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信息上的共思:平等保护与利益倾斜——评《保险典型案例评析》
2016-04-11陈克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陈克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于信息上的共思:平等保护与利益倾斜——评《保险典型案例评析》
陈克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摆在读者面前的小册子,其最直显之目的是,为有兴趣的读者提供有关上海保险法实务发展状况的最新信息。总体上,它是从司法、行政、业界、学界四个视角,对保险案例进行分析总结的一次积极尝试,也是近期保险法研究工作的一个阶段性成果。
上海市保险学会、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华东政法大学保险法研究所携手组织了一个大小适中的共创者团队,几十人的作者队伍无疑比一两人更适合担当向读者深入和全面介绍保险纠纷现状之任务。每个作者对自己探讨的领域了解通透并负完全的学术责任。只要读者能明晓本书的总体精神,那么因分头撰写带来的偶然的观点对立,虽是不可避免,但也无碍大局。为了保证本书总体的内在关联性,作者仅限于上海市保险理论和实务界的同仁。尤在本书撰写之初,编委会成员积极交流意见,讨论可能出现的重复和矛盾之处。成稿之后编委会又尽心统稿,尽最大力气消除之。统稿加强各章之间的横向联系,增强了全书的贯通力,提高了其使用价值。同样,各位作者花大力气做到的引证方式的一致性,内容细目和索引统一,也有助此目的的实现。
完整的保险法学,从学科体系来看涉及法学、保险学、数理精算等相关学科,如果没有兼顾保险制度在法条之外的其他面向,其法律适用的结果,可能与保险实务脱节,更可能在个别被保险人与危险共同体间发生利益失衡。从法律体系而言,保险关系,又以当事人间有保险契约为前提,而保险契约除保险法有规定外,亦有民法相关规定之适用。由是可见,保险法学与民法及其他学科关系密切,互动频繁,本书作者分别为司法、行政、业界、学界之从业人员立意也在于此,希翼以保险法为探讨主题,在兼顾理论与实务基础上,又兼具各学科、各部门法间的综合研究,对上海保险法制之发展,提供绵薄之力。
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德国保险合同法》,作为保险统一立法的先驱和集大成者作了有史以来的最大改动,张扬了对被保险人权益保护的鲜明色彩。我国保险法2009年、2014年、2015年的第二、第三、第四次修订,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三部保险法司法解释的施行,都秉持了以被保险人利益为中心的理念,在保险活动通常的意思自治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通过保险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重新配置,更加突出了诚信原则和对投保人、被保险人利益的倾斜,进而达到各方利益的目标均衡。这在本书内容中也有较显著的体现,或许已具备一定背景知识的读者更能够跳出私法平等保护的思维范式,把保险制度作为资源配置基础的政策、体制及其决定机制,来理解法院在保险纠纷处理中如何促进保险制度的进一步规范与合理化。
最后要说的是,本书尽可能地涵盖了现阶段保险法纠纷之主要问题,但无法做到毫无疏漏。有些问题没有提及,有些只是被梗概式的涉猎。应当明确的是,本书也试图通过“列举分析”来揭示保险法之理论思维。至于问题的阐述,本书也希望对读者,提供的是一种观点及其分析,而不应过分局限于视角上。位居中心的不是关于问题的信息,而是对问题的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