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和谐思想分析
2016-04-11沈香萍高晓琳
沈香萍,高晓琳
(1.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山东青州262500;2.烟台大学人文学院,山东烟台264005)
老子和谐思想分析
沈香萍1,高晓琳2
(1.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山东青州262500;2.烟台大学人文学院,山东烟台264005)
摘要:和谐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理念,历代的思想家们对这一理念多有阐发,老子对和谐思想的探讨,更是高屋建瓴、别开生面,既涉及本体论的思想层面,也涉及价值论的实践理性层面,反映着老子对世界本原、自然万物、社会关系和人生意义的理解和认识,具有很强的理论性和实践性。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老子的和谐思想,对于我们思考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与自我的关系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老子;和谐
和谐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源远流长的传统,“惟民其敕懋和”(《尚书·康诰》)“礼之用,和为贵”(《论语·学而》)“和实生物,同则不继”(《左传》)……润物细无声,和谐思想已经成为一种集体无意识沉淀在我们这个民族思想意识之中,深深地影响着中国人的观念和生活。“以身观身,以家观家,以乡观乡,以邦观邦,以天下观天下。”(《老子》第五十四章,以下凡引《老子》皆只注章节)老子从整个天下的视野和高度,将和谐文化提高到“道”之形而上的至高地位,成为我们民族品格的文化底蕴,也为当代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构提供了来自思想史的智慧启迪。
一、道性之和
“道”是老子哲学的核心,从本体论的意义上,“道”是万物的本原之所在。《老子》首章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第一章)“道”无名无形,无法言说,只知道能化育万物,是宇宙万物创生的根源,“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第四十二章)是老子描述宇宙创生的基本图式。万物皆由一气化生,至高无上的“道”化生混沌之“气”,这就是“一”,它既是“有”,也是“无”,是“空的气”,它为万物的存在提供了时间和空间的可能性;“二”指一气分化出的整个世界的对立物,即“阴”与“阳”二气;单独的阴、阳并互相作用,经过不断交冲、激荡,“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产生出二者的调和,形成“冲气”的适匀和谐的状态,经过“和”的阶段由“二”至“三”,化生出宇宙万物。“冲气”是包含着一切生命可能性的和谐之气,“道之为物,惟恍惟惚……其中有信。”(第二十一章)。在这和谐之气中恍恍惚惚有物的形象,有物质的存在,在渊深隐幽之中,藏有生命的种子,包容着一切生命的可能性,这里是生命的源头之所在,万事万物都从这里生发,“阴阳和,万物生”,《老子》之后的《黄帝内经》进一步阐发了老子“和”的思想。
“道”不仅是宇宙万物创生的根源,还是世界的运行法则。“反者道之动”(第四十章),老子认为,“道”的运动是一种返本复初的回复运动。“道”是一切存在的出发点,同时,“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第十六章)万物是生长变化的,其生长变化是有根的,这个根就是“道”,所以“道”也是一切存在的终结点。“道”的这种“反”的特性,老子又称为“归”:“归根曰静。”万物所归根的“静”并不是死寂,而是“静曰复命”,在静的境界中又孕育着新的生命。《易经·复卦》说:“复,其见天地之心乎!”邵康节于此曾加解释:“冬至子之半,天心无改移;一阳初动处,万物未生时。”这“一阳初动处,万物未生时”两语,正可形容“复命”的状态。可以说,“归根”是动之即静,“复命”是静之即动。前者是二合为一,后者是一分为二,这些便是万物变化的常态或常理。此即所谓“复命曰常”也……老子所谓的“常”,主要是指的“静”,而在这“静”中又含蓄着“动”。“静”作为万物的“归根”,是生命的终点,“静”中的“动”,又使生命的终点成为新的生命的起点。
生命的起点亦或终点,都是如此的和谐澄明,这是“和”的第一要义,是作为本原的道对万物生命可能性的肯定和包容。“谷神不死,是谓玄牝。玄牝之门,是谓天地之根。绵绵若存,用之不勤。”(第六章)“归根曰静”,天地万物都从“道”中生发出来又回归“道”,大道(谷神)虚空又变化莫测,她永存不灭,绵绵不绝地存在着却不见其形,其作用却无穷无尽。
