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工会组织在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中的积极作用
2016-04-12何华英李斯玺
何华英,李斯玺
(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干部学校,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 530031)
【工会理论研究】
论工会组织在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中的积极作用
何华英,李斯玺
(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干部学校,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 530031)
目前,新生代农民工已经成为了农民工的主体,这一群体的独特性以及他们所处的时代背景,导致他们面临权益受损普遍、社会保障水平低、精神生活贫乏、社会政治生活参与度小、心理问题凸显等诸多问题。因此,必须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战略高度,进一步认识解决好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的重要意义。工会作为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和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更要服务好包括新生代农民工在内的广大农民工群众。当前重要的是,应该对新生代农民工的特点及他们面临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梳理,在此基础上提出工会组织在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中采取的应对措施:一是大力提升新生代农民工的组织化程度;二是建立健全各项维权机制和制度;三是为农民工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服务。
新生代农民工;工会基本职责;“中国梦”;和谐社会
当前,农民工已成为我国工人阶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为改革开放、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伴随着时代的发展,80后、90后的新生代农民工成为了农民工的主体,也是我国经济快速稳定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因素。然而,由于新生代农民工这一群体自身的独特性以及所处的时代背景,导致他们面临诸多问题,并且这些问题日益凸显。做好新生代农民工工作意义重大,这关系到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发展,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也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我们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战略高度,进一步认识解决好新生代农民工面临问题的重要意义,全面加强和改进农民工工作。工会作为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更要发挥自身优势,服务好包括新生代农民工在内的广大农民工群众,在推进深化改革、服务发展大局中发挥积极作用。本文将就新生代农民工的特点及他们面临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梳理,并进一步提出工会组织在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中可以采取的应对措施。
一、新生代农民工的特点
(一)文化程度相对较高
与老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受教育程度整体有了较大提升,他们基本上都接受了九年制义务教育,一部分人具有高中、中专、中职、大专学历,甚至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他们的文化程度显著高于第一代农民工。并且,他们有着更为强烈的自我发展意愿,绝大部分愿意接受继续教育[1]。
(二)维权意识较强
由于受教育程度较高,很大程度上使得新生代农民工比老一代农民工更具有维权意识,敢于追求劳动平等、收入平等、生存平等的权利。因此,当自身权益受到侵犯的时候他们更加积极主动维权,而不是选择沉默妥协。
(三)职业期望值较高
新生代农民工与父辈相比,他们的生存压力相对较小,这使得他们职业期望值普遍较高,在选择工作时不再单纯向工资看齐,而是越来越关注工作环境、发展前景等方面,部分人更是倾向于个人创业。
(四)生活目标发生转变
在生活目标上,新生代农民工与他们父辈的观念更是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老一代农民工具有强烈的乡土情节,基本都是抱着打工挣钱回乡的目的,而新生代农民工不少在城市长大,对农村、农业、土地都相对陌生,不再愿意从事农业生产,他们对于城市的依赖感和归属感要远远大于农村,更希望留在城市中安家。
(五)注重生活品质
新生代农民工大部分在城市长大,已经融入到城市生活之中。他们适应城市生活、享受城市的生活方式,乐于主动接受现代生活的各种观念,尝试各种新产品,更注重个人生活品质的提高。他们的消费方式、消费观念与城市同龄人也日益趋同,寻求丰富多彩的娱乐生活,成为强而有力的消费群体。
二、新生代农民工面临的问题
(一)权益受损现象普遍
受现实中诸多因素的影响,新生代农民工权益遭受侵害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工资水平总体偏低;同工不同酬;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劳动时间长、强度大;加班不支付或者少支付加班费;劳动争议多;工作环境恶劣,缺乏安全保护措施;工伤及职业病多;职业培训严重缺失等。
(二)社会保障水平较低
在社会保障方面,由于受到户籍制度的限制,导致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中难以享受到各种相关福利政策,他们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中的参保率普遍不高。
