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的“知行合一”与管理思想践行
2016-04-12
管理的“知行合一”与管理思想践行
“知行合一”是一个哲学理念,是明代思想家王守仁(阳明)提出的认识论命题,讲的是道德意识和道德践行的关系。王阳明提出的“知行合一”的“知”,主要是指人的道德意识和思想意念,“行”主要指人的道德践行和实际行动。从哲理上说,他认为“知”和“行”是统一体,不能分为两截,即所谓“知行原是两个字,说一个工夫”,也就是知中有行,行中有知。用以反对宋儒程朱学派“知在行先”的说法,以及只“讲之以口耳”的学风。在“知”、“行”关系上,王阳明指出:“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之成;”“未有知而不行者;知而不行,只是未知。”强调“知行并进”,既要反对“懵懵懂懂的任意去做”,也要反对“茫茫荡荡悬空去思索”。“知行合一”的内涵以“知”为行,“知”决定行。二者互为表里不可分离。知必然表现为行,不行不能算真知。
把“知行合一”用到对于管理学的理解。“知”是对于管理本质的理解是管理科学的结晶。“行”是管理实践的体现,是管理的价值所在。“知行合一”就是把管理的实践作为管理的起点和终点。管理起始于人类的昔日劳动,组织的生存需要,又把管理实践上升到理论以后,必须回到实践,指导实践,真正做到“知行合一”。
那么,怎样才能做到“知行合一”,或谓管理思想与实践的结合呢?笔者以为:知和行虽为两种属性,然而,“知行合一”的话,就是统一体,知来自于行,知的目的在于行。具体而言“以知为行,知决定行”。这看着简单的道理,现实中很难做到。往往是知者多喜于学而惮于行;行者常碌于为而讷于知。知与行似乎以中国象棋棋盘的楚河分界,各行其是;空有知识或只懂行动,都没法创造价值。不论个人或组织都应相信这一道理。即便在管理中也是如此。管理的思想和理念听着很有道理,但不能结合管理实践是一硬伤。著名管理学家德鲁克在《管理的使命·实务·责任》一书中说,管理学基本上是以“人”为主体的学问,毕竟人的判断力、价值观及人的理想性,才是最关键的因素。这种“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与中国传统的管理理念基本一致。然而,在管理实践中有多少组织能够真正践行这一理念,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潜能,进而创造更多的价值呢?道理大家都明白,就是践行难。再好的理念如果没有实践,道理也就白讲了。所以,我认为,管理思想与管理实践要统一,应该注意两点:
首先,管理者要“以知为行”,明白管理理论在管理实践中的重要性,包括管理理论的预见和指导作用。没有管理理论或思想,管理缺乏理性,缺乏理智,容易使管理者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表态,拍屁股走人。
其次,“知行合一”不光要知其“理”,还要知其“用”。而且在知与行,理和用之间,是一个不断往复提升的过程。毛泽东在《实践论》谈到理论与实践的关系时,指出: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一个正确的认识,往往需要经过由物质到精神,由精神到物质,即由实践到认识,由认识到实践这样多次的反复,才能够完成。”这可谓“知行合一”的最高境界,也是管理思想与践行的统一。
管理是一项崇高的使命,管理理论或思想能让组织实践成效,达成经济绩效的目的,而且对社会有正面影响力和承担社会责任。管理也是一种实务,因为唯有实践的功夫,才能获得预期的成果。若要使一群平凡人做出不平凡的事,也唯有透过管理思想的践行才可实现。因此,管理是一种实践的科学,是“知行合一”的综合体。
是为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