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而杖
2016-04-11高建群
◎高建群
四十而杖
◎高建群
40岁时,我想做的第一件事情是拄一根拐杖,剃个光头,穿上一件青布长衫,脚踩一双圆口布鞋,走到哪里,人未到,拐杖先到了,把个地板墩得笃笃作响。如果还要有些韵味,那么不妨伸长脖子,鹤鸣九霄一般,朗声唱出“五柳先生本在山,一朝为客落人间”这样的句子。我想,那景致一定惬意极了。
在泾阳张家山,泾河岸边有个温泉,水温28℃,号美人浴。县文化局长要我给泉写个名字,写罢,他央我去浴。节令不对,我的身子刚浸到水里,就感到下肢麻木。
我匆匆出浴,趴在别人的肩膀上回到住处,腰始终不能动,于是央人从正飘着柳絮的柳树上砍了个带杈的树枝做拐杖。我在张家山住了一个月零四天,这拐杖用了一个月零四天。这段日子,我这病身子全赖拐杖。睡觉的时候翻不了身,我用拐杖勾住床头,凑合着翻个身。吃罢饭,坐在凳子上起不来,我拄着拐杖站起来。最尴尬的事情是蹲厕所,我只能双手抱住拐杖, 直着腰,跨着弓步,勉强蹲下去。蹲下去后又起不来,我努力许久,依旧用双手抱住拐杖,像猴爬树一样,站起。
后来回西安,行至路途,我突然觉得自己拄拐杖的样子很难看,不像个得道高人,倒像个讨饭的。这时腰已见好,我便把这拐杖扔到了车外。人是一个贱物,我现在又常常想起那根拐杖。
我觉得人尽可以我行我素,只要自己觉得舒服了,尽可以不管别人怎么看待。剃光头也罢,拄拐杖也罢,我自为之,与人何碍。这样,我又央人去北山里砍一根旬子木来,木质坚硬,可以做斧子把儿,用得久了,遍体通红。
四十杖家,五十杖路,六十杖朝,七十杖国,八十杖天下,这是古人的一串话。而今我行年已四十有三,古训可鉴,我可以用拐杖了,起码在自个家里,可以挥拐杖了吧!台湾诗人纪弦有诗说:“我挥舞着我的黑手杖!在地球上行走。”这话听了,总让人景仰不已,浪心难拘。
(摘自《你我皆有来历》湖南文艺出版社 图/赵胜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