(三)精神文化生活贫乏
新生代农民工在文化生活上基本游离于社区、单位之外,这就导致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处于无人问津的“孤岛化”状态,上网、看碟片、逛商场、打扑克、看电视、聊天成为他们业余生活主要内容。
(四)社会政治生活参与度小
受到经济水平、受教育程度、社会地位、户籍制度等因素的限制,新生代农民工不能很好地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即使有限度的参与,参与的层次也比较低、范围相对狭窄,很少有机会、渠道、资格建言献策,充分表达自身利益诉求。
(五)心理问题凸显
新生代农民工大多在城市中长大,一方面他们被农村边缘化,另一方面又不被城市所接纳,因此很容易产生身份认同上的困惑,加之面对社会中的种种歧视,导致他们不同程度产生了自卑、失衡、孤独、压抑的心理状况以及悲观、焦虑、受挫、怨恨的心理情绪。这些心理问题不仅会对新生代农民工自身造成伤害,而且会给社会稳定带来隐患。
(六)发展空间狭窄
虽然新生代农民工的整体素质与老一代农民工相比已经有了较大提升,但是他们的劳动技能、文化素养与城市居民相比尚处于劣势,导致他们大多数只能从事劳动密集型、重体力、低报酬的行业,极大限制了新生代农民工的发展空间。
三、工会组织可以采取的应对措施
(一)大力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组织化程度
目前,新生代农民工的组织化程度还不高。由于缺乏组织的有效保护,他们在劳动关系中常处于弱势地位,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维护。通过农民工群体的组织化,不仅有利于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满足农民工的多样化需求,而且有利于实现社会长治久安,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工会是广大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新生代农民工群体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因此工会组织与他们之间具有天然的可衔接性。可以说,加入工会是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组织化程度的最直接最有效渠道。因此,工会要充分利用这一优势,在推动新生代农民工组织化中切实发挥作用,积极把他们组织到工会中来。具体措施有:
1.在新生代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工业园区以及制造、建筑、餐饮、运输等行业和企业里推进工会的组建工作,建立楼宇工会、项目工会、市场工会等适应新生代农民工多样化就业情况的新型工会组织形式,更广泛地吸纳新生代农民工成为会员。
2.进一步加强农民工输出地和输入地两地工会之间的联系,一方面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工业园区设立农民工入会窗口,组织农民工源头入会,会籍属地管理;另一方面在农民工集中输入地建立农民工联络站,组织新生代农民工入会。
3.针对新生代农民工的特点,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QQ等现代传播手段,宣传中国工会的地位、职能、作用,报道工会开展的各项活动等,以此增强新生代农民工对工会的认同感,引导他们主动入会。
4.着重为新生代农民工办实事、办好事,除了广泛开展困难帮扶、医疗救助、就学资助、法律援助、职业培训等活动,还要争取为新生代农民工提供文体娱乐、医疗体检、健康咨询、情感关怀等全方位、多形式的服务,让他们得到实实在在的帮助和实惠,提高新生代农民工加入工会的积极性,进而将他们有力地组织起来。
通过以上措施,最大限度地把新生代农民工组织到党领导的工会中来,解决他们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引导他们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建立健全各项维权机制和制度
工会作为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以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为根本目的而存在的。当前,农民工群体已成为当代中国社会的新型劳动力大军,是工人阶级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维护包括新生代农民工在内的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既是工会的神圣职责,也是工会不可推卸的使命。这就要求我们做到:
1.完善劳动争议处理、调解机制。工会的性质和职能决定了工会在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参与劳动争议处理也是工会维护新生代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工会组织要充分利用劳动法赋予的权利,建立起劳动争议处理、调解机制,正确、及时、合理地处理好劳动争议问题,积极参与劳动争议的协商,主持劳动争议的调解,参加劳动争议的仲裁,并为新生代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各级工会组织必须按照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断地充实、完善这项机制,做到及时解决劳动关系双方产生的劳动争议,才能及时有效地维护新生代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健全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依据《工会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发动新生代农民工积极参与企业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切实保障和落实他们的各项民主权利。首先,坚持并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发挥好职代会在审议企业重大决策和职工源头参与管理的作用,通过落实职代会职权维护新生代农民工在企业中的政治权利和经济利益。