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路线的价值原则及其实现路径
2016-04-07庞达
庞达
摘 要: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工作路线,也是党的性质和根本宗旨的具体体现。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进程中,群众路线的理论内容和实现方式始终处于与时俱进的发展创新过程之中。我们今天继承群众路线,需要破除对群众路线单纯工具理性地理解,深入挖掘其深层价值意涵。总体来看,群众路线的理论和实践体现出三个紧密相连的价值原则:民主、平等与正义。这些原则既是群众路线本质精神的价值体现,又是其理论和实践体系不断发展创新的源泉。在当代,实现这些价值原则的有效路径在于制度构建层面的价值呈现和党员个体道德层面的价值内化。
关键词:群众路线; 价值原则; 实现路径
DOI:10.15938/j.cnki.iper.2015.06.009
中图分类号: D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9749(2015)06-0034-06
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一切工作的根本路线,是党在长期革命和建设中制胜的法宝,是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根本宗旨的具体体现,也是中国共产党人确立共产主义信仰并在革命和建设的伟大事业中不断予以巩固和深化的有效途径。习近平总书记曾说过,“崇高信仰始终是我们党的强大精神支柱,人民群众始终是我们党的坚实执政基础。只要我们永不动摇信仰、永不脱离群众,我们就能无往而不胜。”[1]对群众路线进行历史地考察,可以发现它的理论内容和实现形式随时代和历史任务转变而不断地发展变化,但这些不断变化的具体内容又基于同样的价值原则,体现出共同的价值理想和价值追求。从哲学角度看,不同时期变化的群众路线的内容和形式,构成了群众路线的表象,为我们当代群众路线的践行提供了宝贵的经验,而群众路线的价值原则是群众路线“活的灵魂”,是群众路线思想的精神本质。鉴于此,本文将从理论视角考察中国共产党群众路线的理论和实践中究竟蕴含着哪些价值原则,在当代群众路线的实践活动中,我们又该如何践行这些原则以实现其价值理想和追求。
一、价值、价值原则与群众路线的基本内涵
1.价值与价值原则的界定
所谓价值,简单地讲,即是指客体能够满足主体需要的一种效应。它是主体与客体之间一种特定的意义关系。“某事、某物能够满足主体的需要,就是有意义、有价值的;不能满足主体的需要,就是没有意义、没有价值的。”[2]现实生活中,人是需要的主体,不断地追求和创造价值,同时也在不断地认识和评价价值。在这个过程中,人们逐渐形成了对事物所具有的价值的根本看法,以及如何区分好与坏、善与恶、符合意愿与违背意愿的总体观念,并由此确立了应该做什么和应该追求什么的基本原则,即价值原则。价值原则出于人类自身的良知与理性,反映了人类对自身的认识逐渐接近自我的建构,体现出人类对如何合理调节人类关系和人类与客体环境关系的本质性反思。它看不见、摸不着,但是却时时、处处起作用,指导人的思想,支配人的行动。对价值原则应然状态的追求即为价值理想,它以对未来应然状态的理解和规定为内容,具有强烈的感召力和凝聚力。有什么样的价值原则就有什么样的价值理想和追求。基督教教义以上帝为价值原则,并将之作为其他一切价值的依据;自由主义理论以个体权利和个人利益为原则,并将之作为衡量其他价值大小的标准;马克思主义以个人与社会的辩证统一为价值原则,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最高价值。因此,任何理论的形成背后都有一套渗透于思想体系之中的价值原则,作为其理论创造的基础与源泉,任何理论的发展又都依托于其价值原则的指引,作为其理论发展的归宿与目的。
价值原则与其思想或活动之间的辩证关系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价值原则为理论或活动的性质、方向提供哲学层面的价值辩护,决定理论或活动的合法性和正当性;第二,价值原则是理论或活动本身目的和意义的价值投射,是其更高层面的价值追求;第三,价值原则体现出理论或活动本身的基本价值倾向,决定着理论或活动主体的价值态度和可能的价值选择;第四,价值原则是评价理论内容或活动效果的根本标准,理论的构建和活动的开展需以之为依据,否则会陷入内在逻辑的混乱。
在价值哲学中,人类基本价值原则大致可以分为三个层次:一是人道性价值原则,包括尊重生命、尊严、自由、权利等人之为主体的内在价值;二是社会性价值原则,包括民主、平等、正义、公平等主体间的关系价值;三是效用性价值原则,包括效率、效用等客体对主体的功能性价值。本文对群众路线价值原则的探讨主要限定在对其社会性价值原则层面的讨论上。
2.群众路线的基本内涵
