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资金代管需规范
2016-04-02宋增锋
农村财务会计 2016年9期
□宋增锋
集体资金代管需规范
□宋增锋
近年来,山东省蒙阴县经济开发区大力推行村集体资金代管工作,但这项工作在乡镇、村级都存在一些不规范现象,需要我们引起注意。
一是乡镇经管站对集体资金代管工作的宣传措施不力,代管工作方式存在隐患。很多群众不知道集体资金已由乡镇代管,乡镇经管站没有充分利用广播喇叭、发放明白纸等各种形式深入村庄进行宣传,知晓范围只局限于村干部和村财会人员内部,群众知情少,认识不到资金代管的重要性。
乡镇经管站对村级账务清理不彻底,只是将村干部手中现有单据汇总,结算出现金库存余额,将库存余额缴存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代管,未进行全面账务清理。
有些乡镇经管站未落实集体账户专户存储的规定,只是在乡镇驻地金融机构设立一个总账户,村集体资金存放在总账户中,村集体未单独开设集体账户,村集体备用金和清回的代管资金则存放在私人折户中,出现公款私存现象。甚至有的地方,乡镇也未设立总账户,村集体代管资金存放在乡镇工作人员的个人折户中,由乡镇人员代村集体保管现象。
二是村干部对集体资金代管存在错误认识,资金缴存不主动。有的村干部片面认为资金是村集体的,村干部有权力开支,资金不需要代管。若资金代管后,村集体开支不方便,需要申请、审批,代管后自己说了不算。
有些村集体收取的承包费、租赁费、回收的往来款项、一事一议资金、上级拨付资金等款项不按规定时间缴存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代管,有的甚至不上缴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代管,出现坐收坐支、公款私存现象。
(作者单位:山东省蒙阴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