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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分期购物平台法律问题研究

2016-03-30程向南

重庆开放大学学报 2016年6期
关键词:信用卡购物消费

程向南

(西南政法大学 民商法学院, 重庆 401120)

大学生分期购物平台法律问题研究

程向南

(西南政法大学 民商法学院, 重庆 401120)

大学生分期购物平台是近几年才出现的一种针对大学生群体的网络平台,主要提供分期付款购买大额商品的业务,由于其注册门槛低,销售的商品深受大学生喜爱,填补了信用卡被叫停后的空白等因素,在面世之后就得到了很快的发展。但是,平台提供的只是类似信用卡消费的贷款业务,而且也相继开始直接提供小额贷款业务,因此受其性质以及缺乏规范监管等影响,目前此类平台还存在着各种问题。

大学生分期购物;高利贷;行业规范

一、大学生分期购物平台概述

1.大学生分期购物平台的购物流程

大学生分期购物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是专门为大学生提供分期支付购物的网络平台。在此平台上购物的流程通常如下:首先,通过登录平台输入自己的身份信息注册成为平台的会员,再去选择要购买的商品。平台上提供分期支付的商品分为自营和合作经营两种类型。如果是自营商品,用户可以在平台上直接下单购买,在支付了首期费用之后就可以收到商品,然后再按照自己选择的分期期限来支付剩余的货款。如果是在与平台合作经营的第三方商城购买商品,用户需要在第三方商城上找到自己想要购买的商品,然后将商品的链接复制到平台上。用户在支付了商品首期货款之后,由平台一次性垫付商品货款,然后由第三方商城负责将商品寄送给用户。之后,用户仅需要按照与平台签订的条款分期支付余下款项即可。

2.大学生分期购物平台的特征

自2013年第一家大学生分期平台成立之后,目前约有30多家平台活跃在大学校园市场内。此类平台虽然成立的方式各异,提供的服务范围也不尽相同,但基本上都具有以下特征:

(1)服务对象为大学生群体

在市场主体上,平台主要针对的是大学生群体,包括在读的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还有一些平台对成人教育、走读等类型的学生进行了区分,但是基本上处于高等教育阶段的学生群体都能在平台上进行注册、消费。不过,也并不是所有地区的大学生都能享受平台的服务,因为要发展线下服务人员,所以某些暂时没有平台线下代理人员的学校和地区不在服务范围内。当前,随着平台经营面的拓展,有些平台也开拓了毕业生市场和白领市场,但是主要还是以大学校园市场为主。

(2)平台的注册门槛较低

对于大学生群体来讲,由于没有固定的工作,收入主要来自于父母提供的生活费,在支出了必要的生活费用之后一般少有结余[1]。所以,大学生在申请信用卡或者其他贷款方面会受到较严格的限制。相对于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而言,各大平台的设置门槛是很低的。大部分的平台为了迎合大学生经济状况的需要,注册时一般只需在线上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学信网信息、宿舍号以及主要关系人的联系电话等信息即可。有的平台在学生提供了上述信息之后还需要线下的代理人员上门去审核,但大部分仅需要线上的审核即可。所以对大学生来讲,几乎所有人都可以快捷地注册使用这些平台。

(3)销售的商品主要为电子产品

目前,电子产品功能和款式不断更新,越来越受到喜欢新鲜事物的年轻人的追捧。大学生群体的年龄普遍在18—24岁,对于电子产品的喜好更是强烈。平台准确抓住了年轻人的消费喜好,将主推的商品放在了电子产品上。在网上随便打开一家平台的官网,映入眼帘都是一大批当前最流行的电子产品,如手机、电脑、相机等等。当然,平台的服务现在也涉及服装、旅游、培训等领域。但在一般情况下,电子产品因为在受欢迎程度和价格上都有先天的优势,所以分期平台的主要业务依然是电子产品。

3.为什么选择大学生群体

前面我们提到,大学生群体因为没有固定的工作,收入主要依赖于家长,所以一般被认为是低消费能力的群体。那么,为什么平台还愿意以非常低的门槛吸引大学生来消费?综合大学生群体的特性,主要原因如下:

(1)大学生的信用程度相对较高

虽然大学生的收入比较低,但是由于年轻、受教育程度较高的原因,其信用度普遍要比同龄的非学生群体高。而且大学生群体依赖于学校,个人担心违约之后会在学校产生不良影响,通常都会按时还款。平台在掌握了学生的各种信息之后,总体上可以将坏账率控制在一个较低的水平。

