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规模化商品肉猪代养技术规程

2016-04-05姚茂发

兽医导刊 2016年18期
关键词:肉猪养猪场猪群

姚茂发

(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畜牧产业发展办公室,贵州玉屏 554000)

规模化商品肉猪代养技术规程

姚茂发

(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畜牧产业发展办公室,贵州玉屏 554000)

本规程规定了规模化商品肉猪生产过程中代养猪场的选址、建设、消毒准备、饲养管理、疫病防治、粪污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

规模化;肉猪代养;技术规程

1 目的及建设规模

(1)结合铜仁市推广规模化商品肉猪代养技术,围绕商品肉猪的生产,在代养猪场的选址、建设、消毒准备、饲养管理、疫病防治、粪污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等环节实施标准化生产技术,适用于铜仁市行政区域内规模化代养猪场从事的商品猪安全生产,达到提高商品肉猪质量和产量,降低料重比,减少环境污染,增加经济收益之目的。

(2)代养场指每栋圈每批饲养出栏商品猪在300头以上,采用标准化饲养,实现安全、高效、生态、连续生产的代养猪场。其总占地面积(以代养猪300头/批计)需要土地至少0.2hm2;生产建筑(生长育肥猪舍)面积按每出栏一头商品育肥猪1.8~2.0m2计算;辅助建筑(消毒室、药房、饲料房、粪便污水及病死猪处理设施等)面积按每出栏1头猪需0.2~0.3m2计算。

2 猪场的选址

(1)符合当地土地利用发展规划和村镇建设发展规划的要求。

(2)地势高、干燥、平坦,排水良好的地方,最好依山傍水,最好有配套的鱼塘、果园或耕地,比例为2hm2鱼塘(耕地)/ 300头。

(3)在山地建场的应尽量选择阳坡,坡度不超过20度,四周有天然隔离屏障,背风向阳、开阔整齐、稍有斜坡的无疫区内。

(4)距离居民区500m以上,距离主要公路至少要300m以上,距离猪牛等养殖场、屠宰场、学校、公共场所、居民居住区等场所1500m以上,产地周围3~10km以内没有污染企业。

(5)禁止在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划定的水源保护区、旅游区、自然保护、环境污染严重畜禽疫病常发区、山谷洼地等禁养区域内建设代养猪场。

(6)猪场水源充足,取用方便,供水量达30~45m3/300头·日,水质良好,符合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禁止使用河水等;三相电须通到猪场;能安全畅通3000kg以上的货车。

3 猪场的布局

(1)猪场可分为生活区、生产区、和隔离区,做到健康猪与病猪分开,净道与污道分开,设置专用通道和消毒设施,保障生物安全。

(2)管理区应位于生产区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及地势较高处,包括工作人员的生活设施、猪场办公设施、与外界接触密切的生产辅助设施(饲料库、车库等)。

(3)生产区包括代养猪舍及有关生产辅助设施;每栋代养猪舍建筑面积不少于560m2(圈舍宽15.4m,长36.4m以上)。

(4)隔离区应位于在场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及地势较低处,包括兽医室、隔离舍、病猪焚烧处理、粪便污水处理设施。

(5)猪场与外界应有专用道路相连通。场内道路分清净道与污道,不得交叉、混用。相邻两舍纵墙间距8-10m,端墙间距8m,距围墙不低于10m,除走道外留足绿化带以利于净化空气,保护环境。

4 猪舍建设

4.1 建筑结构

猪舍采用轻钢结构或砖混结构,按统一提供的设计图纸建设。

4.2 建筑形式

根据当地自然气候条件,因地制宜采用有窗式(单层或多层)猪舍。猪舍的屋顶形式应采用双坡式屋顶。猪舍檐口净高度不低于2.6m。

4.3 猪舍方位

要求坐北朝南,东西走向,猪舍要充分采光,通风良好。

4.4 结构布置

标准栏舍面积以黄金分割比例为依据即1:0.618,具体以长(纵深)为520~550cm,宽320~350cm。立柱(屋檐为立柱灌水泥砂浆)砖柱间隔600 cm;两侧围墙高100cm;后围墙除窗以外全封闭;走道围墙高80cm。定位窗(40cm*40cm);窗户(150cm*100cm);隔墙高度为1m,砌墙50cm、铁栏杆50cm。料槽(270cm*38cm*20cm),需要挡料板(70cm*300cm*5cm);饮水器3个(距离地面分别为25cm 、40cm和60cm),必须安装在后墙,每个饮水器间隔60cm。排粪口3个(长50cm,高12cm);猪粪沟(深20cm、宽30cm、斜度2%,最高起点为20cm)。中间走道宽120cm,呈龟背型,不积水,低于猪栏门口3cm;门口(宽60cm*80cm),栏门两边预设插槽用于固定栏门,插槽深2cm,可用角铁焊接成方形;水泥缓冲带(宽100cm,厚不低于5cm),边用砖砌,方便消毒和运输猪粪。

