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堂蒜薹之歌》英译中的创造性叛逆翻译现象初探
2016-04-12郭艳秋
◎郭艳秋
(扬州市职业大学 外国语学院,江苏 扬州 225001)
《天堂蒜薹之歌》英译中的创造性叛逆翻译现象初探
◎郭艳秋
(扬州市职业大学 外国语学院,江苏 扬州 225001)
翻译不仅是语际转换的过程,它还是一种跨文化交际模式,翻译中必然时刻体现两种不同文化的碰撞与融合。翻译创造了源语文本在另一文化系统中的形象。文章以埃斯卡皮创造性叛逆翻译理论为依托,以葛浩文对莫言《天堂蒜薹之歌》的译本为个案,分析了《天堂蒜薹之歌》译本中文化因素的翻译策略,进一步探讨影响译者翻译策略的因素,指出译者将原作引入译入语文化语境,很多情况下是对原作进行的“创作性叛逆”。
《天堂蒜薹之歌》;创造性叛逆;翻译策略;莫言;葛浩文
《天堂蒜薹之歌》是莫言1988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取材于现实生活中发生的真实事件:数千农民响应县政府的号召大量种植蒜薹,结果蒜薹全部滞销,县政府官员却不闻不问,忧心如焚的农民自发聚集起来,酿成了震惊一时的“蒜薹事件”。这起事件促使莫言放下正在写作的《红高粱家族》,用了35天,创作出这部小说。小说以“蒜薹事件”为经,以高羊、高马、金菊、方四叔、方四婶的生活经历为纬,多角度多侧面深刻地描写了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农民的生存状态,以及由此引发的悲剧故事,剖析了农村文化的落后、农民思想的贫乏、生存的窘迫,以及导致“方四叔车轮下惨死”、“金菊上吊自杀”等种种悲剧发生的原因[1]。1995年,美国拱廊出版社(Arcade Publishing)出版发行由葛浩文翻译成英文的《天堂蒜薹之歌》——The Garlic Ballads。这也是莫言作品中的第二部被译介到英语国家的长篇小说。一直以来,葛浩文就以特色鲜明的翻译风格在文学翻译研究领域受到很大的关注,而开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的“文化转向”则引领人们从文化层面上审视翻译行为。
众所周知,不同语言的文化特性,使得翻译不仅是一种语际转换的过程,还是一种跨文化交际模式,因此在翻译中必然时刻体现两种不同文化的碰撞与融合。翻译创造了源语文本在另一文化系统中的形象。翻译还是一个选择的过程,选择必然意味着有所取舍,对于富含文化信息的文学作品的翻译更是如此。鉴于此,法国文学社会学家埃斯卡皮在他的《文学社会学》中指出:“翻译总是一种创造性叛逆。”谢天振教授是国内翻译研究的重要学者之一,长期致力于译介学研究。在中国,他较早引入“创造性叛逆”这一概念,来描述“翻译中文化意象的失落、扭曲、增添”,并指出“‘创造性叛逆’这一说法深刻地揭示了翻译行为和翻译活动的本质。”这种‘叛逆’在形式上可以表现为译作对源语文本信息,尤其是文化信息的舍弃、弱化、改写、添加甚至误译等。本文以《天堂蒜薹之歌》英译本为个案,分析了其中关于文化因素的翻译策略,进一步探讨影响译者翻译策略的因素,并且指出译者为了将原作引入译入语文化语境,很多情况下是对原作进行的“创造性叛逆”。
一、舍弃原文中的文化信息
典故,作为一种文化“速记”,蕴含着丰富的文化信息。熟悉这些典故的原作读者可以毫不费力地领会作者想要表达的信息。但译入语读者由于缺乏必要的文化语境,很难体会其中深意。为减轻译入语读者的阅读负担,译者会对原作典故中的文化信息进行各种处理,省略典故中的文化形象就是其中之一。
例1.他说:可是——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赫鲁晓夫一上台,就把斯大林烧了。