在党的文献中,群众路线的基本内涵被简明地概括为“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有学者认为,前两句提出的是一种群众观点,后两句讲的是一种领导方法。但笔者认为,理解群众路线的内涵,不能简单的停留在对“两个一切”、“一来一去”字面意思的解释,还需回到历史的语境中,从当时群众路线理论内容及具体实现方式的发展轨迹中予以整体把握。
(1)群众路线的理论内容是一个不断发展创新的理论体系 “群众路线”一词最早出现在1928年李立三与党的江浙地区负责人地谈话中,“在总的争取群众路线之(下),需要竭最大的努力到下层群众中去”。但在他的谈话中,“群众路线”一词的含义并不清晰。1929年,毛泽东和周恩来在各自起草的文件中也使用了“群众路线”的概念。在此之后,毛泽东在其发表的一系列重要文章中,反复阐发了深入群众、关心群众、尊重群众、依靠群众、动员群众、真心实意为群众谋利益等相关内容,使群众路线的内涵逐渐丰富起来。1943年,毛泽东在《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一文中首次较为系统地阐述了群众路线的思想:“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就是说,将群众的意见(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作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并在群众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然后再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如此无限循环,一次比一次地更正确、更生动、更丰富。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又到群众中坚持下去,以形成正确的领导意见,这是基本的领导方法。在集中和坚持过程中,必须采取一般号召和个别指导相结合的方法,这是前一个方法的组成部分。”[3]在这一著名的论述中,毛泽东从领导、工作方法的角度。1945年刘少奇在党的七大上作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时,又对群众路线的内容作了全面地说明。他把群众路线归结为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的领导方法两个方面。他提出,“一切为了人民群众的观点,一切向人民群众负责的观点,相信群众自己解放自己的观点,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这一切就是我们的群众观点,就是人民群众的先进部队对人民群众的观点。”[4]1956年邓小平在党的八大所作的修改党章的报告中指出,“中国共产党坚定地信守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这一条真理: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身上的枷锁,只有靠人民群众自己的双手来打破;人民的幸福生活,只有靠人民群众自己的双手来创造。从这个真理出发,我们的基本工作方法就是:领导和群众相结合,一切工作走群众路线,放手发动群众,有领导地展开轰轰烈烈的群众运动,把群众的智慧和意见集中起来,依靠群众的力量来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5]1981年6月,在中共中央作出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简明地将群众路线概括为“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至此,形成了对“群众路线”的经典界定。进入新的时期,党的群众路线又被赋予了新的理论内容。2013年,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这次教育实践活动)要紧紧围绕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提出活动的主要任务是作风建设,“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明确提出“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并强调要立足群众切实利益,建立群众路线的长效机制。[6]
