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业还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吗?
2016-04-11李频上海
上海房地 2016年7期
文/李频(上海)
房地产业还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吗?
文/李频(上海)
自从2003年8月《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发〔2003〕18号)发布后,由于房地产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较大,关联的上下游产业较多,对地方税收的贡献大,所以房地产业一直被视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这两年,随着我国经济正进入中高速增长的“新常态”,房地产供应紧缺的局面得到极大改善,住宅供需基本平衡,房地产业也已告别了高增长时期,所以有不少人提出,再将房地产业看作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并将它作为保增长的手段,不仅会促使供给脱离需求的基本面,造成供给过剩,导致社会资源错配,而且将带来新一轮的泡沫风险。房地产政策应当适应“新常态”的发展特征,如果继续把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将有诸多弊端。
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并不利于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产业的转型升级。一方面房地产业所带动的多数是钢铁、建材、水泥等产能过剩和低附加值的行业,对高技术等产业的带动较弱;另一方面,由于房地产业受政策影响的短期效益较为明显,导致地方政府为追求GDP增长而不愿投入资金去发展实体经济和具有长期效益的高技术产业,这就进一步加剧产业结构失衡,不利于经济结构的调整和转型。对此,我国经济发展应当与房地产投资脱钩,将住房从过去的虚拟需求属性逐步转化为实际居住需求的消费品属性,从根本上促使房地产市场恢复居住的属性。
笔者认为,如今的房地产业是否仍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问题,不必争论不休。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即房地产业对国民经济的促进作用是客观存在的,至于其作用的大小能否体现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地位,并不会影响房地产业作用的持续发挥,正因为如此,那就让市场和实践去检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