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要成为科技的集聚地和创新的孵化器
2016-04-10魏澄荣
魏澄荣
(福建社会科学院 福建 福州 350001)
·经济管理与改革发展·
高新区要成为科技的集聚地和创新的孵化器
魏澄荣
(福建社会科学院福建福州350001)
产业集聚和创新孵化是高新区的重要职能,推进高新区发展,要按照习总书记的要求,做实做好“高”和“新”两篇文章,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孵化器催化平台、科技金融平台建设,优化科技、人才、政策等要素配置组合,努力把高新区建设成为科技的集聚地和创新的孵化器。
高新区产业集聚创新孵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2013年,在辽宁考察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高新区是科技的集聚地,也是创新的孵化器。看一个高新区是不是有竞争力、发展潜力大不大,关键是看能不能把‘高’‘新’和两篇文章做实做好。高新区要择优引入企业和项目,不能装进篮子都是‘菜’,希望高新区抓好科技、人才、政策等要素配置组合,把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落实到具体行业、具体产业、具体产品上。”[1]在我国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高新区承载着重要的历史使命,要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高新区建设成为科技的集聚地和创新的孵化器,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
一、完善创新产业链,打造科技创新集聚地
产业聚集是高新区发展的首要功能,集群发展是高新区产业发展的基本形态。尽管由于处于不同地区和不同发展阶段,各高新区的发展并不均衡,但高新区作为高技术企业的集聚区,首先要实现产业集聚并形成产业集群。为此,高新区要根据自己的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现有产业基础、产业结构和未来新兴产业方向,选择适合园区长远发展并能成为支柱产业的行业,发展具有特色的产业集群。龙头企业(产品)不但可以通过新产品组合线、新业务渗透创造出新产品,而且能够利用价值链重构出高附加值的新产品。因此,高新区的产业集聚要以集群产业链之间的关联度强弱为标志,真正实现产业组织方式和模式的创新,而不是简单地吸引大批企业入驻园区。高新区产业集群布局必须更多关注产业细分、产业的组合和创新方式、产品的制造和创造方式,必须兼顾科技型中小项目的布局,按照产业链部署创新链,使创新链、产业链紧密结合。
必须按照“龙头企业(产品)—产业链—产业集群”的思路,将高端创新资源和要素向企业集聚,着力培育主导产业和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现有产业链,提升高新区产业集群能力。一要着力打造科技领军企业。要合理布局区内项目,形成龙头企业带动、集聚一大批相关中小企业发展的态势。加强企业市场创新力度,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着力打造科技领军企业。通过促进龙头企业发展,加快培育形成一批规模大、经济效益好、主业突出、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高、自主研发能力强、技术装备先进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二要完善创新产业链。在高新区,各产业通过集中布局,能够节约交易成本和取得技术知识外溢效应,从而得到更好的经济效益。要围绕构建产业链的需要,寻找和弥补产业链的薄弱环节,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角度的全方位、立体式招商,积极引进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对相关产业拉动性强的项目,推动关联产业向基地聚集,建立起以产业为连接纽带的企业系统,完善产业创新链,通过沿产业链向上、向下和横向引进一批企业,不断提高主导产业产品本地配套率。发挥产业龙头品牌、技术、先进产能、资源、管理等优势,打通一批产业链的关键环节,推广应用先进生产经营理念和商业模式,推进与关联企业建立产业合作网络。三要形成创新产业集群。依据高新区产业发展规划,遵循“产业错位发展、企业配套衔接”的思路,积极推进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提升园区产业集聚优势,形成有特色优势的产业聚集区。
二、加强创新平台建设,提升创新孵化功能
创新孵化是高新区发展的重要增值功能,创新平台是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创新源头,搭建公共创新平台有利于科技创新资源快速集聚,是高新区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关键。必须加强公共研发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和投融资平台建设,汇聚创新资源,共筑“发展之巢”,支持各类人才创新创业,为初创企业发展提供有效支撑。
高新区不仅要形成产业价值链,还要通过强化园区创新功能,培育内生动力,促进高新区技术升级的良性循环。进入21世纪,为促进可持续发展,我国高新区从主要依靠优惠政策、注重招商引资转向更加注重创新微观环境、加快技术交易市场、孵化器等平台建设。高新区要制定新型研发机构发展规划,加强创新平台建设,逐步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多元化投入为辅助的集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专业孵化器、小微企业加速器、企业研发平台为一体的“四位一体”孵化体系。要加大政府部门对创新型孵化器的工作委托和购买服务力度,制定孵化器标准化服务体系建设操作规程和孵化企业成长手册,引导和支持创新型孵化器提高专业化服务质量,提升高新区科技创业孵化的服务能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促进初创企业快速成长。
