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区域贸易协定的现状、特征及顶层设计探究
2016-04-11陈淑梅
赵 亮,陈淑梅
(1.南昌工程学院 经济贸易学院,江西 南昌 330099;
2.东南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江苏 南京 211189)
我国区域贸易协定的现状、特征及顶层设计探究
赵亮1,陈淑梅2
(1.南昌工程学院 经济贸易学院,江西 南昌 330099;
2.东南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江苏 南京 211189)
[摘要]在全球性多边贸易谈判停滞不前的境况下,区域贸易协定逐渐被世界各个国家或经济组织所重视。在我国,区域贸易协定已经上升为一项国家级战略,但缺少对其的整体规划,为完善我国区域贸易协定战略,使之得到更好的发展,有必要进行顶层设计。基于此,在对我国目前区域贸易协定整体状况和发展特征进行总结的基础上,强调了顶层设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最终从战略定位、对象选定、区域布点设定、路线图绘制、运作机制以及合作领域方面进行了顶层设计。
[关键词]区域贸易协定;顶层设计;自由贸易;区域经济一体化
一、引言
纵观当今世界经济,次贷危机尚存的“余震”造成全球经济复苏乏力,各经济体都希望通过合作来推动自身的经济增长。但由于全球性的多边贸易谈判停滞不前[1]39-45,区域贸易协定(Regional Trade Agreements,简称RTAs)就逐渐成为各国合作的必然选择,RTAs由此又将迎来一波发展高潮。
在我国,RTAs地发展越来越受重视。我国的十二五规划纲要、党的十七大和十八大报告以及十八届三中全会文件均提出要积极参与区域合作、实施和推进RTAs战略、加快自由贸易区建设的要求,这都充分表明我国已经把RTAs作为一项国家级战略来实施。自我国2001年加入的《曼谷协定》(后更名为《亚太贸易协定》)算起,我国的RTAs虽已拥有15年发展历程,但至今尚无完整的整体规划或顶层设计。针对此情况,黄鹏等(2009)[2]18-21、孟夏(2010)[3]81-92、宫占奎(2011)[4]14-20等学者均指出我国RTAs需要有整体战略规划性质的顶层设计,鉴于此,本文对我国RTAs的顶层设计问题进行了研究。
二、我国RTAs发展的整体状况
目前我国在建的RTAs有21个,涉及32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已签署的RTAs有14个(详情见表1),涉及22个国家和地区,分别是我国香港、澳门、台湾以及亚洲的东盟、新加坡、巴基斯坦、韩国;大洋洲的新西兰、澳大利亚;欧洲的瑞士、冰岛以及拉丁美洲的哥斯达黎加、智利、秘鲁。还加入了《亚太贸易协定》。正在谈判的RTAs有7个,涉及24个国家(详情见表2)*资料来源于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http://fta.mofcom.gov.cn/.。
此外,我国完成了与印度的区域贸易安排联合研究,完成了与以色列的自贸区联合可行性研究,正与哥伦比亚、马尔代夫、格鲁吉亚和摩尔多瓦开展自贸区联合可行性研究,与智利进行自贸区升级版谈判(详情见表3)。我国还在积极力推FTTAP和引领“一带一路”建设(详情见表4)。
表1 我国已签署的RTAs* RTAs的类型根据市场融合情况,自高到底可划分为EIA(经济一体化协定)、经济同盟、共同市场、CU(关税同盟)、FTAs(自由贸易协定)和PTAs(优惠性贸易协定)六类。我国加入的《亚太贸易协定》属于PTAs。
资料来源:根据我国商务部网站(http://www.mofcom.gov.cn/)和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http://fta.mofcom.gov.cn/)提供的资料整理而得。
②中国—东盟自贸区2002年始建,2010年建成。
表2 目前正在谈判中的RTAs
资料来源:同表1。
表3 官方正在开展联合研究的RTAs
资料来源:同表1。
表3 我国正在积极倡导建设的RTAs* 我国曾提出建设中国—南部非洲关税同盟自贸区、中国—南方共同市场自贸区和中国—欧盟自贸区,但这三个自贸区尚未得到对方实质性进展或回应。而且在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也没有这三个自贸区的相关介绍,因此本文不对这三个自贸区进行研究。
资料来源:同表1。
三、我国RTAs发展的主要特征
经过15年的发展,我国的RTAs表现出以下特征[5]40-41[6]14-19。