4.5 猪舍地面

栏舍地面首先铺上薄膜纸或油粘纸用于防潮,再倒水泥,地面混凝土选用C25及以上,厚度5cm,然后过水泥砂浆选用M15及以上,厚度3cm(用砂一定要过筛,猪舍地面不能用粗砂,因为不过筛的大砂会影响猪肢蹄)总厚度约7~8cm,同时防止地面过滑。地面水流走向往排污区,坡度为4%,铺设及打地面时顺坡度过光板,不能积水、坑洼、凹凸不平。要粗糙不能光滑,也不能过水泥油。饲养舍内地面为水泥地面,墙内外壁用水泥抹面。

4.6 配套设施

设置夏季降温和冬季加温设施;风扇:3栏/把,高度1.5m;抽风机风机:每300头2台,1.1千瓦;保温箱:按保温箱面积2.4~3.0m2配套保温底板与侧板,高度等于间墙高度;屋中屋骨架:使用细钢丝绳或铁线拉网式搭建骨架,高度1.8m;栏门用木板,便于定位和保温;热风炉:750型热风炉2台/栋;安装水帘、负压通风系统,保证其正常生产性能。选用水塔、蓄水池给自来水管网供水,保证供水压力为1.5~2kg/m2。生产污水采用暗沟排放,雨雪等自然降水采用明沟排放。将猪舍粪沟1m范围内的地面进行硬底化,并设置足够的泄水坡度,保证雨水流向与粪沟相对的一侧。设置饲料间、宿舍、中草药煲(含加药桶)、出猪台、沼气池、污水塘、猪粪池、消毒池、更衣室、水池等基本配套设施。

5 饲养管理

5.1 消毒

5.1.1 设置消毒池和消毒室

生活区大门、猪场大门均应设消毒池,设置宽度同大门,

长度为1.5~2.0m。池内放4~5%的火碱水,便于运料车、运猪车等的消毒。猪场工作人员及饲养员进入猪场必须经消毒室进行更衣换鞋消毒。消毒室应设置消毒盆,放入来苏儿或高锰酸钾水用于洗手。消毒室地面可铺一层浸有4~5%火碱水的木屑,对往来人员进行脚下消毒,消毒室应设紫外线灯,进场人员每次照射3~5min。

5.1.2 空圈消毒

每批猪调出后,对猪舍进行彻底清扫、冲洗和严格消毒。地面用2~4%火碱水消毒,金属用具用0.2~0.5%过氧乙酸、3~5%的来苏儿、0.03~0.05%百毒杀等消毒;过1~2d用喷灯火焰消毒,也可用过氧乙酸按1~3g/m2加热薰蒸,薰蒸后密闭1~2h或用36~40%甲醛溶液,空间25~40ml/m2,薰蒸30min。

5.1.3 栏圈消毒(带猪消毒)

用3~5%来苏儿,10~20%石灰乳,0.03~0.05%的百毒杀等对猪体皮肤无刺激或刺激较弱的消毒剂,在气温达到或超过猪群适宜温度时进行,每周1次;气温低于猪群适宜温度时,原则上不消毒。猪群发生腹泻和其他疫病时,要随时消毒,做到哪里拉稀,哪里消毒。用洒水壶和刷边刷边洗,必要时结合火焰消毒—火焰消毒时间为2min/m2。对一切可能被污染的场所、器械、用具、人体进行消毒。

5.2 生产工艺

代养的商品猪以“杜皮长大”四元杂交组合为主,每个规模化代养猪场实行“全进全出”的生产工艺进行生产。

5.3 肉猪饲养

使用公司提供的全价配合饲料,自由采食或人工饲喂饲养方式。严禁饲喂霉烂变质、冰冻或污染严重的饲料。严禁饲喂使用高铜、高锌日粮。禁止在饲料中添加β-兴奋剂、镇静剂、激素类、砷制剂。采用自动饮水器饮水,保持常有水且水质清洁卫生。

5.4 操作规程

刚转入小猪栏要用木屑将饮水器撑开,使其有小量流水,诱导仔猪饮水和吃料。经常检查饮水器。头两天注意限料,防消化不良引起下痢。以后自由采食,勤添少添,每天添料3~4次。头一周,饲料中适当添加一些抗应激药物如Vc,多维,矿物质添加剂等,适当添加一些抗生素药物如强力霉素、利高霉素、土霉素、卡那霉素等。一周后驱体内外寄生虫一次。按照猪只性别、大小、强弱,及时调整猪群,强弱、大小分群,保持合理的密度,遵守“留弱不留强”,“拆多不拆少”,“夜并昼不并”的原则;病猪、僵猪及时隔离饲养。

