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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华易逝》对自然与生命的诠释

2016-04-02卢云川

文学教育 2016年36期
关键词:新英格兰弗罗斯特悖论

卢云川

《韶华易逝》对自然与生命的诠释

卢云川

《韶华易逝》一诗最早收录在弗罗斯特1923年出版的第一本获得普利策奖的诗集《新汉普郡》。在此诗集里,没有一首诗比《韶华易逝》更能淋漓尽致的展现弗罗斯特对于“自然与生命”的哲学理念。本文要重点着墨的是弗罗斯特在这首诗里对于自然、时间、生命等哲学理念的诠释。

罗伯特·弗罗斯特自然生命

罗伯特·弗罗斯特(1874-1963)是一位重要的美国诗人,也是20世纪新英格兰优秀的田园诗人之一。他曾四度获得“普利策”文学奖。弗罗斯特在其作品中运用了大量的新英格兰的乡村语言,偏爱简短、传统的抒情诗和叙事诗;这一点在《韶华易逝》中可窥一斑。

《韶华易逝》一诗仅有八行,简洁整齐,但是其寓意却不可谓不深远。从诗名来看,整首诗的喻题呼之欲出:感叹时光的短暂和不可留。金子的色泽指代的是宝贵的东西,因此“Nothing GoldCanStay”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对于生命的一种悲观诠释。纵观英国文学250多年的历史,嗟叹青春、爱情和生命的短暂以及时光的飞逝的佳作随手可拾,而这些主题在《韶华易逝》这首诗里尤为凸显,让人无法移目。囫囵一看,这首诗似乎是几行用词相互矛盾的诗句组成,影影绰绰暗指季节的更替,其主题藏头露尾。然而,正是弗罗斯特对悖论、歧义以及意象的使用才是这首诗的精妙所在,这让诗句合为一体,密不可分。这首诗开篇映入眼帘的就是数行相互矛盾的句子:“绿色如金,…新叶如花。”绿色是春天的标志,生命的象征;然而当春天悄然来临之时,新英格兰的白桦和柳树绽放的却是淡淡的一抹金色。因此,绿色其实仅指代一种既定事实或者一个符号,而金色才是事实。“Gold”此处并非指珍贵永不腐坏的金属,而是一种颜色,“奈何金色难留”。在诗的第二节,出现了另一个悖论,“初芽如花”。诗人可能暗指新叶沐浴在早春的枝头,慢慢舒展,仿若娇羞的花朵。“然而绽放却难恒久”,“叶叶凋萎,片片散落”。这两句诗隐喻叶子终归是叶子,虽然它“如花般绽放”,最终还是会回归到最初的状态。上面讨论的两个悖论---金色转绿,鲜花变绿叶,恰好呼应了诗的标题“韶华易逝”。“因为事物的表象总是很快转变,其绝美亦难留心头。亦绿亦金的叶子很快凋萎,寓意理想事物的转瞬即逝。”(Marcus,1991) 接下来,弗罗斯特援引了伊甸园亚当和夏娃被化身为蛇的撒旦引诱偷吃禁果的经典典故,因此“伊甸沦悲切”。因为当亚当和夏娃偷吃禁果之时,他们失去了本真。诗的倒数第二行,“黎明沉为昼”,更加把“韶华易逝”这一主题彰显无遗。清晨第一抹阳光闪着耀眼的金色,因此一天之晨也被喻为最为“黄金”时间。自然,弗罗斯特说“黎明沉为昼”同时暗指“岁月不留金”。整首诗里都可以感觉到诗人对生命困于时光的悲伤与沮丧。诗里描绘了几个自然现象,均明显指向了一个关于生命的黑暗的事实:当时光不断流逝,生命则慢慢在消亡。。这个观点更加强烈地印证了弗罗斯特在他的作品中反复表达的一个关注:在这个冷漠的宇宙中,人类孤独地存在,如此的无助与困惑。他的这个关注点跟爱默生的不谋而合:“生于世而堕于世,即由于自然的进程而导致的生命的痛苦和颓萎就是我们所说的邪恶”。

然而,真正让弗罗斯特的佳作留名青史的是其对平淡生活的一针见血。这一点毋庸置疑,正如在《韶华易逝》一诗里,“金色”隐喻“完美”,而尘世里不容美好栖身。任何美好的事物很快就会凋萎弗罗斯特对自然世界和上帝没有太多信心,他认为自然本就冷漠至极。“这种坦然接受的态度成就了他的创作,让他拥抱外在世界和人类世界的方方面面,因为他不会对自己不能改变的事物悲恸不已。” (Doyle, 1962)纵观全诗,不难看出诗人的潜台词其实是:我们知道美好不久留,对此我们也无能为力,那不妨坦然接受,因为人类在自然世界面前是如此渺小和不堪一击。

(作者单位:云南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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