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意识形态话语权的科学性构建
——基于哈贝马斯“言语的有效性”理论的思考
2016-04-11李淼
李淼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辽宁 阜新 123000)
高校意识形态话语权的科学性构建
——基于哈贝马斯“言语的有效性”理论的思考
李淼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辽宁 阜新 123000)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高校作为意识形态工作前沿阵地,肩负着学习研究宣传马克思主义,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任务。话语权是一种影响力,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内在要求。认清当前我国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话语权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哈贝马斯“言语有效性”对高校意识形态话语权科学性构建的启示,才能构建科学有效的高校意识形态话语权体系,才能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
言语的有效性高校意识形态话语权构建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高校作为意识形态工作前沿阵地,肩负着学习研究宣传马克思主义,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的重要任务。话语权是一种影响力,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内在要求。面对当前的国内外形势,高校的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势在必行,只有认真分析高校意识形态话语权科学性构建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国高校当前的实际情况,运用哈贝马斯“言语的有效性”的理论内涵与运作机理,并采取科学的方法,才能构建科学有效的高校意识形态话语权体系,才能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
一、高校意识形态话语权科学性构建存在的问题
(一)高校意识形态理论创新相对滞后
从当前的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研究中来看,高校意识形态教育来看,理论创新相对落后,没有运用科学的方法,理论与实践相脱节,不能及时回应师生关切的重大问题和现实问题,加之,我国对外开放程度日益更强,高校学生的思想受到多元文化的影响,或多或少对马克思主义产生动摇,这使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抵抗力和影响力被削弱,在与其他意识形态的斗争中处于被动地位。[1]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受到质疑,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话语权的主体地位被削弱,助长了西方的理论和话语体系。只有促进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及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的理论创新,才能增强马克思主义的活力,促进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的开展,改善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的话语权弱化的现状。
(二)高校对意识形态话语权的掌控路径相对传统
高校对意识形态话语权的掌控本应当是立体式的、全方位的思想动态引领,但遗憾的是,由于种种原因,思想政治教育作为意识形态引领的主要路径,在不同程度上演变为围着课本学的书面教育,这样会使大学生越来越关注一般层面上的记忆和背诵,仅限于“知道它、学会它、记熟它”来
应付考试,而不是作为提升人的素质和生活质量的智慧。这种学习目的越是被置于首要地位,它就越是有力的占据了大学生的内在力量,而思想也就越来越远地退居其次,从而把知识转化为信念的有效系数就越来越低。[2]在开放的教育环境和剧增的信息面前,这种脱离丰富生活的扁平式“墙院教育”显得非常孤立,意识形态话语权效力的发挥也非常微弱,最终只能成为高校教师的“孤芳自赏”行为,难以让大学生感受到教育的芳香。
(三)高校意识形态工作中的话语内容空泛、传播方式简单
科学的话语内容,有效的话语传播方式有助于高校意识形态工作中话语权的实现和话语体系的建设。当前的实际工作中,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话语内容理想化,缺乏生动性、理想性,标语化、口号化盛行,致使高校意识工作缺乏吸引力,师生难以接受,导致高校意识形态工作建设的进程缓慢。长期以来,高校意识形态工作中的的话语主体掌握着话语权,话语表达教条化、简单化、程式化。多以硬性灌输为主,理性分析为辅,盛气凌人、讲究形式化、停留在精英层,缺少平易近人的态度,不追求实效性,没有深入到大众层面,更没有和话语对象进行过平等的交流和沟通,话语对象的话语权得不到实现。这都使高校的意识形态工作达不到应有的效果,也阻碍了高校意识形态话语权的科学性构建的进程。
(四)高校意识形态工作中的话语主体的责任缺失
