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村规:儿女不孝用喇叭曝光
2016-10-12四川新闻网
新风
定村规:儿女不孝用喇叭曝光
不久前,四川省富顺县童寺镇凰凤村的一个村民,挖了邻居家3根竹笋后被人发现。在农村这也不是什么大事,但村干部立即按照新村规民约对其进行了处罚。“村规民约第3条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之规定,所以我们对这个村民给予每根竹笋50元的处罚。”凰凤村村支书张义平说。
张义平所说的新村规民约,是凰凤村两委在全市率先创新制订推行的一种管理方式,借助道德约束这只“无形的手”来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
在凰凤村,家家户户都贴着一张挂历,上面既有日历,也在醒目位置写有新村规民约的全部内容。在这个与众不同的村规民约中,包括社会治安、消防安全、村风民俗、邻里关系、婚姻家庭五个方面共24条,与旧村规民约相比,内容更多、更贴近实际,更多的是用道德来对村民的行为进行规范。比如第18条: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委调解,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
村规民约最后规定: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尚未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轻者批评教育;情节严重影响坏的,予以100—500元经济处罚,全村通报批评;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对积极遵守,为全村做出表率、贡献的,给以100—500元经济奖励,全村通报表扬。村成立村规民约执行监督小组,对全体村民遵守村规民约的情况进行监督,并按照上述处理意见执行。
农村一直有村规民约,为何要制订新的村规民约?张义平说出了原因。以前上面统一制发的村规民约,村民们普遍反映讲大道理多,针对性不强。大家希望制订更符合实际、更有约束力的村规民约。
于是,2014年10月村“两委”在原村规民约基础上,经过讨论起草了初步内容,再召开村组干部、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然后镇驻村干部和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召集全组村民开会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村“两委”收回各组反馈意见,采纳村民合理化建议,形成初步方案。最后,再次召开村组干部、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举手表决通过后形成新的村规民约,并自2015年1月1日起生效实施。
为了让村民们都记住新的村规民约,村里又将新村规民约印成彩色挂历。“挂历最醒目的地方写着新村规民约,中间放村委会照片、祝福语和5名村干部的姓名电话,下面放日历,这样既美观实用又有亲切感,村民很喜欢,拿回家挂在堂屋里。”张义平说。
“这个村规民约真的管用,把我的娃儿教育好了。”在凰凤村8组70多岁的兰老汉说,他妻子去世多年,两个儿子不孝敬他。去年8月,他打挂历上的电话后村组干部立即上门来,按照村规民约严厉批评教育儿子、媳妇,要求他们给老人承认错误,并划分了赡养责任,从此他们对老人很好。
为了让新村规民约落到实处,村干部们还有一招“杀手锏”——对经多次教育、屡教不改的村民要曝光。
张义平所说的曝光,就是将村民违反新村规民约的行为记录下来,张贴在村务公开栏里,甚至在村里的高音喇叭中广播。“大家都是爱面子的人,一听到要被曝光,立马就会改正。”
村主任李泽金笑着说:“特别是在村干部处理儿女不孝、邻里纠纷时,大家一听到要被曝光,都会立即改正。因此,到目前为止,全村还没有人被曝光过。”
(整理自四川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