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地确权中关于数据核查的几点思考
2016-04-02周浩
周 浩
确权登记颁证
农地确权中关于数据核查的几点思考
周 浩
数据核查是整个农村承包地确权颁证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决定了确权颁证工作质量。它主要分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农户信息核查,即对发包方调查表和承包方调查表内的各种信息进行核查。另一方面是地块信息核查,即对承包地块调查表内的数据信息进行核查。而对于地理信息数据这些专业性强的数据信息,在实际工作中建议应由第三方具有测绘资质的公司对地理信息数据进行核查,并出具验收报告。下面笔者将结合具体工作实践,从人工核查与软件程序核查两个方面对如何开展数据核查工作进行阐述。
人工核查
人工核查主要是对发包方调查表、承包方调查表和承包地块调查表形成的电子数据进行核查。在人工核查阶段通过公开唱票和比对原土地台账的形式,对每个农户家庭成员都叫什么名字、有几个人取得土地、共有人都是谁,一一宣读姓名和农户家庭取得土地面积数,对有异议的可以当即纠正。另外,在公示前还应当组织人员采取人工核查方式对分布图上的承包方代表姓名、地块名称、地块空间位置、地块标注面积进行核查,及时修正错误;对分布图上确权地块内有建筑物的进行核实,如果已改变耕地农业用途,该地块则不予确权。人工核查在入户调查时有两个阶段需要说明。一是入户调查信息填制阶段。需要对承包方调查表中家庭成员是共有人的,在对应成员姓名处进行标注,同时在数据入库时也需要相应增加对应变量,便于后期数据索引和调用。二是入户调查信息录入阶段。依据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土地台账、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填制的发包方调查表和承包方调查表等资料对要录入的数据进行逐一比对核验后再录入信息。待总体信息录入数据库后,才能由软件程序按要求进行查询产生问题清单。
软件程序核查
软件程序核查数据主要是利用统计上来的数据信息,对确权数据中的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从逻辑关系和政策规定以及工作经验等方面,依据发包方调查表、承包方调查表和承包地块调查表内信息间的关系、编码规则等按设定条件索引进行核查,筛选出存在问题的数据进行修正、完善。值得强调的是,由软件程序核查生成的问题清单,也需要人工逐一收集资料、查明问题原因,待证明材料齐全后予以修正。
农户信息核查
核查共有人身份证号码是否重号。其目的是为了发现是否存在同一个共有人在不同农户内取得多份土地这一问题,公正、公平地开展农地确权工作。利用大数据的智能手段,通过对各个身份证号在数据库内逐一索引,查找出所有与该身份证号重复的共有人信息,具体在核查结果中应体现承包方代码、乡镇街村组名称、身份证号码重复的农户姓名。经过对按此条件进行核查后生成数据的分析,95%以上取得多份土地的为婚入婚出的女性,少部分为录入错误或其他原因造成的。
核查共有人的出生日期。每个县市区在落实二轮延包政策时,都对人员增减进行了时点设定,比如确定人口增减时点以1995年12月31日前注册户口为限等类似的规定。通过身份证号码中的出生日期来判断是否符合共有人时点规定的核查,可以防止有不符合文件规定的人口借机混入共有人数据内。
核查身份证号码有效性。具体核查身份证号码中的地址码、出生日期码、数字顺序码、数字校验码、格式、位数等是否符合条件,对随意填写、拼凑、胡编乱造等的身份证号筛选出来进行更正。
核查身份证号是否未填写。具体就是在数据库中核查有无身份证号码为空的数据,这样一来便于后期补录农民身份信息,但对于死亡经核实的要在备注中予以注明,可以不填写身份证号码。
核查姓名拼写。运用该方法的前提条件是有派出所的户籍信息数据,然后利用户籍信息内身份证号码与姓名的一一对应关系,来倒查承包方调查表中家庭成员的姓名是否录入正确。当然,最好是在入户调查阶段录入农户信息时直接调用派出所户籍信息数据,就可以确保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的完全正确,否则发证前需要人工对比身份证复印件(照片)进行姓名核验。
承包方代表核查
核查承包方代表是否死亡。在数据库中对承包方代表在成员备注中标注死亡的信息进行核查,这样一来可以在发证前对承包方代表死亡的,重新推选新的承包方代表。
核查承包方代表是不是共有人。对于承包方代表不是共有人的,需要承包方重新推选新的承包方代表。
核查承包方代表年龄。银行贷款对农户代表年龄有限制,比如要求承包方代表年龄女性在50周岁以下,男性在55周岁以下。对于超出年龄的承包方代表建议农户重新推选。
家庭成员核查
核查家庭成员内共有人是否全部死亡无其他成员。若有,筛选出承包方代码、乡镇街村组名称、农户代表姓名。对于筛选出的承包方代码在导入证书输出平台后可以控制该农户的证书不进行打印。
核查家庭成员内共有人是否全部死亡有其他成员。需要说明的是进行该项核查的主要原因是承包方代表是否可以在共有人均去世的情况下推选家庭成员内的非共有人。因为家庭成员内共有人全都去世的,家庭成员内有非共有人的,非共有人是否可以作为承包方代表暂无相关政策规定。通过事先筛查后,便于后期按照有关政策研究解决发证问题。
确权面积核查
确权面积核查具体就是用证内确权总面积与村组人均确权面积和证内共有人数的乘积相减得出的数值进行筛查,数值为负值的属于共有人人数超出(因农户的土地大部分在四周有毗邻农户,面积扩大的可能性非常小,相对来讲大部分农户的土地面积是固定的,所以出现负值时往往是共有人数比二轮增加了);数值大于限值的属于超出面积,经查证核实后若不属于折等分地情况的则不予确权;数值在大于0小于限值内的属于合理范围,予以确权。所谓限值,是在此次确权过程中由于扩边、拱地头、开垦等原因导致农户耕种土地面积普遍增加,由于多出的地块琐碎、零散、面积小而经村民会议表决议定而得出的一个土地数值,限值大多在0.5亩至1亩之间,多出的面积在限值范围内的给予农户确权。值得注意的是,人均确权面积在统计时需要统计本次农地确权各村组的人均水田确权面积、人均旱田确权面积以及二轮延包时人均分地标准、对应土地等级分配面积和折等标准等情况,便于后期比对出究竟是水田超出面积,还是旱田超出面积,还是违规超出面积,还是其他原因超出面积。
编码核查
发包方编码核查。主要是对发包方乡镇街村组名称与民政部门的行政区划代码进行对比核查,判定代码是否对应、名称是否有错别字。
承包方编码核查。核查承包方代码中的系列顺序码有无不连续,防止公职人员利用该漏洞输出“假证”。建议在入户调查时对承包方编码要求不同的组均从0001号开始到最后一个农户结束,这种做法的好处是发现漏报或新增时直接便可以在本组内最后一个号码后直接排序编码,而不建议采取后一个组接续前一个组的承包方编码继续排序的方式,这种做法存在的问题是若一个组发现有漏报或新增农户时同组内编码跨度大,不利于管理和后期维护,易造成编码混乱和缺失。
(作者单位:吉林省梅河口市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