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股改试点与农村综合改革结合
2016-04-02河南省济源市委农办
河南省济源市委农办
抓好股改试点与农村综合改革结合
河南省济源市委农办
河南省济源市把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作为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切入点和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的重要抓手,由市委农办牵头,统一安排部署,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探索运用“坚持四个强化、把握四个关键、注重四个结合”的“444”工作法,稳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目前,济源市先期选择的6个试点村已完成股份合作改革,量化资产2959.54万元,其中经营性资产402.6万元,量化林坡3.79万亩,发放股权证书1129本。
坚持四个强化,顺利启动改革试点
强化组织服务。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的专项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抽调业务骨干,充实办公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安排专项经费,实现机构、人员、职责和经费“四到位”。
强化目标管理。选择具有较强改革创新意识和工作积极性、初步具备农村改革基础、具有与承担试点任务相适应的3个镇的6个村作为先期试点,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印发《股改试点工作台账》,将22项改革目标任务细化到相关责任单位。其中,2015年主要9项工作任务,已基本完成。
强化动员培训。积极参加农业部、省直单位举办的专题培训班,组织召开由省委农办、省农业厅、省林业厅和济源市党政主要领导参加的试点工作动员会。编印《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政策汇编》、《股改试点工作手册》等学习资料,组织6期试点工作业务培训、2期座谈研讨,提高相关人员业务能力。
强化督导指导。建立“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业务部门协调配合”督导机制,将督导结果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市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整体督导协调工作,市委市政府督查局负责组织联合督导,市农牧局、林业局等市直业务部门负责日常督导工作,对试点工作进行现场指导检查,及时帮助试点村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和疑惑,确保试点工作方向正确、推进扎实。
把握四个关键,稳步推进改革试点
把好人口界定关,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一是与法律法规相结合,充分保护弱势群体。将符合《婚姻法》、《收养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户籍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的,认定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二是与《农村土地承包法》相结合,维护法律的权威性。二轮土地承包时,取得本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本村形成较为固定的生产生活、依赖本村集体土地作为生活保障的,认定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三是与基层民主决策相结合,充分尊重民意。对特殊情况实行一村一策,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让农民群众民主决策,妥善解决。明确公务员、空挂户等村民不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享受集体资产收益分配,减少了干群矛盾,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把好清产核资关,保证集体资产不流失。对集体所有的资源性、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核实,摸清资产存量、分布及结构状况。清产核资结果及时公开、公示、整改,三榜定案,确保结果准确无误、群众认可。在清产核资的同时,对各类经济合同逐一清理、完善和规范,确保集体资产和资源的有偿使用。清产核资后,将农村集体资产和资源纳入农村集体资产信息化管理平台予以监管,调动了群众参与集体资产管理的积极性。
把好股权设置与管理关,保护成员的财产权利。在股权设置方面,只设置个人股,改制后村公益事业开支从集体经济组织提取公积金解决。在股权管理方面,引导实行静态管理,既保障农民财产权利的稳定,又有利于实现抵押、担保、继承、有偿退出四项权能。在股权分配方面,量化到人,落实到户。同时,结合实际,逐步探索直接量化到户,实现股权稳定。
把好人员过渡关,保障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对改革后第一届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监事长等的产生,提倡由现有党支部、村委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通过合法程序直接过渡,交叉任职,提高现任村“两委”干部主动改革的积极性,有利于集体经济组织的运行。
注重四个结合,确保改革试点有成效
改革试点与农村综合改革相结合,着力增强各项改革的系统性与协调性。在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化改制和农村土地股份化经营的同时,落实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上房屋所有权、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所有权的确权工作;改革村级治理体制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制度;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和市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镇级产权交易窗口,推进开发性金融“四台一会”平台建设,为改革后的农村股权抵押担保及流转交易提供平台,增强改革的系统性和协调性。
改革试点与产业项目相结合,着力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积极探索改革试点与产业发展的契合点,壮大集体经济,助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花石村把推动股改工作与美丽乡村建设、产业发展相结合,依托新成立的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了济源市花石休闲旅游专业合作社,吸纳村民投资120万元(每股1万元,共计120股),集体以荒坡地折价20万元入股建设南山滑雪项目,真正让死钱变成了活钱、小钱变成了大钱、资产变成了资本。
股份合作与土地流转、抵押担保相结合,着力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在全面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市镇两级产权交易平台,规范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截至目前组织37宗共12695亩的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交易金额达1192万元。土地流转比例已经占家庭承包地的70.9%,有效增加了土地财产收入。
登记备案与工商登记注册相结合,着力规范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由镇政府批复试点村的改革实施方案和成立新的股份合作组织的请示,然后在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备案后到工商部门进行登记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