(2)大学生更易于接受新的消费观念

分期购物是消费信用的一种,简单来讲就是“用明天的钱,消费当前的商品”。这种消费方式可以有效地缓解经济上的矛盾,刺激消费需求。由于大学生年龄较小,猎奇心强,愿意尝试新鲜事物,对于分期购物的接受能力较强。根据《中国校园消费金融市场专题研究报告(2016)》(以下简称《报告》)*来自易观智库,《中国校园消费金融市场专题研究报告(2016)》,2016年1月。统计,大学生群体能接受分期消费的占67%,另有9.9%的受调查学生表示虽然没用过但是很感兴趣。随着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平台、社交媒体等技术的发展,促进了分期消费以及信用消费概念的传播,更加速了分期购物概念在大学生群体中的传播。

(3)大学生客群基数大,市场潜力巨大

根据《报告》统计,2010—2015年全国高校总数基本持平,大约有3600所。在校生数量在稳定的2000万左右的基数上尚在缓慢增加。2015年我国在校大学生共计有2600万之多。所以不论什么消费,只要打开了这个群体的消费意愿,都能带来令商家垂涎的巨额利润。

(4)大学生信用卡被叫停

早在2002年学生信用卡业务便出现在了大学校园内,随后各大银行纷纷在学校市场“跑马圈地”。但在大学生持卡率持续增高的同时,学生的逾期还款率也开始上升,监管部门随即发文要求银行在发行学生信用卡时要谨慎。*参见财米网《校园贷款会像大学生信用卡一样被叫停吗?》http://www.icaimi.cn,2015年4月14日。

到了2009年,校园信用卡市场的问题已经被完全暴露。2009年7月,银监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卡业务的通知》,对信用卡的适用对象做出了明确规定。大学生申请信用卡的条件变得十分严格,申请难度加大。

平台的出现,起到了类似信用卡的功能,消费群体可以通过一定的信用额度来购买大额商品,然后再分期支付余下的货款。在信用卡淡出校园之后,平台的消费模式给学生的信用消费带来了新的选择,所以一经推出就受到了广泛的关注。

4.大学生分期购物平台的性质

目前,大学生分期平台的竞争态势平稳,处于稳步发展状态。但是诸如“高利贷”“诱骗学生消费”等质疑声就从未停息,与平台相关的负面新闻也不断招致对其的批评声。平台的性质究竟如何,我们从分期付款买卖的概念特征来进行对比分析。

(1)分期付款买卖的概念和特征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是买卖合同中的一种特殊方式。通说的定义为:买受人将应付的总价款在一定期限内分批次支付给出卖人的合同[2]。此种买卖的主要特征有:第一,物的先给付性。出卖物在价款没有完全支付的情况下即可以被买受人实际占有使用。第二,价款的分期给付性。买受人在收到出卖物之后,并不是一次性支付价款,而是将价款分成几份,在一定期限内分别交付给出卖人。一般认为,分批支付价款的次数应当不少于三次[5]。我国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中规定了相应的价款的支付次数。*《解释》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分期付款”,系买受人将应付的总价款在一定期间内至少分三次向出卖人支付。

分期购物买卖是消费信用的一种,在买卖过程中对于交易双方都有一定的风险,所以各国在此类合同中都有所有权保留制度和取回权制度的规定。我国在《合同法》一百六十七条和《解释》第三十八条中对此有了相对明确的规定。*《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解释》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对于利用前述规定损害买受人利益的,买受人主张该约定无效,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大学生分期购物平台的性质

通过上述对于分期付款买卖的介绍,我们在平台的购物模式中也能看到物的先予给付性、价款的分期给付性的特征。但是,为何平台在出现之后饱受质疑,可从平台的购物流程来分析其真实性质。

首先,在从第三方商城(以下简称“商城”)购物这种方式中,平台和商城建立了合作关系。用户首先在商城中挑选中意的商品,然后再将商品链接复制到平台上,由平台负责购买。随后,商城负责将货物邮寄给用户,用户再向平台给付余下的价款。由此可见,在这过程中,用户和商城并没有签订买卖合同,而是平台基于用户的指示以一次性付清价款的方式购买了商城的商品。用户虽为收货人但并非合同的相对人。根据合同的相对性,用户和商城并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4]。这一点从平台的退换货条款中也可以得知,即用户的退换货要求只能通过平台协助的方式,并非用户直接与商城交涉。而用户和平台签订的“分期购物合同”究其本质,只是一个附加了相关协助义务(如退换货服务)的借款合同。由于借款一般是分期进行偿还,所以也可以称之为“分期借款合同”。