(一)起步很晚但发展较快
自建国以来,由于遵循“不结盟”的原则,国内在很长时间里都忽视RTAs的发展。改革开放后,又在集中精力争取复“关”入“世”,对RTAs仍无暇顾及。我国的RTAs正式起步于全球RTAs发展的第四个阶段*根据宫占奎等(2011)的划分方法,可将RTAs的发展历程分为四个阶段:1972年以前为第一阶段;1973—1992年为第二阶段;1993—2000年为第三阶段;第四阶段为2001年至今,以2007年次贷危机为界,分为前后两个小阶段。,起步已是很晚。虽然起步晚,但是发展速度较快,在建的RTAs数量已达到21个。
(二)以亚洲为发展重心,不同发展模式共存
研究我国RTAs的发展现状可知,其发展坚持“邻近”原则。目前我国在建的21个RTAs中,涉及亚洲、拉丁美洲、大洋洲和欧洲共32个国家和地区,但除了大洋洲的新西兰、澳大利亚;拉丁美洲的智利、秘鲁、哥斯达黎加和欧洲的冰岛、瑞士和挪威外,其余的合作对象都地处亚洲。此外,我国尚未与北美洲和非洲的经济体签订过RTAs。
从RTAs发展模式上看,我国RTAs的发展模式不一,各有特点。谢锐和赖明勇(2009)将我国的RTAs发展模式归纳为三种[7]35-40,本文认为具体的发展模式概括为六种更为全面。
模式一:国内不同社会制度的模式,譬如有大陆与港、澳特别行政区的CEPA,大陆与台湾的ECFA。
模式二:与区域组织联手的模式,譬如与东盟、海湾合作委员会的合作。
模式三:加入某个区域经济组织的模式,譬如加入《亚太贸易协定》、RCEP。
模式四:与发达国家、富裕国家的模式,譬如与新加坡、新西兰、冰岛、瑞士、韩国、澳大利亚、挪威以及日本的合作。
模式五:与发展中国家的模式,譬如与印度、哥伦比亚、巴基斯坦、智利、秘鲁等的合作。
模式六:与能源丰裕组织、国家的模式,譬如与海湾合作委员会、澳大利亚的合作。
(三)建设层次低
主要体现在市场开放程度低和合作领域窄两方面。
从市场开放程度看,由表1和表2可知,我国在建的21个RTAs中,类型都是FTAs,但FTAs在RTAs分类中层次较低,其关税减让的范围以及谈判的议题都有限。对于市场开放程度高的CU、共同市场、经济同盟和EIA等尚未涉及。
在合作领域方面,从横向看,仍以传统意义上对货物、服务贸易的减税为目的,对于超出经贸领域的议题,譬如海关程序、知识产权、人员流动、品牌合作等也有涉及,但多无具体操作细节,只是笼统的在协议文本中提及。而对于TPP、TTIP等代表超高水平的新一代RTAs所涉及的环境保护[8]38-45、劳工标准以及国有企业等议题我国RTAs均少有涉及。从纵向看,我国签署的RTAs存在较多对协议双方的敏感产业、部门的保护,即存在“例外”的情况,其他的非敏感产业、部门也是强调在现有的税率水平上进一步降低关税,但大都没有强制规定要直接取消双方的关税,这也低于TPP的“无例外、零关税”的要求。
(四)“多规制”的协议模式灵活性高
我国签订的一些RTAs体现出“多规制”的减税模式,即根据不同的产品和行业进行快慢结合的降税措施,这有利于减小谈判的难度,尽快达成和实施协议,及早分享收益。“双轨制”的减税模式具体是指将部分谈判难度小、互补性高、都感兴趣的产品依靠“快速途径”先行降税,提前开放市场。其他产品仍然通过常规谈判步骤分阶段降税,这种模式在中国——东盟RTAs、中国——巴基斯坦RTAs中已取得良好效果,为RTAs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牢固基础,也增强了其他经济体与我国进行RTAs谈判的兴趣。
(五)尚未出现以我国为轴心的RTAs
进入上世纪末期,在全球和局部区域的RTAs中,“轮轴——辐条”结构(Hub and Spoke Structure,简称H&S结构)开始逐渐蔓延。从全球范围观察,目前已形成以美国、欧盟为一级轴心的格局;从局部区域来看,也形成了以某个经济体为主导的H&S结构,譬如在东亚存在以东盟为主导的“10+6”合作机制、RCEP,非洲南部形成以南非为核心的SACU等。尽管我国已签订了14个RTAs,但双方大都是地位平等的伙伴关系,或者是由其他经济体主导,我国参与的关系,尚未出现以我国为轴心的RTAs。
四、我国RTAs顶层设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顶层设计的必要性
1.外部因素
(1)当今世界贸易发展趋势的要求
始于2001年的多哈回合谈判屡遭挫折,WTO多边谈判仍难见曙光,RTAs就逐渐发展成为当今世界贸易合作发展的主流,深刻影响着当下全球贸易格局。尤其是在后危机时代,各个经济体都希望能够借助更大的市场和比较优势走出低迷的经贸现状,因此,积极参与RTAs对于我国顺应世界贸易发展趋势,优势互补,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十分紧迫。
