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八大工程 构建畜产品安全综合防控体系
2016-04-05张祥礼山东省滕州市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277599
张祥礼 (山东省滕州市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 277599)
实施八大工程 构建畜产品安全综合防控体系
张祥礼(山东省滕州市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277599)
随着畜产品产量大幅增长以及人们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难度和压力越来越大。山东省滕州市为更好地提升畜牧业生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有效融合了养殖安全控制和信息化管理技术,示范实施了“八大工程”,构建了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防控体系。
1 实施畜牧业投入品监管工程
1.1加强监管组织体系和责任机制建设完善监管组织体系,严格落实投入品监管工作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诚信体系建设。
1.2严格畜牧业投入品生产、经营条件管理对兽药、饲料生产企业严格生产条件管理,对兽药经营单位严格场所和设施、药物陈列、机构和人员、规章制度等方面的管理,对经营的兽药进行审查备案。
1.3加强兽药使用环节监管严格落实养殖场属地管理制度,组织镇街兽医站与养殖场签订《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防疫承诺责任书》,明确养殖场(户)的责任主体,强化其诚信自律意识。
1.4加大畜牧业投入品综合整治强化监督执法,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2 实施动物疫病防控工程
2.1健全完善防疫体系建立市、镇两级防控指挥机构,完善防控责任机制。加强动物防疫队伍、技术能力和动物疫情信息网络建设。
2.2全面推行程序化免疫根据国家规定的疫病免疫规程,结合当地养殖实际,科学制定了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猪瘟、小反刍兽疫、狂犬病等病强制免疫计划。
2.3扎实开展畜禽强制免疫组织防疫员分组划片逐村逐户开展畜禽免疫,并佩戴牲畜耳标,上传防疫信息,发放免疫卡,建立完善防疫档案。
2.4广泛开展疫病监测通过病原监测全面掌握主要动物疫病的病原分布和流行趋势,及时消除疫情隐患;通过抗体监测有效评估主要动物疫病的免疫效果,为科学免疫提供依据。
2.5强化应急处置完善应急预案,储备应急物资,建立应急队伍,做好应急演练。
3 实施畜牧养殖标准化工程
3.1产业发展布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研究规划了全市畜牧标准化发展布局。
3.2大力推行畜禽标准化生产在全市大力推进畜牧标准化建设,力求达到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处理无害化和监管常态化“六化”标准。
3.3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推广在政策驱动、项目拉动和示范带动作用下,全市标准化、生态化畜禽养殖方式快速推进,健康养殖技术得到普遍推广,设施畜牧业建设明显加强,无公害、绿色和有机畜产品认证步伐加快。
4、实施畜牧电子信息化平台工程
4.1加强设施建设不断加强硬件设施和软件系统建设,组建平台信息化管理构架。畜牧局配备了中央服务器和信息监视屏;镇街畜牧兽医站、养殖场、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和屠宰企业均配备了专用电脑,开通了互联网连接,并对重点监控部位安装了实景监控设备。畜牧局中央数据处理系统实现了与企业终端的直接交互。
4.2平台管理软件科学设计了养殖监管、投入品监管、检疫监督、动物防疫、生产形势、溯源管理、安全预警等7大模块,涵盖23项监管内容,程序具有数据统计、系统分析、管理查询、安全预警4项功能,架构组成由前台展示和后台数据录入2大系统,整体平台监管内容覆盖了畜产品生产全过程。
4.3严格实施畜产品生产全过程信息化监管将网络信息技术有机融合于畜牧行业监管工作,全面加强畜禽饲养、运输、加工、销售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实现了畜产品信息化管理的数据统计、系统分析、管理查询、安全预警四大功能。
5 实施畜牧信息可追溯工程
5.1构建畜禽养殖可追溯监管信息实施官方兽医监管制度,采集养殖畜禽免疫、投入品使用和饲养生产数据信息,建立养殖巡查监管档案。
5.2构建畜禽移动可追溯监管信息充分利用动物检疫监管网络,对所移动畜禽开展严格的动物产地检疫,由各镇街报检点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即时填报,动监所负责数据审核把关,建立畜禽移动可追溯信息体系。
5.3构建畜禽屠宰可追溯监管信息通过信息采集系统,完成屠宰加工环节批次信息、检疫信息、品质检测信息及仓储信息的采集,建立分布式数据库,开发信息查询系统,实现屠宰加工环节的产品信息溯源。
5.4构建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可追溯监管信息利用现有防疫体系和疫情监测网络,对畜禽强制免疫数量、免疫率,流行病学调查数量、疫病发病率,以及开展化验室检测情况进行统计,建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信息库。
5.5产品流向可追溯监管信息实施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建立动物产品检疫电子信息,健全畜产品流向可追溯信息链。
6 实施畜产品加工监管工程
6.1加强驻厂检疫制度加大畜禽定点屠宰厂日常监管,设置驻厂检疫室,实行24h驻场检疫制度。
6.2规范检疫流程推行检疫电子出证,规范检疫流程,严把入场检疫和屠宰检疫两道关口。
7 实施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工程
7.1建立有效的协调联动机制明确畜牧兽医、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等监管责任主体和责任目标,各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
7.2与监管对象建立承诺责任制对生猪等动物养殖和贩运经济人全部签订“杜绝饲喂和收购含‘瘦肉精’动物保证书”;通过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政府、执法部门和监管队伍加强畜产品监管工作职责;落实动物养殖、贩运和畜产品加工、经营企业四项“畜产品安全承诺制度”。
7.3健全应急反应机制建立健全应对突发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运行机制,确保发生畜产品安全事故时,能及时通报,并随时报告事故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
8 实施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及风险评估工程
8.1动物疫病预警通过搜集国内外疫情、疫病免疫、疫情监测等数据内容,分析疫情、免疫、检疫等情况,形成具有预警和控制功能的报告,指导镇街开展防治工作。
8.2畜产品安全预警通过搜集养殖场监管、投入品监管、检疫监督和畜产品检测等数据内容,形成具有预警和控制功能的报告,指导镇街有针对性地加大相关畜产品督查力度,提高检测比例和频率,研究、制定防范有害事件发生的办法、措施。
8.3畜牧生产预警通过搜集畜禽养殖、畜产品产量和畜禽及产品、饲料及原料价格等数据内容,分析畜牧生产形势,并及时指导镇街调整养殖结构,合理安排生产。
S851.34+7文献标识码:C
1007-1733(2016)08-0057-02
2016-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