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水资源保护现状与对策
2016-04-08曾丹王盼秋商颖欣
曾丹,王盼秋,商颖欣
(淄博市水文局,山东淄博 255000)
博山区水资源保护现状与对策
曾丹,王盼秋,商颖欣
(淄博市水文局,山东淄博 255000)
对博山区水功能区水质、入河排污口、内源污染、面源污染、水生态状况、地下水资源现状、饮用水源地安全状况7个方面进行了调查与评价,并针对评价结果提出了工程及非工程保护对策。
博山区;水资源保护;水污染
博山区位于淄博市中南部,地处鲁中山区,面积698 km2,全区人口47万,其中非农业人口20.7万。主要河流有淄河、孝妇河、范阳河。
1 现状调查分析
1.1 水功能区水质
目前博山区共有9个县级水功能区,根据监测资料分析,全指标评价时功能区达标率为55.6%,双指标评价时功能区达标率为66.7%。
1.2 入河排污口
根据全区8个重点入河排污口监测资料,经统计,现状年污废水量2 278.34万m3/a,日均6.24万m3/d,主要污染物入河量COD 1 097.56 t/a、氨氮84.94 t/a、总氮918.86 t/a、总磷4.79 t/a、挥发酚0.08 t/a。经评价,有5个全部达标,达标率为62.5%;其他3个排污口有不同程度超标。
1.3 内源污染
博山区内源污染主要是底泥污染,经估算底泥污染面积4.37 km2,底泥释放量COD 133.6 t/a、氨氮21.0 t/a、总磷28.4 t/a、总氮50.7 t/a,其中河道底泥污染比例较大。
1.4 面源污染
博山区面源污染主要包括农村生活、农田面源、畜禽养殖和城镇地表径流,按污染类别以畜禽养殖污染居多,按污染物量以COD居多,除氨氮主要来源于农村生活污染源,占总量的81.5%外,COD、总氮、总磷主要来自禽畜养殖污染源。面源污染入河量COD415 t/a、氨氮4.6 t/a、总氮149 t/a、总磷102 t/a。
1.5 水生态状况
淄河上游为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较好,主要问题是河道闸坝偏多,地下水开采程度高,人为减少了河道基流,使干枯季节径流明显偏少。
1.6 地下水资源现状
根据博山区地下水质监测资料,全区54眼监测井无一符合Ⅰ类标准;符合Ⅱ类标准的有6眼;符合Ⅲ类标准的有38眼;符合Ⅳ类标准的有2眼;符合Ⅴ类标准的有8眼。区内地下水质总体上较好。
1.7 饮用水源地存在问题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水源地保护区的范围偏小;二是西山、万山2个水源地尚未划定保护区;三是水源地上还有些点面污染源。
2 水资源保护工程措施
2.1 污染物入河量控制方案
淄河4个源头水保护区属于禁止排污区,未批准设置排污口,入河控制量为0;孝妇河和范阳河饮用水源区,限制纳污控制指标为0,但现有个别入河排污口,应逐步关停,禁止继续排污;孝妇河景观用水区和农业用水区现状入河量大于限制纳污指标,且该水功能区不达标,应缩减排污量或禁止继续排污,直至该水功能区达标。
2.2 入河排污口整治措施
1)排污口调整合并。针对不同特点的排污口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如城区内的入河排污口采取封堵入网;禁止排污水域的排污口采取关闭迁移;独立排污口应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升级处理工艺,确保达标排放。
2)污水处理回用。一是建设污水处理厂,确保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二是在此基础上建设回用工程,对污水进行深度处理后再回用。城镇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方案主要包括工业用水、园林绿化和道路冲洗、农田灌溉、生态补水等。
3)生态净化。主要是针对经处理达标的污废水,为进一步改善其水质,更好地满足水功能区水质要求,而采取的各种生态工程措施,包括生态沟渠、净水池塘、跌水复氧、人工湿地等。
2.3 面源控制措施
通过建设乡镇污水处理场4个、农村社区污水处理站100个、氧化塘50个、村垃圾站100个、乡镇垃圾中转站1个、田间垃圾池300个、粪污发酵池10个、发酵床30个,以期全面控制面源污染,创造清洁的自然环境。
2.4 水生态修复措施
1)建设生态河道172.3 km,其中包括孝妇河77.3 km,淄河77 km,其他支流18 km。
2)将位于源头水保护区的石马水库和饮用水源区的淋漓湖水库纳入生态治理规划,设立环库生态保护带,构筑生态修复、生态治理和生态保护三道防线。
3)在现有五阳湖湿地公园的基础上,新建11处人工湿地。
2.5 地下水资源保护措施
1)小流域治理涵养水源工程。根据不同类型区的土地条件,宜林则林,宜果则果,重点以小流域为单元,集中、连片、综合治理,把防护性治理与开发利用相结合,使每个小流域各具特色。
2)城区泉群涵养保护工程。为恢复博山城区泉群(神头、秋谷等泉群)自然景观,在城区泉群补给区建设水源涵养工程,营造水源涵养林200 hm2,封山育林800 hm2,疏林补植260 hm2,封井157眼,人工回灌井12眼。
3)井壁防渗处理工程。对生活用岩溶地下水井全面检查,对基岩以上井壁作防渗处理,确保供水水质安全。对已经停用封闭的水井全部打开,重新进行封井处理,经环保水利部门联合验收后再重新封闭。
2.7 饮用水源地保护措施
1)保护区的调整。源泉、天津湾、神头水源地增设准保护区;西山、万山水源地新设保护区。
2)点源整治工程。在源泉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建标准井房,对其中的饭店、渔场、厂房、民房等与供水和保护水源无关的设施进行拆除。
3)物理隔离措施。在西山水源地建设围网与外界隔离。
4)生态隔离措施。在源泉、天津湾、西山和万山水源地新建生态林、经济林或防护林。
5)井壁防渗工程。对神头水源地可能存在串层污染的水井,进行探测和防渗处理。
3 水资源保护非工程措施
3.1 完善法规与制度建设
进一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淄博市水功能区管理办法》《淄博市入河排污口管理办法》《淄博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办法》《淄博市地下水保护管理办法》《淄博市水生态保护管理办法》等,在实践中进一步落实水功能区管理办法、入河排污口管理办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办法、地下水保护管理办法和水生态保护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3.2 完善监管体制机制
建立水资源优化配置机制、水资源保护协调机制、水生态修复补偿机制、生态需水保障机制,完善饮用水源应急管理机制,健全社会监督与宣传机制,多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共同保护好水资源。
3.3 加大科学用水新技术研究与推广
针对水资源比较短缺、水生态系统脆弱等问题,结合水生态建设需求,开展水资源和水生态保护的战略研究。围绕河湖健康保障以及水资源保护管理要求,重点开展面源治理与内源控制、人工湿地构建、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以及地下水环境修复等技术的创新研发与推广应用。
(责任编辑 张玉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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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6159(2016)-12-0058-02
2016-07-28
曾丹(1986—),女,助理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