其次,对于平台自营的商品,形式和表面上都是符合分期购物买卖的定义。目前,我国的网络商城已形成由几家大型电商“平分天下”的局面,小规模的电商能获得的利润是很低的。平台之所以依然会采取网络自营这种模式,主要因为其可以给用户提供分期付款买卖的购物方式,销售量有保证,即使利润率低但依然有很高的利润。除此之外,分期购物中因为借款产生的利息也是利润的一大部分,也就是平台协议中的“服务费”。平台的利率相较于银行贷款利率是较高的。据统计,当前主流的几家平台的利率一般为10%~20%。

最后,目前大部分平台已经在其和用户的协议中加入了债权转让条款以减少其经营风险,即采用格式条款的方式和用户约定平台可以将对用户的债权转让给其他机构。这些机构一般都是P2P机构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通过这一条款,平台一方面可以减少经营风险,另一方面也能通过转让债权获得相应的收益。

(3)大学生分期购物平台和信用卡分期消费的对比

从平台的主要经营模式看,其类似于信用卡分期消费。信用卡分期消费主要存在于车、房的买卖。商家和银行有严格的合作条款,买受人逾期不能还款,商家一般要承担连带的保证责任,而且一般会以所购买的商品进行抵押担保。在买受人和商家的条款中也通常有所有权保留条款来保障出卖人和银行的利益。但是,基于平台的购物模式,其和商家之间并没有签订相应的保证条款,而且因为用户在平台上购买的商品普遍都是电子产品,所以用所有权保留的方式进行担保实施起来也比较困难,实践中也少有平台和用户签订所有权保留条款来进行还款担保。

基于以上分析,平台主要经营内容的性质不是分期付款买卖,而是分期贷款。即便是分期付款买卖,也并没有签订典型分期付款买卖中相应的担保条款。平台销售商品的主要目的也并不是赚取商品的差价,而是赚取贷款的利息。另外,当前这些平台主推的新业务——白条分期业务更是一种明显的借款合同。因为直接提现可以更自由地选择消费项目,所以提现业务的数量也逐渐增多。据《报告》统计,平台的用户中约40%使用过提现功能。而且,平台并非金融机构,所以这种借贷关系只能称为民间借贷。

二、大学生分期购物平台存在的法律问题

近年来,民间借贷在我国一直是一个敏感的话题,在提供新的融资渠道的同时,总是伴随着一些负面消息,非法集资、高利贷等乱象频发。作为主要向大学生提供民间借贷的平台,也一直饱受争议。目前平台存在的法律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

1.贷款利率不规范

现在,在网上搜索大学生贷款,数量繁多的网络贷款平台让人眼花缭乱,分期购物平台也是其中的一部分。在平台数量众多的状况背景下,大学生网络贷款身背巨额债务的新闻也不时出现。

在平台产生之初,为了迅速回笼资金,利息普遍较高。但随着竞争趋于平稳,加之社会舆论的压力和市场监管的加强,各大平台纷纷降低了自己的利率。目前主要的几家平台的利率都保持在10%左右,虽然比银行利率高了不少,但是也不至于高不可及。但实际上,平台的借贷利息远不止表面上的数字。以当前主流的某个平台为例,其协议上除了规定了“分期购物”之后的每期服务费(利息),还规定了逾期还款后的违约金。这些违约金由催告费、违约金以及其他合理费用乘以当月应还但还未还款项和逾期天数来计算,一般为当月应还但还未还款项的1%。而这些违约金就是隐形的利息。不过这些利息、违约金等因为借款基数小以及签订协议时平台并不会特别强调,一般不会引起学生的注意。但当真正逾期还款时这些违约金还是会给学生造成困扰,尤其当借款基数变大时,所产生的利息就不是一个大学生正常所能承受的范围。事实上,很多平台都将违约金当作了主要收入的一部分。

早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利率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的将不予保护,也就是俗称的“高利贷”;去年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又明确规定了24%的利率界限。*《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据统计,大多数平台的利率加上违约金等几乎都超过了国家的限制,非常不规范。

2.刺激学生过度消费

目前,在学生群体中不乏从事兼职、获得奖学金、有定期的闲置资金的学生。分期贷款消费的方式确实适合其消费状况,但这只占整个学生消费群体的一小部分。在平台消费的学生中不乏冲动消费的人群,当最终自己无法偿还欠款时,往往都是由其家长买单。

平台提供的商品服务丰富多样,这些商品中大多是轻度奢侈品,甚至有名牌手表、箱包在列。除了某些特定专业的学生,大部分学生购买这些商品是没有必要的,仅仅只是满足其虚荣心。而在平台提供的服务中,也只有分期贷款培训等能给学生学业上带来帮助,类似旅游、娱乐消费等都属于纯粹的消费,对于学业并无太大的帮助。