只有不断创新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不断促进话语主体进行亲身实践,才能促进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的话语体系建设。[3]这些都能吸引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话语对象也就是师生的注意力。在市场经济的影响下,高校意识形态工作主体忽视对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学习,用形式主义的工作态度去对待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研究和探讨,有的甚至毫不关心高校的意识形态工作。这不但降低了高校意识形态工作中的话语权的影响力,降低了高校师生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认同程度,更严重的是会导致高校意识形态工作中话语体系建设存在合理性的危机。
二、哈贝马斯的“言语的有效性”对高校意识形态话语权科学性构建的启示
(一)哈贝马斯认为言语的有效性及其要求只有在“对话”中才能被明确的阐释,在对话中我们通过学习并遵守“有效性要求的义务”使“有效性要求”被真正落实。“有效性要求的义务”具体表现为:首先,言说者必须严格要求自己,通过反复斟酌使自己的表达能够被听者所明白和理解。其次,言说者的表达一定要体现出自己的真诚性,这样才能使听者更容易相信自己说的话。再次,言说者在陈述时一定要选择被大众所广泛认可的观点,这样听者才会愿意接受言说者陈述的内容。最后,言说者在进行陈述时,所表达的内容必须是真实的,这样听者不但更能理解陈述的内容,也可以获得一些新的知识。因此,在高校意识形态话语权科学性构建过程中,应该多进行真诚的沟通交流,并且沟通交流的内容一定要有真实性,这样才能使高校意识形态的话语权被理解,被相信,被接受,被认同。
(二)在哈贝马斯看来,对于某些社会现象及相关话语的有效性,如果仅仅被看作在进行自然科学和认识论的客观性检验,而且只是自己在进行单方面的操作,这是不行的。只有在主体性和双方的互相理解沟通中,我们才能获得正确的社会价值判断和言语的普遍有效性。因此,高校在意识形态话语权的科学性构建中,不能仅仅看做是在对认识论的客观性检验,也不能看做这只是高校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者单向的行为,要通过和被了解者沟通,互相理解来建设,这样高校建设的话语权才具有权威性,才能被大家认识和接受。
(三)哈贝马斯超越逻辑实证主义,把社会规范和价值判断的有效性建立在主体间性之中,纳入到具体的、交互性的、有情景的生活的世界中去。言语普遍有效性的达成是通过对话、谈判、言语行为的沟通、交往体现。社会规范和价值判断的有效性不仅要求话语本身是真实的,而且对待规范行为时,确认与其有关的“恰当性”、“诚实性”,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获得真正的普遍有效性。因此,高校意识形态话语权的科学性构建要建立在主体间性之中,要深入具体的、有情景的生活世界中,
通过广泛的对话、沟通等实现高校意识形态话语体系的真实性、有效性。
(四)哈贝马斯认为,当事人在对话中,应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和行事作风,并根据社会情况的变化而变化,这样一些理论或法律规范才会真正具有“普遍有效性”。这一观点是我们构建现代公共生活的伦理或规范。因此,高校意识形态话语权的科学性构建要联系到不断变化发展的实际生活中去,要与变化发展了社会实际相适应,并能随着社会生活的变化而不断进行新的调整和完善。
(五)哈贝马斯认为真正的有效性理论和社会规范还必须是经过反思的,只有在不断的反思中,才能发现一些存在的问题,才能进行改善,只有这样理论和社会规范才能真正获得有效性。因此,在高校意识形态话语权的科学性构建过程中,建设者要不断反思自己的行为,了解和发现高校意识形态话语体系的不合理性和自身建设过程中行为的不合理性、无效性,以便于改善不合理的、无效的行为和内容,坚持合理的、有效的行为和内容,更好的促进高校意识形态话语权的科学性构建。
(六)哈贝马斯将“言语有效性理论”由事实的新领域扩展到社会规范领域。认为常规的有效性实际上追求的是获得真理性,认为只有经过实际的对话才能建立规范道德训条,对话通过争论这种形式表达。因此,高校在意识形态话语权的科学性构建过程中,要在深入实际沟通交流对话的基础上建设符合实际要求的意识形态话语权的科学体系。
(七)哈贝马斯认为,对社会规范或社会价值判断的有效性进行分析,不能够只表达事物的事实状态,不能只是形式上进行否定,还要深入分析语言使用形式、语言的表达等。因此高校在意识形态话语权的科学性构建中,在分析事物的实际状态时,也要深入分析如何使用语言,这样才能真正保证高校在意识形态话语权构建的科学性。
三、高校意识形态话语权的科学性构建路径
(一)确定高校意识形态话语权的责任主体具体化
高校各基层党组织都要把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全校树立“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人人有责的理念,把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牵头协调、各部门互相配合、全校师生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统筹推进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哲学社会科学课教师、辅导员班主任和心理咨询教师等宣传思想工作骨干队伍建设。针对新媒体平台建设、舆情监控、网上舆论引导、媒体突发事件处置等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加强新媒体宣传工作队伍培养。继续深化辅导员、班导师工作课程化模式改革,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工作,支持辅导员围绕学生实际,就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理论研究,深入推进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不断提升学生工作队伍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水平,全面提升高校意识形态话语权构建的针对性、实效性、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水平。
