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推进社区统战工作的思考和建议
——以黄浦区五里桥街道为例
2016-04-11黄浦区社会主义学院
黄浦区社会主义学院
(黄浦区社会主义学院,上海200025)
新形势下推进社区统战工作的思考和建议
——以黄浦区五里桥街道为例
黄浦区社会主义学院
(黄浦区社会主义学院,上海200025)
社区统战工作是党的统战工作的重要基础和领域,是社区党的工作的重要内容。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社区统战工作,是当前社区党的工作需要着重破解的课题。本文以学习贯彻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针对统战工作进一步向基层延伸和推进的新趋势,结合上海新近的街道体制改革,以黄浦区五里桥街道统战工作为典型案例开展调研,旨在尝试突破意识藩篱,主动延伸工作触角,创新工作理念和方法,探索出一条符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特点和规律的社区统战工作新路。就内容结构而言,本文对社区统战工作的基本成效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辩证分析研究,并在坚持问题导向的基础上,提出了新形势下推进社区统战工作的若干可行性对策建议。
社区统战;思考和建议
执 笔 人:李 煜 (1969-),男,复旦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社区统战工作是党的统战工作的重要基础和领域,是党在社区工作的重要内容。2004年1月,上海市委统战部下发了 《关于加强上海社区统战工作的若干意见 (试行)》,全市的社区统战工作全面展开。经过十多年的探索实践,各级党组织在体制机制、工作载体、组织网络、联系服务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多元主体协商参与的社区大统战格局已基本形成。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协调推进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引领,中央和上海在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发展协商民主、推进统战工作、改进群团工作等领域进行了一系列重要部署。2015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强调,统战工作是全党的工作,必须全党重视,大家共同来做。面对 “大家共同来做”的新要求,社区作为统战工作重要阵地的意义日益凸显。面对统战工作进一步向基层延伸和推进的新趋势,结合上海新近的街道体制改革,社区统战工作呈现许多新特征,同时也面临不少新问题,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社区统战工作,已成为当前社区党的工作需要着重破解的课题。为此,我们以五里桥街道为典型案例,组织力量对 “新形势下的社区统战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尝试突破意识藩篱,主动向前延伸,创新工作理念和工作方法,努力探索一条符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特点和规律的社区统战工作新路。
一、社区统战工作的基本情况与成效
社区是人民群众生活的家园和共同体,社会治理、基层建设的工作重心在社区,力量源泉在社区,成效体现也在社区。当前,基层社区正发生着深刻变化,已成为社会生活的支撑点、社会成员的集聚点、利益诉求的交汇点、矛盾纠纷的聚焦点。面对新机遇、新挑战、新任务,社区统战工作也在探索实践中不断取得新进展。
(一)推进制度创新,健全社区统战工作体系
在五里桥街道,社区统战工作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进行,党工委副书记 (党群)分管统战工作。2015年起,社区党群办公室为统战工作责任科室,办公室配备2名统战社工,并成立民主党派学习小组、侨联分会、民族联分会等组织。社区统战按照街道党工委统一领导、科室牵头负责、分会具体落实的工作模式开展,并建立健全社区统战的责任制度、考评制度、联系制度、会议制度等规范性日常工作制度。在此基础上,社区统战工作逐步向居委层面延伸,各居民区设1名统战联络员,一般由居委书记兼任,并依托党建服务平台建立 “侨之家”等服务站点,探索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和考核制度。通过基层制度创新,街、居两级的社区统战工作体系基本形成,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拓展统战对象,强化统战联系服务工作
社区统战对象包括辖区范围内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归侨侨眷、台胞台商、民族宗教界人士等。五里桥街道通过调查走访,对统战对象的个人及家庭情况进行了排摸,建立了统战对象数据库。在此基础上,街道不断强化社区统战对象的联系服务工作,对特殊人员和困难家庭开展特色服务和重点帮扶。比如,为60岁以上的老人赠送 “银发无忧”保险,为80岁以上的少数民族、早期归侨老人每天赠送一瓶牛奶,并提供每月100元的送医上门服务。协助有关部门对家庭特别困难、患有重大疾病或有信访及家庭矛盾的统战对象做好慰问、安抚工作,通过贴心服务排忧解难、凝聚人心。近期,街道成立青年知识分子联谊会,积极打造社区统战工作新载体,逐步将工作对象拓展至留学人员、新媒体中的代表性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特别是年轻一代等新的重点团结群体。
(三)重视理念意识,创新社区统战工作方法