(2)一级轴心签订的RTAs新规则、新标准的逼迫
美国主导的TPP欲打造成为全球贸易发展的新标杆,我国并未被邀请加入,由此造成的贸易转移等影响势必会对我国贸易的发展造成不利;亚洲尤其是东亚一直是欧盟RTAs的“真空地带”,但随着东亚RTAs的快速发展,形成的多个以东盟为轴心的合作机制[9]122-137让欧盟感受到潜在利益地损失,其RTAs战略也逐步向亚洲倾斜,并分别与韩国、印度进行了RTAs谈判。而美欧联手共建的TTIP更是意在巩固了其在全球的一级轴心地位,试图继续主宰新一代世界经贸的“游戏规则”[10]30-33。这从外部迫使我国必须要深化经贸改革以适应RTAs新动向,跟上新一代区域主义进程。因此,我国必须尽快制定完整的RTAs战略,这就需要首先进行顶层设计。
2.内部因素
(1)国内经贸发展的迫切需要
目前国内经济发展总体低迷,经济增长率不断下滑。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上半年我国GDP增长率仅为7.0%(按可比价格计算),较往年同期有较大幅度下降。传统意义上推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消费、投资和出口的拉动力都不足,内需依然不强劲,过度投资导致产能过剩,出口也由于国外疲弱的经济费环境而不断回调,目前急需其他拉动经济增长的驱动力。“RTAs驱动”(或称为“自贸区驱动”)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逐渐被重视,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的成立即是例证。
(2)政治、安全因素
通过与世界其他经济体建立的RTAs,提高了我国在全球政治舞台上的影响力,并增强了我国与RTAs对象的政治互信和友好往来,特别是与周边经济体的RTAs为我国经济发展创造了稳定的周边安全局势和良好的发展环境。为了保证现有RTAs的良好运行和不断缔结更多的RTAs,需要对我国今后的RTAs发展进行顶层设计。
(3)我国RTAs发展提速的要求
自2007年次贷危机爆发以来,我国RTAs发展明显提速,通过统计已签署的14个RTAs可看出,有10个是在2008年及以后年份签订的,占比71%;正在谈判的7个RTAs中,有5个是在2008年以后开始谈判的,特别是在2013年和2015年展开谈判的就有3个(见表1和表2),仅此两年就占比57%。我国RTAs的提速发展亟待顶层设计上的指导。
(二)我国RTAs顶层设计的可行性
1.法律基础
2004年7月经修订后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一章第五条明确规定我国要依据平等互利的基本原则,促进和发展同世界其他经济体的贸易发展,缔结或者参加关税同盟协定、自由贸易区协定等RTAs,积极参加区域经济组织。这为我国RTAs地发展提供了法律基石。
2.政策支持
在中共十七大报告中我国首次阐明要“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这表明我国已经将发展RTAs升级成一项国家级战略,明示了RTAs在我国今后经贸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在我国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中也提出要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不断加强与主要贸易对象的经贸联系。其后在2012年中共十八大报告又提出“全面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的号召,再次重申了要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推动同周边国家互联互通。这为我国RTAs的战略规划和顶层设计提供了政策支持。
3.实践基础
我国的RTAs经过十几年的发展,积累了较丰富的谈判和建设经验,这为顶层设计奠定了实践基础。目前我国已形成一套依次推进、环环相扣的RTAs建设经验,即:正式谈判之前的官产学联合研究、可行性研究;正式签署协议之前的“试验田”:早期收获计划;正式签订协议之后的各类补充协议等(见图1)。
图1我国RTAs的常规工作路线图
五、我国RTAs顶层设计的具体内容
(一)战略定位