(2)群众路线的实现方式是一个不断丰富完善的实践体系 在早期,群众路线最主要的实现形式是党的领导干部下到基层的调查研究,这也是长期以来我党实现群众路线的主要方式。1931年,毛泽东在为红军总政治部起草的《关于调查人口和土地状况的通知》中,提出“不做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不做正确的调查同样没有发言权”的口号。[7]建国之后,座谈会成为我党实现群众路线的重要方式。毛泽东曾指出“全国已经实行的有效的工作路线,是党委领导,全党动员,群众动员,吸收各民主党派及各界人士参加,统一计划,统一行动,……广泛地进行宣传教育工作(召开各种代表会、干部会、座谈会、群众会)……打破关门主义和神秘主义,坚决地反对草率从事的偏向。”[8]其中,代表会、干部会、群众会都是座谈会的表现形式。文革期间,大规模群众运动成为实践群众路线的主要形式。但是这样“泛民主”式的群众运动对当时的国家建设和社会治理构成了极大损害,文革结束后即被彻底抛弃。改革开放之后,群众路线的实现形式日趋多样化。立法听证会、行政听证会、专家论证会、以及针对某项重大问题的社会大讨论都成为实现群众路线的新形式。除了以上提到的党的历史上实践群众路线各种具体形式,贯穿各个时期的党实践群众路线的一个重要方式,是通过各种政策的推行为群众谋求实际的福利。如毛泽东在《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一文中提出,要得到群众的拥护,“就得关心群众的痛痒,就得真心实意地为群众谋利益,解决群众的生产和生活的问题,盐的问题,米的问题,房子的问题,衣的问题,生小孩子的问题,解决群众的一切问题。”[9]
由上可知,群众路线始终是一个处于不断发展创新过程中的理论和实践体系。笔者认为,依据价值原则与其理论之间的关系原理,群众路线在不同历史阶段的内容与形式可以理解为其价值原则在特定历史情境中的具体化与现实化实现,是为实现其所追求的价值理想而做出的时代性创新。时代历史条件的变化使群众路线的理论与实践形式必须不断调整以适应社会发展需要,但每一种理论或者实践又都不可避免地带有那个时代的历史局限性。这决定了我们今天继承群众路线,需要学习党的历史上群众路线的开展经验,但又不能将群众路线的理论教条化,将我们曾经使用过的践行方法机械化,而应从更本质的层面来把握它,从更根本的层次来认识它。从根本上讲,理论所建构于其上的价值原则是理论不断发展创新的源泉,是理论的本质精神,也是理论建构的核心主题。因此,继承群众路线,比历史经验的继承更重要的是对其所蕴含的价值原则及其体现的价值精神的继承,践行群众路线,最关键的是结合新的时代需求探索创新更有效的实现形式贯彻群众路线所追求的价值主题。
二、群众路线价值原则
笔者认为,在不断发展的群众路线的理论和实践体系中体现出三个密切联系、互相影响的价值原则:即民主、平等与正义。
1.群众路线的民主价值
民主是一个具有极为丰富内涵的概念。列宁说:“任何民主,和一般的任何政治上层建筑一样,归根到底是为生产服务的,并且归根到底是由该社会中的生产关系决定的。”[10]在这里,民主被定位为实现更高目标的一种手段。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说:“工人革命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11]在这里,革命导师们又是将民主作为社会主义为之奋斗的目标来看待的。在人类的历史上,民主发展的最早阶段是产生于古希腊雅典城邦的奴隶制民主,继之是古罗马的共和制民主,肇始于十七到十八世纪欧洲资产阶级革命的资本主义民主则将民主价值的理论和实践形态发展到了新的历史高度。但由于资本主义民主建立于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之上,资本的多少和财产的多寡在政治生活中起决定性作用,在现实中实际演变为“富人民主”、“金钱民主”,导致其背离了真正的民主价值。在资本主义民主由于其根本缺陷而爆发的种种危机之中,社会主义民主得以诞生,它克服了资本主义民主的种种局限和不足,是超越于资本主义民主的更高层次的民主,也是正处于不断发展过程中代表真正民主价值的实质民主。群众路线是在中国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之一,民主价值深深根植于它的理论和实践中。首先,从内涵来看,民主价值的基本精神内嵌于群众路线的内涵之中。尽管民主的内涵与外延在不同时期有很大差异,但被大家公认的民主的基本精神就是“主权在民”、“人民当家作主”,这一价值取向为世界绝大多数国家所认同,是整个人类共同追寻的价值目标,而这也正是党的群众路线所追求的价值理想之一,不管在哪个历史时期,坚持人民群众当家作主,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依靠群众、尊重群众主体地位都是群众路线所遵循与坚持的基本原则,“我们一切工作干部,无论职位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务员,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人民服务。”[12]这与民主价值的本质内涵是一致的,而又超越了西方虚假的形式民主,成为追寻实质民主的重要体现。其次,在实践操作层面,民主所要求地在实施的各个环节都充分尊重人民意见,维护人民利益的原则为群众路线一直坚持。在贯彻执行群众路线的各个环节我党始终将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并充分尊重群众的意见。刘少奇说,共产党人只有具备了群众观点,“才能有明确的工作中的群众路线,才能实行正确的领导。”