小猪22~48日龄喂311料,小猪49~77日龄喂312料,78~119日龄喂313料,120~168日龄喂314料(种猪喂331料),自由采食,喂料时参考喂料标准,每餐喂八九成饱,不剩料为原则。饲养员应细致观察饲料有无发霉变质,保持料槽、水槽用具干净,地面清洁,注意观察猪群排粪情况;喂料时观察食欲情况和健康状况;休息时检查呼吸情况,发现病猪,对症治疗。严重病猪隔离饲养,统一用药。

保持圈舍卫生,加强猪群调教,训练猪群吃料、睡觉、排便“ 三定位”。尽可能不用水冲洗有猪的猪栏(炎热季节除外)。适宜温度为16~25℃,相对湿度50~70%。按季节温度的变化,做好通风换气、防暑降温及防寒保温工作。严格执行休药期,禁止使用未经国家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含农业部)批准或已经淘汰的兽药饲喂生猪。

6 疫病防治

6.1 卫生制度

饲养员应定期进行健康体检,传染病患者不得从事养猪工作。饲养员每年定期进行技术培训,不少于2次,生产人员进入生产区时应淋浴消毒、更衣换鞋,工作服应保持清洁,定期消毒。非本场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生产区。同意入场必须经严格消毒,更换隔离衣、胶鞋方可入内。饲养人员不准乱串猪舍,要随时观察猪群健康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不准向场内带入可能染病的畜禽产品或物品,场内人员不准为外单位和个人诊治病猪。场内禁养狗、猫、禽。

6.2 预防措施

养猪场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规要求,重大动物疫病应严格进行强制免疫,免疫密度应达到100%;其它疫病根据当地发生的种类确定免疫接种的内容、方法和适宜的免疫程序,有选择地进行预防接种。

6.3 疫病监测

养猪场常规监测的疫病至少应包括:高致病性蓝耳病、口蹄疫、水泡病、猪瘟、繁殖与呼吸综合征、伪狂犬病、乙型脑炎、丹毒、结核病、囊尾蚴病、旋毛虫病和弓形虫病、细小病毒病。根据实际情况由疫病监测机构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必要的疫病监督抽查,并将抽查结果报告当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6.4 疫病控制和扑杀

养猪场发生疫病或怀疑发生疫病时,应请兽医及时诊断,确定认可后,及时向当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疫情。确诊发生高致病性蓝耳病、口蹄疫、水泡病时,应配合当地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对猪群实施严格的隔离、扑杀等措施;发生猪瘟、伪狂犬病、结核病、布鲁氏菌病、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等疫病时,对猪群实施清群和净化措施;全场进行彻底的清洗消毒,对病死猪进行无公害化处理。

7 粪污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

(1)养猪场废弃物处理符合HJ/T81-2001,污染物排放达到GB 18596-2001要求;并符合《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2001年第9号)等规定,根据“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的原则对猪场废弃物进行集中管理。

(2)猪场不得出售病猪、死猪。病死猪不准在生产区内剖检,要用专车运到诊断室内进行,病检时应戴医用手套防止感染。对病死猪严格按照GB16548-2006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3)规模猪场宜采用干湿分离、人工清粪或其它有效清粪方式处理粪污,应配置专用粪污处理设备,处理后粪污排放标准应符合GB 18596-2001的要求。

(4)严格按照NY/T1168-2006进行粪便的无害化处理,禁止未经无害化处理的猪粪便直接排放或施入农田。

(5)猪场或粪便处理场应分别设置固体和液体废弃物贮存设施,贮存设施应采取防雨(水)措施,必须进行防渗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粪便贮存设施应设置明显标志和围栏等防护措施,保证人畜安全。

(6)定期投放灭鼠药,及时收集死鼠和残余鼠药,并做无害化处理。

[1] 胡涛,贺成龙.规模养殖肉猪的技术要点[J].中国畜牧兽医文摘,2014,(5):76.

猜你喜欢

肉猪养猪场猪群
猪群咳嗽多发季 养猪人如何应对
肉猪安全卫生监督的关键技术应用
基于1500以太网养猪场的智能饲喂控制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适时出栏养猪更赚钱
提高育肥猪出栏率合理的饲养密度
养猪场的提升离不开智能饲喂系统
规模化养猪场疫苗免疫的关键技术
猪群发生传染病时的控制措施
1961年刘少奇湖南农村调查:在养猪场住了6天6夜
温氏股份:预计2019年上市肉猪2 750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