总的来讲,我国RTAs的顶层设计必须要符合政治、经济、安全、能源利益以及外交要求,力争构建以我国为轴心的H&S体系,积极参与新一代贸易体系地制订。具体来讲,在政治上要认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符合政治稳定需要,能够加强双方的互信和团结;在经济上要承认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能够满足我国外贸多元化的需求;在国家安全上,要符合我国的国际安全、战略安全、能源安全等需要,满足对紧缺能源、战略物资进口需求,维护和稳定我国周边安全形势;在外交上要符合扩大我国在地区、国际舞台上影响力的需要等。
(二)谈判对象选定标准
1.总标准
遵循先易后难、周边、(经济结构)互补、(政治)互信、资源充足、各类伙伴关系或主要贸易对象的原则。
2.具体标准
根据十八大报告提出地不断推动同周边国家互联互通的指导思想,我国的周边经济体仍然是RTAs优先和重点发展对象。此外,还要利用好各类国际平台、经贸平台,从以下几方面来寻找潜在的RTAs对象。
首先可从我国积极参与的并拥有较大话语权的各种次区域经合组织(譬如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和大图们江流域合作等)和各类经贸合作论坛(譬如上海合作组织、中非合作论坛、博鳌亚洲论坛和金砖国家峰会等)的参与方中寻找。其次,可从与我国建立了各类伙伴关系的经济体中寻找。目前,与我国建立各类各类伙伴关系的经济体共有55个。最后可从我国重要的贸易对象中寻找。
另外,还可以把全球重要RTAs中预期能够在中短期内与我国进行RTAs接触的成员国做为优先谈判对象。譬如直接与欧盟进行RTAs谈判可能阻力太大,但可先与欧盟内部与我国关系良好、经济互补性强的国家签订RTAs,然后再各个击破,最后“水到渠成”[11]30-32。
(三)区域布点地设定
由于我国周边地区仍是我国今后较长时间内RTAs谈判的优先和重点区域,而东南亚、南亚和西亚的主要经济体已经和我国签订或准备签订RTAs,俄罗斯和中亚地区却还是我国RTAs发展的薄弱地带,但这些地区的经济体无论是从区域合作组织、各类伙伴关系还是贸易对象方面分析,都拥有与我国发展RTAs的良好基础,因此今后这些区域应是我国发展RTAs的重点地带。
除了周边的亚太地区,其他大洲的区域布点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布局方法。具体来讲,大洋州的主要国家已经与我国签订了RTAs,故在此区域的发展潜力已有限。再看非洲和拉丁美洲,我国RTAs涉及到的经济组织分别是位于非洲的SACU和位于拉丁美洲的南方共同市场,因此,我国在非洲的RTAs布局可从与SACU地谈判开始,逐步向东非、中非、西非和北非拓展;在拉丁美洲的RTAs布局可从与南方共同市场的合作开始,继而与拉美其他经济体,特别是加勒比海沿岸地区的经济体展开合作。再看与欧洲和北美洲的RTAs谈判,由于世界一级轴心欧盟、美国分别位于这两个大洲,它们对RTAs合作的门槛要求极高,再考虑上一些政治因素,因此中短期内要与这两个一级轴心展开RTAs谈判的困难较大。因此,我国要遵循先易后难的原则,争取先对北欧、东欧以及墨西哥、加拿大等展开RTAs谈判,再逐步接触欧盟的主要经济体以及美国。
(四)基本路线图绘制
综合考虑我国RTAs的战略定位、谈判对象的选定标准以及区域布点的设定原则,可以勾勒出今后我国RTAs进一步发展的基本路线图(见图2)。
图2今后我国RTAs发展的基本路线根据图2可知,今后我国RTAs发展的基本路线可以按照短期、中短期、中长期和长期四个阶段逐次进行。短期内的经济体是我国目前正在联合研究的和有谈判意向的国家或组织,中短期内是我国周边的亚洲各经济体;中长期内是要逐步构筑辐射欧洲、北美、拉美和非洲的全球RTAs体系;长期内是要与世界一级轴心以及欧盟主要大国达成RTAs。
(五)运行机制
良好的运行机制是RTAs正常运转地保证。通过借鉴欧盟、NAFTA以及东盟等RTAs的成功经验[12]109-113,本文认为我国RTAs的运行机制应包含以下方面:首先,要以RTAs协议文本为法律基准,明确双方的义务和权利;其次,要安排磋商机制,定期举行各种政府会议,确保RTAs运行中发现的问题能及时沟通和解决;最后,要争取建立RTAs专门管理机构。
(六)谈判、合作领域
基于我国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我国的政治、经济、安全和外交等多方面因素,我国的RTAs谈判短期内仍需以经贸领域的议题为主,但也要逐步增加对非经贸领域议题的谈判,近期我国同瑞士签订的RTAs就涉及到一些我国很少涉及的新议题,譬如竞争、环境等。对于非经贸类议题,我国可以在RTAs谈判时先规定一些原则性和宣示性的笼统条款,暂不明确双方在这些领域的强制性义务,待时机成熟后再慢慢讨论。对双方的敏感行业、部门可以设置“缓冲期”或允许存在“例外”的情况,以便降低谈判难度。
六、结语