此处引用的“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一句有两个典故。“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语出《红楼梦》关于贾迎春的判词“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粱”。“子”,对男子表示尊重的通称。“系”,是。“子”“系”合而成“孙”的繁体字,指的是贾迎春的丈夫孙绍祖。孙家曾巴结过贾府,受到过贾府的好处,后来家资饶富。贾家衰败后,孙绍祖向它逼债。贾赦把亲生女儿迎春许配给他,名为结亲实为抵债,遭其任意践踏,一年之后迎春就被孙绍祖凌辱致死。《红楼梦》用中山狼形容迎春之夫孙绍祖残忍凶暴,忘恩负义的人格特点。其中“中山狼”典故又来源于我国明朝马中锡的《中山狼传》,说的是一只狼将被杀时遇到东郭先生,东郭先生救了它。危险过去后,它反而要吃掉东郭先生。本文中的“中山狼”指的是赫鲁晓夫。1961年10月31日,在苏共第二十二大上,斯大林因其个人崇拜受到了赫鲁晓夫和其他发言人的猛烈批评。大会决定将保存完好、存放在水晶棺中的斯大林尸体从列宁墓中移出,并在当晚拉到火葬场焚烧。此处将“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译为“the heirs of perfidious people are more unbridled than their predecessors”,意为“当权者在位时背信弃义,其继任者有过之而无不及”,以描述赫鲁晓夫在斯大林生前好话说尽,而在其死后将其焚尸扬灰的行为。这样翻译省略了原文中的两个典故及其中蕴含的丰富文化信息。又如下面这个只有在中国看守所、监狱等小范围内流通的人际称谓——“政府”:
例2.高羊用力吸着清凉的水气,好像肚子里有个怪物在替他喊叫:水……政府……行行好……给口水喝。
例3.高羊用头撞着铁门,哀嚎着:不是同志是政府,政府政府政府,快放俺出去……憋不住啦……憋不住啦。
中国国家行政机关,在法律上和实践中通称为“政府”。在中国,一般情况下,“政府”是不作为社交称谓来称呼别人。但某些监狱里的犯人有事要向狱警请示时会喊:“报告政府”。在小说中,高羊(谐音“羔羊”)胆小怯懦、逆来顺受,是大部分中国普通农民百姓的写照。如他一生中三次被逼“喝自己的尿”;女狱医给他看了一回病,他便感激得要去死,因为他觉得这是个“高级”女人;在狱中吃的病号饭,是“从前连见都见不上的高级面条”。高羊生活在这种对“高级”的仰慕和对“低级”的自我认同中,自觉地与政府工作人员保持距离,称前来抓捕他的警察和看守他的狱警为“政府”,以体现对对方的敬畏。译者将上两例中的“政府”分别译为“Your Honor”和“Officer”,分别意为“法官大人”和“长官”,省略了原文中“政府”用作人际称谓时所承载的文化内涵:称呼双方的关系是“高级”与“低级”,甚至是专政与被专政。
二、弱化原文中的文化信息
例4.“狗屁!”女人说,“年轻时你也是狗脸猪头,武大郎转世!”
身材短小、心地善良、卖炊饼备受欺负,后又被其妻伙同奸夫害死的武大郎是中国老百姓家喻户晓的人物形象。中国名著《水浒传》第二十三回,“这武大郎身不满五尺,面目丑陋,头脑可笑;清河县人见他生得短矮,起他一个诨名,叫做三寸丁谷树皮”。此后“武大郎”一直被用来形容长相又丑又矮的男人。此处将“武大郎”译为“the hideous Wu Dalang”,意为“丑陋的武大郎”,实则弱化了这一中国文化中鲜活的人物形象。
例5.一个头戴鸭舌帽,身穿中山服,手持半瓶啤酒的中年人站在读报栏前挥舞着酒瓶子演讲。
中山服,又称中山装,根据孙中山先生曾穿着的款式命名,是我国的开国国服。自1923年问世以来,迄今已90多年了。主要特点是立翻领(原先为立领)、前身四个明贴袋,款式造型朴实而干练。多年来一直是中国男性喜爱的服装之一。此处“中山装”译为“a uniform tunic”意为“制服”,弱化了中山装的文化因素。
例6.三家永结秦晋之好,河干海枯不得悔约。
公元前676年,晋武公之子姬诡诸继承君位后,把庶母齐姜娶为夫人,生女伯姬。伯姬在后来的秦晋政治联姻中嫁给秦穆公,这便是所谓“秦晋之好”的开端。因此秦晋之好最初是代表政治联姻,但后来渐渐将一般百姓之间的婚姻也称作结为“秦晋之好”。此处“秦晋之好”译为“are forever linked”,意为“结亲”,弱化了这一典故成语中的文化信息。
三、改写原文中的文化信息
为了迎合译入语读者的阅读期待,译者会对原作中的某些信息加以改写,用译入语读者更为熟悉的文化形象代替原作读者熟悉的文化形象,如下面第一例中的“阎王爷”。另外,译者受意识形态的影响,有时也会对一些文化信息进行改写。如这部小说中多次出现政党名称“共产党”和“国民党”,对于这些政治上比较敏感的词汇,由于意识形态的差异,译者多采用改写的方法,有意淡化甚至删除原作中政治色彩比较浓厚的内容。有时候译者的改写甚至会改变源语文本中的人物形象,如下面第二例中的“高级人”:
例7.“小子,你捡了一条命!要不是我的云南白药救命丹,这会儿你早见到了阎王爷啦!”