科技中介服务是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和技术创新的桥梁,对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起到了“催化”和“助推”的作用,高新区要加快培育一批社会化、专业化的示范性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推动形成一批专业领域技术创新服务平台,有效发挥其在产业关键技术研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增强公共服务能力、聚焦高端研发人才、提高社会经济效益等方面的作用,强化产业支撑力度。要鼓励天使投资人、平台型企业和成功企业家兴办各类科技中介机构,吸引国内知名科技咨询机构在高新区建立区域分支机构,重点引入技术评估机构、管理咨询机构、技术交易及产权交易机构、资本运营中介机构等,面向中小企业提供研发设计、技术交易、检验检测、节能减排、知识产权、信息咨询等服务;推动科技中介业务向产品设计、技术集成等服务领域拓展,提供技术平台、人才培育、创业辅导、服务外包、行业分析咨询等增值服务。创造科技企业良好的孵化环境,探索通过购买公共服务等方式,完善现有创业服务机构的服务业态和运营机制,创新服务模式,搭建满足不同阶段、不同领域科技企业发展需求的公共平台。加大政策扶持和引导力度,促进科技中介向专业化、产业化、规范化道路发展。
要拓宽园区投融资渠道,推进多元化的投融资平台建设,吸引国内和国际大型金融机构入驻园区,完善园区区域金融服务环境。支持有条件的高新区和科技企业孵化器设立引导基金,采取阶段参股、跟进投资、风险补偿、绩效奖励等方式,引导资金重点投向科技成果转化和初创期科技企业。加快开展科技信贷,建设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立政府科技贷款风险补偿和风险分担机制,鼓励地方金融机构的贷款向高新技术企业倾斜,鼓励银行等机构在高新区建立科技支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等专营机构。支持处于成长期的科技型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在“新三板”、区域股权交易市场和国内外资本市场挂牌上市。
三、集聚创新资源,优化要素的配置组合
高新区是创新要素自由流动和高效配置的重要节点,不仅要为创新要素自由流动创造公平市场竞争的法治环境,还要不断提升对资源配置的管理能力,抓好科技、人才、政策等要素配置组合。“在全球化、信息化、网络化深入发展的条件下,创新要素更具有开放性、流动性,不能关起门来搞创新。要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全面提高我国科技创新的国际合作水平。”[2]高新区必须发挥市场在要素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从国际市场竞争、全球化开放创新的视角,积极推进资源配置方式调整,以更加开放的创新方式促进全球创新资源配置,积极探索适应全球创新资源配置的体制机制,提升高新区统筹国际与国内创新资源的能力。要不断提升高新区对各类创新资源的吸引力,营造高效、便捷的创新环境,吸收外资企业的技术研发和创新资源。鼓励园区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走出去”,从高新区现实需求、发展需求出发,通过并购、合作、自建等多种方式,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才是创新的第一资源。没有人才优势,就不可能有创新优势、科技优势、产业优势。培养集聚人才,要有识才的眼光、用才的胆识、容才的雅量、聚才的良方,健全集聚人才、发挥人才作用的体制机制,创造人尽其才的政策环境。”[3]高新区发展需要大量高端创新人才,高端创新人才是高新区发展不可或缺的引领力量。当前,高新区创新人才市场发育严重滞后。一方面,高端创新人才的价值难以在市场上得到充分体现;另一方面,体制内论资排辈限制高端创新人才的成长。高新区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思想,在创新实践中发现人才,在创新活动中培育人才,在创新事业中凝聚人才。发现创新人才、培育创新人,目的是为了留住人才、使用人才,让每一位创新人才都有人生出彩机会和出彩舞台。要进一步优化创新人才招引平台,完善高新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建立海内外引才联络机制。进一步优化创新人才创业平台,引导重点高新技术企业面向海内外引进人才设置重要岗位,改进科研人员薪酬和岗位管理制度,提高对关键岗位、业务骨干等重点人才的激励;树立“人本位”的科技创新思维,直接对创新人才进行资助,建立面向全球的“融智”机制,形成专业化、网络化的人才服务体系,进一步优化创新人才服务平台,完善人才“一站式”服务体系。为创新人才创造良好的工作与生活环境,尽量创造出让创新人才发挥最大效率的工作条件,提高他们的创新生产率,让他们工作舒心。培养和支持一批中青年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改善他们的住房、医疗、交通、通讯等生活条件,尽可能帮助他们解决户口、家属安排、子女入学就业等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让创新人才生活上没有后顾之忧。
科技产业发展与集聚离不开政策的扶持和引导,要强化政策扶持牵引,通过科技计划和财税政策导向作用,创新产业政策、科技政策等,完善有利于创新发展的体制和政策环境。建立与完善政策落实督办机制,全面落实好国家省市的已有政策。积极推广中关村试点政策,包括加快落实先期已确定推广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改革、非上市中小企业通过股份转让代办系统进行股权融资、扩大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范围、股权和分红激励、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等六项政策。
[1]习近平.在辽宁考察时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3-09-02.
[2]习近平.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4-08-19.
[3]习近平.在上海考察时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4-05-24.
F276.44
A
1007-9106(2016)10-0041-03
*本文为福建省2014年软科学项目“推进福建省高新区发展的对策研究”(2014R0102)的研究成果之一。
魏澄荣(1959—),男,福建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