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
2016-04-11高逸上海
上海房地 2016年6期
文/高逸(上海)
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
文/高逸(上海)
5月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贯彻落实中央工作会议精神,确定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措施:发展住房租赁企业,支持利用已建成住房或新建住房开展租赁业务;鼓励个人依法出租自有住房;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推进公租房货币化。
去年初,住建部曾下发《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采取一系列措施努力形成渠道多元、总量平衡、结构合理、房屋规范、制度健全的住房租赁市场。而这次国务院进一步强调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是出于如下考虑:一是房地产市场如今已经进入了存量房时代,实施购租并举有了充分的条件;二是为在供给侧发力,满足城市新市民的住房需求,目前租赁市场涉及人口在1亿以上,年租金已经突破1万亿元,这是一个巨大的市场,这是房企转型升级的极好机遇;有关方面研究还表明,发展资本市场和规范发展房屋租赁市场,有助于减弱收入不平等对房价收入比和住房空置率的影响,从而减轻房价泡沫化的程度。所以发展租赁市场是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加快改善居民尤其是新市民的住房条件,推动新型城镇化进程。
购租并举是成熟的房地产市场的基本特征,对于土地资源紧缺的上海而言,是稳定住房消费的良策之一,既能节约土地,又能充分利用存量住房资源,让城市居民通过租赁解决住房问题,进城务工人员主要通过租赁方式解决住房问题,从而实现“人人享有适当的住房”的目标。当然,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目前还有不少瓶颈,特别是现行的税收制度不利于租赁市场的发展,又由于企业都是轻资产运营,借款较难或被收取较高利率。这些都需要政府在租赁市场的机制体制和有关法制建设等方面予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