中国人临终时,如果是普通百姓,可以说“见阎王爷去”;如果是领袖或高干,可以说“去见马克思”。据说基辛格和尼克松最后一次见毛主席,当时毛主席年事已高,幽默地对尼克松说:“我就要去见马克思了,用你们西方人的话来说,就是要去见上帝了”。西方人不知道阎王为何物;可是对马克思就比较熟悉了。此处译者将“见阎王爷”译为“meeting with Karl Marx”,意为“见马克思”。用西方人比较熟悉的人物形象代替中国文化中的“阎王爷”,在传达语义信息的同时,改写了文化信息,降低了译入语读者的接受难度。
例8.“您死了也给国家省不下口粮,您的粮食是自己种的,也不是吃国库粮的高级人。”高羊说。
上例中,“国库粮”是中国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是当时中国为了充实国家粮库的平衡与稳定,制定的粮食储备政策。城市户口才有国库粮可吃,而农业户口则基本上是自给自足了。如上第(3)例所述,在高羊性格上有一个突出的特点:奴性。无论是三次被逼喝尿,还是这次被抓捕、关押、判刑他都基本没有反抗。他言语中多次出现的“高级女人”、“高级面条”,也反映出他对自己命贱如草芥的认同。此处译者将高羊口中那些“吃国库粮的高级人”译为“those elite parasites”意为“那些不劳而获的人们”,改写了原作中高羊的人物形象,使原作中处于“蒙昧人”状态,没有自我意识的“高羊”在译作中变成意识到社会不公的“清醒者”。
例10.四婶说:“你爹辛辛苦苦一辈子,死了,连个热炕头也挣不上,我心里不过意啊……”
原文中“辛辛苦苦一辈子”,译为“work like a dog”,加入原作中并不存在的文化形象“狗”,意为拼命地工作。西方人对狗的态度与中国人不同,在他们看来狗是人类的朋友,所以他们不会觉得用dog来形容人有什么不妥。又如:“dog-tired”指“累极了”,“sick as a dog”指“病怏怏的”,并无侮辱之意。
四、增补原文中的文化信息
涉及中国特殊历史时期文革中的政治术语,对于译入语读者一般很难理解。译者有时会对这些政治术语进行处理,有时候是省略,而下例中则是补充其文化信息:
例11.两个四类分子把娘抬到家里来,已是夜里10点多钟。
四类分子是指建国初期土改以后,以及“文革”结束以后大约30年的时间,对地主分子、富农分子、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这四类人的统称。此处译者把“四类分子”译为“four bad categories”之后又加以补充“landlords, counterrevolutionaries,rich peasants,and criminals”,从而为其读者解释补充了四类分子的具体含义。
五、保留原文中的文化信息
《天堂蒜薹之歌》是一部以农村为背景的小说,故事中的绝大部分人物都是农民。在故事的叙述尤其是人物对话中,作者大量使用口语语体,如俗语、俚语、熟语、歇后语、方言等,尽显自然、亲切、活泼、生动。经过几千年中华文明的积淀,这些通俗上口,灵活简短的口语中往往蕴含丰富文化信息,这给翻译工作带来一定挑战。在很多时候,译者力图在传达原文语意信息的同时,还要保留其中的文化信息。
例12.⑴刘胜利四十五岁了,还有气管炎,连担水都挑不了,你愿意嫁给个棺材瓤子?
⑵没有这些臭种蒜薹的,你们这些大老爷喝西北风去?
⑶能不能走走后门?
⑷安平又捣他一枪托子,说:快走吧,丑媳妇脱不了见公婆。
⑸嫁出的女,泼出的水,她早就不是方家的人了,厚葬薄葬,不关俺的事。
⑹先生拉着磨,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来。
⑺伙计,说吧,死了也要落个饱鬼,黄泉路远,不吃饱了,如何走得动?
⑻高马无可奈何地说:真是女人,前怕狼,后怕虎,一分钟就变一个主意。
上例中的“棺材瓤子”(意为死尸,用来贬指快死的老年人),译为“coffin pulp”、“喝西北风”(形容没吃饭,饿肚子),译为“fill your bellies with the northwest wind”、“走后门”(不正当的手段来谋求达到某种个人目的),译为“back door”、“丑媳妇脱不了见公婆”比喻害怕见人而不得不见人,某事不可避免地要发生,译为 “The ugly bride has to meet her in-laws sooner or later”、“嫁出的女,泼出的水”(中国男尊女卑社会的陋习,女性结婚后不再是娘家人,就像泼出去的水不能再收回),译为“Marrying off a daughter is the same as dumping water on the ground”、“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来”(黄连是一种中药,味极苦。哑巴吃了黄连,嘴里说不出来。比喻有苦难言),译为“how the mute feels when he eats bitter herbs and can tell no one”、“黄泉”(中国文化中是指人死后所居住的地方),译为 “the Yellow Springs”以及“前怕狼,后怕虎”(比喻胆小怕事,顾虑太多),译为 “are scared of wolves in front and tigers in back”等等,都保留了鲜明的中国文化印记,也不会给译入语读者带来过重的理解负担。
六、误译
由于译者对中国文化不熟悉,译者会在无意中出现误译;又或者有些生活经验对于其读者来说过于遥远和陌生,译者有意地用一种更容易为译入语读者理解的方式加以表达,此为有意误译。
例13.“不是团长的老婆,是团长的小姨子,不过我可不爱她,我恨她,恨她们。”
“小姨子”在汉语称谓中指男子妻子的妹妹,译者将其译为“Concubine”,意为情妇、小老婆,若是在封建社会则为“小妾,妃子”。文中主人公之一高马在部队服役时想利用团长的小姨子和团长攀上关系,因而假装和她谈恋爱,而不是和团长的小老婆谈恋爱,否则团长怎么会在得知他们的恋爱关系后帮他提干,又怎么会在得知高马过河拆桥后最后关头撕了提干通知?
