供应。
苏维埃政府和红军经常派人到白区购买粮食。《中共川陕省委关于红五月工作的决议案》规定:“要地主豪绅的案子(即被关押而未结案的人犯)到白区去替我们买粮食。红军各机关要设法到白区收买粮食……”[7]52
5.鼓励粮食进口,禁止粮食出口
为了解决苏区粮食供应困难的问题,苏维埃政府在《税务条例》中规定,对粮食等生活用品的进口采取免税政策,鼓励粮食进口;同时,对粮食出口则征收重税甚至规定禁止出口,“从值百抽二十起,以至值百抽五十为止。必要时,苏维埃政府得禁出境”。[7]205
(二)对粮食的管理
1.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对粮食进行管理
根据《川陕省苏维埃组织法》,苏维埃各级政府均设立专门机构,对苏区粮食进行管理。具体地:川陕省苏维埃政府设粮食委员会,其下设粮食调查统计处、粮食储藏所、粮食运输处、种子储藏所分工合作。其中,粮食调查统计处不仅负责调查统计苏区出产的粮食多少,及各级苏维埃政权工作人员与红军所需要的粮食,而且还要负责制定苏区粮食进出口的办法;粮食储藏所负责集中和储藏各区粮食;粮食运输处负责集中骡马、布袋运输粮食;种子储藏所则负责收藏各种粮食种子,如谷、麦、包谷、红薯、洋芋、棉花、芝麻、花生及一切主要的粮食种子。各级县苏维埃政府均设粮食委员会,主要工作是:第一,规定各区公粮仓的地点,统计粮食数量,负责计算全县粮食的产量和需要量,规定粮食出口和节约粮食的办法;第二,按季收藏各种粮食的种子;第三,集中骡马、布袋,及动员各区运输队办理粮食的运输。区苏维埃政府设立粮食委员会,其主要职责为:一是负责修建粮食仓库,集中并保存粮食;二是负责粮食的统计和运输;三是负责储存各种粮食种子。乡苏维埃政府设土地粮食委员,主要职责是收藏各种粮食种子,统计、集中全乡公粮并送交区公粮仓库。
2.设仓库和粮站,集中保存粮食
对于粮食的储存和保管,采取集中管理的办法。1933年9月,川陕省苏维埃第二次代表大会决定的《公粮条例》规定:“公粮集中,以区为单位,每区设置仓库保存,苏维埃必经常派人看守。”[7]1661933年11月《苏维埃主席联席会议决议》更是明确规定,各级县、区粮食委员会都要设立粮站,集中保存各县、区的粮食;乡和村的苏维埃不准保存粮食。[7]335
粮站是苏维埃政府粮食委员会的最基层组织。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和收购粮食,保障红军、机关干部的粮食所需,妥善管理好各地苏维埃政府征收的公粮和红军公田粮食。
3.提倡节约,反对浪费粮食
川陕省苏维埃政府要求各级苏维埃政府对生活开支做好预决算和记载,以备上级机关检查。“乡苏每月底要做经济报告到区苏,区苏经济委员每月底要填决算和预算表到县财委员,县财委每月底填预算和决算表到省财委会。”[5]361
《财政经济问题决议(草案)》规定:“厉行节省,一切浪费行为应给予严重打击,……一切机关里面规定工作人员数目,……对粮食盐巴燃料等严格按人计算历行节省,每月费用有精确的预算决算。各县成立经济审查委员会,批准预算审查决算。各级苏维埃的开支,按期清算。”[7]277
《红“五一”工作的检查与对“五卅”工作的决议》:“大大节省粮食,节省经济,……清查各机关账目,免除一切无谓的耗费。”[7]289
川陕省苏维埃政府关于《粮食问题问答》规定:“每乡不得超过一桌人吃饭,按一桌人发粮食。每乡群众团体也按一桌人发粮食。各地不得随意浪费粮食。”[7]897“苏维埃不能乱动红军粮食,要尽量节省,村苏不起伙食。”[7]166
各级苏维埃政府应对每天生活开支作详细记载,如,《观音庵三乡一村伙食零用薄》对1934年8月——11月村苏开支情况作了详细而完备的记载。[7]1854
为节约粮食,《中共川陕省委关于红五月工作的决议案》甚至规定:“各机关要节省粮食,每天吃两顿稀饭一顿干饭。”[7]52
三、对苏维埃政府成功解决粮食供给问题的评价
在川陕苏区存在的两年零四个月里,苏区农民为红军和苏维埃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供给了1.5亿斤粮食,保障了10万军政人员的基本生活所需,为根据地和红军的发展、壮大奠定了基础。当然,由于种种原因,川陕革命根据地最后是“民穷财尽”, 张国涛在回忆录中甚至形容:“川北是挤掉了汁的柠檬” 。[9]1935年4月红四方面军西渡嘉陵江,撤离川陕苏区。
川陕苏维埃政府和红军在粮食筹措和管理方面的实践为中共早期执政积累了宝贵了经验。
第一,面对困境,川陕苏区党和政府采取了灵活多样的筹粮方式和严格的管理模式。尽管有些措施不够完善,甚至产生一些负面影响,但在特殊的战争年代和复杂的历史环境下都是可以理解的,其缺陷也并非措施本身的必然产物。
第二,苏区党和政府提倡节俭的举措和严格而细致的规定,不仅显示出中国共产党早期政府较强的管理水平与执政能力,而且还体现出中共党和政府工作人员队伍纯洁、廉洁奉公的优良作风。
第三,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是中共早期政权和军队生存和发展的基本保障。斯大林在论及红军的特点时说:“红军是解放劳动人民的军队,人民和军队是一个整体,是一家人;人民爱护、热爱和关怀军队,使军队有巩固的后方,这是红军力量源泉之所在。”[10]川陕苏维埃政府和红军依靠群众,维护群众利益,走群众路线,是其早期工作的根本点和出发点,也是其工作成功的经验。可见,无论是革命战争年代还是改革开放后的今天,人民群众仍然是最主要的群体,是一切工作成败的关键。
总之,川陕苏维埃政府成功地解决了庞大军政人员的粮食供给问题,川陕苏区也发展成为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第二大苏区。其粮食筹措和管理虽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但也能为我们今天的政府和军队提供一定的借鉴。
注释:
① 《四川月报》,1933年第5期。
② 《红四方面军和鄂豫皖边区、川陕边区史料》,延安编印,1945年,第226页。