[14]党的干部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集中群众智慧,使各项决策和工作符合实际和群众要求”。[14]最后,民主价值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正是群众路线的根本出发点与归宿。无论资本主义民主还是社会主义民主都宣称以实现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各领域的权利和利益为目的,党的群众路线也正是以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各种实质权力和真正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邓小平说,“共产党之所以能够领导人民群众,正因为,而且仅仅因为,它是人民群众全心全意的服务者,它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意志,并且努力帮助人民群众组织起来,为自己的利益和意志而斗争。”[15]它没有自身的独立利益,“共产党是为民族、为人民谋利益的政党,它本身决无私利可图”。[16]“党的全部任务就是全心全意地为人民群众服务,党对于人民群众的领导作用,就是正确地给人民群众指出斗争的方向,帮助人民群众自己动手,争取和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17]可以说,虽然在内涵与外延上,民主的界定比群众路线要更为宽泛与丰富,但民主的价值理念与价值理想内嵌于群众路线之中,是群众路线重要的价值基础与价值旨归。
2.群众路线的平等价值
平等是现代政治哲学最为重要的价值原则之一,也是群众路线的重要价值基础。在西方政治生活中,平等是以抽象的自然权利学说和契约理论予以阐释的,现实中体现为每个人享有平等的政治、法律权利,在选举国家权力执掌者时拥有同样的投票权。但这种以个人主义为基础的平等无法杜绝财产与个人能力差异对平等带来的影响,尤其是其与西方代议民主的政治形式结合之后,实际演化成个别政治精英与财富精英用以迷惑民众的虚幻政治游戏,极大损害了平等的真正价值。而群众路线则把平等视为前提背景与先决条件,只有在实现了所有党员与群众真正平等的前提下,群众路线的理论逻辑才有实质意义。在群众路线中,平等不是作为一种愿望和企求,而是作为党群关系的一种“应当”,是党群关系正当性、合法性的内在本质要求,党员从党性而言是党的一员,同时从个体上来讲也是群众中的一份子,这一双重身份是政治认同与价值平等的对接,对于党员、干部、红军和先锋队来说,群众路线中的“群众”就是“你我他”,自己本身就来自也始终是人民群众,这是身份认同的起点,也是群众路线中党群关系所体现的平等真义。在群众路线中,实现平等的终极形式是党对个体的关怀。如群众路线要求各级干部要“热爱人民群众,细心地倾听群众的呼声;每到一地,就和那里的群众打成一片,不是高距于群众之上,而是深入于群众之中”[18]“走到群众中间去,向群众学习,把他们的经验综合起来,成为更好的有条理的道理和办法,然后再告诉群众(宣传),并号召群众实行起来,解决群众的问题,使群众得到解放和幸福。”[19]群众路线要求党群关系的建构要以平等为核心,进而扩展到整个社会关系之中。与西方抽象的自然权利“平等”相比,群众路线提出了一个与入世文化相补充的互动机制,即平等是一种实践活动,党群关系不能破坏这样的实践活动,党群关系的正常化使个体最终获得平等和尊重的权利,即党和政府尊重每个人的尊严,视每个人为发展共同体的成员,每个成员有权得到同等的、全面的发展权利。与西方现代平等观相比,群众路线所体现的平等价值超越了虚幻的自由主义平等而更接近平等的真正含义。首先,群众路线涵盖的平等内涵更加全面,从平等的主体来说,它既涵盖个体,也能涵盖整个社会;其次,它能真正实现对弱者的人道主义关怀;最后,它在政治关系中能够消融广泛存在的“弱肉强食”的趋势,使文明化的党群关系合乎人道精神,最终符合人类社会发展方向。因此可以说,党的群众路线以平等作为自身重要的价值理想与价值前提,而群众路线所体现的这种独特的平等观又体现出比西方平等观更加完整、更加丰富的价值内涵和伦理意蕴。
3.群众路线的正义价值
群众路线所蕴含的正义价值体现在两个层面:一个是政党正义,另一个是社会正义。首先,就政党正义来说,政党价值的本质是为民效用,因此,政党正义是一个关涉执政合法性的价值问题。现代契约理论指出,国家权力属于人民,执政者代表人民治理国家,当人民将国家权力赋予执政者时,二者从法理上达成契约,执政者必须用手中的权力为人民谋福利,对人民尽责,否则便是违反契约,失去了掌权的正当性,其统治便是不正义的。而在西方代议制度中,不管是政党还是作为政党代表的议员,只是在竞选期间积极地争取民众,一旦当选,他们便抛开支持他们的选民完全依据自身利益来决策;许多政党为了赢得选举,只倾向于做那些有利于赢得选票的事,而对于那些与选票无关却关系民众利益的事,则不闻不问。这显然违背了现代责任政党的初衷,违犯了基本的政党正义原则。