其次,进一步深化厂务公开制度,真正做到全面落实包括新生代农民工在内的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督促劳动关系各方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3.坚持并完善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代表包括新生代农民工在内的广大职工与企业行政进行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是依法维护新生代农民工各项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工会要加强平等协商机制的建设,就要做到对凡是涉及新生代农民工切身利益问题,都与企业进行平等协商。在推行集体合同制度时,还要把协商贯穿于集体合同签订工作的全过程,签订合同、修改合同都要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定期召开平等协商会,对集体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协商,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适时调整充实集体合同内容。此外,由于集体合同工作的关键是履约,工会还应督促用人单位建立起履约责任制,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大考核力度,并与奖惩挂钩,以此衡量集体合同工作的实际效果。
4.建立完善劳动关系预警和处置机制。新生代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劳动争议的情况屡见不鲜,为有效地维护新生代农民工合法权益,避免群体事件发生,工会应积极在企业内部建立完善劳动关系预警和处置机制。这要求我们在预测、预审、预报、预防这四个环节上下功夫,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基层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劳动争议事件的源头预防机制、劳动关系动态监控机制、负反馈信息报送机制、劳动争议应急预防处理机制、劳动关系预警反馈机制等,加强工会与各方面的协调配合,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把争议解决在基层,避免矛盾激化,保持企业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服务
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的诉求更加多元化,他们的心理需求、信息需求、金融需求、学习需求、娱乐需求等方面尤为突出,更加期盼工会组织能为他们提供多样化的服务,对工会服务农民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要求各级工会组织必须把新生代农民工的需求点作为工会工作的创新点,努力做到需求在哪里,工会的服务就要开展到哪里。因此,工会组织不能再把工作领域局限在原来的范围之内,要根据他们现实需要进行大胆的拓展,坚持需求导向,进一步提升工作的水平与成效。
1.加大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帮扶力度。将包括新生代农民工在内的广大农民工纳入工会帮扶体系当中,完善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困难职工档案,针对他们的具体困难开展“冬送温暖”、“夏送清凉”、“金秋助学”、困难农民工子女高考考前慰问等活动。进一步发挥工会自身优势,对各种帮扶要素进行整合、对已实施的帮扶项目进行疏理,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及时为遇到困难和问题的新生代农民工提供帮扶,努力解决他们在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险、子女教育、家庭住房以及基本生活保障等方面的突出困难。不仅如此,还要进一步加强职工帮扶中心建设,实施工作目标责任制,推动帮扶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把帮扶中心打造成为为包括新生代农民工在内的广大职工群众排忧解难的“职工之家”,形成以帮扶中心为载体的规范、统一的帮扶制度及体系,及时、准确、快捷、高效地为新生代农民工排忧解难[2]。
2.全面提升新生代农民工的综合素质。充分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不断夯实基础,拓展教育培训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以此增强新生代农民工的专业技能和创新能力,提高他们的综合竞争力。首先,各级工会要有效整合社会教育资源,主动协调争取相关政府部门、企业、机构的支持,建立完善的资源共享和合作培训机制,采取委托社会力量办学、合作办学、多渠道办学等形式展开农民工教育培训工作,实现培训工作的联合推进、整体提升。其次,培训内容主要应包括以下两方面:一、普及性培训。主要是为包括新生代农民工在内的广大农民工群众讲授国家法律法规、基本安全知识、职工基本权益、基本城市礼仪等普及性知识,重点做好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引导他们理性表达自身利益诉求,依法科学维权。例如开办《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班、开办职业病防治培训、文明礼仪培训、职工情绪管理培训、工伤预防培训等等;二、专项技能培训。主要是以提升新生代农民工技术技能水平、提高职工自身的含金量为目的,例如开办计算机操作、美容美发、家政服务、电焊、汽车维修等专业(工种)的培训班;此外,还可以帮助企业根据转型发展的需要开展短、小、精的技改项目培训。再次,注重培训成果的转化,扩大培训效果。工会开展培训的目的就是要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综合素质和技能,帮助他们实现高质量就业。因此,可以采取技能培训——技能鉴定——职业介绍——劳务输出相结合的模式,实现对新生代农民工技能培训到就业的一条龙服务,从而增强培训的实效性[3]。