例14.跟俺家金菊同岁,属小龙的。俺那个闺女不出息,连你一半也赶不上!
“About the same as my daughter,Jinju,who was born in the Year of the Dragon.I wish that useless daughter of mine could be more like—”
此处“小龙”指“蛇”。中国十二生肖中有龙和蛇,有些地方方言中把属蛇说成属小龙,而把属龙说成属大龙。此处译为“Dragon”是把“小龙”当成了“大龙”。上两例皆为无意误译,但下例却是作者有意为之:
例15.金菊扔下镰刀,把手里的麦子分成两撮,拧成了一根靿子,放在地上,然后劈开双腿,把夹在裆里的麦子抱出,放在靿上。
“Jinju tossed down her scythe,split the millet into two bundles,and laid them on the ground.Then she took out a piece of hemp and wrapped up the bundles”
这一小段英文翻译过来意为“金菊扔下镰刀,把麦子分成两堆,放在地上。然后拿出一根洋麻,把麦子捆起来”。好像中国农民收麦子时是用洋麻捆麦子。造成此出入的关键原因是“靿子”。大概对于译者来说,想要把“靿子”译介给早已实现了农业现代化的欧美国家读者来说,是很费周折的事,于是英译时干脆用洋麻取而代之,此处为有意误译。其实,“靿子”是捆绑东西的带子,一般用草、绳子、或布条制成。文中的金菊还使用镰刀这种比较原始的农具割麦子。捆麦子的靿子,用的就是刚割下来的带穗麦秸,就地取材,现用现做,又快又结实。如果中国农民在割麦子时每人都要带上“乱麻一大团”来捆麦子,那么速度和牢固程度都要大打折扣。
自2012年莫言获诺奖以来,其作品英译者葛浩文特色鲜明的翻译风格受到很多关注。部分学者和媒体进而将葛浩文的翻译定性为“连译带改”“不忠实”的翻译。“鉴于翻译行为时时刻刻都会面临并必须处理不同民族之间的文化差异”[4],译者采用了多种手段对原作中的文化因素进行处理,如省略、弱化、改写、补充增添、保留文化信息等,以使译作更容易被译入语读者接受。有时甚至出现了误译,尽管有些误译是出于无意,但有些误译确是有意为之。正如埃斯皮卡所说,“国外读者在作品(译作)中能够找到想找的东西,但这种东西并非原作者急切想写进去的,或者也许他根本就没有想到过”[5],当然,又或者他急切想表达的东西,国外读者却根本看不到。正是译者的翻译选择决定了其读者的阅读视野。葛浩文的策略选择体现了“我觉得最重要是要对得起读者,而不是作者”[6]的翻译理念。而事实也证明,其译作在读者接受方面确实表现不俗。诚然,传统翻译理论一直把忠实传递原文信息视作最高标准,但“忠实”不应该是评价译作的唯一标准,翻译过程中对文化信息的处理难免会有失落,增添,改写等等。因此从文化层面来说,文学翻译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对原作的“创造性叛逆”。
[1]杜迈可,季进,王娟娟,等.论《天堂蒜薹之歌》[J].当代作家评论,2006(6):43-49
[2]莫言.丰乳肥臀[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12.
[3]Mo Yan.The Garlic Ballads[M].New York:Howard Goldblatt.Arcade Publishing(ArcadePublishing),1995.
[4]谢天振.创造性叛逆——争论、实质与意义[J].翻译研究,2012(2):33-40.
[5]埃斯卡皮.文学社会学[M].王美华,于沛,译.合肥:安徽文艺出版社,1987.
[6]季进.我译故我在——葛浩文访谈录[J].当代作家评论,2009(6):45-56.
(责任编辑 倪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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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9123(2016)03-0089-05
2016-08-06
郭艳秋(1977-),女,山东临沂人,扬州市职业大学外国语学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