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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开展“农超”对接的对策与建议

2016-04-04辉李筠孔令军刘

上海蔬菜 2016年1期
关键词:农超对接农超政策措施

路 辉李 筠孔令军刘 伟

(1.江苏省连云港市农业委员,江苏连云港222001;2.人保财险灌云支公司,江苏连云港222001)



连云港市开展“农超”对接的对策与建议

路辉1李筠1孔令军1刘伟2

(1.江苏省连云港市农业委员,江苏连云港222001;2.人保财险灌云支公司,江苏连云港222001)

摘要:本文对连云港市开展“农超”对接具有的优势及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在“农超”对接中,应坚持政策引导、市场运作,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进一步优化农产品供应链,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切实加快“农超”对接的发展进程。

关键词:农超对接;问题;政策措施

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高效设施农业的快速发展,连云港市蔬菜产业作为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极大改善了蔬菜均衡供求的状况。随着连锁超市和产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发展,连云港市已经具备了生鲜农产品从产地直接进入超市的基本条件。开展生鲜农产品“农超”对接,积极推动生鲜农产品销售,是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的有效手段,有利于实现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对建立农产品现代流通体制、增加农民收入和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连云港市蔬菜商品化处理发展现状

1.1基本情况

据统计,2014年连云港市销售蔬菜种类达200多种,全年蔬菜播种面积11.17万hm2次,总产量577.14万t,外销量483.34万t左右,其中出省272.22 万t、出口11.78万t,总产值96.33亿元,平均667m2产量3.45t、产值5750元,全市现有各类蔬菜交易批发市场30多个,蔬菜生产标准化体系和市场体系已初步建成,蔬菜流通渠道呈多元化发展趋势。

1.2商品化处理的布局与类型

蔬菜的商品化处理主要集中在蔬菜生产基地、专业合作社和营销企业,以下分别以雅仕农场有限公司和云台出口蔬菜基地为蔬菜生产基地代表、以北芹专业合作社为蔬菜专业合作社代表、以四季农产品交易中心为营销企业代表,按照不同类型分析目前连云港市蔬菜商品化处理的现状。

1.2.1蔬菜生产基地

(1)雅仕农场有限公司蔬菜基地面积200hm2,年销售量达1万t,主要种植蔬菜种类有叶菜类、茄果类和根茎类(番茄、芹菜、辣椒、甘蓝、西兰花、草莓、马铃薯等),客户类群为门店自营、商超专柜、大客户(餐饮企业、学校、企事业单位等)专供等,分别占销售总量的10%、20%、70%。蔬菜送到自营店和商超专柜之前,称重、包装、扎捆,并贴上价格标签,送到店面后不需要再进行称重即可直接销售。大客户的配送标准较低,一般不需要进行分级、包装,只要保证蔬菜农残不超标、蔬菜无污染即可。(2)云台出口蔬菜基地蔬菜种植面积800hm2,年销售量达2.6万t,主要种植蔬菜种类有茄果类(番茄、辣椒等)、根茎类(萝卜、牛蒡、莲藕等)等,主要客户群类型为出口(日本、韩国、欧美等国家)、超市(酒店)、配送中心和农贸市场,分别占销售总量的70%、10%、10%、10%。出口蔬菜按照出口国要求采收,在田间进行简单整修清理装入周转筐后运至处理车间,根据客户需要进行分级、清洗、预冷、包装和贴标,通过集装箱发往出口国;超市、酒店及配送中心主要按照订单要求进行生产、加工,然后送往指定地点;配送至农贸市场的蔬菜,只需进行简单整理或包装。

1.2.2蔬菜专业合作社

北芹蔬菜专业合作社自身建有蔬菜交易大厅,蔬菜种植面积1000hm2,主要以日光温室大棚为主,种植西葫芦、番茄、丝瓜、黄瓜等茄果类和部分叶菜类、根茎类蔬菜,产品主要销往山东、安徽、上海、浙江和苏南等地。农户把种植的蔬菜经过简单的清洗、择捡、包装等处理,运到交易大厅,由合作社根据质量、等级等进行分级、捆扎、包装,由运(经)销商运往消费地市场。农户也可直接与运销商对接,销往消费地市场。

1.2.3营销企业

四季农产品交易中心每天蔬菜类销售量达到700t,销售品种300多个,其中茄果类、根茎类和叶菜类各占销售量的1/3,主要销往超市、社区店和各类农贸(菜)市场、零售商。蔬菜送到超市或社区店之前,通常进行清洗、择捡、包装和扎捆等简单处理,送到超市和社区店后直接销售;对各类农贸市场、零售商的配送标准较低,一般不进行处理,由零售商进行清洗、择捡和分级等处理。