3.丰富新生代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在维护新生代农民工经济权益的同时,工会组织也要维护他们的文化权益,关心他们的文化生活、文化福利,结合新生代农民工的生产生活实际,创新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手段、服务平台,推动改善他们精神文化生活。首先,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的触角更多地向农民工群体延伸,免费向包括新生代农民工在内的广大农民工群体开放工人文化宫、工人俱乐部等职工活动场所,进而为他们开展精神文化活动提供基本保证。其次,争取在各工业园区、企业中设立阅览室、棋牌室、乒乓球室、篮球场等活动场所,让新生代农民工在业余闲暇时间有报看、有书读,有场地开展文体活动。再次,组织新生代农民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各类文体活动,例如合唱比赛、篮球赛、健身舞比赛、职工运动会、新春游园会等活动,并给予适当的物质或精神奖励,激励他们更多地组织和参与到活动中来。另外,深入开展送文化下基层活动,组织职工艺术团在元旦、春节、五一劳动节等节日深入工地和企业为农民工演出。
4.为新生代农民工提供接地气的服务。工会应该根据新生代农民工的特征以及实际需求,为他们提供便捷、高效、接地气的服务,想他们之所想、急他们之所急。只有做到这点才能真正提升工会在新生代农民工中的吸引力、影响力。例如,新生代农民工由于生活、工作压力大,造成他们的心理问题日益突出。针对这种情况,可以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服务,加强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心理健康知识的普及,做好他们的心理疏导工作,帮助他们释放心理压力和负面情绪,树立起积极乐观、向上的工作和生活态度。又如,新生代农民工一方面职业期望值较高,另一方面却不知个人应如何发展,工会可以为他们提供职业生涯规划这一服务,把他们的兴趣、爱好、能力、特点进行综合分析与权衡,帮助他们确定自身最佳的职业奋斗目标,并为实现这一目标做出行之有效的安排及计划,进而为他们找到个人发展方向。今后,工会要进一步在扩大服务内容、形式上积极探索,争取为广大新生代农民工提供全方位、多形式、接地气的服务,最大限度地让他们共享改革发展和社会建设的成果。
综上所述,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工会必然也必须在服务发展的大局中发挥重要作用。当前,包括新生代农民工在内的广大农民工已成为我国工人阶级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要求我们做好服务包括新生代农民工在内的广大农民工的各项工作,切实发展好、维护好、实现好他们的各项利益,进而团结带领他们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征程中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
[1] 岳光荣.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的素质和能力[J].中国工运,2016,(6): 14-18.
[2] 孔向阳.实现农民工入会数量和工会服务质量同步提升[J].工会信息,2016,(7):27-28.
[3] 冯胜清.让农民工掌握技能融入城市才是大问题[J].工会信息,2016,(27):14.
(责任编辑:张慧琳)
Trade Unions’ Positive Effects on Handling New Generation of Migrant Workers Problems
He Huaying, Li Sixi
At present, new generation of migrant workers has become the main group of migrant workers.The uniqueness and their historical background caused lots of problems, such as common infringement of their rights, low-level social security, poor spiritual life, lack of participation in social political life, obvious mental problems, and so on.Therefore, we have to understand and handle new generation of migrant workers problems from the strategic views of constructing a socialist harmonious society and realizing China Dream.As the mass organization of working class and the bond of the Party to communicate with people, trade unions should serve vast peasantry including new generation of migrant workers.What’s the most important in current situation is that features and problems of new generation migrant workers should be analyzed and sorted out and then to put forward countermeasures to these problems: firstly, promote the degree of new generation of migrant workers organization; secondly, establish and perfect the system and mechanism of rights protection; thirdly, provide the migrant workers with multi-faced and diversified service.
new generation of migrant workers’ basic responsibilities of trade unions; China Dream; harmonious society
D412.6
A
2095—7416(2016)06—0014—04
2016-11-12
何华英(1965-),女,湖南临武人,大学学历,广西区总工会干部学校副校长,高级讲师。李斯玺(1984-),女,壮族,广西南宁人,哲学硕士,广西区总工会干部学校教研室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