③ 旧时通、南、巴一带计算土地面积的单位。可以产一背谷子(川陕省苏维埃政府规定为100斤)的田,其面积为一背。
参考文献:
[1] 严如煜.三省山内风土杂识[M].西安:陕西通志馆,1935:1.
[2]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四川省委员会文史资料室.四川文史资料选辑:第21辑[G].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0:12.
[3] 中共达县地委党史工作委员会.川陕革命根据地斗争史[M].北京:华夏出版社,1989:133.
[4] 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研究会.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文献选编:上[G].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79.
[5] 四川省档案馆.川陕苏区报刊资料选编[G].成都: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7.
[6] 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研究会. 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文献选编:下[G].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0:552.
[7] 西华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川陕革命根据地博物馆. 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文献资料集成[G].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12.
[8] 编写组.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长编[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2:102.
[9] 张国焘.我的回忆:第3册[M].香港:《明报》月刊出版社,1974:1101.
[10]斯大林全集:第1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5:21-22.
[责任编辑范藻]
Food Supplies for the Armies and Officials in Sichuan-Shaanxi Soviet Area
LUO Qifang
(Sichuan Old Revolution Area Research Center in Sichuan University of Arts and Sciences, Dazhou Sichuan 635000, China)
Abstract:Sichuan-Shaanxi Soviet had only a history of 28 months, but during its life the government took all kinds of measures to find food for the numerous armies and officials though it was confronted with the sterile land, the backward production ways and the economy blockades from Chiang Kai-skek government and Sichuan warlords. The measures include carrying out the agrarian revolution and the "communal land among the Red Army", imposing the communal food on the mass and rich people, confiscating on the landlords and despotic gentry, breaking out the economy blockade and sending for purchasing food in the area occupied by Kuomintang. Besides, the Soviet established specialized agency to administrate the food, set up the grain depot to keep and called for thriftiness and fought against waste. The practical measures provided priceless lessons for the earlier regime of CPC.
Key words:Sichuan-Shaanxi Soviet Area; armies and officials; food; supply
收稿日期:2015-07-10
基金项目:四川省教育厅2012年重点项目”红四方面军在川陕苏区时期的后勤保障研究与红色旅游文化开发研究”(12SA094)
作者简介:罗其芳(1966—),女,四川新都人。副教授,主要从事中国近现代史研究。
中图分类号:K29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5248(2016)01-00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