而群众路线则不同,它的宗旨和要求都是政党正义的典型表现,“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为政党正义实现提供了根本依据,“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为政党正义实现提供了现实途径。在践行群众路线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对于人民群众国家主体地位的尊重,对群众实际生活利益的关心,决策时对群众意见的重视都得到切实体现,使其成为现代责任政党的典型代表,也使党的执政合法性与正当性问题在政党正义的价值主题下得到合理解答。其次,就社会正义来说,公平正义是社会稳定、秩序和谐的基石,是社会发展和效率的源泉,同时也是群众路线内在的价值追求。与西方将社会正义建立于个人自由和平等投票权的基础上不同,群众路线并不强调在路线执行时对所有人的不偏不倚,而是偏向于普通的劳动群众。毛泽东在《关于目前党的政策中的几个重要问题》中曾指出,“必须将贫雇农的利益和贫农团的带头作用放在第一位。”“新民主主义的政权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帝反封建的政权。所谓人民大众,是以工人、农民和其他劳动人民为主体。”[20]群众路线明确区分占有各类资源的强势群体与资源匮乏的弱势群体,关心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人民的实际利益。这就超越了西方的自由主义正义,体现出现代正义原则所要求的尊重弱者与补偿不公的价值理念。总体来看,群众路线对正义价值的追寻更多的体现在路线实践的结果层面。正是在正义原则的指引之下,群众路线的实践得以展开、发展、不断丰富。
三、群众路线价值原则的实现路径
群众路线的贯彻实现是一个历史的过程,是对民主、平等、正义等现代政治价值的共构与根本保证。在新的历史时期贯彻群众路线,除了对其基本理论与历史经验的规律性把握之外,更重要的是对其价值原则、价值主题的创造性践行。那么,在当前群众路线的实践活动中,如何能更好的实现这些价值?笔者认为,基于当前时代的需求和现实条件的考量,群众路线的价值原则能否更好地实现,关键取决于两个方面:即制度建构层面的价值呈现与个体道德层面的价值内化。
1.制度建构层面的价值呈现
价值地实现依托于与之相配套的一系列制度机制地构建。制度具有强制性,对人的行为具有刚性的外在约束力,正是通过这种强制的外在约束以及由此导致的人们对互动结果预期的改变来影响人们的选择与行为习惯,引导人们的行为,实现其所追求的价值理念。实践表明,通过具有强制力的制度建构是价值实现的最有效途径。在我们的政治生活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基层民主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体制的设立都是将群众路线的价值原则实现于制度构建之中的体现,这些制度的建构对群众路线的有效开展具有重大价值,而在新的历史形势下贯彻群众路线,尤其是继续深化对群众路线之民主、平等、正义价值的追求,需要创新践行方式与贯彻机制,进一步推进群众路线的制度化建设,以相应的制度构建呈现群众路线的价值原则,满足人民群众的价值期待。
(1)民主价值呈现 要实现群众路线的民主价值,就要将“人民主权”的政治理念真正体现于国家权力运行制度的具体安排之中,拓宽群众民主参与渠道,健全群众民主监督机制,于基层民主与协商民主制度中实现社会主义民主选举、民主决策,于国家、社会、民众协同治理中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管理,于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构建中实现现代民主价值。
(2)平等价值呈现 要实现群众路线的平等价值,就要在权利、义务与利益的分配规则上坚持人人同等原则,将人们作为平等的人对待,并赋予同等的尊严和地位。要通过政治体制的顶层设计,通过户籍、医疗、教育、养老等一系列社会经济制度地安排,实现群众中不同成员间的权利平等、起点平等和机会平等,解决巨大的贫富差距、出身门第的不同对实质平等的伤害。同时,通过合理的制度设计保证制度本身的平等性,即对所有成员地平等保护、平等适用、平等遵守与平等制裁。
(3)正义价值呈现 要实现群众路线的正义价值,就要求政治、经济、社会制度的安排在机会与权利平等的基础上,努力实现程序正义,并通过对公正、透明、公开等程序原则的奉行使人民群众感受到制度过程的公平性与合理性,从而产生对制度的信任。同时,通过社会保障、教育培训等政策机制保证竞争失败的劣势群体不失去改变命运的能力与信心,通过社会救济、援助等补偿机制弥补由个体天赋、命运的差异导致的起点不公,以体现对实体正义与结果公正的维护。
2.个体道德层面的价值内化
