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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史观是依法治国的坚实思想基础

2016-04-10雷转运

社科纵横 2016年10期
关键词:唯物史观依法治国法治

雷转运

(中共渭南市委党校 陕西 渭南 714000)

唯物史观是依法治国的坚实思想基础

雷转运

(中共渭南市委党校陕西渭南714000)

唯物史观是马克思主义重要组成部分,是科学的认识论和方法论。唯物史观是依法治国的坚实思想基础,依法治国是唯物史观的伟大实践。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的庄严选择和战略部署,是一场深刻的社会革命和思想革命。依法治国是唯物史观关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具体体现,坚持党的领导是唯物史观生产力观点的具体反映,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唯物史观人民群众观点的基本要求,依法治国是唯物史观阶级观点的具体应用和展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道路,为民族复兴提供法治保障。

唯物史观依法治国思想基础党的领导人民主体地位

一、依法治国是唯物史观的伟大实践

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理论成果是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是指导中国共产党全部活动的理论体系。唯物史观是中国共产党认识和推动社会发展与进步的强大武器和重大法宝,是依法治国的坚实思想基础。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后简称《决定》)非常明确地指出了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理论成果。

依法治国是唯物史观的伟大实践。依法治国,即广大人民群众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治化,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制度化、法治化的引领、规范、促进和保障。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习近平同志讲话)依法治国既是实践检验,又是丰富发展,是形式意义法治走向实质意义法治的重要标志,体现了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体现了唯物史观的思想理论支撑,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的现实力量。

坚持唯物史观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系统、具体、历史地分析中国社会运动及其发展规律,清楚认识法治的时间性、地域性、民族性、工具性、现实性、阶级性和强制性等特点,深刻认识和正确把握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坚持中国特色法治道路。

二、依法治国是唯物史观社会发展规律观点的具体反映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历史必然。我国宪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展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中国目前仍然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需要不断完善和发展,这同样也是社会发展规律的清晰判断。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主要途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适应了推进国家现代化建设的迫切需要。法治是文明的具体表现,文明是现代化国家必备的基本条件。建设现代化国家需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依法治国正是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举措和战略部署;依法协调社会生产关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巨大进步。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加快法治中国建设的必然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发展人民民主的根本保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基本途径,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决定》绘制了法治中国路线图,开辟了法治中国新天地。

(四)依法治国标志着执政党执政方式的根本转变。《决定》第一次以执政党最高政治文件和最高政治决策的形式,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了战略部署和宏伟规划,适应经济基础发展,完善上层建筑;既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执政党必须选择的前进路径。法治成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标志着执政方式的根本转变,标志着由传统革命党向现代执政党的转变。

(五)依法治国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需求。依法治国将会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有力斩断利用公共权力干扰和破坏市场秩序的黑手,打造社会公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有效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建设调整更为和谐稳定的社会生产关系,为社会生产力持续发展拓展更大空间。

依法治国顺应了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符合生产力发展的规律,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不断推动社会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的要求,体现了推动先进生产力发展的战略部署。中国共产党正是不断通过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努力践行自己的最高宗旨。

(六)依法治国代表着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依法治国是超越个人的治国理政,是人民意志与政党意志的有机结合,彰显着现代文明的张力和现代政治的活力,展示了中国特色法治精神和法治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灵魂,是法治体系和法治文化的灵魂,是良法善治的标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逐渐成为一种新的社会意识予以践行发扬;依法治国需要道德基础,既重视发挥法律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教化作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逐步形成国民共识和行动,这将是史无前例的文化革命,为民族复兴凝魂聚气。

三、坚持党的领导是唯物史观生产力观点的具体体现

(一)系统工程根本保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多种规律群的新价值集合,是多区域整合的新制度模式,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体现推进各领域改革发展对法治的要求。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如战车之两轮,共同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顺利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则是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各项目标顺利实现的根本保证。其逻辑关系正是唯物史观与唯物辩证法的实践,每一个“全面”都是一整套独具特色的系统思想。四个“全面”是治国理政方略与时俱进的新创造,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践相结合的新飞跃,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的战略抓手。

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是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党的领导,是人民和历史的选择,依法治国也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战略抉择,顺应了历史发展。

(二)依法治国领导核心。毛泽东同志早就教导我们说,“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指导我们思想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不论是全面深化改革还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都对从严治党提出了新要求,也都以党的领导作为实现目标的根本保证。