面对统战对象的多元性和特殊性,社区统战工作亟待创新理念意识和工作方法,融入社区整合各类资源,以改变 “单打独斗”的尴尬局面。在五里桥街道,比较有实践价值的探索经验有:一是以“基层党建”带 “社区统战”。社区统战探索形成“党建工作到哪,统战工作就跟到哪”的工作方法,依托党建工作平台和组织基础,通过在8号桥创意园区、卢工邮市等企业建立党员服务工作站,顺利地将统战工作延伸到企业等领域;二是以 “统战文化”促 “社区团结”。在抓好宣传教育的同时积极培育统战文化,凝聚有文艺特长的统战人士组建统战 “同心艺术团”,目前艺术团有50多人,并举办“统战文化进社区”系列活动,以统战文化引领营造社区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
(四)搭建参与平台,推动社区共治自治实践
社区统战工作既要最大限度地把统战人士团结在党的周围,也要动员他们参与到社区各项建设当中。五里桥街道通过搭建参与平台吸纳统战对象参与到社区共治自治实践,取得积极成效。其中比较典型的有:一是学习小组模式。2006年,街道在全市率先成立民主党派离退休人员学习小组,成立九年多来,学习小组坚持定期组织学习,每年街道领导都参加小组会,通报社区工作情况,认真听取学习小组对社区的意见和建议,成为参与基层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之一;二是社区自治参与模式。街道结合社区民主化管理工作,在居民区建立 “三会苑”(听证会、协调会、评议会)自治家园,截至2014年底,先后有160多名统战对象参与居委会、社区管理委员会、自治小组、业委会、小区物业、文明劝导队等群众自治组织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社区共治参与模式。街道在社区代表大会等共治平台中,安排一定比例的统战对象担任社区代表成员,每年听取街道办事处工作报告,参与社区共治和民主决策工作。
二、当前社区统战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2004年,根据中央统战部和上海市委统战部的文件精神,各区县党委和统战部都制定了关于加强社区统战工作的文件,对社区统战工作的目标、任务、体制、方法等提出了明确要求。随着社区建设理论与实践的不断深入,社区统战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也取得明显进展,但总的来说,社区统战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其配套政策、组织基础和工作成效仍有待进一步深化提升。
(一)社区统战工作的力量配置较弱
在目前阶段,社区统战工作作为社区党的工作的组成部分,较之组织、宣传工作,其在制度架构、人员配置、资源整合等方面的力量相对不强。一方面,在街道层面,2015年之前,虽然成立统战科,但一般与宣传科、组织科合署办公。今年年初以来,随着街道体制改革,统战科被纳入新成立的社区党群办公室,但统战工作的力量和资源配置还不到位,这与统一战线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和统战工作复杂程度越来越高的实际状况不相适应。另一方面,在居民区层面,一般由居委书记兼任统战工作联络员,但随着社区大党委制的推行,居委书记的日常工作任务日益繁重,在兼顾开展居民区统战工作方面力不从心,直接影响统战工作的开展和实际成效。
(二)社区统战工作的理念创新滞后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变化,社区已经成为各阶层人士日常工作、居住、休闲的主要场所,也随之成为统战工作的重要阵地之一。随着统战工作的进一步深化拓展,社区统战对象从民主党派、民族宗教、侨属侨眷、台胞台属等逐步拓展至留学人员、新媒体中的代表性人士、非公经济人士特别是年轻一代等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社区统战工作也从原来联系服务为主的工作领域逐步拓展至统战工作的各个方面,社区统战工作任务日益繁重。但十多年来,社区统战的体制机制却一直没有进行大的调整,不少统战工作人员的理念意识未能与时俱进,在领域拓展、任务推进、服务方式等方面存在被动保守的思维定势和工作意识,缺乏破解难题、开拓创新的精神,难以适应当前社区的发展态势。
(三)社区统战对象的作用发挥不强
长期以来,社区统战工作任务集中于宣传政策、搞好服务等方面,但对于统战对象的团结程度、参与程度等方面的工作跟进不够,社区统战工作基本停留在联谊阶段,最大限度地发挥统战力量参与社区治理的作用不明显。在社区团结方面,虽然针对统战对象开展了相对丰富的学习活动、文艺活动、联谊活动,但多关注活动的数量,对于活动论证、设计、实施、评估等项目有效性因素关注较少。在社区参与方面,虽然吸纳统战对象参与协商民主和社区治理实践,但多处于辅助性地位且多关注参与的数量,对于社区参与的理念、内容、形式、效果等参与有效性因素关注较少。受此影响,社区统战工作尚未真正形成开放、互动、有效的社会协调模式,与社区建设、统战对象之间的良性互动、协调发展的程度不够。
三、新形势下推进社区统战工作的思考和建议
当前,新形势下的社区统战工作必须置于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发展基层民主的整体工作中统筹考虑。也就是说,社区统战工作的探索实践应该打破现行体制 “行政单一主导、权力内部循环”的逻辑惯性,注重总体规划、体制创新、制度建设。具体而言,新形势下的社区统战工作要坚持以社区党建为引领,根据 “顶层设计、体系建设、分类治理”的指导原则,按照 “顶层设计与群众首创相结合、体系建设与分类治理相结合、实践创新与配套保障相结合”的总体思路,围绕 “新体制、新方法、新治理”的工作主线,拿出更大的改革魄力,以顶层设计为着眼点完善社区统战体制机制,以体系建设为着眼点优化社区统战生态环境,以分类治理为着眼点提升社区统战工作实效,进一步推动社区统战工作从纵向垂直化的行政管理模式向横向网格化的多元治理模式转变,努力走出一条符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特点和规律的社区统战工作新路。
(一)在社会治理基层建设新格局中推进社区统战体制机制调整