群众路线的价值要求从实践上看需要由国家的制度、法规,党的规则或者条例来实现,但这种价值本身如果不能深入人心,不能渗透到人的内心深处,任何“好”的路线执行都会大打折扣。从道德哲学的角度分析,作为执政党根本工作路线的群众路线,其价值追求体现的既是一种国家公德,要在现代国家建构及社会治理的过程中予以体现,同时又是一种个体私德,由党员个体,尤其是党员干部在代表群众行使权力时予以实现。群众路线的有效贯彻需要党员个体的价值内化,这种价值内化不是“非此即彼”的立场选择,而是一种内心认同与自觉服从的 “意识”。在当代,贯彻群众路线涉及政治、法律、经济、社会各方面现实而复杂的利益关系调节,但是,民主、平等、正义价值若能深入人心,不仅是党员包括所有群众都将之作为基本价值原则予以接受,那么,群众路线就会变成一种制度信念而具有了贯彻执行的公信力。具体来讲,要使民主、平等、正义的价值在党员和群众个体道德层面得到内化,就要做好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1)价值本身的合法性论证是价值内化的前提与根据 要在主流意识形态的理论论述和政治宣传中赋予这些价值以足够重要的地位,通过合理的价值论证和有效的逻辑阐发,明确弘扬这些价值理念,去除由西方意识形态错误宣传造成的对这些价值的误解与肤浅理解。从这个角度讲,当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提出正是我党将群众路线价值内化予以深入推进的必然结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重要内容不仅与群众路线的价值追求相契合,而且在实践层面,群众路线对民主、平等、正义的价值确认和有效追求,也需要在我们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大力弘扬与宣传中予以实现。
(2)教育灌输与舆论引导是价值内化的有效方式 坚持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以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和群众路线价值原则为主要内容的经常性教育活动,“对群众路线年年讲,月月讲、日日讲,让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形成对各级干部的强烈期待与硬性要求,不失为一种好办法。”[21]道德心理学认为,社会舆论引导是影响个体价值内化的重要因素,它是一种生动而深刻的精神力量,不仅对现有道德价值的内化会产生巨大推动力,而且通过社会期望改变个人认知规范、更新行为动机,使个体价值的内化在社会评价背景的调整下予以实现。
(3)制度规范下的人际交往互动为价值内化提供了现实条件 哈贝马斯的“商谈伦理”认为,价值所具有的真正本意只有在现实的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互动中才能发现、内化和实现。正式制度的构建为人际交往提供了行为框架,但这种制度所建立的规则及其体现的价值能否在人际交往中得到有效遵从,成为交往主体相互同意、普遍赞同并自觉遵守的标准,则在很大程度上又要取决于人际互动本身的基础与特征。社会学习理论认为,改变人际互动习惯、文化的主要途径,除了制定刚性的强制要求之外,最好的办法就是通过榜样的认同效应,即在人际互动的一定范围内,选拔树立贯彻群众路线的典型榜样,以其行为、信念带动身边的党员,自觉内化群众路线的价值要求,积极践行群众路线。
(4)从根本上来说,价值的内化主要是主体自我建构的结果 自我建构是主体对文化中现有价值的解释、评价与重新组织,一种价值理念能否被主体接受内化并建构为自己的理念要受到其原有“心理价值图式”、感性领悟能力和理性反思能力的影响,而这些要素和能力只有在不断的道德实践中才能得以建构和生成。因此,群众路线价值原则的内化与践行,需要在党员、干部与群众的现实互动中得以实现,需要在党组织的选人用人机制中予以强调,需要在贯彻群众路线的实践活动中予以培养,需要在党领导人民群众治国理政和改革、发展、创新的事业中予以推进。
四、结 语
我们探讨群众路线的价值原则问题,主要目的在于破除对群众路线的工具理性理解。作为中国共产党从诞生初期就予以提出并几十年贯彻坚持至今的根本路线,群众路线不应被简单解释为一种工作方法和实践方针,而应上升到价值哲学的高度,作为一种建立在特定价值之上富含价值理想与实践观点的丰富思想体系。事实上,群众路线所蕴含的价值深意和理想追求正是其理论最具吸引力和说服力的部分,也是对我们当前执政合法性构建有最大理论支撑的部分,同时也是我们当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之精神主旨。群众路线要保持长期的思想活力并在快速变化时代环境下不断发展创新,就必须加强对其价值内涵的深入发掘与提炼。这不仅具有迫切的现实意义,更具有社会发展的历史意义。就此而论,本文只是就这问题做一尝试性的初步探讨,更深入的研究有待学界同仁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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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俊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