2 “农超”对接的优势

2.1“农超”对接减少了农产品流通渠道的中间环节

通过“农超”对接缩短了生产者和消费者的距离,减少了流通环节和流通成本,大大降低了农产品流通过程中的损耗(达30%以上),增大了农户和超市的利润空间,可为超市节约20%~30%采购费用,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价格可提高10%~20%。同时,超市可利用自身的冷藏冷冻设施储存农产品,并根据市场需求调节供应量,在平抑农产品价格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2.2建立和完善了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超市在同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采购合同之前,都要对生产基地进行安全检测,农产品进入超市门店前也必须经过抽样检测。通过“农超”对接,完成了从农户到超市的直接供应链条,通过田间生产管理记录台帐的建立和超市物流的有效管理,保障了产品原料从农田到货架的物流和信息流的完整连接。农产品种类、生产基地、检测结果、配送店等信息均可以查阅,一旦发现质量问题,可以直接追溯到原产地,也可第1时间召回已配送到门店的产品,加以整改。

2.3实现农民增收增效

“农超”对接拓宽了农产品流通渠道,直接解决了部分农产品销售难的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加强自身软硬件建设,规范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在产品的品牌化和高附加值上做文章,既扩大了产品销路又增加了农民收益。“农超”对接之后,农民可根据订单有计划地种植,避免了生产盲目性,增加了社员的收入。

2.4“农超”对接改善了消费环境

“农超”对接是政府引导、组织运作、基地参与、共同受益的民心工程,既改变了超市生鲜食品收益低的局面,又增加了农民收入,还稳定了市场价格,优化了消费环境,形成了良好互动的生产消费循环。

3 存在的问题

3.1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能力较低

在生鲜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过程中,整修、洗涤、分级和包装需劳动力较多,目前连云港市只有部分超市配送企业采用半自动包装机,其他生产环节主要还是依靠人工,缺乏配套的机械设备,机械化程度低。分析其原因主要是农产品种类繁杂,颜色、形状、品质等各异,商品化处理方式也千差万别,而目前市场上仅有针对1种或几种农产品设计的机械,实用性不高,难以满足企业的要求。人工处理具有处理效果好、能适应不同品种蔬菜的要求等优点。

3.2农产品商品化处理标准不够完善

目前,针对各类农产品的商品化处理方法还没有相应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农产品生产营销企业主要依据订单要求或市场需求进行处理,没有统一规范的预冷、清洗、分级、包装、加工、贮运和保鲜等产后商品化处理分级标准。特别是蔬菜在采收、贮运和销售过程中损伤、挤压和腐烂现象较为严重,严重影响了蔬菜的品质和商品性,制约了蔬菜商品增值和生产者、经营者效益的增加。

3.3超市商品周年化和合作社产品季节性强的矛盾

大多数合作社受资金限制没有相应的分级选别机械和初加工机械,加上社员对质量规格的认识程度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产品规格化程度普遍较低,产品附加值不高,无法满足超市要求;另外,因为受到地域、气候和技术等因素限制,有些合作社无法常年提供产品,或者因为产品的季节性,供应量不稳定。

3.4农产品配送全程冷链程度不高

连云港市只有部分企业建有冷藏库和冷藏车,数量和规模还相对较小,大部分企业缺乏冷库和冷藏车。此外,超市的冷柜生鲜农产品销售量不大,蔬菜等品种从田间种植、采摘、预冷、加工、冷藏、配送直至到消费者手上的全程冷链体系还不健全。

3.5消费习惯难以改变

受传统消费习惯的影响,人们在选购生鲜农产品时重点关注的是价格和新鲜度,散装菜虽然外观没有包装菜精美,但以其相对低廉的价格和水灵鲜嫩的新鲜度,成为绝大多数市民的第1选择。此外,超市生鲜农产品商品化处理水平较低,部分蔬菜新鲜度不足,一定程度上也抑制了消费者对超市生鲜农产品的需求。

4 对策建议

4.1提高农民的标准化生产、合约化经营意识

超市经营农产品的要求是质量一致和长期稳定供货。一般农户的质量标准管理意识同超市的要求差距甚远。由于农户长期按照传统销售方式生产蔬菜,注重产量忽视质量,当超市要求他们按照标准对产品分等级时,担心剔除次品会影响收入。当中间商收购价高于超市订单时,往往不能守约供货给超市。

4.2增强生鲜农产品加工配送能力

采用支持大型连锁商业企业新建生鲜农产品配送中心、在现有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中增加生鲜农产品配送功能、发展第三方农产品物流配送等多种方式,建立与农产品生产规模及零售规模相适应的物流配送体系。