2015年1月,市委、市政府正式下发 《关于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意见》及配套6份文件 (简称 “1+6”系列文件)。随着街道体制改革,原统战科工作并入社区党群办公室职责范围,统战干部需要兼顾其它党建条线工作,统战社工也转入社区党建服务中心,面对街道社会治理体制改革的新变化,社区统战新的工作格局亟待破题。结合贯彻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市委一号课题部署和学习市委即将出台的关于加强社区统一战线工作的相关指导意见,未来一个阶段,社区统战的核心工作应当以推进社区统战体制机制调整,明确区、街道、居委三级党组织推进社区统战工作的职责和任务,推动新的社区统战工作的领导配置、专职人员、工作职责、规章制度、配套政策的全面落地,按照职业化、规范化、专业化的发展要求,建立由职业准入、管理考核、薪酬津贴、教育培训、保障激励等人员管理制度体系,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素质好、知识结构优、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社区统战专职人员队伍,为新形势下的社区统战工作奠定坚实基础,提供有力人才保障。
(二)推动社区统战工作理念转变和工作方法创新
新形势下的社区统战工作要在继承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发扬创新精神,按照社区大统战的理念原则构建社区大统战工作体系。在工作理念方面,按照社区统战工作融入基层治理的要求,改变原来行政主导的条线纵向工作模式,转而依托党建整合社区资源探索社会协调横向工作模式,并努力将之贯穿于社区党建、社区治理的全过程。比如,五里桥街道通过在8号桥创意园区建立知识分子联谊会、在街道成立 “统战教育实践基地”的方式,敢于突破社区统战工作的社区范围,拓展新的重点统战对象,创造新的统战工作平台。在工作方法方面,在掌握社区统战对象信息的基础上,根据创新社会治理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工作的有效性,既要针对统战对象的特殊性开展专业化服务,又要针对社区形态的特殊性开展分类化治理,探索不同类型社区统战工作模式,并努力将他们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比如,针对新统战对象群体的特点,社区统战工作可以运用互联网思维联系服务统战对象,通过搭建网络统战平台、新建APP、微信群或公众号等即时通讯方式,提升联系服务实效。在工作领域方面,探索从原来的开展社区领域统战工作,尽快转变为运用社区思维和方法开展全领域统战工作。比如,社区统战工作的部分领域探索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PPP),向企业、社会组织等专业机构开放等。
(三)注重发挥群团组织在社区统战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社区统战工作对象多集中于工商联、科协、侨联、民族联、台联等群团组织,且多处于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的工作范围。目前,社区统战工作已基本形成街道党工委统一领导、科室牵头负责、群团组织具体落实的工作模式。根据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的新要求,结合上海群团群众性改革试点工作,社区统战工作要敢于探索创新,抓住群团组织向基层社区延伸开展群众工作的机遇,既帮助群团组织负责人培育统战意识,更好地提升群团组织处理统战事务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在日常工作中形成互相配合、互相促进的协作关系,又充分利用群团组织作为枢纽型组织的作用和功能,通过群团组织联系统战对象集中的社会组织,完善合作共赢机制,使之成为社区统战的重要力量。有条件的街道可参照 “侨之家”的工作模式,将群团组织的服务站点延伸至居委层面,以提升群团服务的可及性和便捷性。
(四)激励引导社区统战对象更深入广泛参与社区治理实践
结合贯彻落实市委一号课题,要通过搭建社区共治自治平台,优化社区治理参与机制,保证热心于统战工作的人士在区域化大党建、“两代表一委员”联系服务群众、社区代表大会、社区委员会等社区共治平台,或在业委会、居民议事会等社区自治平台中占有一定名额比例。要创造有利条件,鼓励他们发挥自身特长、参与社区治理实践。根据绩效导向、鼓励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以统战对象参与社区重大治理任务的数量、质量为指标,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办法,探索开展相关后续评估,建立健全激励机制,以提升社区治理实效。
四、结语
随着上海经济加快转型发展,相应的经济结构、社会结构、人口结构日趋复杂化和多元化,跨地区、跨职业、跨系统、跨界别、跨国界等社会流动日趋频繁,基层社区在总体上仍将继续处于社会风险的爆发期、社会矛盾的激化期、民众权利意识的上升期和利益诉求的多样化时期,社区统战工作的内外环境日趋复杂,既有的社区统战工作模式面临严峻挑战。由此,在新一轮社区建设中,社区统战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必须拿出更大的改革勇气,对社区统战工作予以重点关注和优先考虑,这样才能适应统战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才能进一步开创统战工作的新局面。
(责任编辑:张迦寓)
10.3969/J.ISSN.1672-0911.2016.04.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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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2-0911(2016)04-0042-04
2016-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