在后危机时代,全球RTAs又将迎来一波发展高潮,我国的RTAs由此面临着新的国际机遇。在此背景下,通过对我国RTAs的现状、发展特征以及进行顶层设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分析,得出了在战略定位、对象选定、区域布点设定、路线图绘制、运行机制以及合作领域六方面的顶层设计方法。但我国RTAs顶层设计是一项大工程,本文的分析还比较粗浅,尚有待继续深入研究。
总之,为我国RTAs发展进行顶层设计是必要的,不能自下而上或仅凭市场自发驱动。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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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秦卫波]
Research on the Current Development Situation,Feature and Top-level Design of the Strategy of Our Country’s Regional Trade Agreements
ZHAO Liang1,CHEN Shu-mei2
(1.School of Economics and Trade,Nachang Institute of Technology,Nanchang 330099,China;2.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Southeast University,Nanjing 211189,China)
Abstract:In the case of the little progress of the global multilateral trade negotiations,more and more countries and economic organizations were gradually paying attention to regional trade agreements.In our country,regional trade agreements have already been upgraded to a national strategy,but no an overall plan.In order to perfect regional trade agreements of our country and drive its better development,it was necessary to perform the top-level design.So,the thesis studied the whole situation and development characteristics of regional trade agreements of our country.And then,the thesis analyzed the necessity and feasibility of the top-level design.Lastly,the content of the top-level design concluded six aspects:strategic positioning,how to select the negotiation objects,regional location,draw the roadmap,operating mechanism and cooperation fields.
Key words:Regional Trade Agreements;the Top-level Design;Free Trade;Regional Economic Integration
[中图分类号]F7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6201(2016)01-0264-07
[作者简介]赵亮(1986-),男,山东潍坊人,南昌工程学院经济贸易学院讲师博士;陈淑梅(1966-),女,江苏如皋人,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基金项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2242015S10002);省部级基地(2242015S30004)。
[收稿日期]2014-02-28
[DOI]10.16164/j.cnki.22-1062/c.2016.01.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