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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2016-04-02王国忠

上海农村经济 2016年6期
关键词:镇级三资产权制度

■王国忠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王国忠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通过股权量化到户,让集体组织成员长期分享资产收益”,是今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的要求。前几年,上海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方面做了大量探索性的工作,今年要继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

一、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近年来,本市各级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农委关于产权制度改革的工作要求,全面推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本市率先在全国形成了“1+1+13”较为完善的产权制度改革政策体系。至2015年底,全市1458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完成了产权制度改革,占全市总村数的86.9上。至2016年2月15日,全市262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2015年年度分红,年分红总金额5.77亿元(目前各区县改革村分红工作尚在开展,预计分红总金额还会持续增加),惠及成员人数66.8万人。同时,村经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明显,松江、金山等区全部实行了分账管理。

总体来看,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展顺利,但全市目前还有144个村未启动改革,其中改革有难度或没具备改革条件的村有39个,由于存在动拆迁、城中村改造的历史遗留问题没有解决,投资失误坏账核销很难落实,资不抵债等各种问题,导致村级改革推进面临诸多障碍。

今年,我们的改革目标是:基本完成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村经分离工作,切实加强改制后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治理。

一是做好暂缓改革村的调查排摸。去年,市农经站进行了一次调查,全市未启动改革的144个村,除按照区县改革计划在今明两年启动和没有条件改革的之外,还有39个改革有难度的村,今年各区县要对这些村逐一进行排摸,按照“一村一策”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革方案,做到应改尽改,能改即改。各区县要严格执行产权制度改革月报制度,及时上报推进村级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进度,对暴露出来的困难和问题及时与市有关部门沟通,形成工作合力,把农村改革工作做得再扎实些。

二是加强改革工作的业务指导培训。去年本市组织开展了农村重点改革工作专项检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对农村改革工作高度重视,今年的改革任务更加艰巨,各区县要直面困难和问题,加强调研,加大工作力度。改革程序是否到位事关改革质量大局,不能片面追求改革的进度而降低了改革的质量,要提高基层业务干部的职业素养,巩固和提高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质量。

三是推进村民委员会与经济合作社分账管理。

村经分离有利于村级集体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各区县要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完善村级治理体系加强基层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委办发[2014]44号)及市农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本市开展村民委员会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分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沪农委[2015]357号)等有关文件的精神,明确村民委员会与经济合作社的职责范围,界定村委会与合作社之间的支付边界,各区县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切实保障村级组织经费运转,推进村委会与合作社分别设置账户,分开核算,并在“三资”监管平台上按照调整后的科目及时进行会计核算。

四是完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治理机构。各区县要积极推动改制后的集体经济组织完善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组织治理结构,健全集体资产监管体制和运营机制,强化成员管理、股权(份额)管理,完善合作社章程,规范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成员议事规则,实现三会四权相互制约。同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的信息要及时准确地录入“三资”监管平台,确保农村社区经济合作社的规范运行和持续健康发展。

二、镇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总体看,镇级改革试点工作进展较为平稳。截至去年底,全市有104个镇完成了资产清理和权属界定工作,镇级产权制度改革累计完成15个镇,即松江区14个街镇和闵行区虹桥镇完成了改革,占全市总镇数的12.3上。同时,有5个区8个镇也在2015年启动了镇级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包括闵行区七宝镇,嘉定区南翔镇,浦东新区唐镇、万祥镇,金山区廊下镇、亭林镇、山阳镇,长宁区新泾镇)。

镇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除松江区外,其他区县进展相对缓慢。从市农委农经处、市农经站多次调研掌握的情况来看,主要原因是部分乡镇领导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不同程度存有怕乱、怕烦、怕难等畏难情绪。同时也存在因乡镇撤并、历史资料不齐,产权难以合理界定等历史遗留问题。今年工作目标是:基本完成镇级产权界定工作,并积极推进镇级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一是积极推进镇级产权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是保障组织成员财产权,落实成员收益分配权最根本的制度性安排,各区县、乡镇要高度重视,把改革的各项基础性工作做好、做扎实。特别是镇级集体资产的家底要摸清,产权关系要厘清,资产权属要分清,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将政府财政性资产与农村集体资产界定清楚,并纳入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进行监管。同时,镇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所涉及的成员范围要梳理清楚,不能遗漏。