二、万物之和
《老子》中讲“天道”“天之道”“天道无亲,常与善人”“天之道,不争而善胜”,这里的“天道”或“天之道”指的就是自然界的内在法则,这一自然界的内在法则决定了世间万物的相互联系的方式——“和”。
《老子》第二章说:“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这一段话,涉及六对矛盾:有与无、难与易、长与短、高与下(低)、音与声、前与后等,表现的是事物之间相反的关系,这些相反的事物呈现出的却是“相生”“相成”“相形”“相倾”“相和”“相随”的状态,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对立统一”,即相互矛盾的事物的和谐存在方式,其中“音声相和”是其中典型的例子。《乐记》“声成文谓之音”,成文是形成有规律的组织节奏。汉代郑玄为《礼记·乐记》做的注说,合奏出的乐音叫做“音”,单一发出的音响叫做“声”。“音”作为优美的乐曲,是由“声”有组织有节奏的组合而成的,是“对立统一”的事物和谐存在的极致。“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是谓玄同。”(第五十六章)是实现矛盾双方和谐的途径。世界是存在“异”的,这是绝对的和本质意义上的。面对“异”要淡化其边界和对立,采取“同”的态度,知“异”而取“同”,整体地把握和看待世界。面对世界的“对立统一”法则,老子的着重点或落脚点在于“统一”方面,其途径正是通过由“对立”而达“统一”,而“统一”正是“和”的存在方式。
这是“和”的第二要义,是事物间求同存异的和谐相融,也是世间万物生生不息的前提和保证。
三、社会之和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第二十五章)天地是人效法的对象,人的行为应该经天纬地,人事应该顺应自然而行。因而万物间相互联系的方式“和”,也是人类社会的伦理规范和社会生活秩序之归依。
老子认为实现社会和谐的关键是持守宽容不争的处事方法。“我有三宝,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第六十七章)三宝就是老子的处世之宝。
“慈”即慈爱,就是以慈爱之心待人。慈爱之心是人类友好相处的基础,一个充满慈爱的社会必定是一个和谐的社会。在与人相处的过程中尽量地照顾别人,给与别人,“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第八十一章)“常善救人”“无弃人”(第二十七章),珍惜别人,不遗弃别人,更不去伤害别人,“以道莅天下,其鬼不神;非其鬼不神,其神不伤人;非其神不伤人,圣人亦不伤人。”(第六十章)在老子的笔下,有道的圣人始终是以慈爱之心待人的。“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第三十章)战争过后,必然遭遇荒年,荆棘遍地,民不聊生。所以,“夫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第三十一章)如果不得已而用之,要“恬淡为上”(第三十一章),战争中被杀死的人很多,要以悲哀的心情来凭吊他们,战胜后,也要以丧礼来纪念他们。这里表现的是人的慈爱之心:对人的爱心、同情和宽容。
“俭”,即俭省,节俭。“夫唯啬,是谓早服……有国之母,可以长久。是谓深根固柢,长生久视之道。”(第五十九章)啬即爱惜,治理国家而言要爱惜财力和权力,收敛,不向外扩张;养护身心要“塞其兑,闭其门”(第五十六章),精神内向,管制自己的耳目口鼻等官能,关闭情欲的门路,不为外物所引诱,“挫其锐,解其纷”(第五十六章),收敛自己的聪明才智,解除头脑的复杂状况,不劳思费神,消损精神。“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第四十四章)“知足之足,常足矣。”(第四十六章)修有真朴之德,只求“为腹”,不求“为目”(第十二章),生活俭朴,少私寡欲,善于知足。知足之人可以“不辱”“不殆”,避害全生,生命长久。懂得用啬、节俭,个人则安享天年,国家则长治久安。相反,“服文彩,带利剑,厌饮食,财货有馀。”(第五十三章)多藏珍宝,纵情声色,追求口腹之欲,“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第四十四章)“难得之货令人行妨。”(第十二章)如果一味地追求“生生之厚”(第五十章),不知道节俭爱惜,违背了圣人的法自然之道,最终会受到自然规律的惩罚。