大学生群体年龄普遍较小,容易冲动消费,攀比心理也较强,所以很难经得起诱惑,消费的主要障碍在于没有足够的资金。于是平台就抓住了大学生的这种心理,通过铺天盖地的广告宣传,推广其商品以及分期购物的观念,以及简单的手续门槛。面对唾手可得的商品和服务,大学生很难经得起这种诱惑,从而进行本不必要的消费。

3.平台缺乏法律规制,资质不明确,市场监管缺失

从2013年第一家分期平台产生至今,大学生分期市场的发展仅有3年的时间。但是从其产生伊始,竞争就进入白热化,平台的数量一度有100多家。虽然目前仍活跃的只有30几家,但是竞争依然存在。对于大学生分期市场而言,虽然经历了激烈的竞争和优胜劣汰,但是依然处于市场的启动期。平台在经营模式、范围上依然没有定型。另外,由于市场监管的缺失,缺乏相关法规的规制,尚处在探索中的分期市场就滋生了不少乱象。

(1)借款门槛过低易导致各种风险

在激烈的竞争之下,平台为了抢夺市场不惜采用烧钱的方式以极低的利息和门槛来吸引用户。这一方面加剧了刺激学生过度消费的情况;另一方面,由于借款的门槛降低,非常容易出现一名学生到多家平台分别借款和冒用他人信息进行借款的状况。学生“被消费”的事件时有发生。这也使平台的经营风险大大增加,但这种低门槛的现象依然是平台的常态。

(2)经营过程中行业规范缺失

因为行业至今依然没有出台正式的经营规范,提出不法的借款条件、使用违法手段催债等行为时有发生。由于大学生群体几乎没有可以用来抵押担保的条件,所以某些不良平台就会采用很多不法的手段,比如扣押学生毕业证,甚至唆使学生做一些违法行为来换取贷款的事件。此外,典型乱象还包括从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的做法,虽然大学生的受教育程度高,但是法律常识和社会经验的缺乏使得不良平台的违法手段屡屡得手。

行业规范缺失下,分期市场的“催债江湖”也是易生乱象的一个地方。由于借款没有担保,征信系统的不完善以及采取法律手段成本过高等原因,学生逾期还款之后,平台一般都会采用五花八门的催债手段。比如,打电话给老师和家长、张贴大字报、到寝室上门讨债,甚至采用恐吓威胁等手段。如果之前提到的借款担保乱象只是偶然的现象的话,催债手段的不规范则较为常见。这些现象如果不加以整治,不仅会给学生带来困扰,也会让平台难以树立整体的正面形象。

(3)平台自身资质不明确

行业监管和相关规范的缺失,使平台的资质频频受到质疑。学生分期购物平台所从事的业务类似于银行的信用卡业务,但是平台并非金融机构,从事此种类信用卡业务是否合法不得而知。另外,小额消费贷款这一业务也和当下新兴的消费金融比较接近,但是开办消费金融公司要经过很严格的资格认证[6]。目前,我国取得消费金融资格的机构不过数家而已,其中却不见大学生分期购物平台的影子。大多数平台的营业执照上都是注明为网络服务公司,实际上却从事借贷业务。总之,学生分期市场如果想实现正规化发展,法律上明确其资质认定是必不可少的。

三、结语

2016年7月28日,备受关注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终于出台,宣告着网约车得到了法律的认可,之前对其展开的各种争论也终于尘埃落定。大学生分期购物平台就如同网约车一样,属于伴随网络技术发展产生的新兴的经济现象。其产生说明市场中有此类需要,其快速发展也说明了这种经济现象适应了市场的需要。就如同网约车之前存在众多问题一样,学生分期平台也存在着很多不规范之处。去除不规范,使其走向正规化发展的道路的方法就是出台对应的法律规范,使其依法、依规定经营和发展。因此有理由相信,未来在针对大学生分期平台的相关规定出台后,平台的发展之路将会走得更加坚实。

[1]刘真.基于金钱态度与同辈影响易感性的大学生信用卡使用研究[D].上海:上海交通大学,2009:19.

[2]房绍坤.论分期付款买卖[J].山东法学,1997(1):8-12.

[3]李帅.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法律问题探讨[D].广州:广东财经大学,2014:20.

[4]韩世远.合同法总论:第三版[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1:137.

[5]翟云岭.买卖合同形式及内容的法律规制——以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为视角[J].法学,2007(1):99-111.

[6]谢世清.我国消费金融公司发展的困境与出路[J].上海金融,2010(4):82-85.

(责任编辑 虹 谷)

10.3969/j.issn.1008-6382.2016.06.010

2016-08-17

程向南(1990—),男,山东菏泽人,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民法学研究。

D923;D922.28

A

1008-6382(2016)06-006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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