二是积极稳妥扩大镇级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对去年已经启动产权改革试点的8个镇,相关区县要加大指导督促力度,及时总结改革经验,研讨改革中遇到的问题,严格改革程序,确保改革质量,力争年内完成改革任务。对尚未启动镇级改革试点的区县,原则上要选择1-2个改革条件比较成熟的乡镇积极开展改革的试点,并抓紧遴选好试点乡镇及时报市有关部门,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为镇级改革推进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加强镇级改革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为确保镇级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市里将在时光辉副市长召开推进会之后,举办镇级改革业务培训会议,邀请有关区县的同志进行工作交流和业务辅导,市农委农经处、农经站针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和有关政策进行解释。各区县也要加强对基层干部和业务人员的培训,从改革方案的制定、成员代表选举、改革程序、章程制定、集体经济内部治理机构的产生、议事规则等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业务指导。区县之间、乡镇之间要多开展沟通和交流,形成相互学习、取长补短的良好工作氛围。

三、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

2015年,本市在农村集体“三资”(即农村集体的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工作中,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了深化完善和探索:一是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的功能。三资”监管平台新增了镇级资产管理模块,进一步扩大了平台的监管范围,深化了平台公开内容,并实行“三资”监管的在线实时监测。二是探索农村集体资产公开租赁平台建设。浦东、闵行、嘉定三个区根据自身特点,开展农村集体资产公开租赁平台建设,并进行试运行,为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016年,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工作的目标是:拓展“三资”平台监管功能,强化动态监管,巩固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成果,扩大集体资产公开租赁平台建设。

一是充分发挥农村集体 “三资”监管平台的作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经过几年的运行,总体上运行情况良好,这与各区县农委以及农经部门的大力支持是分不开的。去年市里对平台的功能进行了扩展,增加了镇级集体资产管理模块,并在10个镇进行了试运行,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今年我们要求各区县、乡镇按照平台功能设计的要求,把固定资产的清理、产权界定的结果以及经济合同、投资、借款、担保等相关的信息进行采集、审核、录入平台,纳入监管范围,确保平台数据的及时、准确、完整。今年我们还要继续开展对“三资”监管平台运行情况的督导检查。

二是继续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农村集体财务规范是整个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的基础,各区县要根据面上情况,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继续深化完善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建设,修订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制度,严格落实农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各项管理制度,推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并强化农村审计监督,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的财产权益,防止“小官巨贪”现象的发生。

三是扩大集体资产公共租赁平台建设试点。建设农村集体资产公开招租平台,是让市场发现价格,实现资产资源利益最大化的有效途径,也是贯彻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区县要借鉴浦东、闵行、嘉定建设集体资产公共租赁平台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扩大集体资产公共租赁平台建设的覆盖面,同时,要认真总结推广村级集体资产委托镇级管理的经验,促进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四、深化农村改革中需要总体把握的几个问题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本市深化各项农村改革工作的攻坚之年,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新理念,认真研究新情况,着力解决新问题,加强领导,真抓实干,锐意进取,奋力拼搏,不断提升引领新发展的能力。在深化农村改革中需要总体把握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守住底线。各区县在推进农村改革时,一定要坚持高标准,守住底线,不碰红线。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上,要坚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这“三条底线”;在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上,一定要防止以搞农业的名义到农村大量租赁土地后搞非农建设,侵犯农民利益,影响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在加强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上,一定要建立起符合政策导向、符合各区实际的准入和监管措施,扎好防范风险的“篱笆”。

二是坚持创新。上海的农村改革靠的是本市广大干部群众勇于创新。如松江区率先开展家庭农场的经营模式,闵行、浦东、嘉定等区探索建设集体资产公共租赁平台的做法等,都是在实践中的创新。要继续保持思想观念上、方法思路上的创新,推进制度创新、实践创新。

三是加强协调。农村改革面广量大,情况繁杂,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要关注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横向则涉及到多部门联动。在推进改革过程遇到有关改革的政策瓶颈问题、税收问题、变更登记等一系列问题,只有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才能确保改革的顺利推进。只有主动出击,才能有所作为。

四是注重调研。当前,农村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产权制度改革等重点工作中,各种利益相互交织、各类诉求激烈碰撞,深层次矛盾不断凸显,新问题大量涌现,作为从事农村改革的具体业务部门任务更加艰巨,责任更加重大。从事农村改革一定要深入基层,耐心细致地进行调查研究,摸准摸清基层实际具体情况,只有这样才能在工作中出实招、放大招。

(作者系上海市农业委员会总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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