“不为天下先”即守柔、谦下、不争,达致安定和谐。(第七十八章)“弱者道之用。”(第四十章)“天下莫柔弱于水”(第七十八章),“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天下莫不知,莫能行。”老子把“弱”看做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最高法则,用其处理各种社会关系。“善为士者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与”(第六十八章),“善为士者”“善战者”“善胜敌者”都是守柔处弱的,所以,善为士者绝不会兵强天下引起战端。“是以圣人欲上民,必以言下之。欲先民,必以身后之。是以圣人处上而民不重,处前而民不害。是以天下乐推而不厌。”(第六十六章)圣人要想居上居前,就必须守柔处下,谦退不争;用孤、寡、不榖等“人之所恶”语自称,以言词谦居人民之下;和光同尘,退隐无名,身居人民之后。在国与国关系的处理上,老子提出“大者宜为下”(第六十一章)的原则:“故大国以下小国,则取小国……小国不过欲入事人。夫两者各得其所欲,大者宜为下。”(第六十一章)大国如能以谦下对待小国,就可以争取到小国;小国若能以柔顺对待大国,就可以争取到大国。因此,一个是由于谦下可争取到小国,一个是由于安静柔顺可以争取到大国。大国之争取小国,不过是想要附带养护小国而已;小国之争取大国,不过是想要入事大国而已。双方各得所欲,但大国尤其应该谦下。所以守柔处弱也是处理好国与国之间关系的基本原则。
老子赞曰:“上善若水”。最高的德行就像水一样谦下不争,甘居下地。这是老子“和”的第三要义:全体社会成员贵柔无争的和谐人性。
四、人心之和
“道”不仅是天地万物的本原和运行法则,还是一种理想的境界,是对自我本真状态的回归,是个体生命存在的和谐状态。
老子对婴儿情有独钟,在婴儿身上倾注了无限的热情和向往。“含德之厚,比於赤子。”作为阴阳和谐统一的产物,老子认为婴儿是生命的原初存在形式,天真淳朴,无知无欲,专气致柔,清静无为,形未成而气自专,情未感而精自应,具有最自然的本性和最本真的和谐,是与道相通的存在。“毒虫不螫,猛兽不据,攫鸟不抟……物壮则老,谓之不道,不道早已。”(第五十五章)王弼注:“赤子无求无欲,不犯众物,故毒虫之物无犯之人也。含德之厚者不犯于物,故无物以损其全也。”婴儿天真纯朴,无欲无求,其和谐的本性与万物相融,处于物我不分的混沌统一体中,故万物莫能害之。婴儿完全顺应自然,处于最自然的生理状态,因此具有最旺盛的生命力。“骨弱筋柔而握固……终日号而不嗄,和之至也”(第五十五章),虽然筋骨柔弱,但他的拳头却能握得很牢。虽不知牝牡交合之事,但他的小生殖器却时常举起。
这是因为他有保持着至柔的醇和。这是最完美的道德和最高的生存境界之所在。
这是“和”的第四要义,是人类返璞归真的和谐存在:“我独泊兮其未兆,如婴儿之未孩。”(第二十章)婴儿般的天真淳朴、自然无瑕、无知无欲,不雕琢、不修饰,尊重和接纳事物的自然天性,最终达到“天地相合,以降甘露”(第三十二章)的最高境界。
作为中国思想史上第一位建构自己形而上学体系的思想家,老子对和谐的探讨,既涉及本体论的思想层面,也涉及价值论的实践理性层面,具有很强的理论性和实践性,是克服和纠正“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的一剂良药。人类中心主义天人二元的思维模式在人类和自然之间划出一条天然的鸿沟,否认自然的价值,把人类的价值作为唯一的依据,把自然作为战胜和克服的对象,其结果是环境的日益恶化:森林锐减,物种灭绝,水源污染,雾霾来袭……“天无以清,将恐裂;地无以宁,将恐发……侯王无以正,将恐蹶。”(第三十九章)大道已失,天人分亦,如何挽回?“复归于婴儿……复归于无极。”当人类回归和谐,重现素朴,与道相通的时候,“万物将自宾”(第三十二章)。老子的和谐思想为人类社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也为当代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提供了借鉴。
编辑:鹿风芍
中图分类号:B2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5-7238(2016)03-0109-03
DOI:10.3969/J.ISSN.2095-7238.2016.03.021
收稿日期:2016-04-18
基金项目: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一般项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国传统文化内在统一性研究”(15CZXJ08)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沈香萍(1971-),女,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副教授;高晓琳(1994-),女,烟台大学人文学院汉语言文学系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