(二)探索高校意识形态的话语规律
民族话语、领导话语、时代话语、世界话语等是当前的高校意识形态工作中几种主要的话语。他们既有自身的规律,也有共同的规律。高校意识形态话语权的建立要符合中国的文化传统、话语资源、社会的实际情况,要在对先前的话语体系批判的继承的基础上不断创新,体现话语主体的认知与需要。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高校应当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校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
(三)优化高校意识形态的话语渠道
随着信息的网络化和工作对象的不同,高校传统的“墙院教育”式的意识形态话语渠道已被时代所淘汰。创新优化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渠道,把现代网络媒介的优势运用到传统的话语渠道中去,促进他们的优势互补,从而建设一个综合话语渠道已势在必行。因此,我们必须实施思想政治理
论课教学方法改革,推广“一微四化”教学模式,充分挖掘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教育资源,开展“碎片化”知识点教学研究,培育“精彩微课”,打造思想政治理论精品课程。同时加强学校官网、新闻网、各二级单位网站建设,推进官方微信、微博、客户端、辅导员博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博客、校报电子版、网络电视台等新媒体建设和管理。整合媒体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加强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融合,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深入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专项清理行动。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四)创新高校意识形态的话语形式
口号化、空泛化现象在当前高校意识形态工作中的存在,阻碍了高校意识形态话语权的构建,为了改善这种状况,必须创新话语形式,转变方式方法。当今的话语体系建设应该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体实践。因此,高校在意识形态话语权的建设中,要不断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经验,使新的话语体系被师生理解信服,并能够解决在发展中面临的各种问题,最终促进高校意识形态话语权的建立。在坚持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核心话语权的基础上,改善传统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指令色彩和强调矛盾斗争的话语方式,创新话语方式,使之符合当今时代发展的潮流。
总之,高校意识形态话语权的科学性构建,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程,不能一蹴而就,在建设的过程中必须紧紧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具体实际,不断创新,在哈贝马斯“言语有效性”理论的启示下建设中国特色的高校意识形态话语权的科学体系,提高高校意识形态的话语权,最终促进我国社会的发展。
[1]李江静.牢牢把握高校意识形态话语权的现实挑战与实践路径[J].思想教育研究,2015(05):33-36.
[2]杨建义.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路径研究[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8.
[3]刘经纬,董前程.对完善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话语体系、掌握话语权的探讨[J].思想教育研究,2015(09):35-39.
G641
A
1007-9106(2016)12-0027-04
*本文为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高校学生宗教信仰状况及整合对策研究”(L13DZZ074);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立项课题“创新发展理念视域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创新研究”(JG16DB186);2016年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党建课题阶段性研究成果。
李淼(1979—),女,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讲师,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