4.3商超合理让利提高农民的积极性

在“农超”对接的合作中,超市应在采购价格方面给予农民一定的优惠,把节省的部分利润返回给农民。但是,如前所述超市本身也存在着巨大的价格压力,提升采购价格的空间很小,没有农民所想象的那样“大公司应该出大价钱”。而且,超市一般采用周期结算方式,每月或季度结算,对超市来说是很短的帐期,但农民习惯现金交易,往往难以接受。超市应有针对性地改变结算方式,以提高农民的积极性。

4.4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有品牌

超市要广泛宣传和大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打造自有生鲜农产品品牌,向消费者提供质量安全可靠的农产品及加工制品,增强消费者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生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信心,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生鲜农产品销售规模的扩大。

4.5调整连锁超市商品经营结构

围绕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生鲜农产品的经营规模,适当调整连锁超市的商品布局,增加生鲜农产品的销售种类,扩大生鲜农产品的经营面积,提高生鲜农产品的销售比重。通过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生鲜农产品的经营规模,提高连锁商业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5 保障措施

5.1坚持政策引导,建立新型农产品流通渠道

2011年商务部、农业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农超对接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农超”对接工作。《意见》要求,各地商务、农业主管部门要抓好“农超”对接3大主要任务:一是积极搭建对接平台,畅通“农超”对接渠道。通过组织开展“农超”对接推广活动,如洽谈会、展销会等形式,创造供需双方见面和沟通的机会;加强“农超”对接信息化建设,鼓励通过“农超”对接信息系统发布供求信息,开展网上签约和交易试点。二是培育对接主体,提升“农超”对接水平。加强对连锁经营企业的培训和指导,帮助建立现代经营管理制度;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和扶持,形成规模效益;开设“农超”对接培训班,为超市和合作社人员提供专业知识和技术培训。三是加强指导监督,规范“农超”对接行为。降低合作社鲜活农产品进入超市的门槛,鼓励对接双方建立长期对接合同;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流通,支持品牌建设,实现质量可追溯。

5.2“农超”之间建立产品分等级、以质论价的买卖原则

农产品价格形成是1个非常难但又不能不逾越的问题。作为商品的农产品具有不同于工业产品的自身特点,对自然环境的依赖性、产品的易腐蚀性、非标准化生产及生长的周期性、市场经济的价格决定方式,直接影响着农产品的买卖及农民的收益。对于习惯了以量取胜的农民应尽快转变观念,尽快适应产品以质论价的买卖方式。

5.3加大对农产品物流基础设施的投入,完善物流配送网络

政府应加大对农产品物流基础设施的投入,加强对农产品物流发展的宏观管理,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政策法规,各部门和各级政府应相互协调、相互配合,支持农产品物流的发展,构建完备的农产品物流信息系统。政府应加速建立完善的公共信息平台,通过电视、广播和互联网等媒体,及时、准确地发布农产品供求信息,提高农产品物流产业链各个相关企业利用信息的能力和效率,鼓励和支持农产品物流信息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在“农超”对接中,超市应建立完善的物流体系。超市只有建设覆盖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销售全过程的物流配送系统和冷链系统,整合生鲜供应链体系,才能提高生鲜农产品进入超市卖场的速度,降低生鲜农产品的流通成本和减少店铺的缺货率,提高生鲜农产品的新鲜度和质量安全水平,为顾客及时提供充足、多样、低价、有品质保障的生鲜农产品。

5.4采购链前伸,实行订单牵拉模式

超市直采模式工作需要超市将采购链前伸至农产品基地,通过订单牵拉模式的运作发挥超市的市场需求指导作用。采购订单牵拉模式具体来说是超市从农户种植开始就进行专业指导并定量规划。首先选择具有较大规模和先进生产技术的合作社作为超市直采模式的合作伙伴,并对其进行相应改造和专业人员培训,然后给予他们定量和定品种生产的订单。农产品数量和品种的制定来源于超市的调研团队,对各个门店每天的各类蔬菜销售情况进行实时统计,得出准确数据,以此为依据向合作农户开出订单。农户按需生产,施肥、喷药等种植环节以及采摘、包装、运输环节应按照超市要求进行。传统销售方式会产生约30%的蔬菜损耗,而按订单生产的蔬菜损耗仅在8%左右。按订单生产,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农民生产风险,提高了农业收益。

“农超”对接作为农产品产销的1种新模式,在起步阶段必然会面临各种问题和挑战。影响“农超”对接的因素错综复杂,既有认知和政策的因素,也有消费水平和消费习惯等因素。各级政府应坚持政策引导、市场运作,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进一步优化农产品供应链,促进“农超”对接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李晓然.现代农业背景下农超对接问题与对策[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4(18):26~27.

[2]郑光财.“农超对接”亟待解决的八大问题[J].中国市场,2011(15):24~26.

联系电话:0518-8609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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