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中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依宪执政、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也是国家安全的政治根本。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体现了党性和人民性的有机统一、党的意志和人民意志的高度一致。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统筹法治工作,贯彻党的主张;改善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不断提高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统一起来,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任何个人、政党和社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不必回避党权和法权的矛盾,现实中领导干部个人干预司法活动的违纪违法行为是封建王权思想的反映,不能证明党大于法,恰好说明了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四、保障人民主体地位是唯物史观人民群众观点的基本要求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进步的根本力量,是社会活动的主体。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这是唯物史观人民群众观点的基本要求。习近平同志指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要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这是唯物史观在依法治国中的体现,是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法哲学。

(一)政体的决定性。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这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这一制度依法确定了人民主体地位、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也保证了人民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主体地位。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政治基础,坚持当代中国民主政治制度是我们的制度优势,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区别于资本主义法治的根本所在。

(二)宗旨的目的性。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唯一宗旨,是党的最高价值取向。中国共产党从她诞生之日起就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实现人民利益,得到广大人民群众拥护,是衡量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是否正确的最高标准。90多年奋斗历程的基本经验之一,就是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紧紧地依靠人民群众,诚心诚意地为人民谋利益,从人民群众中汲取前进的不竭力量。习近平同志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这是新时期党的宗旨的最新诠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是要把人民的利益始终摆在心中最高位置。习近平同志强调,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谆谆嘱托,殷切期望。

(三)政党的区别性。《共产党宣言》指明:“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在当代中国,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始终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根本力量。作为工人阶级先锋队的党,除了忠实地代表工人阶级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外,没有其他任何特殊利益。这就决定了党的根本立场和唯一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阶级政党的重要标志。

(四)国家安全的要素性。习近平同志总体国家安全观是重大理论创新,第一次确立了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的新型国家安全观,这是中国国家安全观区别与其他国家安全观的重大标志,是关键特点和最大特色,是唯物史观群众观点的具体反映。坚持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人民(国民)安全是国家安全体系最重要的构成要素,是当代民主精神和中国民主政治的体现。

(五)有序参与立法司法的保障性。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的是为了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国宪法的制定与修改、立法原则、立法目的以及司法活动等都必须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民当家做主为目的。正如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指出的:“在民主制中,国家制度、法律、国家本身都只是人民的自我规定和特定内容,因为国家就是一种政治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依据宪法、实体法和程序法的有关规定保障人民有序参与立法司法,并使之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条件。坚持司法公正,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尊重和保护人权,在司法中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

(六)公共权力的约束性。习近平同志指出:“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下去,坚决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依法行政的核心就是治官治吏,就是约束公共权力,使之在阳光下运行。必须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责任追究制度和监督常态制度需要配套推进机制,以免流于形式。编篡民法典,厘清权力边界,构建完整的公民权利体系,形成完整的民权保护链条,以保障人民权利制约公共权力,打破既得利益集团藩篱,消除法律冲突和重复,更好维护人民民主和自由,使社会发展更具理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反腐治权的治本之道,是历史性的跨越。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仅是制度上的革命,也是思想上的革命,在全社会范围确立“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一马克思主义原理为依法治国的思想理论基础,牢固构筑以“一切权利属于人民大众”为核心内容的“法治”理念基础,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五、依法治国是唯物史观阶级观点的具体应用

阶级对抗在大陆不再存在,并不等于阶级消失,阶级结构变化、阶层分化出现了新的特征。西化分化的实质就是国际阶级对抗在国内的表现,恐怖袭击也是一种特殊的表现形式。重温唯物史观国家学说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观点,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国家是一个阶级剥削、压迫另一个阶级的工具。国家的存在说明阶级和阶级斗争的客观存在,不以我们的意志为转移。

《中国国家安全研究报告(2014)》再次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主义性质,强调国家的意识形态安全,警惕西方国家对中国输出民主、和平演变。曾经激烈的意识形态斗争在新时期并不是烟消云散了,而是不断变化形式逐渐隐蔽起来了,西化分化以不同的“颜色”悄无声息地“洗礼”着不同阶层的人们,国内外反动势力对我西化、分化、私有化、资本主义化的图谋从来就没有停止。毕福剑事件不难看到争论背后的硝烟。既有内忧,又有外患。2014年第18期《红旗文稿》王伟光文章《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并不输理》昭告世人:今天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仍然处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判定的历史时代,即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个前途、两条道路、两种命运、两大力量生死博弈的时代。习近平同志告诫我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在两个前途和两种命运大博弈的时代,国内外的阶级斗争是不可能熄灭的。依此言之,必须坚持和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建设强大的国防和公安政法力量,保卫和平、保卫人民、保卫社会主义。坚持依法治国,是为更好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必须坚持依法治国。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和法律至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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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0.0

A

1007-9106(2016)10-0015-04

雷转运(1959—),中共渭南市委党校管理心理学教授,研究方向为管理心理学个体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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